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属于数字产品中的交换工具
Ⅰ 电子货币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是什么
概念:
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或者通过银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务,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途径将银行中的余额转移,从而能够进行交易。
特点:
以电子形式使消费者进行交易
分类:
1.按被接受程度分类:单一用途电子货币、多种用途电子货币
2.按使用方式和条件分类:在线认证系统电子货币、在线匿名系统电子货币、
3.按结算方式分类:支付方法电子货币、支付手段电子货币
4.按依托的计算机网络方式分类:银行卡、网络货币
5.按电子货币流通形态分类:开环形电子货币、闭环形电子货币
(1)电子货币属于数字产品中的交换工具扩展阅读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
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电子货币
Ⅱ 谈谈你对电子货币的认识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
特点:
(1)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
(2)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
(3)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4)电子货币具有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征;
(5)现阶段电子货币的使用通常以银行卡(磁卡、智能卡)为媒体。
(一)电子货币的性质
对于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问题在学术界尚有争论。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在经济学界对货币的概念尚无定论的前提下,将电子货币是否构成一种新型货币的论证任务交给法学家是不现实的。 一般认为,对电子货币是否构成货币的一种,应当视具体情况个案处理。对于信用卡、储值卡类的初级电子货币,只能视为查询和转移银行存款的电子工具或者是对现存货币进行支付的电子化工具,并不能真正构成货币的一种。而类似计算机现金的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则是初步具备了流通货币的特征
但是,要真正成为流通货币的一种,现金模拟型电子货币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被广泛地接受为一种价值尺度和交换中介,而不是仅作为一种商品;
(2)必须是不依赖于银行或发行机构信用的用于清偿债务的最终手段,接受给付的一方无须保有追索权;
(3)自由流通,具有完全的可兑换性;
(4)本身能够成为价值的保存手段,而不需要通过收集、清算、结算来实现其价值; (5)完全的不特定物,支付具有匿名性。
考察上述的MONDEX卡和电子现金,首先,它们的价值均是以既有的现金、存款为前提的,是其发行者将既有货币的价值电子化的产物。持有电子货币仅意味着持有者具有以其持有的电子货币向发行者兑换等价值现金或存款的权利;其次,根据货币法定的原则,电子货币要真正成为通货的一种,还需经一国立法的明示认可。所以,电子货币可被认为是以既有货币为基础的二次货币,还不能完全独立地作为通货的一种。
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 当今各国在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问题上并无统一的解决方案,而是根据具体国情而定。 美国和欧洲在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这一问题上持有不同立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认为由非银行机构来发行电子货币应是允许的,因为非银行会由于开发及行销电子货币的高成本而使他们必须开发具有安全性的产品。美国并不认为非银行机构会对银行造成威胁,因为他们认为银行有良好的声誉,所以消费者较倾向于信赖由主要的当地银行所发行的电子货币而不会信赖一家新成立的非银行机构所发行的电子货币。 欧洲货币机构工作小组则认为只有由主管机构所监管的信货机构才可发行电子货币。例如,欧洲货币基金组织(EMI)于1994年5月公开发表的欧共体结算系统业务部提交的《关于预付卡的报告书》中指出:电子钱包发行者收取的资金应视为银行存款,原则上只允许金融机构发行电子钱包。欧盟成员德国在对“信用制度法”的修正案中规定:所有电子货币的发行均只能由银行开办。 在我国,对于信用卡,我国1996年4月1日起实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信用卡的发行者仅限于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之外的其他电子货币种类,我国尚无法律规定。 就我国现状以及国情而言,发行电子货币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金融机构是比较可行的办法。理由有:第一,有助于政府对电子货币进行监控并根据电子货币研究和实践的发展及时调整其货币政策,并同时保证了支付系统的可靠性。第二,由于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在信誉和可最终兑付性上比较可靠,对消费者而言就更容易接受并积极参与,从而推动电子货币的普及与发展。
三)电子货币的安全性问题 因为只有在高科技基础建设存在的情况下,电子货币才能以有效率和有效的方式在电子商务中被使用。有人认为,如果欲使电子货币成为未来“可流通”的货币,并且能够“使人信赖其安全性”的话,则此安全性技术自应受到政府管制,否则若无一定的监管标准,电子货币的信用何存?又如何能流通? 但是,这里的问题是,政府监管的尺度应如何把握?就如同在电子签名技术上有技术中立和技术特定化之争一样,政府的过分管制就会对技术的发展造成妨碍,这对于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是致命的,但是如果不加以管制,电子货币的信用就难以树立。因此把握政府管制的尺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电子货币的流通性问题 如果对电子货币加密,其实就等于记名一样,如果欲不记名,则连密码都不能加。问题是如果使用不记名的电子货币,则一些犯罪活动,如洗钱、贩毒、恐怖活动、买卖军火等将大肆猖獗,而执法机构将无法在网络中查出这些电子货币的来源或去处,在此情况下,则又形成无法保护使用者的局面。毫无疑向,电子货币无国界并可在瞬间转移的特性将造成治安上的死角。法律应当权衡两者,在两者之间作出一个平衡的规定。
