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数字货币体系
㈠ 全球化数字货币共有几只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中国:积极稳步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究落地
早在2014年,央行便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论证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2019年10月28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对于DC/EP的研究已经有五六年,我认为已趋于成熟。中国人民银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个推出数字货币的央行。”
11月28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出席论坛时表示,目前,央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在坚持双层投放、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下一步,将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原则,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DC/EP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出台应用。
欧洲央行:探索CBDC的形式及可能性
欧洲央行副行长金多斯在马德里表示,央行正评估央行数字货币对欧洲公民和经济的价值。金多斯称,我们正在分析CBDC可能采取哪种形式,以期既能实现潜在目的,又能减轻对货币稳定和金融中介功能的潜在负面影响。关于稳定币(stablecoin),金多斯表示,稳定币能否兑现承诺是很不确定的事情,而且显然可能给消费者和金融体系带来风险。因此可以理解世界各地当局都呼吁监管稳定币。
㈡ 数字货币系统定制开发 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区别
互联网金融对电子商务的作用: (1)信息时代金融机构与系统的规划和发展战略问题。电子商务要求在网上进行支付和结算,因此,银行业只有在网上设立银行,才能更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各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只有设立网上证券交易业务,才能有效的占有市场,各保险公司只有在网上设立保险销售,才能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2)电子货币的发行与管理。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的,不可能用现金结算,只能用信用卡、智能信用卡、数字货币、网络货币等电子货币来支付,在国际上,非金融机构也发行电子货币并进行结算,如维萨和万事达国际信用卡组织发行的电子钱包也可以在因特网上支付,这样由谁来发行电子货币和进行管理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结算能否顺利完成。 (3)金融监管部门对新的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和金融服务信息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也规定,证监会对证券业进行监督管理。由于电子商务不受时空限制可以继续24小时进行,在网上设立的金融机构也是持续24小时运行交易,同时网上金融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关系到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单独开设网上银行、那将产生如何征收储备金的问题,这都涉及到金融监管部门如何设立网上监督机构并使之良好运行的问题。 (4)金融机构对传统业务转型和网络系统的建设,原有系统的改造及标准统一问题。建立在原子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机构和业务已无法适应电子商务、金融电子化这一比特基础上的业务发展的需要,这必然要求金融机构减少分行、储蓄所的建立和精减人员以减少成本、加大网上金融机构的业务量,使传统手工作业向金融电子化转变。这也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并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同时,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要想得支付和结算最终完成,除了通过认证中心进行数字签章,确保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之外,还要求有一个安全性高的支付网关,这就涉及到各网上金融机构的认证中心(CA)支付网关标准要统一并与国际接轨和根认证中心如何设立的问题。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给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业务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银行业为了在未来的网络经济环境中求得生存并取得竞争优势,它们努力在信息技术上投入巨资并极力推出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网上银行的发展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革,要求银行对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服务方式的变革给客户带来了便利,同时,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定制的客户化服务。从前以银行为中心的服务供给制正转变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需求制,这是银行经营理念的根本性变革。银行网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支付系统的发展和创新。传统支付变革的目的在于减少银行成本、加快处理速度、方便客户、减少欺诈等,而网上支付创新改变了支付处理的方式,使得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经互联网获得银行的支付服务,而无需再到银行传统的营业柜台。 不兼容的网上支付机制无疑会阻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赖中央银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会影响到传统的支付系统。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具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作的职能。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为防范支付风险,确保银行安全,金融系统有必要建立行业内的、为网上支付清算服务的安全认证体系,以保证网上支付系统和网上银行的健康发展。
㈢ 数字货币应划归为货币层次的哪个层次
数字货币正向我们走来。近期,一张央行数字货币(简称DCEP)在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在网络热传,随后4月17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宣布,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稳妥推进,并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数字货币将如何影响我们的“钱袋子”?又将如何与已无处不在的微信、支付宝“相处”和竞争?它的运营又将涉及和使用哪些信息技术?将为信息技术领域带来哪些新机会?
