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挖礦知識 » 挖礦最新政策

挖礦最新政策

發布時間: 2023-02-02 07:42:10

⑴ 礦幣價格低於電價多長時間會漲

三個交易日。根據礦幣市場機制,當其價格低於市場電價三個交易日時會做出價格調整,以彌補差價。

⑵ 國家對挖礦的政策

法律分析:說到國家對比特幣的政策,一直在幣圈混的人其實都是知道的。國家的政策還是相當不錯的,正是因為國家有這樣的政策,所以才讓更多想要投資的人成為了投資人。中國一直以來在投資方面是比較保守的,但是連中國都頒布了挖礦政策,這就說明數字貨幣的潛力國家是看好的。國家對比特幣挖礦的政策就是將比特幣納入民生。這一政策頒布就說明你持有的比特幣是你的財產,這部分財產不會憑空消失,它是國家承認的,是受到保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 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⑶ 什麼是中國禁止的什麼是允許

1、中國虛擬貨幣政策2022
2、我國虛擬貨幣法律法規
3、國家禁止的虛擬貨幣有哪些種?
4、中國禁止數字貨幣交易嗎
5、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6、中國禁止虛擬貨幣政策是什麼?

⑷ 國家對挖礦的政策

采礦權申請人在提出采礦權申請前,應當根據經批準的地質勘查儲量報告,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劃定礦區范圍。需要申請立項,設立礦山企業的,應當根據劃定的礦區范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七條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准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自作出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⑸ 虛擬挖礦遭禁,合同還可「轉圜」嗎

來源 | 肖颯lawyer
作者 | 肖颯法律團隊
2021年的九月,對於國內的幣圈人士而言,無疑是一段充滿動盪的時光,央行等十部門發布的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924通知」)幾乎封禁了國內虛擬貨幣存在的空間,特別是在此後的司法實踐之中,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者被認為不屬於民事訴訟的管轄范疇而不予處理。國內的虛擬貨幣局勢由此有了重大改變,幾成定局。
但與這個大浪花相比,同日由發改委等十一部門發布的《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則似乎沒有起什麼波瀾,即便是在有關判決中,《通知》似乎更像是一種陪跑品,是「924通知」的附庸,是「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的衍生產物。但事實並非如此,
《通知》有其獨特之處,對於「924通知」中的有關條款的解讀也不應當過於生硬,而是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颯姐團隊今日文章便通過近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案號:(2022)遼01民終12181號)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案情簡介
2018年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與A公司簽訂了超算伺服器相關託管協議,協議簽訂後,A公司收取肖某某預付電費押金150萬元、預交電費200萬元。後因政策限制原因,超算伺服器託管業務相關場地停止運營,2018年12月19日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與A公司、郝某簽訂了「超算伺服器託管補充協議二」,約定肖某某預付的電費押金150萬元、預交的電費200萬元,扣除已使用電費後,剩餘270萬余元電費,郝某及A公司同意2018年12月19日起30日內分批次退還,並補償肖某某9個月運營損失,每月7萬元。2018年12月,A公司拖欠新疆B公司電費款192萬元,郝某、A公司無力償還電費,後肖某某代郝某、A公司償還了該款項。2019年9月16日,郝某、A公司與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肖某某簽訂「還款計劃協議」,約定郝某、A公司2019年10月15日前返還電費押金、預交電費、墊付的電費共計480萬元;如未能按期返還,從2019年10月15日起,按年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全部款項還清之日止。肖某某原系沈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現公司債權債務歸肖某某。後肖某某訴至法院,要求郝某、A公司返還所有欠款並支付利息。
二、爭議焦點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
《超算伺服器託管補充協議二》及《還款協議書》的效力問題。
在二審期間,上訴人郝某、A公司提出,還款協議的基礎法律關系來源於《超算伺服器託管協議》,而該協議本質上是比特幣挖礦設備的託管協議,其內容是上訴人支付電費並委託益遠公司提供維保服務和日常管理。比特幣挖礦是我國法律及國家政策禁止的行為,故
託管協議是無效協議,而還款協議來源於無效協議,被上訴人產生的損失應當由被上訴人自己承擔。
對此,二審法院認為:比特幣挖礦本身並非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認定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故不能依該通知認定挖礦行為本身屬於違法行為。《通知》指出,堅持分類處理。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本案合同訂立於該通知之前,也不能以此認定為違背國家政策
。故上訴人所提無效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三、案例分析
事實上,在虛擬貨幣相關交易及民事行為均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大浪潮之下,如何評價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挖礦」活動的效力是一個考驗法官能力的難題。而本案中,二審法院的法官使用了一條可行的路徑,即從法不溯及既往的角度出發,認定在先成立的合同並不會因違反《通知》或者其他類似的規定而無效。這當然是正確的。
根據《立法法》第93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因此,行政法規、規章原則上不溯及既往,即便該行政法規、規章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也應當設置特別的溯及力條款,才能使得該行政法規、規章具備溯及力。而「挖礦」行為涉及的《通知》乃至於「924通知」,其效力等級遠達不到行政法規、規章的程度,既然行政法規、規章都不能溯及既往,那麼《通知》自然不能對在先合同的效力產生影響。
但除此以外,事實上,根據《通知》認定在先的「挖礦」合同無效的做法,本身就
有違《通知》中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基本理念。
具體而言,《通知》雖然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為淘汰類,同時也指出該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但是,其並沒有直接認定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有關的行為均屬於非法活動,而是採取了分類處理的方法,
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對於前者嚴格禁止,對於後者有序退出。換言之,對於已存在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是通過加大限制的方式迫使相關人員和企業退出存量項目,如第十二至第十七條規定分別規定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禁止相關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財稅支持等等措施。
顯然,在這樣的「存量有序退出」的過程中,相關的民事法律關系當然是有效存續的,否則便會使得市場陷入進一步的混亂,反而不利於保障公共利益。而與此相對的是,《通知》明確對增量項目進行禁止,這就說明,
如果是《通知》後的挖礦行為,那麼就存在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因此,單單從《通知》本身的規定和其基本理念出發,仍然有認定在先成立的挖礦合同有效的可能。
四、寫在最後
新法新規的出台必定會對在後的法律關系產生影響,但是否能夠對在先的法律關系產生影響則並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這需要法律工作者對新法新規仔細研讀,對新案例仔細研判,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才能做出最合法理的答復。

