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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挖礦的時候是怎麼樣的

發布時間: 2023-05-17 17:09:26

①  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的實現

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的實現,是指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行使對礦產資源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國家作為全民利益的代理人,是政治意義上的主權國家,無需親自去行使實際意義上的對礦產資源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各項權利。它可以通過國家機構、法人、自然人等真正意義上的行政主體、民事主體的法律活動來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法律、法規規定的一系列制度,按照法律程序來完成的。

概言之,國家通過設立礦業權審批登記和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許可證制度,授予符合法定資質條件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民事主體以探礦權或采礦權,從而實現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能,體現為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所建立的探礦權法律制度、采礦權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國家建立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對采礦權人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從而實現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經濟收益權,具體表現為補償費徵收規定中的一系列制度。

一、探礦權法律制度

1986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使用了探礦權和采礦權的概念,表明我國對礦業權的管理按照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兩個工作階段初步構建了礦業權管理的法律制度。但是,稍後於4月12日公布的國家基本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並沒有出現「探礦權」的字樣,只在第5章「民事權利」第1節「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中,對采礦權的主體、內容、法律保護進行了原則表述。由此可見,在當時的立法背景下,我國民法立法者只承認采礦權的財產權屬性,而沒有把探礦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看待。

(一)探礦權的概念及其構成

1986年公布的礦產資源法並未給出探礦權這一法律概念的定義。該法規定,「勘查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登記。」1996年修改後的礦產資源法從探礦權的取得方面明確了探礦權這一概念,即「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1994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界定了探礦權的法律內涵,即「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

論其實質,探礦權是指探礦權人依法享有的在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勘查區塊范圍內,進行礦產資源勘查作業並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的權利。構成探礦權權利的要素包括三方面:一是申請探礦權者必須符合一定的資質條件;二是申請者必須依法辦理勘查登記,領取勘查許可證;三是勘查者必須實際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工作。

從探礦權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探礦權確定了一種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探礦權反映的是探礦權人與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國家及其法定行使所有權的行政機關之間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這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主體是具有法定勘查資質條件,依法取得探礦權的單位或者個人,我們稱其為探礦權主體;以及作為「特殊民事主體」的國家和作為代表國家管理探礦權的地質礦產行政機關。

第三,這種民事關系的客體,即探礦權的客體,就一般而言是礦產資源,就一個具體的探礦權而言,是特定區塊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屬於民法意義上的物。

第四,這種民事法律關系具有特定的內容。探礦權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內容將在下面談及。

(二)探礦權的物權屬性及其在我國物權體系中的位置

探礦權具有物權屬性。結合物權分類的主流學說和探礦權本身特性,可以從下述幾方面加以印證:

首先,探礦權是限制物權,或者叫他物權。探礦權是由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派生出來的,在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上設定的權利,探礦權人僅享有對礦產資源進行勘查的權利。

其次,探礦權是用益物權。不論是探礦權還是采礦權,都是以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並獲得收益為目的。同時,由於商品經濟的需要,也不排斥以礦業權為擔保而獲得信用的礦業權的利用權和擔保物權。正是探礦權為用益物權的本質,使探礦權具有嚴格的排他性,符合物權法「一物一權主義」。

再次,探礦權是一種不動產物權。不動產物權是指標的物為不動產的物權,或者說是設立於不動產之上的物權。探礦權是基於礦產資源而設立的不動產物權。

但是,探礦權又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物權,探礦權與民法理論上的物權是有差別的。一個重大的差別是,一般的物權有特定的物供權利人直接支配,而探礦權並沒有特定的物供權利人直接支配使用。設立探礦權的目的在於尋找礦產資源,取得探礦權也就取得了勘查礦產資源的行為資格,在未找到資源前,沒有特定的礦產資源作為探礦權的客體。探礦權指向的物是不確定的、未知的,因此,探礦權應視為物權。民法界有人把這種「視為物權」的財產權稱作「准物權」。准物權是指某些性質和要件相似於物權,准用於物權法規定的財產權。

按照日本、韓國和我國台灣省的礦業法規定,探礦權是一種准不動產物權。日本礦業法規定:礦業權(包括鑽探權與採掘權)應視為物權,除了本法律有關條文已作的規定外,有關不動產的規定均可適用於礦業權。韓國礦業法規定:礦業權視為物權,除本法另有規定的情況,適用關於不動產的民法和其他法令的規定。我國台灣省現行礦業法在1930年《礦業法》基礎上修訂而成,對於礦業權的性質也有類似的規定。

明確探礦權的物權屬性及其在物權體系中的位置,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方面,如前所述,我國民法通則沒有對探礦權作出規定。因此,在修改民法通則或者制定物權法時,立法者應當對探礦權在我國物權制度中的地位予以充分考慮,從而建立起更加全面、完善、科學的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權體系。另一方面,明確探礦權是一種物權,除有特別規定外,適用民法物權和有關不動產的法律規定,對礦產資源立法和礦產資源管理具有現實指導意義,這種指導意義在於:

第一,明確探礦權具有財產權的屬性,是建立探礦權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基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將探礦權視為一種勘查礦產資源行為資格的象徵,以行政授予的方式無償提供給地質勘查單位,地質勘查單位根據國家地質勘查計劃,以國撥地勘費進行工作,向國家提交礦產資源勘查成果資料。在此機制下,探礦權無財產內容,由此無償取得,並禁止流轉,也是符合情理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尤其是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以來,礦產資源勘查領域出現了投資主體和投資渠道多元化的趨勢,探礦權的財產權屬性凸現出來。適應這一形勢要求,實現探礦權有償取得和依法流轉已經十分必要和迫切,並在客觀上要求建立起以探礦權有償取得和依法流轉為核心的規范、科學的探礦權法律制度。

第二,探礦權為物權。因此,探礦權同樣具有物權的效力。物權的效力是法律所賦予的強制性作用。法律應當保障探礦權人能夠對其特定的工作范圍進行勘查作業,並排除他人的干擾和妨害。這樣,也就確認了探礦權的排他性原則,即在同一勘查工作區范圍內,同一期限內,不能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探礦權。

第三,探礦權為礦產資源所有權派生出來的他物權,從民事法律關繫上講,它與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是一個橫向等價關系。探礦權從所有權中派生,反過來在一定程度上對所有權進行制約。過去我們往往用國家所有權對其他派生權進行侵犯,不尊重派生權,嚴重影響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因此,明確探礦權和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地質勘查工作體制改革的法律保障。明確了這一關系,有利於明確國家和探礦權人之間的權利和責任,有利於國有地勘單位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進行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

第四,探礦權是用益物權。設定用益物權的目的在於使用他人之物並獲取收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探礦權的目的不會僅僅停留在勘查礦產資源、獲得地質勘查成果資料,探礦的目的在於采礦。因此,設計探礦權法律制度,應當把探礦權人在其勘查作業區范圍內的優先採礦權納入探礦權的權利范圍。

第五,探礦權為不動產物權。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應遵守的原則同樣適用於探礦權。物權的變動包括物權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成立要件,當事人就不動產設立、變更、終止物權,應當向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進行登記,這就是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原則。探礦權的設立、延續、變更(包括轉讓)、終止,必須經過地質礦產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才能生效。

(三)探礦權的權利義務內容

探礦權的權利義務內容是指探礦權人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之總和。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規定了探礦權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為了保障探礦權人投資勘查的目的,規定了探礦權人在勘查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內勘查發現了新礦種,有優先取得該礦種的探礦權;經勘查探明了可供開發利用的礦產資源,有優先申請取得采礦權的權利。

修改後的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發布的勘查區塊登記辦法進一步規定了探礦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探礦活動具有高風險性,它的高效益只有在運行機制中才能得到體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因其高效益而驅動投資者投資勘查的積極性,從而促進勘查投資多元化的形成。因此,探礦權流轉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探礦運行機制的核心。

二、采礦權法律制度

民法通則第81條規定了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其中,第2款規定的是采礦權,即「國家所有的礦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采礦,也可以依法由公民採挖。國家保護合法的采礦權。」

礦產資源法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采礦權法律制度。10年來的執法實踐表明,礦產資源法規定的采礦權制度對於維護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和采礦權人本身的合法權益,治理整頓礦業秩序,發揮了重要的規范和調整作用。

(一)采礦權的概念及其構成

采礦權的概念出現於民法通則和礦產資源法中,但法律並沒有直接給出其定義。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的定義是:「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採的礦產品的權利。」采礦權人對其采出的礦產品有行使所有權的權利。

構成采礦權的權利要具有三方面的要素:一是申請采礦權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條件;二是采礦權申請者必須依法辦理采礦登記,領取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是采礦權的法律憑證;三是采礦權人必須實際從事采礦工作,真實地履行義務。