(五)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在电子货币的交易中,有关结算信息会被大量积累储存到结算服务提供者处。不同的电子货币种类和结算类型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有所差异,所涉个人信息的隐私程度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客户对结算服务提供者处大量积累个人信息未必能理解,由而产生不安全感。所以,结算提供者应对其存储和积累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和隐私程度公开向客户作必要的说明,并保证该信息的积累和使用仅为保证交易之安全的目的。
Ⅲ 电子货币是商品吗。。。。。
电子货币不属于商品!
Ⅳ 什么是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它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具有本质不同。
支付宝、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等其实都是电子货币,并非是数字货币。这些都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一种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而且,它跟Q币、比特币相比也完全不同。
平常所说的Q币、比特币,这些都属于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发行者的不同。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发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网上的游戏币,主要用于的是虚拟商品的购买,但一般还是不具有安全性,所以虚拟交易平台,如某智多星威客,某某一,某某八等,都是专门为此提供安全交易保障的。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的数字货币。
Ⅳ 电子货币的类型有哪些
1、储值卡:是指某一行业或公司发行的可代替现金用的IC卡或磁卡。如电话充值卡神州行等。
2、信用卡:是银行或专门的发行公司发给消费者使用的一种信用凭证,是一种把支付与信贷两项银行基本功能融为一体的业务。
3、电子支票:是一种电子货支付方法,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移动存款以完成结算。
4、电子钱包:电子钱包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网上购物顾客常用的一种支付工具,是在小额购物或购买小商品时常用的新式钱包。
拓展资料: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由于在降低交易费用上的巨大优势,电子货币取代传统通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优点:
(1)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
(2)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
(3)集金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4)电子货币具有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的特征;
(5)现阶段电子货币的使用通常以银行卡(磁卡、智能卡)为媒体。
Ⅵ 什么是电子货币货币分几类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将该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严格意义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 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与传统货币的相等价值,以电子形式储存在消费持有的电子设备中。
【电子货币的分类】
按被接受程度分类:单一用途电子货币、多种用途电子货币
按使用方式和条件分类:在线认证系统电子货币、在线匿名系统电子货币、
离线认证系统电子货币、 离线匿名系统电子货币
按结算方式分类:支付方法电子货币、支付手段电子货币
按依托的计算机网络方式分类:银行卡、网络货币
按电子货币流通形态分类:开环形电子货币、闭环形电子货币
【货币的种类】
硬币
硬币是一种小面额的辅币。它是铜质的、铝制的或是镍质的。
纸币
纸币是一种法定货币,称为法币(legal tender)。法币是政府强制流通的货币。纸币发行的基本权力为政府所有,具体由中央银行掌握。纸币和硬币的总和称为通货或现金。
存款货币
存款货币是指可以随时提取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它也称为需求存款。由于活期存款可以随时转换成现金,所以银行的活期存款和通货没有区别。它也是一种货币。
储蓄存款
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是在一定时间以后才能提取的可以获得利息的存款。这些存款虽然不能以开支票的方式使用,但通常预先通知银行可以把它转换成现金。另外,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的可转让提款单(NOW)以及自动转移服务(ATS)缩小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差别。这种差别缩小的结果使得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也成为一种货币。
准货币
准货币(near-money)是指能够执行价值储藏职能,并且易于转换成交换媒介,但本身还不是交换媒介的资产。例如,股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就是准货币。
