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技术上遇到难题怎么办
A. 数字货币在除了在安全和技术方面,还有哪些方面的缺陷
数字货币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安全方面的问题呀,比如说我们的信息会被别人所盗用的。
B. 数字货币发展成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可能遇到啥困难
数字货币发展成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可能遇到啥困难:
1.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是否完善;
2.骗子可能利用数字货币欺骗老年人;
3.数字货币在农村等地方是否可以普及。
数字货币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了很多人关注,数字货币在我国也慢慢开始推广,数字货币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数字货币的发展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安全性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因为数字货币可以离线交易,这就导致有些犯罪分子可能会盗刷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骗子可能欺骗老年人,没有防骗经验的老人可能会损失惨重;最后就是数字货币是否能够在农村等相对科技不是很发达的地方使用,这都是我担心的问题。
三、数字货币是否能够在科技不发达的农村等地方推广
数字货币因为可以离线交易,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就非常高,那么在农村等偏远地区,数字货币是否可以普及,普及之后怎么让他们接受,这都是推广数字货币可能面临的问题。
C. 数字货币的崛起带来了怎样的机遇与挑战
传统的电子支付系统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的,依靠中心化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而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技术可以有效的将电子支付和去中心化的系统有机融合在一起。
数字货币的货币属性已经吸引了许多目光,而支付系统背后的分布式记账系统无疑是更具吸引力的创新之处。鉴于银行存款以及别的一些金融资产仅仅呈现为纯数字形式,这恰好给分布式记账系统改变整个金融体系提供了更广泛的机会。
货币和支付系统天然的就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交易的媒介——支付系统,首先必须确保它是安全可靠的。任何一个交易系统都需要一个记账系统,用以记录你在这个系统里拥有的资产情况。
现代的支付系统通常是使用电脑存储数据,说白了,你存入银行的钱就是一串记录在银行账户上的数字。
这篇文章将致力于探讨最近在支付领域的创新性事件,如全球性的数字货币——比特币,把最完美的支付系统和最完美的货币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用户可以依靠它完成兑换法币、商品买卖、购买服务等活动,而不需要第三方机构参予(比如银行),它的创新之处还在于它是不受任何中心化银行所管制的。
比特币——目前最大的数字货币——创建于2009年,目前已经拥有全球范围内数千家的商业机构支持,从披萨到虚拟主机应有尽有。大多数的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都有一个设置好的固定的总量供应。本章将对它的工作原理做简要介绍,将给大家简单介绍如何用技术手段加固安全的支付系统,评估旧的支付系统应该由新技术取代的可能性,讲解分布式记账系统是如何去除现有系统中的诸多问题,并探讨新技术可能应用到的新领域。
许多媒体报道比特币仅仅报道他们货币属性以及价格方面的讨论。而本文关注的则是数字货币的分布式记账系统对支付体系带来的革命性创新——不需要任何中心化的机构参与的支付体系。这些创新还可以在别的领域拓展,比如加密通讯、决策制定、P2P网络。
各国央行有责任稳定本国的货币和支付系统以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近期在支付技术上的创新已经涉及到“数字货币”这一话题。今天大多数经济体上运行的支付系统都是延续几个世纪前的那种模式,即用中心化的机构来进行担保交易,例如16世纪时出现的金铺银行,人们可以用实物黄金兑换金票,金票可以当做金币使用,也可以兑换金币,但是不可以跨银行使用。随着社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的需要一个跨行支付的系统出现,现在的做法是各种银联组织。
比特币、瑞泰币、微盟币、莱特币等数字货币在未来可能会消失,因为现在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试验品,但这种思想可能会延续下来。
D. 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上交易遇到问题怎么办
可以去官网提交一下“问题反馈”,客服态度都不错。
E. 数字货币杀入支付市场,最后一公里瓶颈该如何攻破
推广数字货币和微信支付之间也有许多差异,它没有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也没有腾讯旗下的投资生态系统,数字货币更多是与地方政府合作,目前数字货币更喜欢离线方案,在深圳的三轮试点中,数字货币红包仅限于离线使用,而在北京的试点中,它也仅限于离线使用,目前只有苏州的在线支付方案取得了突破,在苏州数字货币试点中,京东数字货币成为第一家与所有六家主要银行合作,并且是数字货币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试点方案的技术公司。
探索在线支付方案也是下一个数字货币试点的方向之一尽管数字货币目前已连接到各种业务方案,但它们都是第三方方案,而不是自营业务方案。如果数字货币想要打破第三方支付壁垒和离线“代码卡”现象,则需要遵循互联网产品推广的基本逻辑,并且需要致力于建立一种自我操作的生态和场景,并建立自己的生态系统,对于数字货币,获取新用户并不是当前的挑战,如何留住用户是推广中的难题,一位赢得数字货币红包的深圳市民告诉《时代周刊》,在使用数字货币红包离线消费后,相关的APP被卸载,尚未发现其他可用方案,因此数字货币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少数技术公司主导小额支付市场的环境中实现用户保留以及如何实现突破,这是对政府如何构建自我运营的生态系统以及如何培养市场用户的使用习惯。
F. 数字货币实行困难
主要是监管问题
2010年中国经济学家郭夏在《解码经济》(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一书中根据新生货币(XM)理论指出,“未来人类社会的主流货币将具有数字货币、电子货币、全球货币的特性。”“未来的世界货币必将是全球一致的数字货币体系。”“未来的主流货币必将是便于通过互联网上进行经济活动的比特货币。”“新生经济学应当把对于新生货币的研究作为货币经济研究的重点和焦点。”比特币和虚拟数字货币风靡全球,中国央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事实证实了新生经济学理论的上述预见
G. 数字货币实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黑客攻击
比特币能够存在仅仅是由于交易双方均认可其交易价值,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自主设计虚拟货币。例如,美国科技博客Ars Technica本周就宣布将创立自己的加密货币“arscoin”。[2]
科恩认为,数字加密货币面临的主要威胁在于如何安全地保管,Mt.Gox比特币丢失事件再次凸显了这一问题。近期,美国国会也就数字加密货币发起争论。一些议员认为,应加强对比特币的监管以避免风险。而另一名国会议员杰雷德·珀里斯(Jared Polis)则认为,美元有着与比特币类似的缺陷,因此如果禁用比特币,那么美元纸币也应当被禁用。[2]
数字货币在全球发展的历史较短,但是发展速度较快。许多国家都在进行官方或者民间的尝试,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H.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