國家對pocc挖礦機的監管
㈠ POCC是什麼
POCC是一種生態公鏈,中文名叫皮皮蝦。近一段時,數據顯示,POCC皮皮蝦發展非常迅速,持幣用戶數量增加到2萬人,總持幣地址突破11萬。照理說,熱度這樣高的項目,至少應該排到前100大幣種,但是在各大幣種排行榜中完全找不到它。
而且,POCC項目到目前也沒有什麼亮點應用,主要就是一個交易所和公鏈。可是交易所多如牛毛,成功的概率很低。並且,公鏈也不是說你說是就是,需要得到別人的認可,是一個生態!總而言之,這個項目有很多難以核實的可疑信息,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風險程度自然很高!
所以一般人,千萬不要認為你就是發現新的機會。你看中的是他的收益,他看中的是你的本金!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是犯法的。
2013年,中國監管部門就禁止國內進行比特幣的交易。而且在進行挖礦中,由於必須要大量的CPU運轉才能進行挖礦這一個動作行為。所以在你進行挖礦的時候消耗了大量的電力。國家就來調查你為什麼會消耗這么大的電力,一旦調查發現你在使用比特幣,那麼就是一個違法行為。就算你成功使用挖礦機挖了礦,但是你又不能交易,在國內又不能交易,那麼你挖了礦又能怎麼樣呢。而且挖礦過程中對CPU的要求又非常的高,那麼你的成本又這么高。CPU是一個成本,電費又是一個成本。這兩個成本普通人根本承擔不起。所以建議不要去做挖礦這一個事情。【摘要】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犯法嗎?用礦機挖比特幣犯法嗎?【提問】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是犯法的。
2013年,中國監管部門就禁止國內進行比特幣的交易。而且在進行挖礦中,由於必須要大量的CPU運轉才能進行挖礦這一個動作行為。所以在你進行挖礦的時候消耗了大量的電力。國家就來調查你為什麼會消耗這么大的電力,一旦調查發現你在使用比特幣,那麼就是一個違法行為。就算你成功使用挖礦機挖了礦,但是你又不能交易,在國內又不能交易,那麼你挖了礦又能怎麼樣呢。而且挖礦過程中對CPU的要求又非常的高,那麼你的成本又這么高。CPU是一個成本,電費又是一個成本。這兩個成本普通人根本承擔不起。所以建議不要去做挖礦這一個事情。【回答】
㈢ pocc礦機平台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pocc礦機的歷史
挖礦賺虛擬貨幣在我們中國是違法行為,所以況且是不安全的。
㈣ pocc礦機安全嗎
挖礦賺虛擬貨幣在我們中國是違法行為,所以況且是不安全的。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4)國家對pocc挖礦機的監管擴展閱讀:
電腦挖礦在我國的相應法律規定: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㈤ 挖礦機是央行監控嗎是否合法
1)就目前在中國大陸來說不違法的。挖礦機當然也不違法的,不然,用顯卡挖的人,都把顯卡沒收了?
2)五部委發的《通知》定義比特幣為「特殊商品」,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持有。
3)目前比特幣存在三大風險:交叉風險、價格風險、「跑路」風險。由於具有匿名、不受國界限制、不易追蹤等特性,比特幣逐漸被不法分子作為兌換和支付手段等等。新華社的文章稱近期,央行在對北京地區主要交易平台的現場檢查中發現,火幣網和OKCoin幣行均利用投資者充值形成的沉澱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計約10億元人民幣。新生事物發展得太快,監管必須迅速跟上步伐,積極完善制度法規,把比特幣裝進監管的籠子。面對嚴重違規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應絕不手軟,關停取締。
㈥ 2021年挖礦違法嗎
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挖礦是違法行為,但是由於高能耗,不被提倡
(6)國家對pocc挖礦機的監管擴展閱讀:
1.礦機,就是用於賺取比特幣的電腦,這類電腦一般有專業的挖礦晶元,多採用燒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針對有金融風險、高能耗的礦池,鼓勵綠色環保的技術,文件明確指出比特幣是高能耗資源浪費,但是同時鼓勵遵循綠色理念開展投融資行為。
2.刑法第225條第4項:「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挖礦行為客觀上擾亂了市場秩序,倘若在個案中已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構成犯罪,最高刑期為15年;若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可按照行政違法,處罰20萬元以下罰款(銀行法修改後,這一金額將調整到2000萬元)
3. 如果從打擊的角度,對於一些專業的礦場,可能會採取斷電,不提供專業場地等等方式禁止,或者要求主機產商限制算力,防止專業礦機大規模銷售等等。而對於個人交易行為,最核心的手段比如限制國外所有交易網站的境內登錄,而針對otc等場外交易,就從支付手段上切斷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與法幣交易的鏈條。不過這種監管需要大量的技術手段,實現起來可能並不容易,對於一些專門的交易商家的個人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管理會相對容易,但是對於普通的個人投資者之間的交易,監管起來可能只能參照反洗錢等相關規定進行溯源監管。因此,在2021年5月19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了《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實際上就是一種警示和對數字貨幣炒作行為的「宣戰」。
㈦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㈧ 在國內,用比特幣挖礦機挖礦犯法嗎
在國內,比特幣不能直接對兌換成法定人民幣。而且比特幣在我國使用是違法的行為。所以挖礦是違法的事情三、放棄比特幣。
雖然很多國家以及很多地區都把比特幣炒得像神一樣,得到比特幣就發大財了,但是畢竟是國內違法的東西,所以我們不要觸碰,發財的方法有很多,我們並不需要選擇這一種。條條大路通羅馬,我們一定能找到自己的發財之路。很多人挖礦,為了節約使用成本,去偷電來挖礦,結果被抓到之後需要面臨罰款以及坐牢,所以挖礦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害,不健康的,我們不要去做,而且比較畢也是犯法的。
㈨ 你好,pocc皮皮蝦 永久挖礦是否值得信賴和投資
到目前為止每位投入POCC挖礦的人都是賺錢的,我也是其中一個。
㈩ pocc交易平台是合法的嗎
pocc交易平台不是合法的。
POCC的生態公鏈,中文名字皮皮蝦,團隊假的、白皮書假的、完全靠抄。項目方典型的以圈錢為目的,發了兩個空氣幣,團隊作假、白皮書作假,然後又通過這兩個空氣幣做起了資金盤進行圈錢。
面對所謂高收益的空氣幣、資金盤,請務必謹慎對待,切勿盲目入場,天上不能掉下餡餅,別讓貪婪給了項目方收割的機會。
(10)國家對pocc挖礦機的監管擴展閱讀:
POCC號稱是全球首家基於貢獻挖礦共識機制的底層公鏈,於2019年9月29日正式主網上線。其代幣為POCC和POCT兩個,POCC通過挖礦所得,發行總量恆定為10億,從不進行額外發行,並且在發行過程中逐漸銷毀。
POCC宣稱自己是2019年9月28日主網上線的,但是其官網是域名是9月28日才申請注冊的,官網也是在9月28日上線。也就是說,這個網站在前期根本沒有任何運營,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