同探礦權一樣,采礦權也確立了一種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采礦權反映了作為采礦權人的礦山企業或者公民個人與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國家及其法定授權行使這一所有權的地質礦產行政管理機關之間的一種權利義務關系。

第二,這種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一方面是國家,此時成為「特殊民事主體」,以及國家授權行使采礦權管理的地質礦產行政管理機關;另一方面是依法設立的各類礦山企業和依法取得采礦權的公民。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深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采礦權的主體已經擴大,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合作制企業或者股份制企業均可以成為采礦權人。

第三,采礦權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這一點與探礦權的客體無異。但就特定的探礦權、采礦權,它們的客體的存在性質是不一樣的。設立探礦權時,對該探礦權所指向的客體尚不可知,具有不穩定性;而設立采礦權時,對該采礦權所指向的客體在現有認識上是可知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二)采礦權的法律屬性及其在我國物權體系中的地位

就采礦權的本質而言,采礦權是物權。采礦權作為我國民法通則中明文規定的「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與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相對應,它是一種限制物權;作為他物權,它又是一種用益物權;一般來說,它是一種有期物權,而且是應登記的物權。

同時,由於采礦權所指向的客體礦產資源具有某些不動產的特徵,采礦權是一種不動產物權。但礦產資源又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不動產。礦產資源與土地、房屋等其他不動產有所不同。礦產資源賦存於地表或地下,當它未被開采時,呈現為不動產的形態,但是開采礦產資源的活動就是消耗礦產資源的過程,作為不動產的礦產資源在數量上發生了減少。

同探礦權一樣,采礦權也是一種准物權。采礦權是礦產資源法所規定的准用益物權規定的准物權。采礦權具有一般物權的法律效力。明確采礦權的物權特性,對采礦權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

第一,采礦權是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派生出來的他物權。采礦權是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權能分離和限制的結果,並沒有改變國家所有權的性質,國家享有對礦產資源的最終支配權。國家利用所有權中最關鍵、最核心的處分權能設置采礦權以真正實現其所有權。但是,隨著物權觀念從以所有為中心向以利用為中心的轉變,所有權被弱化,他物權地位優化於所有權,已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因此,采礦權的權利地位應當得到法律的強化,采礦權一旦設立,就具有對抗一切非采礦權人的效力,這種效力應當得到法律意義上的尊重。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采礦權運作而產生的財產關系表現為兩個層次:其一,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國家和一切非所有權人的關系,內涵是所有權人對抗一切非所有權人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妨害,即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處於核心地位,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做出侵害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之行為;其二,礦產資源所有權主體國家與特定采礦權人之間的關系,也就是自物權人與他物權人之間的關系,內涵為國家將礦產資源所有權中的部分權能(佔有、使用)以采礦權的形式授讓於采礦權人,采礦權人享有利用、收益的權利,國家享有因采礦而獲得收益的一部分。這一部分收益,在我國表現為采礦權人向國家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第二,采礦權既然是一種財產權,具有經濟價值,便為采礦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實行有償取得並進入流通領域提供了法律基礎。

第三,采礦權是一種不動產物權,那麼,適用於不動產物權的原則、規范、制度,均適用於采礦權。我國對不動產物權實行登記要件制度,該制度以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取得、變更和喪失的要件,不動產物權的轉移除依當事人的同意之外,還必須到登記主管機關登記,非經登記,不僅不能對抗第三人,而且在當事人之間也不能發生效力。

采礦權轉讓是采礦權變動的主要形式。因此,在設計采礦權的流轉制度時,必須對采礦權作為不動產物權在轉讓時實行「要式主義」這一原則加以特別重視。即采礦權的轉讓,以地質礦產行政管理機關的審批登記為生效條件。

第四,采礦權是對特定礦產資源享有開采並收益的獨占性、排他性權利,嚴格遵守物權理論中的「一物一權主義」。強調采礦權的排他性,對於處理現實生活中大量的采礦權屬糾紛、維護正常的礦業秩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同時,確認采礦權排他性原則,也是修改1986年礦產資源法、完善采礦權法律制度的一項重要指導思想。1986年礦產資源法第36條規定,「在國營礦山企業的統籌安排下,經國營礦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批准,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可以開采該國營礦山企業礦區范圍內的邊緣零星礦產,但是,必須按照規定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實踐證明,這一規定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不符合採礦權排他性原則,是造成采礦權屬糾紛持續不斷,礦業秩序混亂的法律根源。1996年,礦產資源法修訂後,刪去了這個規定。

(三)采礦權的權利義務內容

采礦權的權利、義務內容,即采礦權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總和。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對此作出了比較詳盡的規定。

1.采礦權的權利內容

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列舉式概括了采礦權人享有的以開采權和礦產品銷售權為核心的若干權利。

一般的民法著作則對采礦權人的權利列舉為三方面:一是開采礦產資源的權利;二是有權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進入自己的礦區范圍內采礦,對非法進入自己礦區范圍采礦的單位或個人,采礦權人有權請求停止開采、賠償損失;三是有權銷售其開采所得的礦產品。

有的著作提到采礦權人的權利時,列舉采礦權人的權利為4個方面:一是對采礦許可證規定礦區范圍和期限內的礦產資源的排他性佔有;二是開采礦產資源;三是礦山建築權和輔助建築權;四是礦產品所有權和經營權。

上述著作形成的時間均在1996年礦產資源法修改之前。修改前的礦產資源法禁止采礦權買賣、出租或者用作抵押。亦即作為采礦權所有者不得為采礦權之處分權。修改後的礦產資源法明確了采礦權人在法定情形下,經地質礦產行政機關批准可以將采礦權轉讓,即「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並、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准可以將采礦權轉讓他人采礦」。鑒於此,對采礦權的權利內容,我們認為應增補:「對采礦權附有條件的處分權」一項。

2.采礦權的義務內容

礦產資源法建立的采礦權法律制度的主要方面,比較詳細地規定了采礦權人應承擔的法律義務。該法第四章「礦產資源的開采」所規定的內容,基本是采礦權人的義務。包括合理開采利用礦產資源、環境保護、土地復墾、勞動安全等方面;第5條,繳納有關稅、費的規定;第37條,提高資源回收率、禁止亂挖濫採的規定等,都是采礦權人的義務。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列舉了采礦權人應當履行的5個方面的義務。限於篇幅,不一一贅述。

三、礦業權的法律保護

礦業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當其受到侵犯或者危害時,可以採取法律規定的各種措施加以保護。這就引出了侵犯礦業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問題。礦業權作為物權由法律而設立,也就使礦業權產生了對抗一切義務人、排除侵害的效力。義務人違反法律規定,對礦業權任何一項權利內容的侵犯,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按民法通則的規定,民事責任分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和侵權的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本條規定中的「財產」,應理解為「財產和權利」。很顯然,侵害采礦權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屬於侵權民事責任范疇。

對財產權的民法保護,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來進行的,即財產權人的財產遭受到侵害,如遭到侵佔、損壞以及因此而遭到其他重大損失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保護。這就是民法通則上所謂的「公力救濟」。

對礦業權的民法保護,理所當然適用前述內容。只不過,按照礦產資源法第39條、第45條的規定,義務人若以非法進入他人礦區范圍采礦方式侵害采礦權時,應由地質礦產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並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從這個規定來看,侵害采礦權的民事責任是由地質礦產行政機關來處理的。但是,我們認為,礦產資源法的這個規定並不能排除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物上請求權之訴」或「損壞賠償請求權之訴」,也不能排除受害人可以直接請求侵害人為一定的行為,如停止違法開采,返還違法采出的礦產品,或者賠償損失。

修改後的刑法對采礦權的刑法保護也作了相應的規定。

② 顯卡礦難什麼時候發生的

第一次:最早一次比特幣礦難要追溯到2013年4月。當時在短短12小時內,比特幣從233美元暴跌至67美元,跌幅高達71%。造成暴跌的原因和黑客攻擊以及Mt. Gox本身的問題。
第二次:這次歷史性的礦難之後,比特幣在數月的時間內都徘徊於120美元左右,直到11月又出現一波漲勢,飆升至1150美元。但是12月中旬第二次猛烈的下跌不期而至,半個月的時間內,比特幣直接出現腰斬。在那之後,比特幣再一次突破1000美元已經是四年之後的事情了。
第三次主要礦難的起因同樣和Mt.Gox有關。作為曾經占據世界交易總額 80% 的世界第一大比特幣交易平台,Mt.Gox在2014年麻煩不斷,最終破產令比特幣在2014年第一季度里從867美元進一步暴跌至439美元。
第四次成規模的暴跌出現在2017年。在四年的厚積薄發之後,比特幣猛沖至3000美元之上,但是在7月中旬再次遭遇36%的回調,一度跌至1869美元。
第五次,在接近5000大關之際,比特幣受到中國因素(禁止ICO)影響,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下挫37%,市值蒸發超過300億美元。
第六次:比特幣價格升至四位數後的五年後,比特幣價格火箭升空再升至五位數,之後一路繼續上漲至20000美元。在11月火箭升空後比特幣又迎來斷崖下跌,2017年底跌至14000美元,但跌勢繼續持續,一度在2018年2月6日跌破6000美元大關。