⑹ 2022年火幣網開了嗎

沒有,根據Huobi Global官方公告,Huobi Global將於2021年12月14日11:00關閉中國大陸用戶充幣功能;12月15日11:00禁止中國大陸用戶幣幣交易功能;12月31日24:00下架OTC的CNY交易,同時停止為中國大陸地區用戶提供任何資產空投服務,平台提幣功能將保持開放1至2年時間(具體關閉時間另行通知),建議Huobi Global用戶合理安排時間,盡快完成個人資產提出。

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多個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同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多個部門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監管風暴席捲而來。

在監管暴擊下,已有不少虛擬貨幣交易所開啟了停新清退模式。比如,火幣全球站此前曾發布公告稱,為響應相關監管要求,火幣全球站已於2021年9月24日停止了中國大陸地區新用戶注冊。對身份認證為中國大陸地區的存量用戶,計劃於2021年12月31日24:00之前,在保證用戶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具體清退細則將通過公告、郵件、站內信和簡訊等方式通知用戶。

⑺ 2022年9月25號還能挖礦嗎

2022年9月25號不能挖礦。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表示監管政策要求,輕松礦工已於2022年9月25日凌晨1點停止大陸地區訪問。

⑻ 國家對礦山有什麼新政策

國家對礦產開採的新政策國家對礦產開採的新政策國土資源部對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新規定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計劃批准開採的礦種。目的是為了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非煤井工礦山采礦方法:
(1)空場采礦法,特點是在回採過程中,采空區主要依靠暫留或永久殘留的礦柱來支撐,采空區始終是空著的,一般在礦石與圍岩很穩固時採用。
(2)崩落采礦法,特點是隨著礦石采出,有計劃的用崩落礦體的覆蓋岩層和上下盤岩石來充填采空區,以控制采區地壓。一般在礦體圍岩不穩固,地表允許陷落的條件下採用。
二、礦山的當前現狀
1.礦山投資規模小,開采能力低
2.技術重視不夠
三、國家對采礦用地的特殊政策和做法
1.簡化報批程序,提高報批效率
2.允許能源建設項目先行用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十七條 國家對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實行有計劃的開采;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采。

