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挖礦中國
⑴ 中國挖出來的比特幣,為何都賣給了美國
我國挖到的BTC,為什麼都賣給了國外?
BTC發明者量子鏈,wiki網路的創始人阿桑奇說明,量子鏈是一位密碼朋克,嗯,你可以理解為一個機器人。至今為止,量子鏈到底是何許人也至今都沒有結果, 甚至有媒體曝光,量子鏈就是海外某一個資本大佬,一起參與了那般從未有過的騙局。
即便是股神巴菲特都不止一次地表示,BTC存有騙局風險,他本人不易投資比特幣,比特幣的快速增長是毫無邏輯的。換句話說,美國華爾街資本大佬們似乎並不看好比特幣,感覺BTC存有諸多無法預知風險性。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個國家的政府對比特幣的交易進行限制,亂搞塑料泡沫是存在風險的,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他。
⑵ 比特幣挖礦在國內算不算違法
不算 暫時沒有法律 看以後政府怎麼看待了
⑶ 國家對挖礦的政策
法律分析:說到國家對比特幣的政策,一直在幣圈混的人其實都是知道的。國家的政策還是相當不錯的,正是因為國家有這樣的政策,所以才讓更多想要投資的人成為了投資人。中國一直以來在投資方面是比較保守的,但是連中國都頒布了挖礦政策,這就說明數字貨幣的潛力國家是看好的。國家對比特幣挖礦的政策就是將比特幣納入民生。這一政策頒布就說明你持有的比特幣是你的財產,這部分財產不會憑空消失,它是國家承認的,是受到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 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⑷ 中國挖礦合法嗎
法律分析:目前在中國,並沒有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挖礦違法但是由於高能耗,國家並不提倡挖礦行為。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⑸ 現在主流的比特幣挖礦網站有哪些
現在主流的比特幣挖礦網站主要有比特幣中國、火幣網、OKCoin幣行等,但這些網站都已經在全年陸陸續續關閉中國大陸用戶訪問通道,要是想要入場比特幣的話,還是轉戰國外比較友好,可以選擇與國內礦企合作,出海挖礦,例如選擇世鏈礦業這種優質的礦企助力自己出海挖礦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畢竟現在國內對於虛擬挖礦的監管是越來越嚴格,特別是自2021年9月份,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更是進一步使得國內虛擬挖礦行業走向低迷可網路一下就明白了。
⑹ 中國的比特幣礦場都在哪裡
礦場一般離發電站近,都在山裡,國內的都集中在新疆和雲南!賣礦機的都集中在深圳
⑺ 在中國大陸用計算機挖沙子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1)就目前在中國大陸來說不違法的。挖礦機當然也不違法的,不然,用顯卡挖的人,都把顯卡沒收了。
2)五部委發的《通知》定義比特幣為「特殊商品」,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持有。
3)目前比特幣存在三大風險:交叉風險、價格風險、「跑路」風險。由於具有匿名、不受國界限制、不易追蹤等特性,比特幣逐漸被不法分子作為兌換和支付手段等等。
拓展資料
一、新華社的文章稱近期,央行在對北京地區主要交易平台的現場檢查中發現,火幣網和OKCoin幣行均利用投資者充值形成的沉澱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計約10億元人民幣。新生事物發展得太快,監管必須迅速跟上步伐,積極完善制度法規,把比特幣裝進監管的籠子。面對嚴重違規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應絕不手軟,關停取締。
二、S7比特幣算力低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1、可能是溫度的問題,溫度低了或者高了都會影響礦機的算力的; 2、礦機自身存在問題,導致算力的不正常; 3、礦機的老化導致算力的降低,二手礦機算力都相對第一點。比特幣、萊特幣、沙錢幣等所有需要挖礦的礦機都是這個樣子。
三、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注意交易比特幣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 《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法不溯及既往。故已發生的比特幣交易產生法律效力,因交易行為而取得的比特幣受法律保護。故因交易行為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包括民事或刑事,應受司法管轄,法院或公安機關不能以七部委公告而認為比特幣不受法律保護而拒絕受理。
四、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
五、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六、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瀏覽器 電腦端:macbookpro mos14打開google版本 92.0.4515.131
⑻ 風暴眼 | 央行等十部委出手,比特幣大跌8%,「幣圈9·4」再現
時隔四年之後,幣圈再次迎來幾大部委的聯手整頓。
9月24日下午,央行、銀保監會、網信辦、外匯局等十部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應堅決依法取締等。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也發布文件,矛頭直指「挖礦」: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將數據中心類企業相關承諾納入徵信;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停止一切財稅支持等。
消息出來後,主流加密貨幣皆應聲而跌。比特幣跌破41000美元/枚,日內跌8.74%。
以太坊跌破2800美元/枚,日內跌11.23%。其他幣種如萊特幣、狗狗幣等跌幅也都不小。
這次出台的監管政策,不僅讓人想起四年前的幣圈「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曾出手正式叫停ICO融資。此後各大交易所代幣價格一路下跌,數百家小交易所倒閉或出海,幣圈迎來一個大熊市。
同樣是在九月,同樣是多個部位聯手,幣圈會再次迎來一場「狂風暴雨」嗎?