③ 幣圈90後挖礦四年:輕松年入百萬,卻也一念之間錯失蘭博基尼

春天來了,四川的雪山開始消融,山谷里的河水豐盈起來。在這個全國水電資源最豐富的省份,上千個水電站正在蓄水。而水電站的運營中心成都,一個特殊的群體也在厲兵秣馬:忙著對接各路「礦工」。

這里說的礦工,是逐電而居的虛擬貨幣淘金客。

2009年,一個叫中本聰的神秘人打開了虛擬貨幣的潘多拉魔盒,從區塊鏈上生成的比特幣成了新的數字金礦,引發全球范圍的挖礦熱潮。這種由無序的數字組成的虛擬貨幣,從誕生之初的0.0076美金一枚,增長到11年後的6萬美金,增幅約800萬倍。

資本愈發狂熱。2月以來, 科技 狂人馬斯克豪擲15億美金投資比特幣,美圖蔡文勝數千萬美元入局,甚至與 科技 完全不搭界的信陽毛尖也加入這一戰場。

比特幣價格上漲,助推了挖幣礦工的利潤空間。在挖幣的諸多成本中,能否獲得電力至關重要,而這,正是四川的優勢所在。

源小六,成都一家知名水電投資公司的礦場運營負責人,最近密集接觸了來自北京、深圳的多路資本代表。這些資本正在考量落地礦場,准備加入挖礦大軍。此外,還有因為內蒙古關停挖幣礦場而輾轉到四川的季節性礦工。他們來到成都,為了尋找最低電價而來。

成都不僅遙控著大量水電站,這里也有中國最早一批比特幣玩家,還有以礦場運營為主業、80後富豪王明鎏的毛球 科技 。各路挖幣人馬匯聚,成都也因此成為幣圈聖地、幣圈「礦都」。

比特幣牛市,除了讓比一些特幣投資者賺翻,四川的水電企業跟著分了一杯羹。在運營礦場的四年裡,源小六也從普通的水電公司技術員,蛻變為年入百萬的幣圈資深玩家。他沒想到,自己居然用河流動力學、水輪機設計規范等水電知識,參與到數字金融的創富浪潮里。

現在,比特礦機市場一機難求,晶元、顯卡不僅是挖礦工具,更是熱門理財產品。好在,這幾年的摸爬滾打讓源小六積累了不少人脈資源,他已成功訂購到阿瓦隆礦機——還是5月才能抵達的期貨。

到時,水輪機開動,在100多分貝的轟鳴聲中,那些吞咽著滾滾電流的礦機,將融入更多礦場編織成的巨大礦池,向數字區塊發起算力沖鋒。

源小六是一名90後,曾在四川省內一所大學學習水利水電專業,2015年畢業後進入成都一家水電投資公司工作。那時,比特幣只是他瀏覽網頁時匆匆瞥過的陌生詞彙。

實際上,當時的成都,已經有比特幣的活躍江湖。2009年1月,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在芬蘭赫爾辛基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比特幣的第一個區塊,並獲得50個比特幣。半年後,距離赫爾辛基萬里之遙的中國成都,只有21歲的龍禹江就投身到挖礦行列,成為中國最早的一批比特幣玩家。他的創富故事激勵了成都最早一波挖礦熱潮。

所謂挖礦,通俗來講就是所有人一起計算一道題目,誰計算得又快又准,誰就獲得記賬權,繼而獲得比特幣獎勵。為了讓計算更專業,挖礦設備從家用電腦一步步進化到ASIC礦機。要挖幣,需要眾多礦機組成集團軍,才能在算力大賽中有所斬獲。為了大量礦機運轉,電力的消耗是恐怖的。

電力,一度扼住了礦工們的脖子。一些挖幣礦工為了挖比特幣,將居民樓挖斷電。甚至還有人為了挖礦,冒險偷電。

源小六和他供職公司也沒留意,嘩嘩運轉的水輪機和聽上去高 科技 的區塊鏈之間能有什麼瓜葛。直到2016年前後,有挖礦公司通過各種關系找到他們,希望利用他們在四川甘孜的一處水電站的冗餘電力挖礦。

到水電站挖比特幣?在市場化並不充分的電力行業,這無疑是個略顯大膽的舉動。

當時公司領導層年齡偏大,對這種用電方式感到不解,但他們也知道,四川有大大小小上千家水電站,每家都想通過國家電網賣到千家萬戶。但每年的5-10月豐水期,大量水電站的發的電,多到國家電網接收不了,電站不得不開閘棄水。

與其白白棄電,不如將電賣給礦工。公司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投資建設了與水電站連接在一起的第一個礦場,接納了第一波礦工。

投資礦場,主要投資項目是機房、辦公用房、製冷排風系統、變壓器等設施,給挖礦提供基礎設施服務。以5萬千瓦時的用電負荷(即每小時用電5萬度)計算,礦場需要上馬幾十台變壓器,每個變壓器要20萬上下。這筆投資乍一看不是小數。

但實際上,在當時幣價持續上漲的前提下,最快兩個月,數百萬的投資就能大體回本。以5萬千瓦時的用電負荷為例,每天耗電量可高達120萬度,每個月就是3600萬度。以電價3毛計算,電廠每月毛收入就過百萬。

以主流礦機挖礦效率來說,2015年,挖一個比特幣需要2000度電,2018年暴漲到3萬度,而最近幣價大漲,礦工瘋狂湧入,幣圈內卷嚴重,挖一枚比特幣的耗電量更是天文數字。

劍橋大學研究人員日前公布比特幣耗電指數時稱,如果把比特幣視為一個國家,它的耗電量位列全球耗電量最大的前30國之列,超過阿根廷、荷蘭等國等全年用電量。為了節省用電成本,大批礦工開著大卡車拉著礦機湧向四川,越來越多的水電站向他們敞開了懷抱。

深圳降低了比特礦機的製造成本,四川降低了比特挖幣成本,這讓中國占據了比特幣算力的70%,四川又占據了中國算力的70%。當年一個主流礦機廠家只在全球設立了兩個維修站點,其中之一就在水電資源豐富的四川康定。

當越來越多的水電站加入到爭奪礦工的行列,礦場電價也越來越低。

「2017年3毛5,2018年3毛,2019年2毛4,2020年就兩毛出頭了。」源小六說,以他所在的水電站託管礦場為例,以往要求礦工交1個月的用電押金,現在只用交半個月押金就可以進場了。

最近,內蒙古向挖幣礦場下達了逐客令,虛擬貨幣流水線上的礦工們不得不拉著礦機輾轉到了四川,通過各路關系尋求落地。

四川對挖礦,也從最初的的模稜兩可甚至變相反對,轉向鼓勵。2019年8月,四川省政府公布《四川省水電消納產業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去年,在四川官方公布首批「水電消納示範企業」名單中,赫然出現了多個礦場。這意味著四川從官方層面正式認可了水電站與挖礦公司的合作模式。

因為挖礦難度的不斷增加,挖礦企業對電價的每一分錢漲跌都異常敏感。現在,很多礦工為了尋找更低價的礦場,在全球范圍內尋找資源。「俄羅斯的水電、哈薩克的火電,還有中非地區的水電,甚至美國的電廠,都被納入了礦工們的視野。」源小六說,有些地方的電價能低至一毛五。

「四川的優勢依然存在。這里或許不是世界上最便宜的電,但是一個運營穩定的礦場不只是需要低價電,還需要靠譜的運營。」源小六說,在礦工爭奪中,優質和標准化的服務也是重要一環。

進入幣圈久了,源小六已不滿足於幫別人託管。「我們就有電力資源,也可以自己挖礦。」2019年,他買了一小批螞蟻S9等機型,和別人一起託管在礦場。

只有自己挖礦時,才會體會到挖礦也並非毫無風險。第一個風險是病毒。比如螞蟻的S9機型曾頻頻被病毒攻擊。

「有人就找上門來說,他們可以提供免費的殺毒軟體。為了保證機器運轉,只好用了。」源小六說,結果發現,只要下載了他們的殺毒程序,病毒是清理了,但計算機的算力卻被切走了5-10%。「只要開著機,就給殺毒公司挖著礦。」源小六無奈地搖頭。