数字货币是什么样的“钱”?
央行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节点推出DCEP有很多种猜测。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是早晚都会发生的事。”商务部CECBC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数字经济商学院院长吴桐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开始研究,2019年经国务院批准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研发,到今天这个时间节点应该是“瓜熟蒂落”。
至于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原因同样众说纷纭,有说DCEP作为官方支付手段,可缓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有的认为央行此举是利用技术手段弯道超车,终结美元霸权、加速人民币国际化。
应该说,数字经济时代,需要更为数字化的支付手段。“与纸币相比,DCEP能够降低发行与交易成本,流通效率更高,而且数据可以追溯。一张100元人民币的发行成本是1元钱,而1元硬币的发行成本是9角,每年还有大量损耗。”吴桐说。人类的货币史在经历了“实物货币”“政府信用”之后,终于来到“数字货币”阶段。
大家都非常关心这个DCEP究竟长什么样子?未来能够“干嘛用”和现在的纸币相比究竟有何不同?它类似于信用卡吗?
“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DCEP是更便捷的纸币。”欧科云链(OKLink)商务负责人姜孜龙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同时,DCEP采取双层运营制度,央行管理商业银行,并不直接面向客户。与信用卡类比并不恰当,但是离线支付的功能是可以实现的。在测试版中,应用具有码支付、汇款、收款二维码以及碰一碰的功能。“碰一碰”就是离线支付的功能。
“具体来看,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需要在手机上安装DC/EP钱包,该钱包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但是需要登录个人央行数字钱包的账户。”赛迪智库信软所软件研究室主任蒲松涛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分析了其可能形态和使用方式。未来民众获取央行数字货币的方式大概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到银行开通一个数字货币的钱包,直接拿着手上的现金,包括纸币和硬币,换成数字货币(柜台办理);第二类是直接用银行账户的钱兑换数字货币;第三类是直接在场外交易。央行数字货币的转账方式可以扫码或者碰一碰转账,扫码可能需要网络连接,但是碰一碰功能不需要网络连接。
吴桐认为,离线交易的时间应该不能够太长,毕竟这些交易是需要后台进行数据处理的。离线交易的设计是为了应对一些无网络状态下的支付,这样设计是希望进一步扩大数字货币的使用场景。
在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官宣中,还提及了“前台匿名后台不匿名”的设计,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吴桐表示前台匿名,意味着交易双方可以不知道对方的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用户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但是在后台央行是知道交易具体信息的。
与微信支付宝存在竞争?
如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已无处不在,所以当DCEP出来,人们一定会拿其与微信、支付宝进行比较。目前看,DCEP与微信、支付宝和人民币都是一比一等值,“100元就是100元”,都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呈现方式,他们究竟有什么不同?
