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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犯罪

发布时间: 2021-04-18 01:56:03

『壹』 数字货币、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他们都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啊,一些已经被打家接受了的虚拟货币,但是虚拟货币有很大的风险,在用之前都得考虑清楚,不要自己一时跟风。

『贰』 什么是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它们是不同的。
电子货币:实际上是法币的电子化,包括我们常见的银行卡、网银、电子现金等;还有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电子货币无论其形态如何,通过哪些机构流通,其最初的源头都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
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存在状态是无形的,我们讨论的狭义层面的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发行者的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比如游戏币等、Q币、点券等,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
数字货币:应用了区块链等最新数字网络技术的数字货币,具有分布式记账、独特加密技术、去中心化结算等特点。当然,具有这些特点的数字化工具要成为主权化的货币或者法定货币,还必须获得国家信用的支撑。
平常所说的q/币、比特币,这些都属于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发行者的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发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叁』 数字货币存在哪些风险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境内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根据我国的数字货币监管框架,投资者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自由。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在投资之前,建议您先了解一下项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投资人、投资机构、链上活跃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资或者误入资金盘。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应答时间:2020-12-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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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国内买卖数字货币违法吗

国内买卖数字货币违法。

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4)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犯罪扩展阅读:

央行表示,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称,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央行还提示,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实际上,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就是所谓数字货币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此前对媒体表示,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未来有望在票据市场等相对封闭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但推出暂无明确时间表。

『伍』 电子货币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1、电子支付及其特征
2、电子货币及其特征
3、电子支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4、电子支付产生的法律问题
5、电子支付的监管

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划拨(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简称EFT)

支付是为了清偿债权债务关系而将资金从付款人账户转移到收款人账户的过程,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的演变和发展是与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相一致的。20世纪50年代末,当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得到应用后,发达国家的一些银行利用计算机、终端机、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通讯设备建立了高速划拨资金的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系统改变了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各国相继建立了大额电子支付系统和主要为消费者服务的POS系统、ATM系统。

而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在历经了实物、贵金属和纸张载体之后,在支付领域最引人注目的电子货币出现了。电子货币的出现极大地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而因特网在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得人们可以利用电子货币更快地处理经济事务。

新的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在给人们带来高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制度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对电子货币和电子支持系统予以密切关注,并颁发了相应的法律。

数 据
·来自中国银联的消息,2004年中国电子支付交易量大幅增加了80%,达到18万亿元。而银联卡的银行间交易金额估计超过7000亿元,其中超过4000亿元来自银行信用卡。

·美国80%以上的美元支付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每天大约有2万美元通过联储电子资金系统(Fdewire)及清算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划拨。

·2004年工行B2C在线支付交易量超过1000万笔,交易金额超过2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9%与78%。而在2000年,该业务仅实现交易879笔,交易金额仅11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当前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征求意见稿)》

『陆』 数字货币有哪些弊端

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风险:(一)在宏观层面,存在法律风险、系统风险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目前,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尚未解决,电子货币的概念和相关条款有待明确,许多法律法规都还未跟进。其次,存在因单一发行机构倒闭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某个发行机构因经营不善导致整个市场对电子货币丧失信心,其他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也会面临挤兑风险。而且,在缺少规范监管的前提下,社会公众难以有效识别发行机构的资质和信用水平,如何有效地提示风险和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成为难题。此外,互联网支付的隐蔽性、快捷性和跨国界性使得电子货币不可避免地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二)在微观层面,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我国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企业,由于部分发行主体金融专业基础薄弱,特别是我国缺乏强制性的技术安全标准,使得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系统软件或硬件故障会影响电子货币的可用性。其次,发行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投资集中度过高等原因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易于出现违约风险。此外,电子货币的支付和流通严重依赖各类网络,存在各类操作性风险,比如蓄意盗用他人账号、发行机构内部作案和黑客的恶意入侵等隐患,均会损害电子货币持有人的利益。比特币、瑞泰币等所有的数字货币都适合。

『柒』 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区别

1、应用不同

数字货币:快捷、经济和安全的支付结算;票据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抵押品物权数字化。

电子货币:卖方将买方的支付指令通过支付网关送往卖方的收单行;收单行通过银行卡网络从发卡行获得授权许可,并将授权信息再通过支付网关送回卖方;卖方取得授权后,向买方发出购物完成信息。如果支付获取与支付授权不能同时完成,卖方还要通过支付网关向收单行发送支付获取请求,把该笔交易的资金由买方转账到卖方的账户中。银行与银行之间通过支付系统完成最后的行间结算。

2、特点不同

数字货币特点是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电子货币特点是匿名性、节省交易费用、节省传输费用、持有风险小、支付灵活方便、防伪造及防重复性、不可跟踪性。

3、种类不同

数字货币分为三类: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信贷;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

电子货币:基于互联网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

『捌』 电子货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电子货币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在宏观层面,存在法律风险、系统风险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目前,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尚未解决,电子货币的概念和相关条款有待明确,许多法律法规都还未跟进。其次,存在因单一发行机构倒闭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某个发行机构因经营不善导致整个市场对电子货币丧失信心,其他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也会面临挤兑风险。而且,在缺少规范监管的前提下,社会公众难以有效识别发行机构的资质和信用水平,如何有效地提示风险和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成为难题。此外,互联网支付的隐蔽性、快捷性和跨国界性使得电子货币不可避免地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二)在微观层面,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我国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企业,由于部分发行主体金融专业基础薄弱,特别是我国缺乏强制性的技术安全标准,使得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系统软件或硬件故障会影响电子货币的可用性。其次,发行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投资集中度过高等原因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易于出现违约风险。此外,电子货币的支付和流通严重依赖各类网络,存在各类操作性风险,比如蓄意盗用他人账号、发行机构内部作案和黑客的恶意入侵等隐患,均会损害电子货币持有人的利益。比特币、瑞泰币等所有的数字货币都适合。

『玖』 你能区分清楚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吗

你能区分出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吗?而电子货币就是我们平常用的微信,支付宝虚拟货币就是我们平常买入的这种网上的区块链数字货币就是央行发行的dcep

『拾』 求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异同

一、定义不同:

1.电子货币:

是指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

2.数字货币:

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

二、特点不同:

1.电子货币:

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集金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2.数字货币:

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三、相同点:

电子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流通方式均为双向流通。

(10)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犯罪扩展阅读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

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

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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