其次,礦場遠離城市,對運營人員的生活也是一大考驗。100多分貝的噪音時刻灌滿礦場,24小時運轉的大功率礦機散發著滾滾熱浪。為了降溫,每組貨架要用一個1500瓦的大功率風扇排風。因為機房內空氣流通速度很快,工作人員還不容易出汗,實際體感更加難受。為了留住員工,經常要把月工資開到萬元。

今年的比特幣復制了2017年的大牛行情,礦機價格也被重新評估。加之疫情等因素導致的一連串 科技 硬體供應問題,加重了礦機的供應短缺局面。

「一些90後去粉基金經理,其實,顯卡可能是去年最好的金融產品,不僅能讓你 游戲 玩得爽,玩完一賣,還能成倍升值。」源小六笑著說。

去年豐水期結束後,比特幣價格站上了一萬美金大關。源小六說,他投資挖礦各方面成本超過了40萬,而挖礦停止後算了算帳,光斷斷續續賣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的收益,就收回成本,還凈賺接近50萬。

當時他的妻子創業需要資金,而他自己對比特幣短期大頂給出的判斷不過是10萬人民幣一枚。於是,多方考量之下,便將包含老「機皇」S9在內的2000台礦機以一台約90元的廢鐵價格賣掉,又回款18萬。

沒有想到,虛擬貨幣市場仍在發燒。手頭沒了礦機,今年不得不高價訂貨。

3月初的一個夜晚,某家礦機代理商約了源小六在成都科華北路Hookar house酒吧見面。喝到半夜,他下定決心再買期貨礦機。「阿瓦隆礦機沒病毒,每台價格450-480之間,當晚轉了300萬定金。」源小六說,5月份豐水期一到,就能發貨。

今年以來,因為比特幣價格暴漲,礦機現貨一機難求,各大品牌都是期貨。

「3月12號比特大陸在深圳召開訂貨會,螞蟻S19多個型號的機型,1台價格約為600多元,110台就在7萬上下,發貨時間遲至今年11月15日。要知道,去年下半年S19 的期貨價格才1.5萬左右,短短半年左右,價格翻了4倍多。」源小六說,就這,還得是幣圈有點排面的人才能買到。

去年,英偉達發布了一款RTX3060顯卡,為了防止礦工用這個顯卡挖熱門虛擬幣以太坊,英偉達對顯卡進行了限制。但英偉達的工程師低估了挖幣礦工的實力,幣價大漲之下,礦工們完美破解限製程序。現在,這款當初售價不過3000元左右的顯卡,價格飆升到近6000元。

有 游戲 玩家購買顯卡用了幾個月後,跑到閑魚平台兜售。有買家不懂:「當初3000一堆人不買,現在5500一堆人買,這叫什麼心理?」賣家回復稱:「因為幣價漲了,買了搞幾個月(指「挖幾個月礦」),差不多可以白嫖。」

由幣價上漲帶動的硬體井噴,依然在持續。

3月是成都幣圈頻繁聚會的時節。在這種聚會上,既有屌絲逆襲故事,也有大佬凋零的人生敗局。見多了大起大落,有對別人暴富的艷羨,也有與財富失之交臂的悔恨,源小六盡力讓自己看得開一點。

就在馬斯克宣布投資比特幣後,源小六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是當時以廢鐵價買他礦機的幣圈朋友打來的,約他晚上到成都Play house喝酒。在幣圈,運維在深山老林里過著原始生活,而背後的金主們時常勾連於酒吧夜店。一些重要交易,往往都是在酒桌上談成。

「他是外地人,文化水平不高,挖幣、炒幣也沒賺到什麼錢,那次18萬買二手礦機,可能是他最大手筆。」源小六說,那天晚上再次見到他時,驚呆地發現對方開上了蘭博基尼。

幾個月前,他還在大山深處的一個簡陋宿舍里苦捱,時常因為錯失機會而狠狠地罵娘。但眼前的他,在優雅的酒吧里完全不遮掩自己暴富後的興奮:這酒吧不錯,買個會員卡吧。他自顧自走到前台,當場充值20萬。

就短短幾個月時間,曾經普普通通的幣圈屌絲,人生開了掛。

這么說吧,當時90元一台的二手機,幾個月之後飆升到近2000元。且不說挖幣收入,在礦機稀缺的時刻,連氣喘吁吁的老舊機器也雞犬升天了。

盡管這一賣一買之間,差出來一輛蘭博基尼和酒吧任性消費的豪爽,但想到去年挖礦、炒幣收益也超過了百萬,源小六也就報以一笑,不再糾結。

當然,對大多數挖幣和炒幣者來說,哪怕是遇到了超級風口,躺在賬戶里的虛擬貨幣都很難拿得穩。早在2016年,源小六所在公司的領導就持有500個比特幣,但是,他一看漲幅超過股票,順手就套現走人了,直接買了房子。對上歲數的人來說,房子可以住,能帶來的安全感,比網路賬戶里那一串串摸不著頭腦的字元要踏實得多。

「當時幣價不過四五百美金,現在5萬多,漲了100多倍。但是房子也就漲了兩三倍,完全不是一個數量級。」源小六說,可能領導覺得房子帶來的幸福感也同樣不可取代吧。

之所以拿不住,是因為比特幣價格動盪太厲害,沒有熔斷機制,一夜之間,可能大賺,也可能賠得一塌糊塗,對心臟和人性都是極大考驗。是見好就收,還是及時止損,抑或不計較一時漲跌,對每個投資者的心理都是巨大考驗。

這兩年,源小六感受到,在這個總共只有2100萬枚、已經挖出來超過80%比特幣的虛擬世界裡,有很大一個群體在利用杠桿刀尖舔血,無所不用其極地爭搶越來越難挖的比特幣資源。

2019年,比特易創始人惠軼利用百倍杠桿炒幣,結果爆倉,痛苦自殺。這是2019年幣圈最震撼的事件,惠軼是金融領域頂尖聰明的人,曾在股市最火的時候成功逃頂,但還是沒能逃過更加動盪的幣圈。

看不見摸不著的比特幣,從來只相信演算法和電流,不相信眼淚和悲情。

悲劇從來不是孤單的。

2020年,大連一個資深炒幣者也利用杠桿炒比特幣,虧了2000萬,後來竟然殺死女兒後又和妻子一起跳海自殺。外界再一次看到了幣圈的嗜血。

「所以,我一直告誡自己,不要用巨額杠桿,幣圈的風險是個體難以承受的。」源小六說,曾有與他一起炒幣的朋友,在經歷去年312事件、幣價從8000美金狂瀉到4000美金的動盪後,最終割肉離場。

他也見過陪著比特幣長跑的人。

幾年前,他曾找朋友幫忙解決技術問題,完了問朋友,想要個喜歡的包包還是同等價位的比特幣?「朋友選擇了比特幣。當時一個比特幣一萬左右,送了朋友兩個。」源小六說,沒想到,這個朋友持有到了今天,現在價值超過了70萬,可以在成都交個小戶型首付了。

如今,在源小六的財富觀中,財富的象徵不只是房子、車子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虛擬貨幣應該佔有一席之地。

在他看來,比特幣和有價值的虛擬貨幣,就是互聯網時代的黃金。而這個挖掘特殊黃金的市場里,還出現了四川最年輕的80後百億富豪、毛球 科技 創始人王明鎏。

但是,對虛擬貨幣的態度,礦工、投資者和各國的監管機構、學者之間仍然存在著巨大的裂痕。

法國學者埃里克·皮謝在2017年寫過這樣的話:「比特幣泡沫不過是瘋狂投機的一個最新化身。 歷史 上瘋狂投機時不時地會沖擊金融市場,如1637年的』鬱金香狂熱』、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等。沒人能預言投機風潮的持續時間長短和頂部在哪裡。」

「市場非理性的時間可以長到讓你破產。」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也曾引用這些段落給比特幣投資提出警示。

美國財政部長耶倫前些天還抨擊比特幣的巨大風險和低效,用力給比特幣潑冷水。

不過,種種警示似乎並未打消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的狂熱。經過短暫調整後,比特幣繼續向更高的價位上攻。

而比特幣之所以有這么強的韌性,一位比特幣投資者認為,這是因為年輕人對比特幣的狂熱追求是一個原因。他們想建立一套新的財富體系。有報道顯示,在虛擬貨幣交易所 bitFlyer,2020 年上半年在日本新開設比特幣賬戶的投資者中,約 4 成為 20 多歲年輕人。在歐美也能看到相同的趨勢。