⑼ 挖虛擬貨幣違法嗎有多嚴重

虛擬貨幣挖礦不違法,但也不受法律保護。
當前我國還未正式出台相關法律,所以虛擬貨幣挖礦是不違法的,我國對於虛擬貨幣挖礦是持不支持態度。就目前的政策來看,我國禁止虛擬貨幣挖礦是必然的。犯罪分子可能會利用虛擬貨幣的交易特點,將其作為洗錢工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嚴禁各地區立項、批復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對現有的各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全面關停。
堅決查處糾正以大數據、超算中心等名義立項但從事虛擬貨幣「挖礦」的項目主體。制止向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提供場所、電力支持。
後期將對清理整頓情況開展檢查和抽查,請做好相關資料准備工作。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反洗錢法》第三條 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反洗錢義務。

⑽ 現在挖礦炒幣這么火爆,有什麼風險嗎

現在幣圈兒是比較火爆因為火爆,因為比特幣的操作會讓幣圈火一把,至於其他的狗狗幣呀等等等等的必因為炒幣只要投入少量資金,可能會收到大收益,這就是一個貪心人的一個貪心思維。

現在炒幣其實是非常風險的,因為炒的幣他不是法定貨幣,隨之而來的就是隨著不是法定貨幣為背書就會破產,更會一夜之間消失掉。

所以投資其他貨幣其實就是一個陷阱,其實就是一個深坑,我勸大家千萬不要玩兒這種貨幣。

挖礦炒幣也是高風險高收益的細分領域,具體有以下幾個風險需要注意的:

1、專業礦機的資金投入風險大。數字加密貨幣,大多都是基於演算法和硬碟存儲的生產方式來獲取收益,所以對機器(礦機)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處理器,像IPFS分布式存儲則是對硬碟要求很高,這些資金投入想當大,一台高端的礦機動則十幾萬呢!

2、所選幣種爆礦率的風險。每個幣種爆礦率是不一樣的,這個和挖礦的競爭業態很有關系,假如你挖礦是比特幣,現在比特幣礦機非常多本來競爭力就大,加之比特幣每四年都在遞減出礦率,如果你的礦機算力不足將很難挖到比特幣。

3、能耗投入的風險。挖礦是一個高能耗的行業,通常礦機都是要24小時不間斷的工作,對電能的需求量非常大,如果沒有合理的電價支持,前期挖礦基本上都是虧損的狀態。

4、政策變化的風險,目前世界各國對待數字加密貨幣的態度各不相同,像中國就是嚴厲禁止的,私自挖礦一經發現一律取締。而有些國家態度經常變化,比如伊朗和俄羅斯等國,當政策默認的時候你可能就爆賺了,當控制和打擊的時候可能就會有風險。

5、挖礦所需質押幣的投入風險。很多礦幣一旦接入主網,就可以參與挖礦了,假如你的算力和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即使你挖到了礦,你也不可以立刻將挖到的幣拿出去賣的。因為主網基本上都有一個規則就是要部分質押幣,主網也怕你突然無故斷線呀!只有等你挖的幣遠遠大於質押幣時,才會逐步釋放一部分幣給你交易。而這些質押幣就是一筆不小的投入呀!就算銀行利息就也是風險呀!

6、幣市行情對挖礦的風險。幣圈的行情是上下波動的,這個大家都很清楚,如果你所挖的幣行情不好,或者崩盤了,那自然你挖出來的幣也就不值錢了,風險自然就存在。

當然,以上僅僅分析只是挖幣可能會產生的各種風險。但如果只要你挖到的加密貨幣,市場價格足夠的高,一切將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

雖然火爆,也正因為火爆,危機風險非常多在幣圈!

往大里講,目前虛擬幣不受法律保護,和國家監管,政策因素風險

小里說就是大家目前基本都在中心化交易所交易,說白了人家是開賭場的,人家說了算,不高興了割你一下很正常,交易所風險!