与支付宝、微信不同点在于,DCEP的功能与纸钞、硬币的功能是一致的,主要定位是替代M0,即人民币数字化替代。“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工具是M1/M2,当你使用微信与支付宝进行支付时是需要与银行账户绑定的,简单来讲DCEP是这些工具的上层结构。”姜孜龙说。央行数字货币的货币层次属于M0,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货币层次是M1或者是M2。”
M0、M1、M2是什么意思?M0是指流通中的现金;M1是M0+活期存款;M2是M0+M1+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简单来说,微信、支付宝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使用微信、支付宝存放于零钱通、余额宝等钱包中是有利息的,而DCEP就是人民币,没有利息,这样设计是为了让DCEP有更大的灵活性,当需要有利息时可以有利息。”吴桐表示。
除了货币层次不一样,央行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的信用背书不同,央行数字货币的背书主体是国家信用,而类似微信与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的背书主体是企业。
从数据安全的角度来看,使用DCEP用户交易数据只有央行知道,但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用户支付和交易信息腾讯与蚂蚁金服是知道的。从这个意义上看,DECP的安全性会更高。
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显示,试点城市苏州从下月开始,公务员的交通补助金一半将发放数字货币,深圳一些银行已经将DECP用于内部员工缴纳党费,雄安进行DCEP的试点商户主要为餐饮、娱乐、零售等行业的知名企业。看起来,早期数字货币使用场景有限,尚无法与微信、支付宝“同日而语”。
“短期内来看,央行数字货币尚不会对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的地位产生根本性的动摇,只不过多了一种支付方式而已。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数字货币应用生态的逐步完善,不排除未来货币流通主要是通过数字货币形态的可能性。央行数字货币作为国家信用,每个个体与商户都不能拒绝央行数字货币。”蒲松涛说。
DCEP的推广方面不会存在挑战,因为它是法币,相当于支付宝、微信的上层结构,其目的是替代纸币在铸币、运输、存储、防伪等方面的不便捷性与高成本。“而且我猜测支付宝和微信一定会快速行动,开辟与DCEP的兑换通道,快速开展DCEP的相关业务,这才是识时务的做法。”吴桐表示。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此前在网上公开课中表达了与吴桐一致的观点,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纸钞替代,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具有国家信用,一旦发行具有强制性,必须要使用。而微信钱包和支付宝不仅仅是一个类似于记账软件的功能性软件,还兼具理财、生活缴费、小额贷款等功能,未来数字货币发行以后,这些软件肯定会接入数字货币的。
“DCEP的属性决定了其必然采取双层运营体系进行运营。事实上,双层运营体系也是现阶段纸钞投放运营的体系,央行不可能自己向公民投放纸币,因此央行在印出纸币之后,商业银行给中国人民银行缴纳货币发行基金,之后公民就可以在商业银行的各个网点兑换现钞。DCEP是同样的道理,只不过用户使用数字货币更加电子化,减少了铸币、运输、储存等成本,并不是一个特殊的运营管理方式。”姜孜龙表示。
使用了哪些信息技术?
因为DCEP的试点,股市上区块链相关的概念股就疯涨了一阵子,只要提及数字货币,大家第一个念头想到的就是区块链,想到了去中心化。但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在DCEP体系中目前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用到了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在其中起了底层数据支持的作用。现阶段如果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公链,还无法支持国家数字货币的运营。其中,网络安全、代码设计以及运营体制方面均存在挑战。蒲松涛说:“因为DCEP作为具备法偿性的数字货币,任何微小的错误均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没有中心化机构在其中运营监管,完全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在承载价值存储及流通方面都很难保持长期稳定运行。”
“作为人民币的数字化替代,它必然要求中心化管理,所以在技术架构上,一定是采用中心化的数据库,采用成熟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吴桐表示,“区块链目前只在DCEP的数字身份认证环节可能采用。”
应该说,央行DCEP的发行未来将涉及很多环节、很多技术,它将带动的不仅仅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记者了解到,关于目前数字货币所用到的信息技术,根据公开信息,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要素为一种币、两个库、三个中心。具体构成要素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用于支撑央行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基础设施;数字货币是由央行担保并签名发行的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数字货币发行库,人民银行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数字货币私有云上;数字货币数字钱包,指在流通市场上个人或单位用户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客户端,此钱包可以基于硬件也可以基于软件;认证中心,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机构及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它是系统安全的基础组件,也是可控匿名设计的重要环节;登记中心,记录央行数字货币及对应用户身份,完成权属登记,记录流水,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全过程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反洗钱、支付行为分析、监管调控指标分析等。