而且,比特幣的大火還捎帶將以太坊、萊特幣等多種虛擬幣種推向新高,甚至,曾經無人問津的狗幣,也因為馬斯克的追捧熱了起來。

「感謝馬斯克,讓我挖萊特幣時系統贈送的大量狗幣忽然有了價值。」源小六自己都有些吃驚。

不過,比特幣漲得讓美國投資大師、橡樹資本聯合創始人霍華德·馬克斯也連連搖頭。最近一段采訪視頻顯示,他拒絕談論比特幣的後市,只是說:還是不要談論你不知道的事情為好。

但礦工們對虛擬貨幣的新型「信仰」暫時還無法撼動。

豐水期馬上到了,源小六即將開啟新一輪挖礦生涯。他說,他馬上要當爹了,他打算將挖出來的第一個比特幣作為送給未來孩子的禮物,等孩子20多歲結婚時送給他/她,「那時候,我相信這枚比特幣的價格是100萬美金。」

④ 什麼是挖礦

挖礦就是記賬的過程,礦工是記賬員,區塊鏈就是賬本。怎樣激勵礦工來挖礦呢?比特幣系統的記賬權力是去中心化的,即每個礦工都有記賬的權利。 成功搶到記賬權的礦工,會獲得系統新生的比特幣獎勵。因此,挖礦就是生產比特幣的過程。中本聰最初設計比特幣時規定每產生

⑤ 科普:比特幣是什麼,「挖礦」是如何進行的為何耗電量越來越大

2021年中旬,劍橋大學的一項研究數據表明,因為比特幣挖礦導致的耗電數已高達134.89太瓦時,如果把比特幣挖礦比作一個國家,那麼它在全球所有國家中的耗電排名高達第27位,相當於馬來西亞全國一年的耗電總量。

比特幣挖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它需要消耗這么多電力呢?

我們知道要獲取比特幣就需要「挖礦」,在現實生活中,挖礦要用到挖掘機,鑽井機等大型設備;而在虛擬世界裡,挖礦就是指使用電腦計算獲取比特幣。按理來說,電腦計算也不需要消耗這么多的電吧,為什麼挖比特幣就這么費電呢?

確實,在比特幣剛剛被創造出來的時候,它的創始人中本聰僅僅使用了一台家庭電腦就開發出了50枚比特幣,所消耗的電力自然不多。

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湧入比特幣市場,其開采難度卻越來越大了。這個和比特幣的發行模式有關。那麼,比特幣是如何發行的呢?

首先,比特幣礦場在誕生之初,它的儲量就被限定死了,總共只有2100萬枚,分布於各個礦區裡面。最開始,礦工們每發現一個礦區,就會被獎勵50枚比特幣。但是每產生21萬個「礦區」,獎勵的比特幣數量就會減半一次。

簡單來說就是,當初我們挖一個比特幣只要用一台電腦挖上一天就可以了,但是後來慢慢變成兩台電腦兩天,四台電腦四天。挖礦的難度成倍增加,需要消耗的電力自然也是成倍增加的。這個過程將一直持續到2140年,2100萬枚比特幣才會全部發行完成。如今自比特幣誕生才僅僅過去了13年時間,就耗費了這么多電力,可想而知,未來的比特幣市場將會是一個怎樣的無底洞。

正是因為這樣的機制,所以作為一個礦場主,要跑贏其他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購進更多、運算速度更快的礦機,這樣才能搶在別人前面挖到更多的比特幣。

而作為初代礦機的家庭電腦顯然已經無法滿足挖礦的需求了,因而礦工們的生產工具也是不斷革新,從一開始的CPU計算、進化成為GPU運算,再到產生專門的礦機運算。礦機搭載有專門的「挖礦晶元」,通常以燃燒顯卡和晶元的方式運行。

這個過程中不僅有硬碟運作帶來的電力消耗,在運作過程中產生的熱能,也會導致整個礦場宕機(死機)。因此,這其中還包括電源風扇和機箱風扇消耗的電能。目前,僅僅是單台礦機的運作耗電量都在35度左右,一個礦場一天的電力消耗甚至可以滿足普通人一輩子的用電需求。

那麼,礦工們「辛辛苦苦」,耗費無數電力資源挖掘得來的比特幣,究竟有怎樣的價值呢?我們不妨看看比特幣誕生的背景,2008年次貸危機全面爆發,美聯儲不得不啟用寬松量化政策來應對接下來的危機。面對美元的不斷加印,貶值成為了它的定數。

同年底,一位「屠龍少年」——中本聰,發布了一則白皮書,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明確闡釋了比特幣的概念,他試圖用電子貨幣來挑戰美元的霸權。次年1月,在他的一手操辦下,比特幣的「創世區塊」也由此誕生。

由於比特幣在當時,知道的人很少,只在程序員群體中小范圍流傳,所以並不值多少錢。其中還流傳著這么一個經典故事,某程序員通過挖礦,獲得了1000枚比特幣。於是,他用這些比特幣買了兩塊披薩。

但是後來,由於比特幣自帶的反叛精神,它很快就在Geek圈(即,技術發燒友)獲得了認可。在他們的擁護之下,比特幣在整個世界范圍內逐漸站穩了腳跟。甚至在暗網世界裡,人們把它當作是虛擬世界裡的「美元」,用來進行各種黑色產業的交易行為。

隨著知名度和使用范圍越來越廣,價格也逐漸魔幻起來。一路突破了3000美元的大關。時間來到2020年,美聯儲再次「放水」,光是這一年發行的貨幣量就佔到了美元總發行量的21%,比特幣也迎來了它「幣生」中的高光時刻,一舉突破單價68000美元的大關。

但是,與中本聰的初始理念相悖,隨著比特幣擁躉數量的增加,它已經逐漸脫離了貨幣這個概念,甚至從勞動價值論來講,比特幣的價值只能被認定為「0」。首先,在比特幣誕生之初,人類 社會 並不需要這樣一個東西,它不是剛需。第二,礦工們掘金的過程,也無法通過勞動力衡量。總之,比特幣誕生的13年來,它一直是游離於我們的商品流通體系之外。

一句話就是,比特幣沒什麼實際價值,現在的高價不過是炒作出來的泡沫而已。

如果非要說比特幣有價值,只可能是因為它擁有去中心化、匿名性、難以丟失等屬性,致使它具備了人造數字資產的價值。一旦它回歸初始屬性——貨幣,面臨的必將是被主流貨幣絞殺。所以,比特幣最大的價值恐怕就是挖礦時浪費的電費和礦機的賬單了吧!

去年中旬,央行發布公告,約談了一眾主流金融機構,重申了我國打擊比特幣在內的虛擬貨幣炒作行為。我國為什麼一定要打擊比特幣炒作呢?

首先是消耗電力資源。 我們在前面說過,比特幣市場的耗電量只會越來越多,而且是成倍增加,如果讓它在國內泛濫,必然會壓榨其他產業的電力,影響國內經濟的發展。

實際上,比特幣早已入侵我國,並且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

據報道,在2021年5月以前,全球近7成的比特幣礦場都在中國。礦場主們會在豐水期前往雲貴川一帶的水電站購買廉價電力。枯水期則會前往大西北,諸如內蒙古、新疆等煤炭相對便宜的地方購買火電。有人預測到2024年,中國比特幣挖礦每年會消耗3.5個三峽大壩的年發電量。好在,經過我國的全力打壓後,目前比特幣礦區已經逐漸退出國內。

其次,比特幣應用場景一般都是非法資金運作,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洗錢、毒品交易、詐騙所得等黑色產業天然的保護傘。 我國嚴厲打擊掃黑除惡的風氣,首先就得打擊其中利益往來的工具,也就是斬斷比特幣的傳播鏈條。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捍衛我國貨幣主權。 現在世界范圍內,經濟局勢動盪不安,比特幣會增加國家甚至世界的金融風險。甚至這些小小的比特幣,足以擁有讓一個國家破產的能力。

比如,2021年9月,中美洲小國薩爾瓦多,因為欽定比特幣為法定貨幣,在世界范圍內,狠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可是今年以來,比特幣的大熊市,卻讓薩爾瓦多虧損了上千萬美元,

甚至有人說,它極有可能成為第一個因為「炒幣」而破產的國家。

由此可見,無論是對於一個國家還是一個普通人來說,「炒幣」的行為和賭博的性質沒什麼兩樣,它會腐蝕一個人的精神,消耗掉一個民族勤勞的美德。所以,我國堅決打擊比特幣絕對是明智之舉。

⑥ 顯卡挖礦啥意思顯卡挖礦真的賺錢嗎

你知道什麼叫顯卡挖礦嗎,很多不了解的小夥伴們只聽說過個詞但不清楚所謂的挖礦是什麼意思,難道真挖礦真的就是拿著鋤頭下礦井嗎?答案肯定不是的,在講挖礦之前先來了解下虛擬貨幣,最早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以太坊、泰達幣、瑞波幣、艾達幣、幣安幣、萊特幣、EOS等。


