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一飞副行长数字货币
1. 数字人民币引发热议,对支付宝支付会产生什么影响
数字人民币引发热议,对支付宝支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最近,数字货币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热题,虽然这不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数字货币也是我们经常能够提到的东西。不管在购买物品还是在进行支付的时候,我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微信支付或者是支付宝支付。当今,现金支付或者银行卡刷卡支付的现象已经在逐渐减少。这也使得我们通常只需要带手机出门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交易,并不用携带过多的现金或者银行卡。所以数字货币的到来,使得支付宝支付以及微信支付的热度进一步提升。人们也更依赖于这两种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数字人民币的时代到来,对于支付宝和微信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并且也有利于人们在该平台的金钱流通使他们能够更多地聚拢资金。
2. 200元数字人民币面世!长啥样咋用
数字人民币、电子支付工具
EP,Electronic Payment则是指“电子支付”,也就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在做的事。
想要了解数字货币更多知识点击>>央行专家权威解读中国数字货币(DCEP)| 数据观
数字人民币,央行把它的功能定级为M0的替代,而非M1、M2。
M0、M1、M2指的是一个国家的货币供应量,三者流动性递减,我国现行货币统计制度将货币供应量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
流通中货币(M0):货币供应量统计的机构范围之外的现金发行;
货币(M1):M0+可开支票进行支付的单位活期存款;
货币和准货币(M2):M1+居民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其他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2018年,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指出,“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
“央行要数字化的是M0,也就是现钞。”他进一步阐述,“现有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且携带不便、易被伪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实现数字化的必要性与日俱增。”
3.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是什么时候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宣布对数字货币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主持会议。会议肯定了数字货币在降低传统货币发行等方面的价值,并表示央行在探索发行数字货币。
但是,后来周小川表示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瑞泰币、活力币这些数字加密货币是不同的。
4. 范一飞的介绍
范一飞,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1。
5.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叫什么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数字货币还未发行。
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历史如下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5)范一飞副行长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现实意义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
运营体系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文中表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运营体系。该模式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
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同时,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还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
6. 四大行数字货币邀请码参与内测,以后会不会变成趋势
观点:数字货币是为了替代纸币而存在的,未来一定会成为趋势。虽然对于“数字货币”这个名词很多人已经是很熟悉了,但是,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了解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甚至还有很多人会把数字货币等同于微信或者支付宝这些电子货币,这其实都是不准确的。所以,我就借这个话题来跟大家用通俗易懂的话详细聊聊关于数字货币的那些事。
那么,这个数字货币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要费劲儿做这个事呢?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其实真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一小部分人来说,那影响就大了,这一小部分人就是那些从事非法活动的人。
比如说,一些人贪污受贿,他们指定是不能说让人家把钱打到银行卡上的,那不就是直接被抓包了嘛,但是,用现金就可以不被发现。而如果说以后对现金大额消费进行限制,比如说你要是一次性要花费5000以上,那就不能用现金,需要使用数字货币,这样一来那些家里受贿了几千万现金的人估计这辈子也别想把钱花完了。而他们那些违法收入不花,不流入社会,那其实就是纸而已,放家里还占地方,而一旦他们大量兑换成数字货币开始消费,那很容易就会被查到,即我们所有的收入都会被统计到,一旦涉及违法犯罪,就很容易被抓,那时候像电信诈骗这些也都将减少,这就是数字货币存在的意义。
7. 范一飞的人物履历
1982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参加工作;
1994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
199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
1996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1998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
2001年3月至2002年10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获国际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3年3月,赴三峡工程挂职锻炼,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
2005年7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出任建行亚洲董事会主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0年4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副首席运营官。
2015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副首席运营官,
2015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
8. 全球化数字货币共有几只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中国:积极稳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究落地
早在2014年,央行便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2019年10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对于DC/EP的研究已经有五六年,我认为已趋于成熟。中国人民银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个推出数字货币的央行。”
11月28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出席论坛时表示,目前,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在坚持双层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欧洲央行:探索CBDC的形式及可能性
欧洲央行副行长金多斯在马德里表示,央行正评估央行数字货币对欧洲公民和经济的价值。金多斯称,我们正在分析CBDC可能采取哪种形式,以期既能实现潜在目的,又能减轻对货币稳定和金融中介功能的潜在负面影响。关于稳定币(stablecoin),金多斯表示,稳定币能否兑现承诺是很不确定的事情,而且显然可能给消费者和金融体系带来风险。因此可以理解世界各地当局都呼吁监管稳定币。
9. 副行长范一飞: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
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
