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企業有序退出
① 國家都發文禁止挖礦了,並關閉國內所有礦場,這次顯卡等等黨能贏了嗎
不能,2年內至少不會降價
1 首先可以隱藏成其他企業挖礦,還有居民區小規模挖礦,其次轉到國外,礦難可能性不大,跌到電費成本區明顯有人護盤,比如 以太坊$1800支撐就很強
2 晶元產能仍然未恢復
② 四川那個地方在搞數據挖礦機是合法的嗎
搞數據挖礦機不違法,只要不偷電,不違規使用電,在合規范圍內使用挖礦機就不違法【摘要】
四川那個地方在搞數據挖礦機是合法的嗎【提問】
搞數據挖礦機不違法,只要不偷電,不違規使用電,在合規范圍內使用挖礦機就不違法【回答】
因為沒有說挖礦機違法的法律存在哦【回答】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法律是法律,法規是法規,這兩個東西是不一樣的。【回答】
而且四川省已經發布挖礦清退文件,要求企業退出虛擬貨幣挖礦【回答】
文件簡要概括就是一禁止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否則將以違法建設項目查處二報送現有挖礦項目,引導有關存量企業有序退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回答】
如果現在再到四川那邊搞這種挖礦機的話,那大概率就是違法了,之前是沒有相關法律,現在是已經出台了相關的文件。【回答】
③ 四川開始清退加密貨幣挖礦,可能會帶來哪些影響
在這種情況下,礦工都是覺得還有一個豐水期的時間可以慢慢准備,一些人甚至是就打算挖完豐水就不做了。但是沒想到這波監管執行力之強,力度之大遠超想像,即使是已經正規化的消納園,也被一刀切,不少今年剛投產的礦場主甚至可能血本無歸。
他們其實不知道,中國的特高壓輸電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將能源過剩西部地區的電能傳輸到能源緊缺的東部地區,傳輸中的損耗率非常低,所以已經不需要用「廢能再利用」的理由來為挖礦辯解了。
④ 比特幣礦場為什麼紛紛"出海"
據1月5日報道稱,隨著一輪接一輪的監管措施出台,中國對比特幣礦場的政策不斷收緊,一些瘋狂「挖礦」的業內最大玩家已經將業務從中國轉移到海外。
比特幣礦場圖自《石英》網站
因此,適合挖礦的地區一般擁有電價便宜的優勢,其次則需要區域溫度低以利於礦機散熱。從全球來看,最符合上述條件的國家,多處於緯度高或者海拔高、水電、火電資源豐富的地區,比如說俄羅斯、加拿大、冰島等等。
據日前報道,一大批來自全球各地的數字貨幣投資者將溫尼伯視為開設礦場的最佳場所。在北美洲20個主要城市中,溫尼伯電價最低,紐約、多倫多等地的電價接近溫尼伯的3倍。而且,溫尼伯平均氣溫低於10攝氏度,很適合礦機散熱。
⑤ 怎麼看待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列入淘汰類產業
目前市面上,除了比特幣是有實際應用的(這個應用很多是非法交易),其他虛擬幣種多數沒有實際應用,純粹的炒作而已,價位還不如股票穩定,更有些虛擬幣都不開源就是傳銷詐騙。
挖礦,需要大量顯卡,消耗大量電力資源,比特幣礦池本身就已經接近枯竭,其他幣又沒有挖礦的價值,很可能挖出來的幣賣不出一個電費錢,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
最後,我國禁止虛擬幣交易,炒作虛擬貨幣的風險過高,所以挖礦列入淘汰產業是很正常的
⑥ 如何看待武漢的房企發布虛擬貨幣奧山幣的行為
「虛擬貨幣」在中國大行其道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缺乏多層次、多品類的投資品市場,從而使眾多投資者選擇了「虛擬貨幣」這樣的投機性產品。
因此,中國還應抓緊構建符合時代背景的電子貨幣體系和虛擬貨幣,同時完善投資品市場以及對於新型金融科技體系的監管,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
實際上,『虛擬貨幣』往往對應的演算法十分復雜。從網路技術創新的角度,『虛擬貨幣』確實有一定的創新價值存在,我們並不應該將這種新生事物全盤否定。
但是,『虛擬貨幣』的開發者、運營者等相關主體也有義務向社會公眾普及這些演算法本身的創新型和價值,確保市場需求源自消費者對『虛擬貨幣』創新價值的真實理解,而不是出於投機炒作的沖動,最終陷入泡沫破滅的深坑。
面對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的飛速發展,有關部門需要在鼓勵創新的同時扎實做好風險防控工作。應該在現有基礎上建設專門針對「虛擬貨幣」這類創新的監管措施甚至機構,以便更好地規范這一虛擬商品的發展,使其在市場上的交易真正基於使用價值。
⑦ 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嗎
居民用電挖以太坊幣違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方面,「挖礦」活動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國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加大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壓力,並加劇相關電子信息產品供需緊張。
另一方面,比特幣炒作交易擾亂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催生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為洗錢、逃稅、恐怖融資和跨境資金轉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脅了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
通知明確,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相關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
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按照有關規定禁止投資。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持。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11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⑧ 比特幣大礦主是誰