早期的時候是我們電腦的CPU就可以進行挖礦的,後來由於挖礦的難度越來越大,而CPU的計算能力已經下降了,需要進行高端的挖礦的時候就要用到顯卡去挖礦。最早的時候挖礦顯卡主要用AMD也就是ATI的多,NVIDIA用的比較少。用的都是當時主流的高端顯卡,比如A卡的RX570/580/470/480,NVIDIA的GTX1060/1070/1080,甚至NVIDIA還專門出了挖礦專用的顯卡P106,這款顯卡連輸出介面都省了,就是為了挖礦而生的。隨著挖礦的收益越來越高,顯卡的價格也跟著水漲船高,起初市場價1500元的顯卡最高的時候炒到了3000元。

(專用挖礦顯卡)


那我們說的 顯卡挖礦是什麼意思 呢?挖礦就是用我們的顯卡去暴力破解一些程序,誰的工作量越大誰的收益就越高,一般的挖礦機器都是採用6-8張顯卡,多的能到10-12張。現在來說對於GTX10系顯卡和RX400/500系的顯卡進行挖礦的難度越來越大了,這些顯卡的顯存只有3G4G跟本滿足不了我們的性能要求馬上就被淘汰了。以後挖礦的主力軍主要有RX570/580/590這種至少8G顯存的顯卡了。


有的朋友是不是很關心這個東西的收益能有多高呢?這么說吧,以前的時候挖礦確實是一個很暴利的行業,像是2017年的時候一台6顯卡的礦機頂峰的時候一天的收益可以達到150元,我們去掉20元電費,純收入130元,一個月下來將近4000元了。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算的,它中間還是會出現一些行情的波動的,2017年的時候行情都是在看漲的,其實准確的回本周期運氣好的話70天左右就回本了,它還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說2017年出現的94事件,就有很多人受不了收益的降低紛紛要賣機器脫坑,這段時間被大家稱之為礦難。曾經不管多貴的機器70-100天內就收回成本,之後這台礦機器的資產就成了我們的凈成本了,就是我們白賺了這整台礦機,這個利潤算是很可觀了。這只是一台機器的收益,如那果有30台50台甚至100台同時工作呢?是不是賺錢賺的很暴力呢!


有的朋友肯定沉不住氣了,是不是想問 現在挖礦還賺錢嗎 ?我建議沒入坑的朋友不要入坑的好,為什麼呢,因為挖礦這個東西就是一個資本在角逐的游戲,我們這種小的個體戶玩不起也撐不住。這是一個長期投入的過程,短期的投資很難回本。經歷過挖礦的人都知道2017年的94事件、1115事件還有BCH和BSV的大戰,當時的1115事件也是引起了幾波較大的暴跌,暴跌之後很多人被打擊的沒有信心了,在這行業里混不下去了,紛紛賣掉機器割肉出局。這還導致了大量的礦卡湧入了市場里,所以我上面說那幾種顯卡盡量不去買,萬一買到礦卡就虧大了。


有的朋友要問礦卡為什麼不能買?礦卡與普通顯卡的區別是什麼?因為礦卡一直處在潮濕的環境中而且是一直高負荷工作,有的礦卡的介面都燒壞報廢了,就算是沒有報廢的也留下了隱患,我們如果用上礦卡,指不一定哪一天就突然崩潰了,這種翻車的機率還是蠻高的。


所以說我不建議大家去進入這個圈子裡,並不是說它不賺錢,只是對於我們個體戶來說想在這個圈子裡生存非常的難,非常考驗人性,做短期根本不賺錢,現在那些賺錢的基本都是企業級大規模團隊。如今的挖礦已經變成了一個工業化、標准化的產業,個體戶想靠挖礦發財的事情已經是過去式了。

(大型礦場現場)


    最後補充一點,上面說的關於的挖礦的行情是2021年之前的情況,但今年是個特殊年,虛擬幣暴漲,比如說比特幣最高的時候到了40W+RMB,但風險也大,前幾日不就暴跌了30%導致很多人爆倉!雖然之後又升了不少,但是這種大幅度漲跌一般小心臟真是承受不了。顯卡價格也因為挖礦翻了好幾倍,像是3070/3080發布價格三四千一路漲到一萬往上,就連1660這種中低端顯卡都漲到了五千多,如果你是前年買顯卡用來挖礦那恭喜你!如果現在想入手的話一定要謹慎!現在的顯卡行情會讓你挖礦成本增加好幾倍,一但發生礦難這些顯卡立馬暴跌,那你的損失可就太大了。所以大家沒有做好萬全的准備千萬不要入坑。


⑦ 小礦的概念

小礦是個世界性概念,小礦的英文名稱是small scale mining或small scale mines,直譯為小規模采礦或小型礦山,可見小礦的界定是與規模緊密聯系的,而我國的小礦名稱較復雜。

1.1.1 我國小礦稱謂的演變

改革開放前,在國有礦業一統天下的情況下,只允許農村小規模開采一些民生或自用礦產,商品含量很低,這時小礦統稱社隊企業或「五小」企業。其後,隨著政策放寬及市場需求推動,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蓬勃發展。1986年《礦產資源法》規定,以經濟所有制為標准劃分采礦主體,明確了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的法律地位和政策要求,其稱謂也得到了統一。1994年,考慮到集體所有制礦山企業除鄉鎮集體礦山外,還有多種形式的城鎮或國有企事業單位開辦的集體所有制礦山企業,《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將「鄉鎮」去掉,統一改為集體礦山企業。1996年,修改《礦產資源法》,第四條弱化了對不同所有制形式采礦主體的規定,但仍保留了第五章「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1998年,頒布的《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1號令),為了消除經濟所有制產生的負面影響,首次出現大型、中型、小型礦山的稱謂;國土資源部現行的對礦山企業統計採用:大型、中型、小型、小礦。

1.1.2 世界各國對小礦的界定

目前,國外對小礦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界定,不同國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釋。人們對小礦的態度也大相徑庭,有些人認為小礦就是「臟、危險並且破壞性大」應該被禁止;也有些人認為小礦是「有利可圖的生產活動」,「是脫貧致富的簡單方式」。但是一般認為小礦是指「small scale mines」。有些國家對小礦單獨劃分出手工采礦(artisanal mining),以便明確區分小型采礦和手工采礦。很多學者提出界定小礦需要考慮的基本要素,包括資源儲量、礦業權大小、投資成本、勞動力需求、礦石開采量、年銷售量等。

聯合國利用開采出的物質總量來劃分大礦與小礦的界限,規定年產礦石量地下礦為5萬噸或露天礦為10萬噸作為統一界限(Barnea J,1978)。但是不同礦產資源的品位、規模各不相同,難以用一個標准來限定。有人建議黃金和有色金屬等礦山,根據所開采出來的金屬數量來界定,如用黃金年產量(盎司)而不是年產原礦(噸)來界定。還有的採用資本投入的大小來界定,如小礦投資少於300萬~500萬美元(Taupitz K C et a1.,1993)。

南部非洲開發共同體(Southern African DevelopmentCommunity,SADC)把手工礦和小礦劃分為以下3類:

1)微型礦。只用簡單工具的手工小礦,沒有採用機械和能源。

2)手工礦。採用了一些能源,具有一定的組織,工廠投資規模在1萬~10萬美元。

3)工業小礦或小礦。利用現代化的實用技術,投資規模在20萬~300萬美元。

世界銀行也採用了「手工礦」的提法,認為它特指手工操作、技術含量低、主要在發展中國家農村地區開展的小規模采礦(The World Bank,1995)。

國際勞工組織(ILO)主張小礦的含義「因人因事」而定。1999年,國際勞工組織對小礦進行了調查(ILO,1999),提出了以下不同的界定因素:

●特定礦山的就業水平或礦工數量。如巴基斯坦規定小礦的工人不超過20人,美國規定地下小礦少於75人,印度規定露天小礦不超過150人。

●年生產量:年產礦石或礦物量最大為1.5萬噸至2.5萬噸不等。

●資本投入:阿根廷明確規定少於250萬美元,南非為800萬蘭特,巴基斯坦為3億盧比,泰國為100萬美元,辛巴威為3萬美元。也有的國家對資金投入不作規定,含糊地指出:小礦「投資和運營成本低」。

●礦業權大小:如迦納、辛巴威、尚比亞等國。

●機械化水平:如巴西、衣索比亞、菲律賓等。

●采礦深度:如塞內加爾。

●礦種類型:比較常見的2大類型小礦,一類是小規模開采和採挖建築材料礦產,另一類是開采價值較高的礦產,如小金礦、小寶玉石礦。

綜合調查發現,不同國家和國際組織對小礦的定義綜合考慮了多個原則(表1.1),具有以下共同點:①大多數國家小礦采礦活動只限於本國公民;②不需要技術工人和復雜的技術;③勞動密集型;④資本投入水平和生產能力通常較低;⑤從單純的手工活動到採用機械設備和基本技術的先進小礦之間有較大的轉換空間。

