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新聞
內蒙古將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這件事情也是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不得不說的是說起虛擬貨幣,我們現在也是非常的了解了,都知道虛擬貨幣因為特斯拉的加入,所以才會一路拉升,讓人感覺到非常的震驚,不得不說的是這一次礦工也需要轉戰雲南,四川等水電充足的地區才可以繼續自己的挖礦事業。
我們也希望每個人能夠認清楚這一點但是不得不說的是我們都知道地區的水電有。風水期和枯水期之分,風水期雨水是特別多的,電力自然也就非常的充足,價格方面來說自然也就非常的便宜了,因此也有非常多的礦工選擇去雲貴川等地繼續挖礦,進行自己的挖礦大業,但是不得不說的是枯水期的時候就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了,枯水期的時候水少電的價格還高,為了減少成本,這些礦工需要在風水期的時候將礦機遷移到雲貴川,在枯水期的時候遷移到火電或者風電豐富的新疆內蒙古等地。
⑵ 蔚來員工利用公司伺服器挖礦,你了解虛擬貨幣嗎
蔚來員工利用公司伺服器挖礦,虛擬貨幣其實就是一種沒有信用背書的商品,虛擬貨幣沒有任何實在價值,它的價格都是通過炒作得來的。
蔚來員工利用公司伺服器挖礦一年才被發現成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不少人覺得這名員工做得很過分,畢竟這本身就是侵佔了公司利益的一種行為。然而大家關注點更加在虛擬貨幣上,虛擬貨幣在去年年中的時候曾經有過一股下跌潮,隨著馬斯克在虛擬貨幣市場的退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一下就跌到了上漲之前的水平,不少的人都站在了山頂上——風吹屁屁涼。實話說,虛擬貨幣的漲跌是由市場炒作者們追捧導致的,虛擬貨幣沒有任何價值,我們千萬要慎重投資。
⑶ 山西一煤礦發生透水事故,你認為挖礦都存在哪些風險
山西朔州平魯區茂華萬通源煤業有限公司,發生透水事故,據說當天井下值班人員總共有91人,安全出來的有86人,還有五人被困,事故發生之後,政府派出上百名搜救人員展開了搜救行動。事故發生地位於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事後經過調查人員發現,之所以會發生透水事故,就是因為工人在作業的時候無意中打通了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流入礦井當中,礦工一直以來都是高危工作,在挖礦過程當中都存在哪些風險呢?
日常對身體的損害
出現意外固然影響礦工的人身安全,但是礦工在日常工作當中,因為工作條件差,對身體健康也有著巨大的影響,首先在采礦過程當中,有大量生產性粉末,這些粉末會進入人體當中,增加礦工塵肺病的可能性,在采礦過程當中,還有可能遇到各種不明物體,地下的固體液體氣體都有可能是有毒物質,這些有毒物質進入人體,也會改變人的體質,采礦過程需要伴隨高強度的噪音,噪音對人體的危害也十分嚴重。采礦的機械大幅度的振動,會讓人的記憶力,視力,血壓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地下環境潮濕陰暗,冬冷夏熱,照明不良,這些都在潛移默化影響著礦工的身體健康。就算一生幸運沒遇到意外事故,也有可能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中工作疾病纏身。
⑷ 內蒙古發布打擊虛擬貨幣挖礦措施,國內礦業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國內礦業或將面臨「大撤退」。
近日,國務院金融委發聲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後,記者發現,距離金融委發聲僅4天,已經有不少礦商有所反饋。
部分平台暫停了相關服務。5月23日,萊比特礦池創始人江卓爾宣布停止中國大陸境內客戶礦機代購服務;24日,火幣發布英文版公告,稱目前將暫停為中國大陸的新用戶提供相比特幣礦機的商城服務;25日,算力蜂平台宣布將暫停比特幣、以太坊系列相關挖礦產品的銷售。
也有部分平台選擇屏蔽大陸境內IP訪問。當前,已有名為火星雲礦、比特富富、BitDeer比特小鹿等礦商衍生服務提供平台宣布擇時屏蔽所有中國大陸地區IP。
不過,國內礦業向海外轉移,仍然成為業內預測其長遠趨勢的共識。此前,在金融委宣布打擊挖礦的政策新聞發出後,就已有不少礦場主陸續在朋友圈發布海外礦場招商信息,地點包括加拿大、非洲、伊朗、美國等,並因此誕生了新的生意。
