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項目內挖礦產
安徽省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還是為了安全用電才這樣做的啊!
⑵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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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⑶ 青海省發文要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虛擬貨幣背後的風險有哪些
青海省發文要求全面關停虛擬貨幣的挖礦項目,虛擬貨幣它本來就有風險,尤其是金融交易這方面,自己也見過很多人,反而這個虛擬貨幣漲錢的時候是漲的真快,投1萬塊錢可能漲的時候很快就能變成15,000,比你玩股票基金可刺激多了,但是虧錢的時候是真的虧。
虛擬貨幣它本來就不具備現實的購買力,這就出問題,因為金融投資行業最容易出現泡沫,金融市場一旦出問題就會席捲實體產業,08年金融危機的時候就是與房地產泡沫有關系,次貸危機嘛,貸款太多了,它就是金融市場有關系啊,現在虛擬貨幣如果一直不遏制的話,也會導致金融市場出問題。
⑷ 現在很多項目都在做挖礦,算力活動,有什麼用
加快挖礦速度
⑸ 電腦上面說的挖礦是什麼意思
挖礦:即比特幣挖礦,是一種利用電腦硬體計算出比特幣的位置並獲取的過程。
⑹ 哪些地區紛紛開啟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清退工作
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隨後一個多月時間里,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遭遇國家層面嚴格監管,各地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內蒙古、青海、四川、新疆、雲南紛紛開啟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清退工作。
5月25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根據八類對象分別提出不同的打擊懲戒策略。6月9日,青海省工信廳也下發了《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
安徽省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7月14日,合肥報業傳媒集團旗下合肥在線發布文章《我省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文章指出,未來三年,安徽省電力供需形勢嚴峻,存在較大的供應保障缺口。
在「內建」「外引」兩手抓的同時,安徽將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並推動新建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築熱泵系統執行居民電價。
⑺ 如何編制采礦計劃 原則和依據是什麼
一、新建礦山企業(采礦權申請人)申辦采礦權的步驟:
第一步: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礦區范圍
申報步聚:所在的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說明:普通建築用砂、石、粘土發證許可權在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采國務院1998年241號令規定的34種礦產以外的礦產發證許可權在市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采國務院1998年241號令規定的34種礦產的發證許可權在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你需要向管理部門提交的資料(共有9項):
1、辦礦理由及簡要論證;
2、地質報告(礦山企業找有勘查資格的地勘單位編制的地質報告,該報告需經專家評審、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初步方案(有礦山開采設計資質的技術服務部門編制)。包括以下內容:
擬申請開采礦產資源范圍、礦種、位置;擬申請開采礦產資源儲量、質量及可靠程度;擬建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方案;當申請范圍為整體礦床中的一部分時,應說明與整體礦床的關系以及與礦區總體開發銜接;
4、礦山建設投資安排及資金來源(包括銀行的資信證明);
5、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6、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企業名稱後的證明文件(國土資發[1998]104號文);
7、探礦權人申請辦礦的,應出具該區域的勘查許可證復印件;探礦權經轉讓取得的,還應出具轉讓審批文件;
8、申請開採的礦區范圍圖(以1:2000~5000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用國家直角坐標標定)。該項工作由給你做開發利用方案的技術部門給你完成;
(9)區(縣)地礦管理部門初審意見(原件)。
探礦權延續申請提交的材料
(1)《探礦權變更、延續、保留申請登記書》(原件,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
(2)申請的區塊范圍圖(原件);
(3)原勘查許可證(原件);
(4)經年檢且在有效期內的勘查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復印件);
(5)勘查工作年度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6)勘查項目資金投入情況會計報表(原件或復印件);
(7)勘查項目資金來源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探礦權變更申請提交的材料
(1)《探礦權變更申請登記書》(原件,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
(2)申請的區塊范圍圖(原件);
(3)原勘查許可證(原件);
(4)經年檢且在有效期內的勘查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復印件);
(5)按變更類型不同,提交如下資料:
擴大或縮小勘查范圍的,應提交:
①勘查工作實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復印件);
②區(縣)地礦管理部門初審意見。
變更勘查主礦種的,應提交勘查年度報告或勘查工作階段性報告。
(6)探礦權人改變名稱(包括法人代表易人)或改變地址的,應提交:
①探礦權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變更前原探礦權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轉讓探礦權的,應提交:
a.轉讓審批機關出具的探礦權轉讓批准書(原件);
b.探礦權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c.勘查項目資金來源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d.勘查計劃或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e.勘查工作實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復印件)。
探礦權保留申請提交的材料
(1)《探礦權變更、延續、保留申請登記書》(原件,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
(2)申請的區塊范圍圖(原件);
(3)原勘查許可證(原件);
(4)首次設立保留的,還應提交:
①勘查項目完成報告或勘查項目終止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②勘查項目資金投入情況的會計報表(原件或復印件)。
探礦權注銷申請提交的材料
(1)《探礦權注銷申請書》(原件,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
(2)勘查項目完成報告或勘查項目終止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3)勘查項目成果資料匯交證明文件(原件或復印件);
(4)原勘查許可證(原件)。
探礦權申請收費標准
1、探礦權使用費
國家實行探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探礦權使用費以勘查年度計算,逐年繳納。
探礦權使用費標准:第一個勘查年度至第三個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繳納100元;從第四個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過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探礦權價款
