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央行行长是谁
㈠ 你好。请问一下,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了吗、怎么网上已经开始认证了,这是真的吗、谢谢
目前没有发行。
我国央行目前还没有发行和批准发行人和的数字货币。
不过,央行在年初的时候举办了一次数字货币研讨会,在会上明确表示要尽快发行数字货币,央行把数字货币的发行提上了日程。
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央行也并未发行任何的数字货币,而且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现在发行数字货币的时机还不成熟,而且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是不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是去中心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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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都需要先建立一套基础的数字货币系统。在该系统中,中央银行掌管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管理银行库,公众及个人持有数字钱包。这与现有的货币系统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管理的货币由纸币变为数字加密货币。
在发行机制上,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模式,即中央银行将数字货币由中央银行的发行库发行至商业银行的银行库,当个人在商业银行取款时,数字货币便由商业银行转移至个人的数字钱包。
另一种模式是“中央银行——公众”的模式,即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将数字货币由货币发行库发行至公众及个人的数字钱包。本质上来看,无论哪种发行模式下,货币最终都由公众持有,都是中央银行对公众的负债。
㈡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什么时候能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曾表示,中国实现货币数字化的变革过程将需要较长的时间,预计超过十年。相比之下,其他国家可能仅需几个月即可完成这一转变。因此,数字货币的落地时间可能比人们预期的要晚。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的研发与应用,但考虑到复杂的金融体系和技术挑战,预计这一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
数字货币的研发与应用不仅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问题,还包括法律、监管、市场接纳等多个方面。中国政府正努力构建一套完整的数字货币生态系统,确保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数字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此期间,一些交易平台提供了便捷的法币交易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然而,投资者在选择交易平台时需谨慎,确保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目前,市场上存在许多主流和优质的数字货币,投资者可以关注这些币种,以期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的数字货币发行时间表。数字货币的推广和普及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需要保持冷静,避免盲目跟风,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数字货币的推广和应用将对金融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未来它可能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环境的完善,数字货币有望逐步走进千家万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尽管数字货币落地的时间尚不确定,但其潜在的价值和影响力不容忽视。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数字货币有望在未来几年内实现更广泛的普及和应用。
㈢ 为何我国要推行数字货币
央行行长易纲介绍,当前,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央行较早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工作。2014年,央行成立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2017年末,经批准,央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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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宝的区别
DCEP是货币,不是支付手段,但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来支付DCEP。
很多人会把DCEP和微信支付、支付宝放在一起比较,但实际上这是两类不可比的概念:DCEP是货币,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是支付手段,如果把货币比作水,支付手段就是运水的水管,水和水管又如何进行比较呢?
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其实都属于第三方移动支付,是支付方式的一种,它的作用是在支付过程中,将一个账户中的货币转移到另一个目标账户中,只起到一个渠道作用,至于它转移的货币是人民币、美元还是其他货币,在整体流程上并不会有太大区别。
因此,当DCEP普及后,我们只需要把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所支付的人民币换成DCEP,便可以通过此渠道实现DCEP的移动支付。同时,这一改变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基本没有影响,因为在支付方式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背后的货币无论是现在的实体现金还是未来的DCEP,对于消费者而言都同样是显示在手机屏幕上的账户余额。
此外,值得一提的一点是,在DCEP普及后,由于在货币端也实现了数字化,理论上它可以实现“跨渠道支付”,也就是说,你可以使用银行APP直接向支付宝转账,或者从微信直接转账至支付宝,这是因为DCEP本身就有着电子支付渠道的功能,底层渠道连接所有渠道,就把原先各个独立的渠道全部打通了。
㈣ 央行数字货币将会在何时正式上线投入使用