有投資機構運營人員對記者表示,之前雖有海外資源但並無海外礦場招商計劃,嗅到商機之後已經開始分發招商信息,目前也的確收到不少問詢。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國內礦場轉移至海外難度不小,不僅需要重新找地、建廠、招人,還需要面臨礦機轉移的高昂費用,「小礦場也折騰不起,猜測會有一波拋售潮。」
內蒙古《八項措施》加大挖礦打擊面
5月25日,內蒙古發改委官方發布公告,對《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下稱《八項措施》)公開徵求意見。
據了解,該規定不僅劃定了比特幣挖礦的非法主體范圍:對「挖礦」提供場地的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存在「挖礦」行為的主體包括大數據中心、雲計算企業、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網吧等,且明確了各個主體的追責形式。
如對於提供虛擬貨幣挖礦的工業園區,將採取核減能耗預算、退出內蒙古電力多邊交易市場的追責形式;對於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等主體,則採取依法吊銷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的追責形式。
同時,《八項措施》還將對存在「挖礦」企業、人員納入失信黑名單,對公職人員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或為其提供方便與保護的,一律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以上內容參考界面新聞-第一槍!內蒙古八大舉措嚴打虛擬貨幣挖礦,國內礦業面臨大撤退
⑸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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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⑹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或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或 集資詐騙罪 。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⑺ 貨殖列傳|95後比特幣礦場主的藍用房地產邏輯經營礦場
【編者按】
《史記·貨殖列傳》是最早專門記敘從事「貨殖」(商業)活動的傑出人物的史書著作,司馬遷闡釋的經世濟民的經濟思想和商業智慧,被譽為「 歷史 思想及於經濟,是書蓋為創舉」。
新一輪 科技 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重塑世界經濟結構、重構全球創新版圖。在這場大變局中,所有勇於創新、敢於擔當的企業家、創業者、打工人的故事,都值得被銘記。即日起,我們推出《澎湃 財經 人物周刊·貨殖列傳》,講述全球化時代大潮中的商界人物故事。
他們為時代立傳,我們為他們立傳。
成都郊區的一處會所里,一場比特幣「礦圈」的小飯局正在開場。
坐在主位的大田是一名「95後」,圓圓臉,穿著印有哆啦A夢的Gucci T恤,腳上是一雙潮鞋。
「都是我的朋友」,大田高興地說道。
在座的8個人或多或少都與比特幣挖礦有關。時下價格約6萬美元的比特幣,正是通過「礦機」憑借算力搶奪記賬權後被一個個挖出來的。購買礦機的挖礦者叫做「礦工」,幫「礦工」託管礦機並提供電力的地方稱為「礦場」,礦場的老闆就是「礦場主」了。
大田就是一個礦場主,在四川、新疆、雲南等地擁有七八個虛擬貨幣礦場,總負荷超過80多萬千瓦,規模在國內算比較大。
在這場飯局中,大田年齡最小,但大家叫他「大田哥」。他也被一些年紀稍長的礦工私下稱為「礦圈新貴」。
「麻煩給我換個綠色的打火機,紅色對我們來說不太吉利。」飯局中有位礦場主對服務員提供的打火機顏色不是很滿意。在加密貨幣市場,綠色才代表上漲,紅色則代表下跌。
去年以來,比特幣迎來了一輪大牛市,最大漲幅超過10倍。對礦圈人士來說,當下正是春風得意時。像這樣的飯局,幾乎每天都在上演,而大田在其中如魚得水。
(一)熱氣升騰
比特幣挖礦最重要的成本就是電費,因此礦場首選電力資源充足而電費便宜的地區。四川水力資源豐富,是目前中國最重要的比特幣礦場集中地。
擁有小算力礦機的礦工有時也被稱作候鳥,在南方枯水期來臨時,他們把礦機拆下來運到內蒙古、新疆等地使用火電來挖礦;當南方豐水期到來後,又將礦機運到南方來利用水電挖礦。如此往復,一年又一年。
