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元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㈠ 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数字货币不是传销币。传销币是传销组织看数字货币很有前景,就以数字货币的名义搞传销,挂羊头卖狗肉而已。传销的本质是靠发展下线赚取人头费,数字货币却是用来流通交易的。这种币一般上不了大的交易所。像火币pro这种也才100出头的币种,即使是货币旗下发新币的hadax,也有层层把关,以及由大众投票,所以不会有这种传销币的出现。
㈡ 亚元原始股是传销吗
很明确是骗局,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人无股权不富,2020年之前如果你没有持有一两家优质公司的股权到2020年以后或许你就会成为被扶贫对象。因为2020年以后的51%的中国人都将会成为各上市公司的股东,并步入中产阶级。”实际上这是“原始股”骗局蛊惑人心的虚假宣传。
近年来,众多传销、非法集资等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为幌子,以“上市开盘后,利润可能就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等虚假宣传为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例如“吉祥北斗”、“亚元”、“智天”等传销公司。
“吉祥北斗”原始股骗局
2016年4月起,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股份公司)先后以“云吉祥”、“北斗吉祥”、“国嘉吉祥”等“买酒赠股权”模式,并依托“民粹商城”、“北斗健康数字平台”等交易平台,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务。
7月30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祥北斗”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贵州吉祥股份公司法人潘荣强、董事张强、邹介容等十六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淄博市博山区法院判处5年半到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百万元到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亚元”原始股骗局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兰新民、欧阳鸿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建立“移动云信”、“亚元”、“文旅资产”等网上平台。通过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并引诱其他人员加入,形成6个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静态奖励的方式进行返利。
为鼓励会员加盟,深圳亚元数字货币公司还采取兜售“原始股”、“虚拟货币”等方式,以“公司上市后可分红、出售原始股能一夜暴富”为幌子,大肆非法敛财。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41万余人,吸纳传销资金高达19.98亿元。
2018年4月13日到2019年8月8日,欧阳鸿等十名传销骨干先后被建湖县人民法院、邵东县人民法院、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6年半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㈢ 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不是。传销是在卖概念,赚取的是人头费。而数字货币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它本身具有价值。现在投资数字货币的人很多,不过建议还是去大的交易平台,比如像火币Pro这种,只上线了比较靠谱的数字货币,风险能小一些。
㈣ 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真的吗
没有听过这个公司的名字,具体情况无法了解。但是确实有一些关于这些业务的公司。比如: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㈤ 数字货币引流是传销吗
设置货币引流是传销吗?个人觉得不是目前央行已经发行了社区货币第1 CP像这种的话,应该说是市场的资本运行的一种作用
㈥ 数字货币全网是传销吗
自己研究下,了解传销的本质,自己就可以分辨。
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㈦ 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m
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但是有很多人打着数字货币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
数字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维基链、比特币现金、以太坊这些主流的加密货币。这些项目都不是传销,都是其存在的价值和应用场景。但是2017年以来许多区块链项目已经破发,一些圈钱的项目也开始不断的跑路,这也让整个数字货币行业蒙羞,未来的发展更加坎坷,监管也会更加严厉。
㈧ 亚元是传销吗,
亚元是传销。
8月21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涉案资金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兰某某、欧阳某(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
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加入公司后,积极采用发微信、打电话、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人员购买“亚元”、“文旅资产”入会,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
(8)亚元数字货币是传销吗扩展阅读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官网披露消息称,该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以发行“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及会员34.1万人,资金高达19.9亿元。
犯罪嫌疑人欧某等人利用亚元、文旅资产等项目为幌子,要求参与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该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形成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县级分公司、乡级分公司、股东会员、普通会员共6个层级,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均为市级分公司级别以上,发展会员达数万人。该案传销组织的参与人员高达34.1万余人,涉及湖南、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所吸纳传销资金达19.9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宝等7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当前传销形式多样,但无论传统传销还是形形色色的网络金融传销,不管怎么“整容”也是万变不离其宗,都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
二是拉人头,需要靠拉人入伙获得高额报酬。
三是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
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警惕“暴利诱惑”,牢记传销三大基本特征,谨防落入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