从公开信息来看,除了四大商业银行在数字货币上积极布局,三大运营商也参与了其中,而在试运营的过程中,许多信息技术企业都参与到其中。DCEP从发行到流通、投放、支付到监管等阶段,参与到其中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了几大方向:银行IT改造、ATM机对DCEP支持、数字货币钱包APP(改造或新开发)、密码保护、数字货币的监控与应用等,以上环节有望受益于数字货币新体系的建设。DCEP试运营信息公布,从银行IT改造到POS机具改造、保密安全、数字认证等相关概念股又一路上涨。仅以终端来看,2019年,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2362万户,联网POS机3089万台,ATM机109万台,这些设备的改造,将带来巨大的市场。根据IDC此前的预测,我国2020年银行IT投资规模将达到1488.7亿元,同比增速10.2%。如果数字货币加速到来,银行IT的投资必将进一步加大。
除了数字货币从发行、流通、投放、支付到监管等核心环节需要大量的IT技术,而在数据经济时代,其未来应用同样被看好。
从记者采访中,受访企业看好的是 “智能合约”应用,因为DCEP是智能化货币,已经具备可加载智能合约的特性,可定向流通,可追踪。智能合约究竟是什么,按照网络的解释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智能合约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转。
蒲松涛用了一个咨询的故事形象地解释了智能合约,“比如我们两人约定做一个咨询,1个小时为200元钱,我们没有签署纸质协议,口头约定,随后我们开始咨询,合约会自动执行,如果是半个小时,会自动扣除您100元,执行完成后,钱如数进入我的账户。在数据经济时代,智能合约有很大的应用空间。”随着DCEP的应用环节进一步扩大,很可能在未来加载智能合约。
随着央行不断推进DCEP,未来将有更大的想象空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商汤科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场景中的应用开发,加速推进金融领域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
关于商汤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合作,商汤没有给出更多的说法。蒲松涛认为,从整个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大势来看,数字货币和AI技术的融合创新具有巨大的潜力,将有望拓展数字货币的功能实现模式和价值体现途径。但从短期来看,尚无法判断二者结合所带来的实际作用和价值。“目前可以想象到AI有可能应用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支付的便利性上,AI使货币功能实现更智能化。其二是数字货币发行使用等方面,运用大数据AI实现预警。”蒲松涛说。
姜孜龙认为:“DCEP与物联网技术将结合。作为数字货币,其在链下进行价值交换时,必须要联通链上信息的相关设备,这一点来看,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是不可替代的。”各种物联网终端加载数字货币支付也同样有可能。
相信,在未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货币将与各种信息技术越走越近。
㈣ 贝壳国际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是合法的吗
中国不承认数字货币,一切源与数字货币有关的交易均不属于合法。但是不代表投资就属于违法行为。这里指的“不属于合法”的概念更多的是指你的交易百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平台卷款跑路,那么损失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数字货币被广泛接受且能发挥货币的职能,就会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并给政策制定带来困难。因为数字货币发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监管的第三方,货币被创造于银行体系之外,发行量完全取决于发行者的意愿。
因此会使货币供应量不稳定,再加上当局无法监测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导致无法精准判断经济运行情况,给政策制定带来困扰,同时也会削弱政策传导和执行的有效性。
(4)国际数字货币体系扩展阅读:
特点:
交易成本低: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交易速度快: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㈤ 全球最真实的数字货币有哪几种
全球真实的数字货币不只是几种,而是成千上百种,其中知名的有: 比特币、莱特币、瑞泰币、千金卡、狗狗币、瑞波币、暗黑币、点点比、苹果币、元宝币、质数币、比特股、比特元等等。
㈥ 国际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有哪些是合法的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境内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在2019年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交易场所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指出:“如有外埠交易场所(重点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6)国际数字货币体系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可能会滋生诸多不法行为,交易所或是出现不法行为的领域之一。交易所对数字货币的币值稳定存在操纵可能性,但币值的稳定性和金融体系风险又密切相关,如果币值波动受到人为操作,这可能带来资金的不良流动,对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影响。
从金融稳定的角度来说,对交易所加大监管,有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由于大量资本流入交易所,在商人逐利影响下,很可能引起币圈ICO的行为出现,导致链圈的技术研发缺少必要支持,为了规范市场,有关部门加强交易所监管很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