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行长
① 央行推出什么数字货币
直接2019年11月9日,央行还没有推出数字货币。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1)央行数字货币行长扩展阅读:
推出数字货币的好处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
② 关于数字货币政策,央行行长易纲传递出怎样的信号
无论从个人角度出发,还是就易纲而言,对于数字货币政策,站在央行的立场上,其已透露出:
第一,保持货币政策连续性,不大放水,也不猛然收缩。
第二,不会改变比特币得不到合法承认这一点;
第三,强监管,抓安全,保持稳健中性发展;
第四,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考虑到中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一贯政策,保持稳定和连续,应该是当前的导向和趋势。
另外,虽然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时指出,将对数字货币的采取严厉态度,但并不表示将停止对数字货币研究的脚步,目前,央行在研究数字货币怎样能够以更好的形式服务实体经济,以最好的形式安全地发展,规避可能的负面影响,让数字货币更好地为经济服务。
尽管监管趋严,但依然相信未来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发展将会采取疏堵结合的做法。
③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了吗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
应答时间:2020-10-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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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央行行长易纲专访释放六大信号!提到了数字人民币、货币政策
5月26日,央行官网发布央行行长易纲在“两会”期间就重点问题接受《金融时报》《中国金融》记者采访全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采访内容释放六大政策信号:
经济数据转好
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安排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使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经济增速为-6.8%,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待加大。
易纲认为,目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常态,经济数据呈现好转态势,4月份制造业PMI为50.8,已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上方。
“尽管境外疫情形势及其影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内需市场广阔,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易纲称。
易纲表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根据央行数据,去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198.65万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个和0.6个百分点;同期社融增速为10.7%。业界有时也用M2或者社融除以GDP衡量一个经济体的宏观杠杆率。考虑到今年名义GDP增速低于去年,而M2和GDP增速目标高于去年,宏观杠杆率会阶段性上升。
五方面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
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市场高度关注这一工具的具体内容。
易纲解读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创新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缩短货币政策的传导链条,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包括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5万亿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
一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三是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四是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2020年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信用债融资方面,根据Wind数据,2019年公司信用债净融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PPN)净融资规模2.2万亿,今年增加1万亿的目标意味着净融资规模将达到3.2万亿。今年市场利率下行,债券发行利率也走低,增加信用债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根据Wind数据,2019年全年发行小微金融债券2048亿,其发行主体主要是地方城商行、农商行。易纲提出的目标相比去年增加了1000亿。
五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金融风险关注银行风险,疫情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发布《金融稳定报告(2019)》披露了时间表:2018年边制订攻坚战行动方案,边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已实现良好开局;2019年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2020年是攻坚战收官之年,力争从基本完成风险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完成攻坚战的既定任务。
易纲认为,总体看,目前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在各类风险中,易纲重点关注银行风险。易纲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引起关注。202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6000亿元,主要源于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于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后期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具体来看,面对疫情冲击下的经济下行态势,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弱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第一季度,城商行利润同比下降1.2%,农商行利润同比仅增长1.9%,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7%和9.4%。
资本充足率方面,第一季度,城商行资本充足率同比仅上升0.01个百分点,农商行资本充足率更是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则分别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和0.67个百分点。
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比例上升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比例同比分别上升0.57个百分点和0.04个百分点,而股份制银行下降0.07个百分点。
城商行和农商行拨备覆盖率下降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农商行拨备覆盖率同比分别下降29.37个百分点和6.74个百分点,而股份制银行则上升了7.71个百分点。
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19年8月,央行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后LPR参考MLF,贷款利率则锚定LPR——央行的政策利率能直接传导至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此基础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并将于今年8月完成。
目前来看,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明显增强。央行数据显示,4月的1年期LPR品种报3.85%,相比改革前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46BP;5年期以上LPR品种报4.65%,相比改革前下降了25BP。企业贷款利率降幅更大,2020年3月,一般贷款利率为5.48%,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了62BP。
易纲认为,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标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
易纲指出,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贷款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收益降低,为了保持和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负债成本,高息揽储动力随之下降。实际上,银行存款利率已出现一定变化,部分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的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存款产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数字人民币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易纲介绍,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他表示,但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
易纲表示,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这一目标增速相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不过,去年普惠小微贷款任务超额完成。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五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万亿元,相比上年末增长53.1%。
一直以来,大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结就在于缺乏足够的抵质押物。而信用贷款不需要企业提供完全担保,银行凭着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的了解发放贷款,能够帮助诚信经营的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支持。
2020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15.4%,比上年末高1.9个百分点,信用贷款业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以下为央行网站披露的专访全文: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和中国经济都产生了较大冲击,一季度中国GDP同比下降6.8%。您怎么看当前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形势?