實際上,自今年5月以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就在持續收緊,對於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打擊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國內加密貨幣行業正在迎來一場史無前例的監管風暴。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政策的出發點,除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打擊空氣幣、傳銷等違法行為外,更是在『雙碳』政策的大背景下,對這種於國計民生無益且高耗能的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閉環打擊。」
十部委聯手,此次監管政策有何不同?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發布的文件,和之前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有何不同呢?
世界經合組織區塊鏈政策委員會專家王娟認為,相較於之前的文件,這次的文件在內容上變化非常大。它是分級分類,由中央到省市,再到縣鄉,一層一層的去進行分級整治,對存量增量都有不同的具體實施方法,包括對大數據園區、對高新技術園區異常用電的核查,都是非常具體的實施措施。從財稅優惠、金融政策,到地方監管、舉報,全面的進行細致化的整治、打擊,這個內容是史無前例的。
王娟表示,特別要關注的是,以前虛擬貨幣挖礦被發改委從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淘汰類去除之後,這一次虛擬挖礦重新進入了淘汰類的目錄。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在國內處於一個逐步的,完全清退的趨勢中。這個文件里特別也提出,數據中心是不可以用於來挖礦的,所以企圖在數字經濟、戰略新興產業、數據中心建設等一些比較熱點的詞彙上去挖掘監管的空白地帶應該是越來越小。
財經 評論員王赤坤認為:「這次打擊虛擬幣炒作的部委中增加了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將相關虛擬幣交易行為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將境外交易所在境內的相關活動也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從事虛擬幣炒作不僅損失財產還會涉及犯罪入刑。相關個人相關公司和相關產業鏈應關注、知曉、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信號,提前預案,及時做好相關退出工作。」
針對這次政策帶來的影響,有律師認為,這次發文有「最高院」「最高檢」,區別於之前的銀行、行業協會等發文,後續政策落地和各地法院判例都會有明顯的價值傾向。
「單純從法律角度,個人層面的風險沒有因為這個文件而發生變化。核心風險在於平台方,OTC商戶次之,這一點要看政策在各地落地的情況。」該律師表示。
四個月發布19條「禁令」,幣圈迎來最嚴監管風暴
如果說2021年前4個月比特幣從1萬多美元暴漲到6.4萬美元,點燃了很多投資者心中的財富慾火的話,那麼5月以來國內持續的監管風暴,則澆滅了這把火。
5月18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官微轉載了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銀協和互金協會發布的聯合公告,明確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5月19日早間,內蒙古發改委也發布公告,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全面受理關於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信訪舉報。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特別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
此後,內蒙古、雲南、四川、新疆、青海等「挖礦」大省也都相繼發布了打擊虛擬貨幣挖礦的政策。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和國家發改委也發布監管文件,禁止任何名義「挖礦」 ,堅決依法取締虛擬貨幣相關業務。
據鳳凰《風暴眼》不完全統計,自5月中旬以來,國務院金融委、國家發改委和央行等十部委,以及內蒙古、雲南、安徽等省份及相關機構,共發布了12條打擊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監管政策。
雖然近些年來國內對於虛擬貨幣保持了持續的嚴監管態度,但今年出台的監管政策的數量之多,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可謂史無前例!
從五月到九月,國內為何會掀起一場針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的監管風暴呢?