货币替代物
货币替代物(money substitutes)是指能够暂时执行交换媒介职能,但不能执行价值储藏职能的东西。例如,信用卡就是一种货币替代物。
【货币的类型】
实物货币
是指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和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相等的实物商品。能充当实物货币的商品具有以下特征:① 普通接受性;②价值稳定;③价值均值可分性;④轻便和易携带性。很显然,一般金属都具备这些特征,因此,在实物货币的类型中,金属货币最具代表性。
代用货币
一般是指纸制的凭以换取实物的金属货币或金属条块,其本身价值就是所替代货币的价值。代用货币较实物货币的优越性主要有:①印刷纸币的成本较之铸造金属要低;② 避免了金属货币在流通中的磨损,甚至有意的磨削,可以节约贵金属货币;②克服了运送货币的成本与风险。当然代用货币也有一些缺点,比如易损坏、易伪造等。
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许多国家被迫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所发行的纸币不再能兑换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应运而生。
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二者缺一不可。信用货币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态:①辅币。其功能是担任小额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多以贱金属制造。②现金或纸币。主要功能也是担任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手段,一般为具有流通手段的纸币,其发行权为政府或者金融机构专有。③银行存款。又称债务货币,存款人可借助支票或其他支付指示,将本人的存款交付他人,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通常是指利用电脑或贮值卡所进行的金融活动。持有这种贮值卡就像持有现金一样,每次消费可以从卡片的存款金额中扣除。电子货币在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如何防范电子货币被盗,如何对个人资信情况进行保密等。因此,电子货币的全面应用尚需一段科技进步和其他保障措施完善的过程。
纸币
纸币作为现行的货币,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等职能。在现行货币制度即纸币本位制下,纸币的这些职能,是从它取代黄金的流通手段职能开始,然后逐步发展起来的。
Ⅶ 电子货币是什么
电子货币是以现有通货为基础的二次性货币。电子货币是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二进制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是电子商务促进金融业创新应用的结果。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人们只有在完整认识和建立可行的电子货币系统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电子货币与一般货币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I)以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
(2)应用广泛,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
(3)集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4)使用简便、安全、迅速、可靠。
(5)现在阶段电子货币的使用通常以银行卡(磁卡、智能卡)为媒体。
(6)电子货币具有符号化特征,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中,电子货币资金流动比商品流动更快、更广,同信息流的结合也更紧密。
(7)电子货币通常在专用网络上传输,通过销售点终端(POS)、自动柜员机(AIM)进行处理。
近年来,随着因特网商业化的发展,网上金融服务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电子货币的种类和形式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目前,电子货币还不能完全视之为通货。作为通货,一般应满足三个条件,即:①能成为支付手段(交换媒介);②能成为价值的比较基准(价值尺度);③能成为价值的保存手段(价值保存)。目前全球范围使用的电子货币仍处于实验阶段,从其职能上看,与通货还有相当的差别。
Ⅷ 什么是电子货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商品交换的需求和数量在不断增长,货币的形态也从贝壳、贵金属、普通金属到纸币和票据,发展到今天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采用电子技术和通信手段在信用市场上流通的,以法定货币单位反映商品价值的信用货币。最常见的电子货币是各种银行发行的储蓄卡和信用卡。
电子货币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结算功能,代替现金,直接用于消费;二是储蓄功能,可以存款、取款;三是兑现功能,可以兑换为货币;四是消费贷款功能。
电子货币有许多优点:一是携带轻便,尤其是买价格较高的商品;二是记数方便,不需清点,也不需找零钱,能避免差错;三是安全性很好,难以伪造,而且盗窃的目标小,有密码保护,即便丢失了也可以立即挂失;四是流通快,因为它是依靠计算机网络流通的。;五是便于监督、统计,因为经过计算机处理的每笔交易都有记录,即使交易后也可以追查,事后这些数据还可以用于宏观分析。
但是,要全面实现电子货币支付需要有大量的设备投资,还要建立为全社会所有单位和个人服务的账户系统和金融系统。要顺利运行这样的系统,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法规和规章制度,而且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客户都要提高素质。因此,货币电子化建设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