在就是幣的種類多如牛毛,真假難以分辨!有直接被割的風險!就不講了,要談風險很多很多…

挖礦炒幣都有風險,但是總體來說,挖礦的風險小於炒幣。

顯卡對一些人來說畢竟屬於剛需產品,你最後總能找到接盤俠,但是炒幣就不一定了。

玩現貨,正常漲跌盈虧,跟股票一樣。

玩合約,小投入高回報易爆倉。

高杠桿遇上猛漲猛跌的情況還得面臨平台拔網線的騷操作風險。

最後就是提現風險,易凍卡。

首先說一下虛擬貨幣挖礦的風險。以最典型的比特幣和以太坊挖礦為例,比特幣挖礦需要購買專業的礦機,每台礦機售價都在1萬元左右,以太坊挖礦需要購買顯卡進行挖礦,目前每張顯卡價格在7000左右。就最基礎的挖礦設備來說,對於一般人來說一次購買幾台比特幣礦機或者顯卡都會造成不小的經濟壓力。在挖礦過程中,礦機會消耗大量的電力,所以電費成本如果過高,極大可能造成虧損。居民用電的收費標准來挖礦,虧損的可能很大。挖礦期間還要考慮礦機的損壞,維護等。

接著是炒幣的風險。虛擬貨幣市場是每時每刻都在交易的,缺乏監管,所以虛擬貨幣的價格操控非常明顯和瘋狂。

第一個炒幣的風險在於虛擬貨幣的價格操控。很多虛擬貨幣的發行成本很低,幾萬塊就可以發行。這種山寨幣一旦上架虛擬貨幣交易所,項目方可能瘋狂出售手中的虛擬貨幣,直至虛擬貨幣價格無限趨於0,最後被交易所下架,無法交易。

第二個炒幣的風險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所捲走用戶的虛擬貨幣資產跑路。所以選擇交易所一定要慎重。

第三個炒幣的風險在於虛擬貨幣的合約交易。虛擬貨幣市場進入門檻低,可以通過合約交易和杠桿交易,達到小資金撬動大資金的效果。收益非常的大,但是風險更大。隨時可能虧掉賬戶里所有資金。

以上就是挖礦和炒幣的主要風險,還有類似於炒幣盈利後,將虛擬貨幣兌換人民幣過程中遇到黑錢的風險。這些風險相對可控一些。

暴漲暴跌,肯定是大風險了。挖坑的話要投資設備,你小散沒成本優勢,管理優勢,電費都不一定能賺回來。

任何事情都有風險,假如說沒有風險話大家早就發財了。炒幣的風險在於你的成本價,就比如一枚比特幣39萬,你炒幣買一枚的價格就是39萬,他要是跌破39萬你內心不慌嗎?有的人恐怕在35萬就趕緊賣掉,盡量讓自己少虧一點。挖礦的風險在於會不會遇到礦難,熊市的時候,你挖一天的幣還不夠扣你電費呢。其次就是雲算力挖礦,你得了解清楚平台的可靠性以及真實性,畢竟現在幣圈的資金盤較多,稍不留意就踩坑了。

炒幣肯定有風險的,

剛了解比特幣的時候十幾萬一枚。

後來過了一段時間,降到兩三萬了,

如果你需要用錢的時候受得了嗎,

如果是借來的扛得住嗎?

如果是賣房來的錢,你如何面對家人?

總之不能影響生活吧。

巴菲特說不要用借來的錢去投資。

長期持有比較好一點。

沒錢的話不要投這么多,

要在自己承受范圍之內。

要相信一句話:收益越高,風險越大。

所謂幣圈一天,股市一年,沒有強大的心臟,是受不了炒幣一天內大起大落的,特別是資金量大的時候,心態崩潰那都是常態。

所以,你說風險大不大。

首先,挖礦相對專業性較高,需要對項目有較深的研究,找到你的信仰,給自己一個堅持投入成本、持續挖礦的理由。從現在大環境看,挖礦投入的成本越來越高,短期難以看到明顯收益,適合有信仰能長期堅持的人,財富自由也不是夢。

其次,對於大多數韭菜來說,挖礦過於高深,大部分人可能連什麼是去中心化、區塊鏈都不是很了解,只是看著虛擬幣瘋狂的漲漲漲,就抑制不住沖進去的沖動。有一句話說的很好,靠運氣掙來的錢,往往最後都會靠實力又虧出去,可能虧得還會更多。

幣圈是24小時營業,全年無休,最大的風險在於漲跌幅無邊,可以一天翻幾倍,也可以一分鍾腰斬,甚至歸零,灰飛煙滅。

所以,我覺得炒幣適合以小博大,少量資金博一個奇跡。但是,人性貪婪,決定了大部分人最終的結局是先得小利,後輸底褲,會被割得很慘。

兩個案例,同樣是十萬入圈,一個人憑借運氣+實力,一年賺到兩千萬,全身而退,財富自由。一個人翻倍賺到七十萬,然後虧損90%,白乾一場。

你覺得你會是哪種?