有分析認為,原因可能有多個:一是包括防範「熱錢」資金利用比特幣違規進出境;二是在DC/EP逐漸推廣應用的背景下,清理規范數字貨幣概念和范圍;三是碳中和趨勢下,比特幣挖礦過於耗電等。
打擊「挖礦」行為,成為監管重中之重
實際上,中國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以及其衍生行業的監管一直是非常嚴格的。
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文,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取締了超過38家的非法虛擬貨幣平台。
今年6月剛剛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議任命為IMF副總裁的央行副行長李波,在談到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時曾表示:「比特幣等加密資產是投資工具而非貨幣,應接受相應監管。」
李波認為,比特幣本身不是貨幣,而是一種另類投資。因此,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主要作用,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他強調,如果穩定幣等加密資產能夠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的話,就需要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也就是說,要比比特幣現在所接受的監管規則更加嚴格。
可以看出,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一直是明確的。但對於「挖礦」,政策上一直沒有非常明確規定。
鳳凰網《風暴眼》發現,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的監管風暴中,政府亮明了對「挖礦」行為絕不容忍的態度,並且從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打出了一套「組合拳」。
隨著國內監管政策的驟然收緊,曾佔到全球算力65%的中國比特幣礦場,也上演了一幕遷徙出海的「大逃離」。
5月份以來,四川、內蒙古、雲南等省份已經關停了大批比特幣礦場。國內一些體量較大的礦機企業和礦場主,也陸續向國外遷移。
據中國第一家礦機上市企業「嘉楠 科技 」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嘉楠 科技 已正式開啟在哈薩克的自營挖礦業務,首批阿瓦隆礦機上架開機運行。
裝車運往海外的阿瓦隆礦機
據媒體報道,中國另一大礦機企業比特大陸也在6月 22 日對礦工表示,暫時停售現貨機器。此外,比特大陸已宣布全面向海外轉移,部分中高層員工正向海外轉移。
中國為何要嚴打比特幣「挖礦」?
在這輪針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打擊清理風暴之前,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幣挖礦集中地,四川省更是被稱為「礦都」。
中國的「挖礦」產業究竟有多大?BTC.com上的算力分布圖顯示,目前世界上最大算力的比特幣礦池,如Antpool、F2Pool、BTCC等,都位於中國,中國的算力超過了比特幣總算力的60%。
在國外的社交媒體上,甚至還能看到有許多國外的比特幣愛好者呼籲要打破中國在比特幣上的「算力壟斷」。在2018年,知乎上還有人問「比特幣算力集中在中國有多大隱患?」
另外,世界上最大的三家礦機企業,嘉楠 科技 、億邦國際和比特大陸,都誕生於中國。其中嘉楠和億邦還分別於2019年和2020年在美股上市。
可以說,在中國,比特幣挖礦已經建立了從上游到下游的完整產業鏈,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
這么大的一個產業,政府為何要打掉它呢?因為,它實在太耗能了。
此前劍橋大學另類金融中心公布數據稱,比特幣的總能源消耗介於40-445兆瓦時(TWh)之間,平均統計約為130兆瓦時,比特幣挖礦一年消耗的電量約與荷蘭全國用電量相當。
由成千上萬台礦機組成的比特幣礦場
研究還顯示,約65%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在中國進行,而煤炭在中國能源結構中的佔比達到60%左右。約75%的礦工使用某種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總能耗中的佔比仍不到40%。
有行業人士對鳳凰《風暴眼》表示,「在碳中和、碳達峰這樣的大背景下,高耗能的挖礦顯然是與大方向相悖的,關停只是遲早問題」。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比特幣挖礦行為,往往以「大數據項目」作為掩護,騙取地方政府支持,耗費大量電力資源,不符合實現「碳中和」目標方向。
他此前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亂象刻不容緩》文章中指出,金融管理部門應加大對虛擬貨幣非法挖礦和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對比特幣挖礦項目,各地應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關停。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虛擬貨幣「挖礦」不僅屬於高耗能產業,而且虛擬貨幣對產業發展沒什麼貢獻,基本上沒有其他有益的作用,政府對此加大打擊力是合情合理的,特別是「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林伯強認為,在打擊虛擬貨幣「挖礦」上必須採取「一刀切」,如果不一刀切的話,肯定會有人鑽漏洞,因為虛擬貨幣的利潤太高了。
世界各國態度不一,有國家將比特幣當做法幣