比特幣上演過山車行情,監管風聲收緊,挖礦「散戶」、小礦主有人離開,大礦主加碼返場,部分搬至海外。
「我們還是會選擇搬遷到海外去,但具體哪個國家或地區還沒確定。」資深礦主曉久(化名)說,「這已經成為一個趨勢,國內規模稍微大點的礦場或多或少地都在考慮這個問題。」
1月2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挖礦」業務,並定期報送工作進展。還有消息稱,鄂爾多斯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關於引導我區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有序退出的通知》。
「盡管這些要求應該針對的是各地大型礦場,但也給手中礦機數量不多的 個體戶 和小礦主們敲了警鍾。」老吳認為,「現在 個體戶 再挖礦的話,意義不大。」
老吳發現挖礦並不如自己想像般輕松。2台礦機每天24小時不停運作,至今沒能挖出一枚比特幣。
⑨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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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⑩ 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其他地方會跟進嗎
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表示,此前內蒙古禁止挖礦時其他地區並未大規模跟進,但近期金融委首提「挖礦」或將成為一種信號,不排除後續其他地區順應監管形勢進行跟進的可能性。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志誠也認為,很多省市可能會跟進,而且也應該跟進,特別是內蒙類似的火電地區,「挖礦」與能耗控制和碳中和的目標相反。
「即使是水電地區,也只是豐水季節電能有富餘,而一旦設立了礦機,在枯水期也不可能完全停止,如果幣價高的時期正好趕上枯水期,肯定也會佔用火電資源。」他說。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也提到,其他各個地方肯定也會出台類似的政策,但會在水電資源豐富地區,如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東北等地出台類似政策,還有那些經濟很不發達但是電力資源充沛的地區。
此前內蒙古就曾提出將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早在今年2月25日,內蒙古發改委就發布《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並且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此後,內蒙古的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就開始轉戰四川等地。
5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又發布通知宣布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舉報范圍包括四類: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業務的企業。
實際上,火電豐富的內蒙古一向是耗電成本高的虛擬貨幣礦場聚集地,因此內蒙古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政策一走在前列。內蒙古對虛擬貨幣挖礦一直持有打擊態度。
2017年底,內蒙古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政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向包頭、鄂爾多斯、巴彥淖爾、烏海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引導我區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有序退出的通知》,指出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屬與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以支持。
據此,請多措並舉,綜合採取電價、土地、稅收和環保等措施,引導相關「挖礦」企業有序迅出,鼓勵轉型到國家支持類的雲計算。
不過,在此次《意見稿》中,包裝稱雲計算的虛擬貨幣挖礦也將被徹底清退。此外,內蒙古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區金融形勢分析報告》中也明確提出,將加快清退「挖礦」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在2019年9月再次公告稱,將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其中提到,挖礦產業屬於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以支持的精神,對該類企業進行清理整頓有序退出相關工作。
2019年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了《關於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清理整頓情況聯合檢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區聯合檢查組赴部分盟市,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清理整頓情況進行聯合檢查。
以上內容參考澎湃新聞-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其他地方會跟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