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在设计和投放(发行)、流通央行数字货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制度设计所面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需要考虑网络覆盖不足的偏远地区的使用问题。如果采用单层(one-tier)投放,将面临上述因素所带来的极大考验。为提升央行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和服务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可考虑采用双层(two-tier)投放,来应对上述困难。
“双层投放”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驱动、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较为充分。因此,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成熟的应用和服务体系之外,另起炉灶、重复建设,对社会资源是巨大的浪费。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来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这既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也有利于促进创新。而且,大众已习惯通过银行等商业机构处理金融业务,双层投放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接受度。
“双层投放”有助于分散化解风险。在以往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央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银行间清算支付系统是直接服务金融机构,央行数字货币是直接服务公众,涉及千家万户。如果仅靠央行自身力量进行研发,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既要满足安全、高效、稳定的目标,还要满足用户体验需求,很不容易。同时,央行还受制于预算、资源、人员和技术等客观约束,通过两级投放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
“双层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脱媒”。“单层投放”下,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将形成竞争关系。显然,由央行背书的央行数字货币的信用等级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可能出现“存款搬家”,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此外,商业银行吸纳存款能力降低会增加其对同业市场的依赖,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引发“金融脱媒”。为保持其放贷能力和金融稳定,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
综上,“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是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首先,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货币不超发,代理投放机构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额缴纳准备金。所以,公众所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其次,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再次,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因此也不会对现行实体经济运行方式产生负面影响。最后,该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货币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于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有利于抑制公众对私有加密数字货币的需求,巩固我货币主权。
二、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双层投放体系应不同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第一,因为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态而改变,因而仍必须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调控职能。第三,不改变二元账户体系,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第四,为避免代理投放机构超发货币,需要有相应安排实现央行对数字货币投放的追踪和监管。
因此,央行数字货币应坚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过,这里所说的中心化投放模式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账户完成,采用的是账户紧耦合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则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持有人可直接将其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流通和国际化。另外,如果没有交易第三方匿名,会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但如果允许实现完全的第三方匿名,会助长犯罪,如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等犯罪行为。所以为取得平衡,必须实现可控匿名,只对央行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数据。在松耦合账户体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机构每日将交易数据异步传输至央行,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和反洗钱等监管目标得以实现,也能减轻商业机构的系统负担。
三、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如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等运转正常,且在不断完善升级、日益高效,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用央行数字货币替代M1和M2,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还会造成对现有系统和资源的巨大浪费。相比之下,现有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且携带不便、易被伪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实现数字化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另外,非现金支付工具,如传统的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现钞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正因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不应对其计付利息。这样既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由此引致通胀预期。相应地,也不会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大的冲击。
同理,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M0替代,所以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为配合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可要求相关机构就央行数字货币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向央行报告。同时,为引导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小额零售业务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对其设置每日及每年累计交易限额,并规定大额预约兑换。必要时,也可考虑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兑换实现分级收费,对于小额、低频的兑换可不收费,对于大额、高频兑换和交易收取较高费用以增加兑换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况下,这种安排还可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政策创造条件。
四、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
根据尼克·萨博(Nick Szabo)给出的定义,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智能合约被写入计算机可读的代码中。一旦达到触发条件,由计算机自动执行。可以加载时间、信用等前置条件,也可以被应用于缴税、反恐融资等多种场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原有现钞并未承载任何其他的社会与行政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故意损毁人民币。所以,在现钞上添加额外社会或行政功能实际上有损毁人民币之嫌。
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同时,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