實際上不只是中國,英國、美國、韓國等國家也都在考慮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今年8月,日本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將加密貨幣交易商視為反洗錢計劃的一部分;日本FSA也考慮實施更嚴格的加密貨幣法規。
韓國、新加坡等對加密貨幣相對寬容的國家,也都在加強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力度,打擊洗錢等行為。今年6月,墨西哥財長表示,墨西哥金融系統禁止使用加密貨幣。
今年5月24日,美聯儲理事布雷納德表示,在保持安全的央行貨幣作為基礎的情況下,存在競爭的空間,不斷改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是非常重要的,監管框架應該隨著加密貨幣匯率的發展而變化,與美聯儲相比,其他監管機構可能在加密貨幣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包括美聯儲在內的美國相關機構一直對加密貨幣持謹慎和嚴格監管的態度,包括制裁因涉嫌網路攻擊和洗錢的加密貨幣交易所SUEX等。
但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國家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敞開了懷抱。今年6月,中美洲國家薩爾瓦所就通過了比特幣法案,宣布將比特幣作為國家法幣。
9月7日,薩爾瓦多的比特幣法案正式生效,薩爾瓦多也因此成為世界上首個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國家。鳳凰網《風暴眼》了解到,目前麥當勞、星巴克、必勝客以及當地的一些商店,都已經可以用比特幣進行消費支付。
近日,據烏克蘭媒體報道,烏克蘭最高拉達(烏克蘭議會)通過了虛擬資產法案,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在該國正式合法化。不過與薩爾瓦多不同,烏克蘭的法案規定虛擬資產在該國不得作為支付手段,但公民可以合法地持有以及交易。
比特幣究竟是「數字黃金」還是騙局?
從2020年下半年開始,幣圈持續的暴漲吸引了許多散戶投資者湧入幣圈,一些瞄準「新韭菜」的各種山寨幣、空氣幣項目也層出不窮。可以說,牛市之下亂象叢生。
盡管監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已經落下,有人恐懼逃離的同時,也有貪婪者堅守「信仰」。更多的人可能依然充滿疑問:比特幣究竟是不是騙局?還能夠繼續投資嗎?
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經濟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在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比特幣就是一場賭博,「你輸了,就會輸得很慘」。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管清友認為,不要把比特幣當作一夜暴富的事,你可以去嘗試這種所謂的資產波動、體會這個市場,但是大家現在這種抗風險能力,我不建議大家所謂去高杠桿投資,因為你無法控制這樣的風險。也許你運氣極好,,但從投資概率上來講,很難賺到錢,因為這是高杠桿、高波動的資產,大部分人都是泡沫。
今年5月,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張曉燕接受鳳凰網 財經 采訪時表示,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張曉燕表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提到目前熱議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她表示,首先,據2018年統計,比特幣25-30%的交易場景是非法的。再者,「虛擬貨幣」的交易缺乏有效監管,其價格容易被操縱,導致價格忽上忽下,波動劇烈。
「我很支持目前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這些政策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她說,中國的散戶數量很多,中小投資者的共性是金融知識少,對虛擬貨幣的了解不夠深刻。監管政策是在保護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
[責任編輯:劉玉芳 PF012]
⑼ 官媒點名打擊比特幣挖礦,挖礦在中國要「涼」了嗎
官媒點名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在此信號下,比特幣挖礦和交易都要在中國涼涼了,這是不需要質疑的事情。
其實比特幣交易這么高風險,比特幣涼涼是早晚的事情,只不過現在對於已經進去或者即將進去的人有一個警醒而已。現在已經進入了比特幣交易市場,但是沒有把錢虧完的,其實可以理性的看待自己的比特幣,同時在適當的時候退出比特幣交易;而沒有進去的人,一定不要再進入比特幣交易市場了,否則不僅是一種非法行為,而且還會因為不夠理性和家底不夠豐厚,而被大莊家玩得傾家盪產。比特幣本就該涼涼,只不過是之前相關部門一直沒有出手管制而已。就比特幣交易這種行為,本身不僅影響一般的投資者,而且對於市場秩序還有著一定的破壞。
其實比特幣交易和挖礦行為本就該涼涼,而且早就應該涼涼,直到現在相關部門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管制才涼涼也屬於正常之事。我們一定要謹慎對待比特幣的交易,畢竟在沒有管制之前,已經有相當一部分人因為比特幣炒作而輸得傾家盪產,對社會交易秩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⑽ 在中國挖礦比特幣犯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