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哪里能用数字货币
⑴ 可以当钱用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首先,我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国内不是货币。下面是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关于比特币风险通知的部分内容:
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但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可以拿到交易平台上进行正常的交易,换取人民币。也可以以物易物的形式进行和其它商品的交易。
⑵ 数字货币怎么用
那要看持有的是什么数字货币了,一般情况下都是投资,等着升值。个别比较通用的可以在部分网站购物,例如比特币、莱特币等。
⑶ 首个央行数字货币应用场景落户丰台丽泽,数字货币有什么优势呢

苏州相城区公函要求相城区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管委会,要与工资代发银行签订数字货币代发协议,为全体工作人员安装数字钱包(退休人员除外),并将每月工资中交通补贴的50%通过数字货币形式发放。
这是央行数字货币自传出研发消息以来的首次实际落地应用,这是一个值得被记住的历史时刻。
让我们回顾一下DCEP的发展历程:
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专门研究小组
2016年在原小组基础上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6月,成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中央发文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和移动支付试点
2019年10月29日,在 “2019外滩金融峰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表示:“目前我国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DCE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推出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这是DCEP的首次亮相。
2020年4月3日,在“全国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行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工作”。
4月10日,央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在“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指出,“关于数字货币,央行正按照原定计划,有序推进。”
4月14日,央行数字货币 DCEP 率先在农行内测。
4月16日,苏州相城区实现央行数字货币 DCEP首个应用场景的落地,将“数字钱包”作为支付通道,以交通补贴形式发放。
从各种动作来看,央行数字货币的计划可谓是早有准备,并且在有条不紊的持续推进中。
为什么要发行DCEP?
从国家层面上看
众所周知,主权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主要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就好像目前全球因为疫情缺乏流动性,我国通过降息和政府支出来刺激经济,但是,资金通过逐层传导,真正用于目标范围的资金却很少。
如果是利用央行数字货币系统,就可以对大量的交易进行分析并追踪,可以用最直接和高效的手段将资金用于所需的地方,从而释放流动性,造福于民。
从国际层面上来看
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国家信用的审查,增加国家的货币系统的信用,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信用也一定是递增的,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会更加迅速。
这个理解起来很简单,区块链技术让资产证明无法造假,让信用可审查,自然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数字经济时代是大势所趋
去年,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曾发布报告指出,迄今为止,有近70%的央行都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看出数字化浪潮是大势所趋。就目前来看,央行数字货币DCEP很可能领先于全球其它国家开始大规模地使用,货币数字化时代将要到来。
数字经济时代越来越近
当今时代是一个数字化时代,技术革新和数字化经济的全面兴起,让科技由最初的工具角色转变成驱动金融变革的中坚力量。数字化的五全基因(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全价值)与金融业不断碰撞融合,不仅改变了个人间、企业间、国家间的结清算方式及主权货币发行机制,还大幅提升了产业链运营效率,带来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
如果说区块链技术将对社会各行各业进行“基因改造“,那么数字货币就将对金融行业进行彻底的”基因改造“。展望未来,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传统行业的深入融合与改造,将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数字经济时代。
总之,数字经济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央行数字货币的落地势必将对现有的金融市场带来颠覆性的变化,孕育出巨大的财富机遇。未来已来,风口已至,紧跟行业大咖脚步,精准把握未来趋势,快人一步抢占财富商业蓝海。
⑷ 数字货币真的可以使用吗
数字货币是一个笼统的术语,用来描述所有形式的电子货币,无论是虚拟货币还是加密货币。它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
数字货币的概念最早是在1983年提出,它们仅以数字或电子形式存在,与实际的纸币或硬币不同,它们是无形的。它们只能通过电子钱包或指定连接的网络在网上拥有和使用。数字货币的优点是没有银行,交易是即时的,而且交易费用很低。所以:coin,token,虚拟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
1、在支付结算方面,其不依赖机构,是一个公开可查的,由整个分布式网络维护的数字总账,称之为“区块链”。
2、在发行和生产方面,本质就是在一个相互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上记账,在一定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条件的一串随机代码,然后将这串代码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个区块,记录在这个账本里,这样就获得了一定数量的数字货币。
