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受监管
Ⅰ bitcoinwin靠谱吗受监管吗
受监管的啊,他们是位于澳大利亚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受到澳大利亚数字货币交易的法定政府监管机构监管。你的采纳 是我回答的动力。
Ⅱ 有监管的数字货币平台是哪个呢
目前知道DCPRO ,这个用的多一点,其他平台不知道,建议去查一下在用。
Ⅲ 数字货币到底是什么 监管能否决定数字货币的未来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监管的作用是规范数字货币,使其合理化和规范化,让其更好的发展并不能否定些什么!
Ⅳ 数字货币在那些国家是受监管的
德国,日本,泰国如果想购买的话可以去dabit交易所看看
Ⅳ 以比特币为例探讨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 发表于法学论坛哪一年第几期
比特币协议本身是不能修改的,除非几乎全部的用户一起协作来选择要使用哪个软件。在全球比特币网络规则中试图赋予一个区域管理机构特殊权利是不切实际的。任何一个富有的组织可以选择投资挖矿硬件来控制整个网络中一半的计算能力,从而实现对最近交易的冻结和撤销。然而,他们无法保证能一直拥有这种能力,因为这一投资需要和全世界其他矿工的总和持平。
然而,用监管任何其它货币类似的方式监管比特币的使用是可能的。和美元一样,比特币可以用于各种用途,其中一些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或者并不是符合每个行政管辖区的法律。在这一点上,比特币无异于任何其他的工具或资源,会受制于每个国家不同的规定。在限制性的规定下,比特币的使用也会变得很艰难,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将有多大比例的用户会继续使用该技术。选择禁止比特币的政府将会阻碍国内企业和市场的发展,将创新转移到其他国家。像往常一样,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挑战是在不损害新兴市场和企业的发展的同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发布了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互联网商品。
Ⅵ 中国人民银行对什么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数字货币是全球性金融行为,并不是哪个国家可以控制的,所以,数字货币容易洗钱,央行才会监管
Ⅶ 电子货币监管
建议制定专门的电子货币管理规定,明确电子货币的概念、电子货币业务的监督管理主体;明确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资格;明确各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就电子货币的概念而言,可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明确电子货币为一种预付储值产品,并限定电子货币具有多用途,以突出监督管理重点。
就电子货币业务的监督管理主体而言,可以借鉴港澳关于电子货币的监督管理做法。香港《银行业条例》规定,只有持牌银行才能发行多用途储值卡,非银行服务提供商经过授权,也可以成为接受存款的公司,发行或者促进发行多用途储值卡。《银行业条例》还规定,授权香港金管局(HKMA)监管多用途储值卡,但HKMA必须在监管中寻找一种平衡:一方面要维持支付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又不能阻碍竞争,抑制社会创新。如果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和使用给支付体系带来轻微的风险,HKMA可以豁免多用途储值卡的核准过程。在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则按照《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第二十二条中关于成立信用机构的要求,对申请成立发行多用途储值卡的公司进行核准。
就电子货币管理规定的具体形式而言,鉴于卡基电子货币和网基类电子货币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存储介质差别,以及即将颁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涉及非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问题,可考虑单独制定《多用途储值卡管理办法》,将网基类电子货币管理规定内含于《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因为多用途储值卡业务涉及交易数据的清分、轧差,因此也可考虑在即将颁布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中涉及卡基电子货币的管理规定。
就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而言,本着促进竞争和创新的原则,同时考虑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综合权衡是否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无论是银行还是非银行发行主体,都应制定严格的业务准入条件。
Ⅷ 亚洲数字货币交易所TACU有没有通过受证监会监管
你好,现在国内还没有被认可的交易所哈,如果需要投资的话,可以看下年限久一点的,6年以上的,口碑一直好的,目前没有几家了,可以看下AEX、火币这些,如果是小白理财的话,可以看下AEX的理财超市,对新用户比较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