今年2月發生了一條震動礦圈的新聞。內蒙古發改委官網發文稱,為了加快淘汰化解落後和過剩產能,擬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4月底前全部退出。
內蒙古煤炭資源豐富火電相對便宜,因此,內蒙古也是四川進入枯水期後,比特幣礦場的重要集中地之一。
在大家開始討論下一個枯水期何處去時,大田相對淡定,他在內蒙古的礦場已在去年關了。
廠房裡的隔離牆根據礦機大小整整齊齊地剪開了密密麻麻的散熱孔,屋頂則裝滿了排風扇。為給礦機降溫,在廠房的外側還建有「水簾」,摸上去有硬紙般的粗糙感。在礦機工作時,工作人員便會打開機器,抽取消防水池的水讓其從水簾流下,達到降溫的目的。
當前空盪盪的廠房內部,兩側是剪開的礦機散熱孔
廠房兩側是水簾,用於物理降溫
大田的礦場人員配置一般是:一個場長,一個主管(也可以理解為副場長),每1萬千瓦負荷配一個電工、4個運維。大田七八個礦場的場長都由其親戚擔任。場長負責整個礦場的管理調度,包括跟電站打交道。
礦場人員簡易的工作環境
「原來對電沒有概念,後來發現電費如果是一度電2毛錢,挖礦收益就可以提升一倍」,大田說。其實對大田這樣的礦場主來說,主要收益就是賺取電費差。
比如礦場的電費是0.2元,它可以向礦工收取0.3元的電費。對於礦工來說,0.3元的電費相對於城裡的0.6元還是很便宜的,因此他們願意將礦機託管給礦場。
(二)校園礦工
今年26歲的大田出生於山東菏澤下面的一個小縣城,父母都從醫。他從初中、高中開始就想著怎麼賺錢,而挖礦的 歷史 可以追溯到他的大學時期。
大田中學時期的賺錢項目包括為別人充值QQ會員,買黃鑽、綠鑽、紅鑽,賣充電寶、手機卡,倒賣手機等等。
在一家985高校就讀時期,大田也曾在學校試著開超市,與同學合夥做 「宿舍便利店」創業項目,一度融資到B+輪。
大田自稱,在大學期間已「小有積蓄」。
他接觸比特幣還是因為有一位朋友向他借錢。那是2014年,這位朋友開口要借50000元,並保證一周後還55000元,周息10%。
在電腦、電動車、身份證的抵押下,大田最終借給他30000元,一周後果然收到了連本帶息的33000元。
原來他朋友入了一個國際傳銷資金盤,只收取比特幣入盤。大田也想入盤試試。
於是,在比特幣還是800元、900元的時候,大田買了20多萬元的比特幣,但還沒開始投入,該傳銷資金盤就崩盤了。
「我手上就留了一堆比特幣也不知道賣給誰。」大田一度認栽。出乎意料的是,兩三個月後,比特幣竟然漲至2000多元,他和朋友反復確認後趕緊轉手賣出。
就這樣莫名其妙進入「幣圈」,大田開始認真研究起了比特幣,包括白皮書、論壇,不懂就上論壇搜攻略。到最後,大田還組裝了一台礦機。
「那個時候到處抱著機器,去自習室插上電,回宿舍也插一會兒。」大田說。彼時,市場上礦機很少,全網算力也比較低,大田一個月也有一兩千元可賺。
2017年,大田成為青島一家知名企業的管培生。出於對區塊鏈領域的了解,他在集團內部與人合夥創建了區塊鏈方面的小微企業,也由此認識了一家雲南虛擬貨幣礦場的礦場主。
起初,他買了一些礦機託管在雲南的礦場里。後來大田認識了馬鞍山的一位礦場主後,發現礦場收益不錯,雙方成為了合作夥伴。
大田的挖礦生涯算是正式開啟了。
(三)刀口舔血
每一個礦場主的職業生涯可能都是從找電開始的,一路上可能還會面臨很多危險時刻。
2018年中,大田與合作夥伴前往四川考察礦場。所謂考察礦場,主要就是前往「窮山惡水」中,找到願意合作的水電站。這些地方在豐水期,也極容易發生地質災害。
那時正值雨天,考察完四川的一個礦場後,大田和夥伴急匆匆沿著盤山公路驅車往回趕。由於急著下山,大田逆行駛到了上山的車道,結果在某個拐彎處迎面撞上了一輛大貨車。
「車直接原地轉了三個圈,安全氣囊都出來了,就差這么多就掉山底下去了。」大田伸手比劃了20厘米的距離,直到現在還心有餘悸。
所幸的是,大貨車是空的,車體沒裝貨,因此大田的車所受作用力沒那麼大,從而避免了摔下山的悲劇。
這樣的險境大田不止碰到一次。例如有一次趕往雲南的路上差點120邁撞上塌方的石頭,例如泥石流就在眼前沖毀了公路……
道路一側的泥石流痕跡
大田在考察過程中,還遇到一個難題,就是大多數水電站的人不知道比特幣挖礦是幹嘛的,以為他們是騙子。
不過,當先吃螃蟹的電站賺到錢之後,越來越多的電站願意與礦場合作。
在礦場運營過程中,大田也曾遇到過令其哭笑不得的窘境。
那是在雲南的一個小山村,大田的礦場雇了兩個當地人看門。由於看門的當地人總說他們在「挖礦」,忽然有一天,一群村民沖進了礦場,憤怒地指責大田在偷挖村裡的礦。
大田解釋稱,他們挖的是比特幣,但村民並不理解也不想管,只是表示「反正在我們村挖的,就是要分我們一份」。於是,大田讓村民派幾個代表進礦場查看。
「他們還拿著鋤頭在地上戳來戳去,想要找出地上是否有個礦洞,怎麼也解釋不通」。他無奈說道。
報警後,當地公安局的民警也不懂虛擬貨幣挖礦是怎麼回事,大田他們用了一天的時間讓民警明白,他們挖的「礦」是虛擬的,並沒挖村裡的「礦」。