表1.1 世界部分國家或國際組織對小礦的定義原則

1.1.3 本研究建議的小礦概念

在我國,迄今法律法規尚沒有對小礦(包括小型礦、小礦)給出明確定義和內涵,但現實生活中卻大量存在著小礦。我國不少學者主張「既要明確區分小礦企業和大中型礦山企業,又要明確區分小礦企業和小礦山的不同概念和內涵」(傅鳴珂等,2004)。

目前比較一致的意見:

1)以開采規模作為劃分標准。小礦與大、中型礦山的主要區別是開采規模,因為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均以礦山開采規模(年產量)作為劃分標准,即礦山只有大、中、小型的區分,沒有所有制的涵義。

2)開采規模應與礦床規模相結合。根據國家政策和我國礦產資源特點,要求開采規模與礦區儲量規模相適應,這也符合全國儲委1995年頒布的《縣辦國有及鄉鎮集體小型礦礦產儲量審批若干規定》中的規定:「小型礦是指礦山生產規模為小型,並且礦山所佔用儲量為小型礦床規模(或礦床規模不清)的礦山企業」的定義。具備小礦標准,必須同時滿足:礦山生產規模(年產量)符合國家規定不同礦種礦山生產規模分類表中的正規小礦最低規模(表1.2),且礦山佔用儲量為小型礦床(或礦床規模不清)(表1.3)的礦山企業。

表1.2 礦山生產建設規模分類一覽表

續表

表1.3 全國主要礦種礦床規模統計表

3)小礦指的是礦山企業,因此小礦亦可稱小型礦山企業、小礦山企業,兩者具有相同概念、內涵。

4)小礦可以開採下列礦產資源:①不適於國家建設大、中型礦山開採的礦床、礦點及其他零星分散資源;②礦山閉坑後,經有關部門確認可以安全開采且不會引起嚴重環境後果的殘留礦體;③縣級以上各級礦產資源規劃允許小礦開採的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礦產資源及其他礦產資源。

綜上所述,本研究建議「小礦」的內涵可歸納為:小礦是指小型礦山企業和小礦山企業。小型礦山企業一般是指礦山開采規模達到小型礦山標准,所佔有儲量為小型礦床規模(或礦床規模不清)的礦山企業;小礦山企業一般是指礦山開采規模為小型礦山生產規模上限1/10以下,佔有儲量為小型礦床以下的礦山企業(包括零星的個體采礦)。

⑧ 挖礦什麼時候倒閉的

沒有倒閉。挖礦是指用計算機運行特定程序賺取數字貨幣,最早來源於比特幣。根據查詢相關資料可知,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該產業還在運行中,沒有倒閉。企業倒閉是指公司已經無力再支持公司的運轉,從而管理層的人員向法院提起公司倒閉的申請。

⑨ 比特幣挖礦是怎麼回事

比特幣挖礦是一種利用電腦硬體算出比特幣的位置並獲取的過程。
接下來就重點介紹一下到底什麼叫比特幣挖礦、及其他的意義:

1、挖礦是在比特幣系統中進行記錄數據的一個激勵過程,在比特幣系統個人用戶通過利用CPU或者GPU進行哈希運算,當計算出特定的哈希值之後便擁有了打包區塊的權利。
而為了獎勵這個用戶進行打包區塊,系統就給予一定的比特幣作為報酬。因為這個過程很像現實生活中「挖礦」所以大多數人就把這個過程叫做挖礦。除了比特幣外,其他的電子虛擬貨幣也可以通過挖礦獎勵獲取,如以太坊、門羅幣等等。

2、指爭奪記賬的權利,然後獲得比特幣獎勵。比特幣是有限的,系統每10分鍾左右會進行一次記賬,用戶需要用自己的挖礦機爭奪這個記賬的權利,挖礦機是指專門用於挖比特幣的計算機,這類
計算機有專業的挖礦晶元,運行特定的演算法來進行計算,就是耗電很大。

書面定義理解起來很困難是正常的,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解釋到底什麼叫挖礦:

無論現在我們有多少錢,都是有專門的人記賬,例如你卡里有10000元的話,銀行第一個會幫你記賬,你花了多少錢,你花在了哪裡,這些都會有記錄。可是古時候就不一樣了,沒有金融體系,他們的貨幣很簡單,就是找一些大型的石頭擺在那裡當貨幣,每次要進行交易的時候都要喊上所有人來宣布一下,這塊石頭現在歸誰了。

也就是說,那個時候所有人都要記賬,都要記得每一個人的交易情況,也要記住貨幣屬於誰。其實挖礦也是一樣的性質,比特幣的總量是2100萬枚,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是無限接近2000萬枚卻達不到2000萬枚。以前是人工記賬,而「挖礦」則是用計算機記賬。這里我說了「計算機」而不是「電腦」,本質上是有區別的。 綜上所述,比特幣挖礦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希望我可以幫到你

⑩ 鐵礦采礦有幾種方式 業庄鐵礦采礦方法的現狀及其問題與對策

業庄鐵礦采礦方法的現狀及其問題慧畢與對策

肖旭光,孫召波,李 健

(萊蕪礦業有限公司, 山東爛森萊蕪市 271100)

摘 要:業庄鐵礦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目前所用采礦方法的殘柱礦量達70%,且勞動效率低、安全條件差。為適應當前的技術經濟條件,提出了改進采礦方法的設想,並採用有限元法對采場結構參數進行了優化,得出礦房礦柱寬度宜由目前的7m增加至10,12m的結論。建議採取淺孔切頂、錨噴支護、控制爆破等措施,提高隔水礦柱等的安全性,以解決目前采礦方法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大水礦床;采礦方法;隔水礦柱;中深孔落礦;嗣後充填

中圖分類號:TD853.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2763(2004)03-0019-02

rmeasuresXIAOXu-guang,SUNZhao-bo,LIJian(LaiwuMminingLtd,Laiwu,Shandong271100,China)Abstract:,%fortheadoptedmin-ingmethodatpresent,Mine.Foradapt-ingtothepresenttechnical-economicalcondition,,opt--elementmethod,7mto10mand12mrespective-ly,finally,,adoptingbolt-ater-od.

KeyWords:Heavy-waterdeposit,Miningmethod,Water-resistingpillar,Medium-lengthholecaving,Subsequentback-filling

X

及成敗。

1 水文地質條件

業庄鐵礦礦床的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礦體上盤

存在兩大含水層:其一為中奧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層,是礦體的直接頂板,與南部山區的大片灰岩(面積122km2)相連,此含水層含水豐富,岩溶裂隙發育,滲透性好,滲透系數k1=29.5m/d,尤其是礦體北部頂板接觸帶,岩石比較破碎,含水特別豐富。另一含水層為第四系砂礫石孔隙潛水含水層,與汶河河床之砂礫石層相連,第四系和潛水地表水(汶河水)可視為一體,此層厚度一般3~5m,近河處可達10m,富水性強,滲透系數k2=100~300m/d。

兩大含水層由於局部第三系岩層太薄或由於構造的破壞而發生互補關系,根據1975年的疏干實驗資料,日涌水量可達15~17萬m3。

2 采礦方法及存在的問題

業庄鐵礦始建於1966年,1969年底完飢碧畝成一期工程的建設任務,原設計的采礦方法為有底柱分段崩落法,設計規模為年產原礦20萬t。投產前在采准施工中發現涌水量大大超過設計排水量,1971年起被迫轉入探水與治水。1980年轉為緩建進行排水維護。

1986年,業庄鐵礦採用預留護頂礦層隔水進路采礦法回採礦體,在此基礎上,礦山於1990年設計採用分段崩礦階段空場嗣後充填法采礦,並於1992年完成簡易充填系統的建設,至此,業庄鐵礦運用了兩種采礦方法采礦。

預留護頂礦層隔水進路采礦法實際上是一種在護頂礦層的保護下,靠掘進巷道回採礦石的小空場采礦法,其回採礦石的方法便是掘進,所回採礦石靠電耙耙出;階段空場嗣後充填法的實質是礦塊垂直

采礦方法是礦山的核心,直接對礦山的生產規模、礦石的損失與貧化、勞動生產率、采礦成本及安全等起著決定性作用,關繫到企業的綜合經濟效益

X收稿日期:2003-12-19

:(),男,,,,.

