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挖礦觸犯了什麼法
『壹』 承包荒山綠化,私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
我來回報回答這個問題,承包荒山綠化資質挖礦觸犯國家什麼法律會有什麼處罰,如果你私自挖礦是屬於濫開采。私自開礦是屬於違法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貳』 違法挖礦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36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建議:向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舉報。
『叄』 非法采礦罪什麼處罰
非法采礦罪的處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采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肆』 非法采礦是怎樣定罪
非法采礦的定罪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非法采礦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行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主觀目的是為獲取礦產品以牟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伍』 非法采礦罪怎麼處罰
1、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
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陸』 非法開採石頭觸犯刑法的條件是什麼
非法開採石頭即非法采礦罪的立案標准:行為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無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重要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仍拒不停止開采,造成五至十萬元以上的礦產資源破壞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八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柒』 取得合法采礦權,未經批准非法采礦違反了礦產資源法 哪些規定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的,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盜竊、搶奪礦山企業和勘查單位的礦產品和其他財物的,破壞采礦、勘查設施的,擾亂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分別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
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收購和銷售國家統一收購的礦產品的,沒收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處以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決定。給予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處罰的,須由原發證機關決定。
依照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
『捌』 和采礦有關的違法行為主要有哪些,法律責任是什麼
1、無證采礦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5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9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8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0%
以下的罰款(省條例是20%至50%);
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2、越界采礦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5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22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40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39條。
處罰內容:責令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賠償損失,沒收越界開採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30%以下的罰款(省條例是10%至30%);
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吊銷采礦許可證,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3、破壞性采礦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29、30、37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31條,《江西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第23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法》第44條,《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42條。
處罰內容:處以相當於礦產資源損失價值50%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4、無證勘查或者超越批準的勘查區塊范圍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方法》第9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6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5、未經批准,擅自進行滾動勘探開發、邊探邊采或者試采
違法主體:探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第3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7、19、20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7條。
處罰內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6、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滿6個月未開始施工或者施工後無故停止勘查工作滿6個月
違法主體:探礦權人。
主要違反條款:《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17條,《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17、18條。
主要處罰條款:《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29條。
處罰內容: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原發證機關可以吊銷勘查許可證。
7、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礦產資源
違法主體:一般主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處罰內容: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礦法實施細則是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罰款)。
8、未經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采礦權
違法主體:采礦權人。
處罰內容: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違反礦法第6條的規定將探礦權、采礦權倒賣牟利的、吊銷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9、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將采礦權轉給他人進行采礦的、擅自將礦山企業承包、租賃給他人開采礦產資源
處罰內容: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省條例規定罰款1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玖』 非法開采玉石觸犯了什麼法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采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