「後來達成協議,每戶每家50塊錢一個月,估計到現在也是這樣的。」他說。
(四)血虧2000多萬
大田的真正危機發生在2020年。
這一年年初,大田的礦機開始陸陸續續運到了位於內蒙古人煙稀少處的一個新礦場。那是半年前,他經朋友介紹開始建造的,總負荷不到6萬千瓦,投資了1800多萬元。
之所以來此處建礦場,還與一項電費補貼有關。在招商時,大田的這個礦場按照雲計算中心、大數據存儲中心的形式引進,因此可以獲得每度電0.12元的補貼,即電價0.38元,加上補貼返還0.12元後,實際電費0.26元。
令大田沒想到的是,礦場運營的第一天晚上就出事了:由於施工偷工減料,變壓器功耗太大發生爆炸。
檢修了大半個月後,電纜又炸了。好不容易礦機開始運行,緊接著而來的是蔓延全國的新冠肺炎疫情。
全國各地都實行了封鎖政策,大田的礦場留了四個值班的人。冰天雪地里,飢餓、缺水,是擺在這四人面前的頭等大事。
內蒙古的冬季,室外溫度最低可至零下幾十度,工人們只能靠在水缸里每天砸冰獲得水源。由於礦場處於人煙稀少地區,當地社區防疫人員只是偶爾巡視,巡視時往車內狹小的空間里塞箱泡麵帶給礦場值班工人。
「他們吃了同種口味的泡麵整整一個月。」大田苦笑著回憶道。
另外,由於其他回鄉的工人被封在老家,留下來值班的四個人的工作量陡然上升。
「4個人3萬多台機器,每個人就要負責近1萬台,如果礦機太冷容易掉線。那個時候零下40多度,需要人工拿鼓風機一台台吹。」大田說。
熬過封城期,以為可以正常運轉的大田卻等來一則通知:電費補貼無法審批通過,大田仍需按照0.38元一度的電費繳納。
禍不單行。
新冠疫情外加原油價格大戰,比特幣價格也遭遇滑鐵盧。2020年3月12日,比特幣一度跌破4000美元,較2月最高價已是腰斬。
「幣價8000美元的時候能保證不虧錢,3月12日的時候就扛不住了,絕望了,趕緊打電話讓兄弟把變壓器拆了把礦機發回來,電費0.26元我都跑不起來。」大田回憶道。
礦機從內蒙古的礦場拆運回來,意味著這段時間礦機無法運營,大田就需要賠給客戶算力。
「以當時0.34元、0.35元的電費,每跑一度電要倒貼3分錢,跑得越多虧得越多。」大田說道,這一次,他來回虧了2000多萬元。
(五)因禍得福
去年上半年,比特幣價格一度還跌破了一些礦機的「關機幣價」。
所謂礦機「關機幣價」,是指礦機挖礦的收益不足以支付消耗的電費。一旦比特幣價格跌破「關機幣價」,礦工需要關閉礦機,否則虧損更大。
最嚴重的時候,大田所有的礦場中60%的礦機都關機了,只剩下大功耗的大算力機器仍在運行。好在比特幣急劇下跌後,出現了反彈。
「其實沒關幾天,礦場本身算力是個平衡狀態,大部分人關機,算力難度就會下降,挖的幣就會越多,收益就越多,然後就會開機了。」大田說道。
像大田這樣的礦場主與礦工還是兩種不同的收益模式。做礦場是賺電費差,無論幣價的漲跌,可以賺取一個相對穩定的收益。但是,如果礦工們不看好後市,不增加礦機甚至減少礦機,那麼礦場的生意也會淡下去。
去年5月,比特幣四年一度的減半時刻來臨,礦工挖出的每個區塊中比特幣獎勵數量由12.5個比特幣下降至6.25個比特幣,這意味著礦機的收入也隨之減半。那時,幣價為5000多美元。
「5月豐水期很多人對行情很失望,大家覺得漲到5000美元,是一個反彈就跑的狀態。機器沒人買,大家都在賣機器,都覺得比特幣反彈到6000美元已經很高了。」大田說。
作為礦場主,大田也曾想過退出,但他與水電站簽了合同,必須在年內承接原本簽訂的負荷才能退。
因此,他只能咬著牙買礦機自己填負荷,「很多差了一兩萬千瓦負荷」。好在那時大家都在賣礦機,所以大田買入的礦機成本很低。
比特幣行情在去年下半年徹底反轉,啟動了一波超級大牛市。
回憶起這些,大田笑稱自己是被動致富:「我買了很多芯動礦機T2T,那時候螞蟻礦機S9是200元買的,現在1500元。T2T 700多元,現在8000元。神馬礦機M21那個時候一台3000多元,現在2萬多元。」
螞蟻礦機S9
2020年5月至今,礦機平均價格幾乎漲了10倍。而大田的礦場在2020年1T(算力單位,是比特幣網路處理能力的度量單位)的收益是0.5元、0.6元,現在1T的收益能達到2元。
(六)去接管三線礦場
一輪牛市下來,挖礦行業也出現了新趨勢,一些機構也做起了礦工。
在進入挖礦行業早期,大田的客戶全是散戶,一個客戶需要託管的礦機基本在10台以內,少的也就5台左右。
隨著比特幣日漸進入主流視野,越來越多的機構資金開始進入礦圈,並在現如今的比特幣牛市下壟斷了市場上新製造的絕大部分礦機。
「我現在不接純粹的散戶。」大田表示,目前在虛擬貨幣挖礦行業投100萬也就十幾台機器,對他來說是「散中之散」。
截至目前,大田礦場80多萬千瓦的負荷,自有礦機佔2萬多千瓦,60%-70%體量為上市公司、集團託管的礦機,剩下的負荷則對接一些雲算力平台,集中散戶託管。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下半年以來,傳統融資租賃公司也開始進入礦機市場。