今年5月26日,央行行长易纲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同时,易纲提到,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另外对于公众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现有的支付工具是无法满足的,比如支付宝、微信支付、信用卡、银行卡等,它们都是跟银行账户体系绑定的。而数字货币既能保持现金的属性和主要的价值特征,又能够满足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数字货币也有利于保护货币主权和地位,诸多大国银行机构也都纷纷部署国际化数字货币,都期望能够率先占领全球市场。
㈤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开解读
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继深圳红包之后,有消息称,近期数字人民币可能还会在其他城市进行公开测试。
但大多数人对于央行数字货币依旧陌生,各种误解、误读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澄清了人们对于数字人民币最大的一个误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宝和数字人民币不是一个维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是钱包,而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同时,腾讯,蚂蚁的各自的商业银行也属于运营机构,所以和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则进一步厘清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e-CNY)以及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之间的关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
此外, DC/EP与CBDC的开发思路并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设想中,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层商业机构实际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以及可支付的保证。
周小川还强调,在DC/EP的双层运营体系中,作为第一层架构主体的中央银行与第二层主体之间,并非人们所理解的简单的批发-零售关系。事实上, 第二层机构需要承担KYC、反洗钱以及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等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
周小川介绍, DC/EP是一个双层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并非一个支付产品。DC/EP项目计划里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这些产品最后被命名为e-CNY,即数字人民币。
DC/EP双层运营体系指的是:第一层是中央银行,第二层为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网络平台公司等 。目前来看,已经开始运行的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蚂蚁、腾讯等都在第二层之列。
周小川认为, 第二层机构至少应该承担以下责任:第一 ,要有适当的资本以减少风险。 第二 ,了解客户,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也要承担起反洗钱和数据隐私保护的责任。 第三 ,技术和设备方面的投入、设备的运行保养等责任。
作为第一层架构的主体,央行的责任则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维护数字人民币的币值稳定。 央行可以通过对第二层机构做出资本金或发行准备金上的要求来维持币值稳定。
其次是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周小川认为,理论上来说,央行内部也要从事研发,但央行自身的研发重点并非数字货币产品本身,而是应更加注重建设可靠的结算与清算等基础设施。
第三,央行有责任促进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 。当不同支付产品使用的标准或参数不一致时,央行可以在其中进行协调,从而提高产品的通用性,这对消费者将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动态演变系统中准备好应急和替代方案。 无论是系统故障还是升级换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应急方案以保证支付功能不被中断,否则整个市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从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应研究一种能够起到应急或替代作用的数字货币。
总体来说,周小川认为, 在DC/EP这个双层运营体系中,央行需要通过自身的角色设计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从而使得各主体的长处都能够充分发挥。
周小川表示, DC/EP的开发思路与国际上一直在提的CBDC并不完全一致,DC/EP并非CBDC体系中的一种想法 ,二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层机构事实上拥有e-CNY的所有权和可支付的保证,同时也拥有相应的系统、技术和设备。
周小川透露,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鉴了香港三家发钞行(汇丰、渣打和中银香港)的情况。发钞行每发行7.8元港币,就要交给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时金管局会发放一个100%备付证明书。从资产负债表来看,各银行发出的钞票是其负债,资产则是准备金,而中央银行的负债是其发出的备付证明。由此, 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这种发行模式和CBDC所设想的货币所有权和负债责任都归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为了维持币值稳定,央行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现钞100%的准备金,又比如采取类似于香港的做法提供证明书,也可以尝试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备金,其针对的也只是现钞,在中国就是M0,其他的准现金类均不包含在内,更遑论M1和M2。
其次,DC/EP中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央行搞批发、二层机构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层机构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钱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合规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CBDC通常认为这些责任都归属于央行。周小川也同时指出,为了更好地保持系统稳定性,了解系统运行状况,央行应该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数据,但这只属于备份性质,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业利益。