走向布置,長度為預留7m護頂礦層後的礦體厚度,一般在30m左右,中段高40m,礦房、礦柱寬7m,分段高度10m,底柱和頂柱高6m,採用YG)90鑽機鑿岩,扇形中深孔落礦,電動鏟運機在平底出礦。

幾年的開采實踐,暴露了兩種采礦方法所存在的問題:

(1)預留護頂礦層隔水進路采礦法開采范圍長達150m,高30m,局部地段達50m,該范圍的礦體已呈蜂窩狀,整體性遭到破壞,回採殘柱(約占礦石儲量的70%)時的安全條件差,將給未來的作業帶來許多技術問題和安全問題,且該采礦方法勞動效率較低,采礦成本較高;

(2)分段崩礦階段空場嗣後充填采礦法的生產能力大,勞動效率也較進路采礦法高,但實踐證明,現用的礦塊結構參數及采礦工藝不盡合理,由於礦房、礦柱寬度太小,礦石回採後不利於礦柱的維護和回收,且上盤預留的護頂礦層在連成一片後,由於跨度過大,整體強度下降,易產生斷裂破壞,失去隔水護頂的作用,另外,由於採用中深孔落礦,爆破產生的沖擊波對護頂礦層的整體性造成破壞,並對地表建築物有一定影響。

分段崩礦的階段空場嗣後膠結充填采礦法。

但是,業庄鐵礦上盤岩體富水這一特殊條件,使得在採用這種較先進的采礦方法時,不能拘泥於成法,必須有所變化,以優化選擇出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切實可行的采礦方法。

(1)采場結構參數的優化。業庄鐵礦由於上盤岩體富含水,不容許開采過程中及充填前發生冒頂,故采場的穩定性十分重要,直接關繫到采礦方法的成敗。為此,採用有限元數值模擬手段,分析在不同結構參數條件下采場穩定性變化狀況。針對業庄鐵礦新開礦體和殘礦體,分別垂直礦體走向截取計算剖面,建立4個計算模型。對於每一個計算模型,均分4步模擬礦體開采,第一步驟為計算礦體原岩應力場;第二步驟為回採礦房一;第三步驟為膠結充填礦房,回採礦柱另一側的礦房二;第四步驟為膠結充填礦房二,回採礦柱。新開礦體、殘礦體階段高均為40m,殘礦體內小空區尺寸為2.5m@3m,間距寬2.5m。

根據業庄鐵礦地質情況和礦岩特徵,以及充填實測數據,計算所用的參數如表1所示。

表1 計算模型的礦岩、充填體力學參數

種類礦體圍岩充填體

彈模

(MPa)[email protected]@104373.3

泊松比0.210.220.31

C(MPa)3.02.00.28

(度)37.436.249

抗拉強度(MPa)0.950.80.486

3 新采礦方法的探討

分段崩礦階段空場嗣後膠結充填法以其生產能力大,勞動效率高、采礦成本低而成為世界充填采礦法的發展趨勢之一。

業庄鐵礦礦體形態規整、厚大,貯藏比較集中,礦石和圍岩中等以上穩固,傾角28b~40b,這些開采技術條件,顯然適合採用大直徑深孔崩礦或中深孔

布置形式垂直走向

下盤傾角32b

上盤

傾角54b

護頂

礦厚度7m

經過模擬計算,結合生產實踐,得到的最優參數如表2、表3所示。

表2 新開礦體采場結構優化參數

頂柱5m

階段高

分段高

采場長一般8~66m

平均39m

礦房寬10m

礦柱寬12m

40~60m11~13m

表3 殘礦回採采場結構優化參數

布置形式垂直走向

礦體傾角37b~38b

底柱9m

頂柱5m

護頂礦層厚

7m

階段高

分段高

采場長47m

礦房寬7.5~10m

礦柱寬10~12m

25~50m5.5~7m

(2)水的影響因素。目前,業庄鐵礦採用10m@10m的網度在礦體上盤布置鑽探工程。一方面,可以探明礦體邊界,另一方面,探水並注漿,通過注漿,試圖在礦體之外人工營造一個/帷幕0,將地下水

擋在礦體外面,以確保采礦工作的安全。但由於這個假設的/帷幕0的有效性尚不能得到充分的驗證,

所以,在治水方案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上盤三角形體宜暫時保留,以確保護頂礦層的隔水性。

(3)爆破的影響。中深孔落礦孔底起爆易造成對孔底部位(護頂礦層)的整體性的破壞,使其護頂作用大大減少以至於喪失。另一方面,由於中深孔

(下轉第37頁)

長,受采動的影響,全煤巷道頂板破碎,漏煤時會出現空頂區,區內易出現高溫自燃發火點,造成巷道火災;一旦高溫點進入采空區,將造成采空區火災,所以將巷道護頂材料由荊笆改為菱形金屬網,網上部鋪設彩條布,然後對巷道圍岩進行噴射混凝土全封閉,保證回採巷道煤體與空氣隔離,防止或減緩煤體氧化過程,有效地起到了防止巷道火災的目的。

的變形量。

易自燃煤層綜放開採回採平巷變形破壞的主要原因為:上方小煤礦開采造成底部回採平巷積水,圍岩軟化後巷內基本支架鑽底,支架工作阻力低;應將全煤巷道布置在煤層底板煤矸互疊層上方,採取雙排點柱加強支護措施;同時在回採平巷外端,採用噴射混凝土全封閉支護,防止巷道頂板空頂區內出現自燃發火點,預防巷道火災,以保證回採巷道的正常使用。研究結果已在耿村煤礦綜放開采中得到了推廣實施,取得了預期效果。

參考文獻:

[1][2]

義馬煤業集團公司,焦作工學院.易自燃煤層回採巷道支護技術研究[R].焦作:焦作工學院,2000.

翟新獻,張邦鎖,岑 奕.綜放開採回採巷道噴射混凝土防火技術研究[J].焦作工學院學報,2001(5):321~323.

3 結 論

采准巷道位於煤層附近,圍岩岩性差,受采動影響造成巷道變形量大。在耿村煤礦易自燃煤層條件下,沿煤層掘進的采區上山,應預留巷道變形量,優化巷道斷面形狀,減小拱肩煤的體積,採用錨噴網支護後提高圍岩的整體強度,以限制或減小巷道圍岩 (上接第20頁)

落礦每次使用的炸葯量比較大,其爆炸沖擊波沿同一介質衰減很小,傳播速度較快,易造成地面建築物質點位移量過大,對其產生破壞。

針對以上分析,礦房與礦柱的寬度,不宜太小,礦房寬度宜定為10m,礦柱寬度則以12m為宜。

患;

(2)對礦房上盤所留支撐上盤頂板、隔水之用的三角體礦柱(比護頂礦層厚),與下盤待開采部分之間的礦石宜採用淺眼落礦方式采出,以形成一個小空區,隔斷待開采礦體與上盤的聯系,從而盡可能減少爆破震動造成的災害;

(3)下盤待開采礦體採用中深孔落礦、階段空場嗣後膠結充填采礦法,中深孔排面可採用扇形布置,亦可在拉開的鑿岩水平向上施工平行深孔,嚴格控制每次爆破的/同段最大葯量0,使炸葯能量分布均勻,減少大塊的產生及爆破沖擊波對頂、幫的破壞。

上述改進方案即考慮了水的問題和爆破災害的問題,又減少了施工人員在空區內的作業時間,安全系數大大增加;改進後的中深孔落礦方式使大塊率降低,增大了礦房生產能力,回採強度、充填效率也隨之提高(減少了准備時間);采准工程量和采礦成本隨之大大降低,企業經濟效益將隨之提高。

4 采礦方法改進的對策

盡管業庄鐵礦目前採用上向分層充填采礦法采礦,但仍應充分考慮分段崩礦階段空場嗣後膠結充填采礦法的具體運用。這是因為淺眼落礦上向分層充填采礦法與分段崩礦階段空場嗣後膠結充填采礦法相比,有如下明顯不足:

(1)施工安全性差。落礦及出礦作業人員需在采場之內作業,且作業時間長,隨時面臨頂板浮石的威脅;

(2)生產效率低下,工人勞動強度大;

(3)生產組織復雜,特別是充填准備工作增加一倍以上;

(4)采准工程量大。

根據水文地質等各方面的條件,業庄鐵礦目前使用的上向分層充填采礦法應作如下改進:

(1)在每個開采單元(礦房)的頂部(留有的護頂礦層下面)設充填水平,該水平在回採礦房前按巷道高度、礦房寬度全面拉開,然後,採用錨噴支護等方式,對頂板進行處理,確保頂板平整,無浮石等隱

5 結 語

任何采礦方法都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產的進行,會出現更多的新情況、新問題,這也給采礦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只要按照科學的方法,實事求是,就一定會在變化著的生產實踐中找到一

種最宜於當前技術經濟和礦床條件的采礦方法,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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