大田的礦場也在擴大,新疆的礦場剛剛建設完成,四川的一個礦場豐水期之前可能還要再擴10萬千瓦負荷。在礦機上,他逐漸把小算力機器淘汰,換成大算力機器。不過,目前市場上礦機難買,他預訂的礦機11月才能發貨。
在廠房外,仍可以運行的小算力螞蟻礦機S9隨意堆放著
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擴大,原本野蠻生長的礦圈也開始逐漸走向垂直領域細分,走向精細化。
大田也在 探索 礦場新的商業模式,「像房地產的邏輯一樣發展」。
在大田看來,礦場的第一個階段是「只要有關系,就能拿地」,拿到地就能賺錢。第二個階段是礦場建設越好、越美觀,招商能力越強。第三是發展階段,比拼的是管理能力和品牌,礦機主買服務,而不是買電費。
「所以我現在要做一個礦場一站式服務,去接管三線礦場,就是那種可能運營不是特別專業的礦場。」 大田興奮地說起自己的藍圖,「我來給你接管,可以用我的品牌去招商,但是要重新翻修一遍。這些礦場自己招商0.2元左右的電費,我給你招0.24元,拿30%收益分給我一點都不虧。」
內蒙古宣布清退虛擬貨幣挖礦後,《自然通訊》(Nature Communications)4月6日刊發了一篇來自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學者的研究論文。論文稱,中國的礦工佔比特幣網路算力的75%以上,如果沒有適當的干預措施和可行的政策,密集的比特幣挖礦將可能破壞中國的減排努力。
「挖礦終究來講還是要用能源的邊角料。綠色挖礦肯定是趨勢。」他說道。
校對:劉威
⑻ 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其他地方會跟進嗎
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金融科技專家蘇筱芮表示,此前內蒙古禁止挖礦時其他地區並未大規模跟進,但近期金融委首提「挖礦」或將成為一種信號,不排除後續其他地區順應監管形勢進行跟進的可能性。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志誠也認為,很多省市可能會跟進,而且也應該跟進,特別是內蒙類似的火電地區,「挖礦」與能耗控制和碳中和的目標相反。
「即使是水電地區,也只是豐水季節電能有富餘,而一旦設立了礦機,在枯水期也不可能完全停止,如果幣價高的時期正好趕上枯水期,肯定也會佔用火電資源。」他說。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也提到,其他各個地方肯定也會出台類似的政策,但會在水電資源豐富地區,如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重慶、東北等地出台類似政策,還有那些經濟很不發達但是電力資源充沛的地區。
此前內蒙古就曾提出將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早在今年2月25日,內蒙古發改委就發布《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並且嚴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此後,內蒙古的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就開始轉戰四川等地。
5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又發布通知宣布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舉報范圍包括四類: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業務的企業。
實際上,火電豐富的內蒙古一向是耗電成本高的虛擬貨幣礦場聚集地,因此內蒙古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政策一走在前列。內蒙古對虛擬貨幣挖礦一直持有打擊態度。
2017年底,內蒙古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政治工作小組辦公室向包頭、鄂爾多斯、巴彥淖爾、烏海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引導我區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有序退出的通知》,指出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屬與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以支持。