3、无国界性,使其在全球范围内流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应,通过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兑换关系发生联系,在一定条件下,特定的数字货币可以购买实物商品,传统货币也能购买特定的虚拟商品。
4、其分布式总账系统理论上可以让任何参与者都无法伪造数字货币,减少交易风险。
5、数字货币的较低交易成本会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交易费用。
6、数字货币与移动金融商业模式,能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⑸ 数字货币涨跌dcep百分之百盈利是真的吗
2020年4月16日,根据《科创板日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法定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将以交通费补贴的形式,在5月发放给苏州相城区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直属企业员工,苏州市相城区要求区属行政单位员工在4月份安装DC/EP数字钱包,5月份将其工资中的交通补贴的50%通过DC/EP的形式发放给员工。目前,苏州相城区成为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重要试点地区,正在配合央行及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推进数字货币(DC/EP)的试点工作,相城区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管委会,将与工资代发银行签订数字货币代发协议,完成前述试点任务安排。同日,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数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DC/EP由央行牵头进行,各家银行内部正在就落地场景等进行测试,有的已经在内部员工中用于缴费等支付场景。
2020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简称“数字货币研究所”)对网传测试进展回应称,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在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双层运营、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当前阶段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结合上述信息,同时考虑到此前网上已有农行内测版本的DC/EP钱包截图流传,随着苏州率先试行使用DC/EP,未来有关其他地区测试DC/EP的消息也将逐渐增多。本文将对近期关于DC/EP试点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目前DC/EP的主要问题并就DC/EP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潜在影响进行分析。
一、 为何DC/EP最先在苏州试点
根据公开渠道披露的信息,DC/EP的试点地区包括深圳、苏州、雄安和成都,但目前最先试点DC/EP场景使用的为苏州相城区,原因为何?一直以来,DC/EP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主要由数字货币研究所负责,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事业单位,成立于2017年1月29日。但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货币研究所除了DC/EP的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工作外,还进行了如下投资活动:
2018年6月15日,数字货币研究所以100%持股的形式在深圳投资成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科”),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是: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相关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
”;
2019年3月1日,深圳金科与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高铁新城”)共同出资成立了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苏州市相城区,经营范围为“
软件开发;从事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融科技相关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中,深圳金科持股55%,苏州高铁新城持股45%,苏州高铁新城作为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最终由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完全持股。
根据公开渠道估算的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单位人员数量以及政府机关关于交通补贴的一般标准,初步测算后5月份将发放的DC/EP规模可能在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左右,金额相对有限,考虑到目前关于苏州DC/EP试点的信息不足,该等金额测算仅作参考。此外,以DC/EP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如何使用也是潜在问题,获得DC/EP的相城区人员可以在哪些场景使用?该等场景是否具备DC/EP的B端接口?这些都有待于后续进一步观察。
通过上述事实,不难得出结论,数字货币研究所早已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方式与苏州当地国有企业建立联系,且子公司注册地为苏州市相城区,同时考虑到另一股东为苏州当地具有交通行业背景的国有企业,DC/EP最先在苏州相城区试点并且采用交通补贴的方式进行场景试验并不意外。根据该等思路,数字货币研究所业已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金科,可以猜想深圳极有可能作为DC/EP的下一个场景试验重要地区。
二、 DC/EP的特点与近期试点信息调查
根据央行相关负责人在多个场合的公开介绍,DC/EP具有以下特点:(1) 本质仍然是人民币,属于央行的负债,具有无限法偿性,是人民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2) 目标在于替代部分M0(
即流通中现金,即纸币和硬币,不包括存款(例如企业存款及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可以簿记于金融机构账户的资产和负债
);(3) 不计付利息;(4) 采用双层运营架构,运营机构(银行或支付机构)需缴纳100%准备金,用于兑换DC/EP;(5) 技术中立,但需要满足“账户松耦合”(
降低交易对于账户的依赖性,实现可控匿名
)、“高并发需求”和“可离线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