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用数字货币的管理体系
A. 谁知道数字货币是什么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数字货币可以认为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②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③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按照数字货币与实体经济及真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
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信贷;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
B. 数字货币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已经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直到今天,央行数字货币终于有了要落地的实感。中国或成为首个发行主权数字货币的经济体,2020年有望成为全球央行数字货币元年!
央行发布的DCEP,是数字货币,使用方式上和支付宝、微信支付非常相似。但它又不同于支付宝、微信支付,是因为它更像是纸币借款,第三方获取不到交易双方的信息,是匿名化、去中心化的,有国家的背书,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央行数字货币有什么用?
从央行层面来看,央行想要投放资金,根本不需要这些科技手段去做条件触发,本来都可以做。
对于用户而言,用户就是在支付的时候多了一个选项。用户只需要下载央行数字货币钱包APP,然后关联自己已有的银行账户,就可以把以前的纸币换成对应的数字货币。
就当下的移动支付而言,用户们还是习惯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但怎么说呢?我个人看来,支付宝起初是一款专业的支付软件,但经过这么些年的发展,现在的支付宝界面极度复杂,用户体验有点不太友好,讲白了就是过于臃肿了!
而微信支付呢,微信起初是社交起家,近些年也从专业的社交软件演变成了综合软件。说白了,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微信,似乎都背离了初心?这或将给央行的数字货币带来机会?
央行数字货币什么时候普及?
按照银行的说法, 考虑到前期数字人民币仅限于试点,短期内不会大量发行和全面推广,货币流通速度也将保持正常水平。
很多人说数字货币对支付宝没有影响,我对这个观点不敢苟同。正如马云所说,有时候打败你的,可能就是一份文件而已。央行数字货币到底对支付宝有何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C. 为何我国的数字货币能够领先全球
为何我国的数字货币能够领先全球?可以说中国的数字货币在世界上是处于领先的地位的,甚至在大方向的政策推动下,全球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也越来越感兴趣。数字货币方面,中国在这个领域是举重若轻的参与者,为何我国的数字货币能够领先全球?
可以说中国货币为世界各国的一个人民币交易提供了有益的空间。甚至对很多人来说,数字人民币或许可以为世界的一个银行交流也提供有益探索有效途径。
数字货币的使用直接影响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在技术层面上,数字货币在确保让他能够监控所有资金流动,对中国的金融系统和资本账户实施更大力度的控制,提供了倒逼机制。中国数字在中国的一个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发展,也能够有效地为中国避免美国领导人金融体系提供到了方向。
D. 中国大力推动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何意义
金融技术的兴起推动了金融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货币形式也在不断发展。随着信息网络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支付已迅速普及,法定数字货币也不断发展。中国大力推动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最后,对于用户而言,他们很难在日常消费中感受到数字人民币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之间的区别。相比较而言,数字人民币支付的使用要比第三方支付更为方便,数字人民币支付不受网络和支付场景的限制。数字人民币是国家建设的金融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的兑现和赎回不收取任何费用。数字人民币可以支付第三方付款。但是,对于那些需要方便的电子支付的人,没有财务账户的人也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制的匿名性,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的隐私。
E.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F. 过去一年60多国发展数字货币,我国的水平如何
近年来,我国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数字货币发展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面临不少挑战。我国数字货币发展起步于私人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市场需求的提高和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私人数字货币市场的发展。除比特币外,一些虚拟货币的交易规模也逐步增大。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管政策举措,私人数字货币在发展中呈现出无序状态,并出现了一些风险性事件,导致部分投资者出现较大损失并一定程度冲击金融系统稳定。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严厉的治理整顿措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市场交易进行了严格限制。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主动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等相关工作,政府部门在我国数字货币发展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G. 数字货币是什么
说起数字货币,大家第一反应可能是比特币或者脸书计划推出的Libra。
数字货币
但是,与这些所谓的数字货币不同,我国央行将要推出的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背书,可以说是人民币的电子版本。因此,央行的数字货币是具有法偿性的。
更重要的是,有国家背书,央行的数字货币币值会更加稳定。而比特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无法保证币值稳定,被“割韭菜”就成了常事。
从使用场景上看,央行数字货币不计付利息,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相比于纸币没有任何差别。同时,使用时应遵守现行的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
链乔教育在线旗下学硕创新区块链技术工作站是中国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开展的“智慧学习工场2020-学硕创新工作站 ”唯一获准的“区块链技术专业”试点工作站。专业站立足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研结合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