區塊鏈的紅火讓幣圈煥發新生,炒幣尤其是投資數字貨幣成為主流,有不少人為了一夜暴富不禁鋌而走險,越過灰色地帶,雖央行出台了相關政策來整治,但只能限制始終無法達到根治目的,那麼炒幣風險到底大不大?可能存在哪些風險?請看下文分析。

一、個人風險

在數字貨幣的投資過程中,最大的風險不是其他,而是你自己!

我們的存款,投資的股票,證券等等。都會有一個中心化的機構幫我們防禦攻擊,幫我們處理糾紛,還能幫我們找回密碼。

但是在數字貨幣的世界裡。這些這些安全措施全部交到了我們自己的手裡。

如果沒有把控好個人風險,可能會遇到:

1. 密碼,私鑰被盜,錢包和交易所里的所有數字資產丟失(無法找回)

2. 你的信息會被地下黑產賣來賣去,幾乎沒有隱私

3. 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銀行,證券交易所)使用相同或類似的密碼,其他地方的資產也會被盜

建議

1. 增加密碼強度,不要重復使用密碼,不要在網上發送密碼

2. 電腦不要裸奔(不裝安全殺毒軟體),不要上亂七八糟的網站(「黃賭毒」的網站是木馬病毒的重災區)

3. 所有需要輸入重要信息(賬號,密碼,個人信息)的地方,都留意一下網址是否是官網,避免被釣魚

4. 任何人(家人、親戚或朋友)通過網路找你借錢,要密碼,要賬號…都打電話驗證一下,是否是本人操作。

總結一下:投資比特幣的時候,最大的風險是我們自己!我們需要多學習和了解一些網路安全方面的知識,這樣能有效避免手裡升值的幣不翼而飛!

二、平台風險

平台風險其實就是交易所的風險。大家放在交易所的幣,其實是存在了交易所中心化的錢包里。

如果交易所的被黑客攻擊,那麼交易所就有巨大的損失,輕則交易所自己承擔損失,重則交易所倒閉。

建議

1. 選擇交易量大, 歷史 較長,口碑較好的交易所

2. 如果打算長期持有,就不要將大量數字資產放在交易所,將不打算交易的幣存在自己的錢包

3. 一定要注意錢包的使用安全

4. 可以同時使用多個交易所,平攤風險

三、政策風險

對區塊鏈保持積極態度,政府和很多公司都在研究和應用區塊鏈技術。但是對數字資產的投資做了一定限制。目前數字資產的體量還不大,如果快速增長可能對金融行業有一定影響。

另外由於全球性和去中心化,還涉及到資產外流,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外匯限制。

我現在交易有政策風險嗎?

場內交易完全符合國內的法律法規,所以場內交易是比較安全的。場外交易在法律角度並不完全合規,有可能會收到政策影響,所以不建議大家長期把幣存在場外交易所里。

建議

四、法律風險

高收益的背後不僅伴隨著極高的投資風險,還有不容忽視的法律風險。和收到贓款風險凍卡。

熱點內容
以太坊對接上鏈 發布:2025-07-20 08:01:31 瀏覽:794
馬德里機場怎麼去市中心 發布:2025-07-20 08:00:05 瀏覽:681
轉化成usdt 發布:2025-07-20 08:00:04 瀏覽:403
元宇宙一級市場 發布:2025-07-20 07:50:55 瀏覽:175
元宇宙買房買地 發布:2025-07-20 07:44:37 瀏覽:90
新手進入區塊鏈 發布:2025-07-20 07:37:13 瀏覽:585
區塊鏈對信息系統的影響 發布:2025-07-20 07:19:26 瀏覽:536
元宇宙概念什麼時候實現 發布:2025-07-20 07:18:06 瀏覽:629
元宇宙到底是幹啥的 發布:2025-07-20 07:07:22 瀏覽:609
微信什麼時候開始數字貨幣 發布:2025-07-20 06:23:07 瀏覽: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