據此,請多措並舉,綜合採取電價、土地、稅收和環保等措施,引導相關「挖礦」企業有序迅出,鼓勵轉型到國家支持類的雲計算。
不過,在此次《意見稿》中,包裝稱雲計算的虛擬貨幣挖礦也將被徹底清退。此外,內蒙古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區金融形勢分析報告》中也明確提出,將加快清退「挖礦」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在2019年9月再次公告稱,將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其中提到,挖礦產業屬於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應不予以支持的精神,對該類企業進行清理整頓有序退出相關工作。
2019年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了《關於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清理整頓情況聯合檢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區聯合檢查組赴部分盟市,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清理整頓情況進行聯合檢查。
以上內容參考澎湃新聞-內蒙古八大舉措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其他地方會跟進嗎
⑼ 韓國約兩成網吧關門挖比特幣:挖礦15個小時賺5800元
2 月 25 日,「韓國約 2 成網吧關門挖比特幣」沖上微博熱搜榜。
據央視 財經 ,隨著虛擬貨幣行情持續看漲,疫情下營業受重創的不少韓國網吧近期轉向 " 挖礦 ",即利用網吧裝有高性能顯卡的電腦,依據特定演算法程序,運算獲得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 就以一家擁有 200 台電腦的韓國網吧為例,每天挖礦 15 個小時可獲利至少 100 萬韓元左右,約合人民幣 5800 元,遠高於很多網吧平時的營業收益。據業界透露,目前韓國約有兩成的網吧已轉營挖礦。
今年以來,比特幣價格直線上升,2 月份以來更是「高歌猛進」,突破 5 萬美元大關,一度大漲至 58335.10 美元 / 枚。22 日和 23 日,連續兩天,比特幣價格大幅回調,跌至 5 萬美元以下,跌幅超過 8000 美元,超 50 萬人爆倉。24 日,比特幣沒能重新站上 50000 美元 / 枚關口,收報 49705.33 美元 / 枚,日內漲 1.78%。
周一美國財長耶倫在談及比特幣時表示,比特幣往往被用於非法融資,其應用效率偏低;其波動性非常大,具有極高的投機性,投資者可能會遭受潛在的損失,人們應當意識到這一點。數字貨幣可能導致更快、更低成本的支付,但許多問題需要研究,包括消費者保護、洗錢。
每日經濟新聞
⑽ 你如何看待內蒙古將全面關停虛擬幣挖礦這件事
2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確保完成“十四五”能耗雙控目標任務若干保障措施(徵求意見稿)》(以下稱《若干措施》)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一位在內蒙古建有礦場的礦場主對澎湃新聞表示:“現在是要限能耗,還沒有收到關閉的通知。”
《若干措施》可以視為內蒙古多年對虛擬貨幣挖礦清理整頓動作的延續。內蒙古地廣人稀,風能豐富,因充足的土地和便宜的電價成為虛擬貨幣挖礦的“主要陣地”之一。
虛擬貨幣挖礦產業還曾險被列入淘汰產業列表中。2019年4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將虛擬貨幣挖礦定位為未標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11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原列入淘汰類產業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被刪除。
盡管有人認為,這一變動或意味著虛擬貨幣挖礦的合法性或可能性得到承認,但從內蒙古自治區發布的公告內容看,其清理退出的方向並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