申請國家出資勘查並已經探明礦產地的區塊的探礦權的,探礦權申請人除依照《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繳納探礦權使用費外,還應當繳納經評估確認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探礦權價款;探礦權價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一次繳納,也可以分期繳納。
3、勘查登記手續費
收費標准:每項勘查許可收費50元。
探礦權申請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3、《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0號);
9、填寫《礦區范圍申請登記書》,下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你申請表簽署意見。註:以上工作是由申請辦礦人自己需要完成的項目,你一定不要認為是管理部門做的工作!!資料一式五份。開采特殊礦種的必須有行業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第二步:劃定礦區范圍
劃定礦區范圍由審批登記機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完成,該項工作在管理部門接收你的報件(資料)後,會在40個工作日內給你下達《劃定礦區范圍通知書》。
礦區范圍劃定後,各級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在該區域內不在受理新的采礦權申請(同時對一個區域內有幾個申請人的,按申報在先原則處理)。
礦區范圍預留期:大型礦山不得超過3年,中型礦山不得超過2年,小型礦山不得超過1年。
第三步:礦區范圍劃定後,申請人應做的主要的工作
1、預留期內,采礦權申請人應辦理建設項目的立項和企業設立手續(憑劃定礦區范圍的批復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2、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其方案編寫要求和審查按國土資發[1999]98號文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需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的專家組對其方案進行評審,並下達方案認定書。
3、采礦權申請人,應每半年向采礦登記管理機關通報礦山建設和企業設立的有關情況,采礦權申請人逾期不辦理采礦登記手續,未領取采礦許可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申請,礦區范圍不予保留,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可以在該礦區范圍內受理其他采礦權的申請。
4、請有資質的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告完成後須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審查,並下達認定函。
5、請有資質的環保技術服務機構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報告完成後須報環保管理部門認定。
6、請有資質的安全服務機構做《安全預評價》,報告完成後須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定。7、請合法的評估機構對采礦權價款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哪些評估機構可以評估請你在本網「技術服務機構」欄中去找;國務院1998年241號令規定的34種礦產須報省國土資源廳確認)。
註:上述所有報告由那一級國土資源部門發證,就由那一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專家評審並認定。如果下一級機關組織評審認定,須由上一級機關委託。
以上工作是由申請辦礦人自己需要完成的項目,你一定不要認為是管理部門做的工作!!資料一式五份。
第四步:采礦登記
采礦權申請人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雲南省開采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須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
2、以地形地質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范圍 (將礦區范圍用拐點標定,用紅線將其連接,並附直角坐標和礦區面積);
3、有設計資格的單位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包括以下內容:礦山位置、地形、地貌,儲量、質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礦區范圍、開采礦種、設計利用儲量、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綜合開發、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技術、經濟論證及確定方案。並附專家組的評審意見書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認定文件;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具有與礦山建設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技術和設備條件的證明材料;
6、《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專家審查意見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認定函;
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管理部門的認定文件;
8、《安全預評價》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定文件;
9、《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及確認文件;
10、儲量佔用登記表(該表要請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計算機上填寫);
11、劃定礦區范圍的批復文件;
12、《采礦權出讓合同》;
13、參與招標、拍賣的《成交確認書》;
14、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資料(根據管理政策的變化而定)。
以上資料一式五套。
二、審批
采礦登記管理機關應自收到登記資料40日內(資料不全或需要補充和修改的時間除外),作出是否同意辦理采礦登記的決定,同意登記的,采礦登記機關通知采礦權人交納有關費用後(采礦權登記費、采礦使用費等),頒發采礦許可證;不同意登記的,說明理由,將申請資料退回。
三、公告
采礦登記管理機關在頒發采礦許可證後,應通知礦區范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對礦區范圍予以公告。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內予以公告,並根據采礦權人的申請組織埋設界樁或設置地面標志
四、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務院241號令《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雲南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工作。
辦理探礦權注冊登記申請手續
探礦權(新立)申請提交的材料
(1)《探礦權申請登記書》(原件,包括書面和電子文檔);
(2)申請的區塊范圍圖;
(3)探礦權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或公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
(4)勘查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在有效期內並經年檢(復印件);
(5)勘查計劃或勘查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6)勘查項目資金來源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7)勘查工作實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復印件);
(8)工作區交通位置圖(復印件);
⑻ 挖礦機是具體是怎麼運行,挖出比特幣需要怎麼變現
去交易所交易,先把錢包里的比特幣充值到交易所帳號上去,然後在市場里賣出去就得到USDT了
⑼ 如何看待發改委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
因為這類虛擬幣挖礦活動,基本上對於社會生產沒有什麼用。而且會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耗費大量的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