曾有人用这样一个比喻来解释央行和第二层主体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发央行数字货币好比是发了一个信封,信封里的钞票是中央银行的钞票,但不同的银行设计的信封、防伪等都不一样,但本质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货币。对此,周小川表示,“这个比喻很有意思,但并不完全准确。”
他进一步解释称,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货币,也可以是央行发放的备付证明书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业银行自己设计的东西。 但无论如何,最终都要保持其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这个角度看,第一责任人是第二层机构,而非央行。
事实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银行就在国际上提出了双层体系的设想。 之所以考虑双层体系,主要是因为结合国情来看,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更适宜采用一种竞争性、多方案、动态演进的经营体系。
中央银行是否有能力判断并选择最优技术路线?对于这一问题,周小川给出的答案是“很难”。此外,从一种方案切换到另一种方案,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将耗费极长时间。从纸币换代经验来看,每代人民币切换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还有很多遗留问题。但同时,我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可以容纳或试行多种技术方案。因此,一个竞争性、多方案的央行数字货币体系更适合中国。
DC/EP还是一个动态演进体系。 金融 科技 的发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统也必须适应这种发展速度,不断演进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这一过程中要重视反垄断,因为垄断可能会对新的技术路线形成阻碍。
周小川还谈到对于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DLT)的看法。就区块链和DLT的一些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认为, 需要考虑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体系现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观点是,其实不见得,而且搞不好还可能带来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现有系统特别是账户系统,被篡改的概率极低。而且,也要考虑交易出错时如何主动修改的问题。“在支付领域中偶尔会发生错误,需要更改,但这种更改并不只是通过一笔负向交易做对冲,而是要同时彻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错误的交易记录,否则错误的交易信息可能会被误用,比如错误地进入征信系统。然而,目前区块链强调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这种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时表示, 区块链和DLT一直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术问题待解决,尤其是支付处理能力亟需提高。从零售系统应用的角度来看,这一技术暂时无法占据主流,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周小川表示, 数字货币交易要求可控匿名,这意味着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证监管机构特别是反洗钱机构能够掌握这些数据,在此基础上,要最大限度保护客户隐私。
周小川主张,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规则。
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难题是,此前大数据交易盛行时,很多个人隐私数据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数据已被泄露或买卖。尽管可以删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换密码和账户,但这类操作非常复杂耗时,且无法有效保证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一些风控手段来保障数据隐私安全,比如对账户进行分层次的限额管理等。
在谈到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问题时,周小川认为, 类似Libra的以跨境汇款为侧重点的应用存在一定问题,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还是应注重在零售系统中的应用,同时重点解决跨境 旅游 等经常项目的支付问题。
在以零售为基础的前提下,周小川强调,要尊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一个国家如果十分强调其自身的货币主权、强调其自身的汇率制度和有关兑换和汇款的规定,那么数字货币在推行时也应对其给予充分尊重。有的国家会担心本国“美元化”或“人民币化”,对此,周小川认为, 央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环节。
本文据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举办的“数字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系列研讨会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动上的演讲写作而成,未经本人审核
㈥ 央行数字货币「DCEP」背后蕴含的投资机会
2014年,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进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
2019年,央行召开会议要求加快推进DCEP的研究和应用。
2020年10月,深圳免费发送1000万数字货币,进行了DCEP的常规应用测试。
2021年召开的两会中,数字货币被独立地写入了两会报告中。
央行数字货币,与比特币之类的区块链货币完全不同。借用了“数字”的概念,是现金货币的替代品。并没有运用区块链的技术,依然是中心化的产物。央行数字货币,是全球范围内推行进度最快额央行级数字货币品种。央行数字货币推行的意义在哪里?
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目前世界通用的贸易结算体系用的货币是美元,用的工具是美国主导的swift系统。人民币数字化,就可以在另外一个领域和角度切入这个结算体系。背靠国家的信用,dcep在支付和贸易领域具有一定的使用场景。
更有效的影响货币政策。借助大数据和数字化,央行的货币政策可以直达终端,减少中间环节的影响。
实时采集货币流动数据。更加有效地了解经济发展变化,从而制定更合适的政策。
借助大数据,进行反洗钱和反恐。
银行IT类上市公司将显著受益于由数字货币带来的银行系统的改造等应用市场。长亮 科技 已经针对央行数字货币进行了常态化研究与技术准备,并成立了有关区块链的项目组织。宇信 科技 公司是金融IT服务领军企业,主要从事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