易纲: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二战以来全球最严重的一次大流行病,已经影响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人数超过540万,并仍在扩散。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失业人数大幅增长。特别是二季度,各国抗疫采取的“大停摆”措施对全球经济造成的影响将集中体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认为,二季度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将遭受史无前例的冲击,经济收缩强度很可能超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甚至上世纪的大萧条。全球金融市场在前期巨幅震荡后有所缓和,但基本面因素持续严峻,风险并未消除。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重大冲击,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投资、消费、出口都是两位数负增长,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
尽管境外疫情形势及其影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内需市场广阔,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
记者:为应对疫情冲击,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央行纷纷采取了超常规量化宽松政策。中国在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看效果如何?下一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易纲:为对冲疫情影响,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迅速出台了30条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加大总量逆周期调节,创新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疫情暴发以来实施的对冲政策累计达5.9万亿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量上,我们通过3次降准、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增加再贷款再贴现等,超预期投放流动性,坚定支持我国金融市场在春节后2月3日如期开市,坚决稳定金融市场信心。
价格上,我们引导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行,并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降低存量贷款利率。
结构上,我们根据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积极运用3000亿元专项优惠再贷款、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6000亿元新增政策性银行贷款额度,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等。
政策配合上,我们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对于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财政贴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期限,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这些综合举措,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大部分经济指标下滑的情况下,货币信贷逆势增长。1-4月人民币贷款新增8.8万亿元,同比多增近2万亿元,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速分别为11.1%和12%,增速明显高于去年,体现了有力的逆周期调节。今年以来,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价降、面扩”。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1%,增速比上年末高2个百分点。4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个百分点。4月末在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的中小微企业超过2800万户。
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记者: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凸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尽力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请问央行在落实这一要求方面有哪些举措?
易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缩短货币政策的传导链条,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一是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防疫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也就是支持保供。截至5月23日,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已支持银行向7000多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近2800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约为1.25%。专项再贷款是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在抗疫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放之前有严格流程,发放之中有台账制度,发放之后有审计部门的核查,对违规发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了专款专用。
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5万亿元,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性融资支持。截至5月21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含贴现)共4720亿元,共支持企业(含农户)57万户。专用额度政策设计是市场化的普惠金融机制,兼顾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中小银行的保本运营,对银企双方都是可持续的。
三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4月30日,金融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了延期。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
一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即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应付利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对于普惠小微贷款实行应延尽延。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三是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
四是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2020年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五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对复工复产核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带动产业链恢复运转。推动及时支付条例加快落地,加大核心企业账款清欠。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督促核心企业账款确权,推动应收账款更多使用权责清晰的商业汇票。
记者:今年是三大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经过两年多的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了哪些成果?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加大中国金融体系风险,特别是中小银行的风险?有哪些防范措施?
易纲: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具体要求,金融部门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高风险金融集团平稳有序处置,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风险得到全面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有效应对金融市场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总体看,目前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但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引起关注。202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6000亿元,主要源于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于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后期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同时,若国际疫情形势长期化,全球经济增长受损日益严重,境外金融市场动荡可能仍会蔓延,对我国市场造成冲击,并给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带来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会在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按照中央既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把握好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和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妥推进各项风险化解任务。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人民银行将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处理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和防范道德风险的关系,突出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最后贷款人的责任。一旦出现重大金融风险,相关股东和债权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损失,严厉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下一步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
易纲: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标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人民银行已经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5年10月放开贷款和存款利率管制,2019年8月人民银行启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LPR与市场资金供求相关性明显增强。比如,2020年5月发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自去年8月改革以来分别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市场资金供求变化。
二是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增强。2020年5月中旬,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低于原贷款基准利率0.9倍的占比为35.3%,是LPR改革前的近4倍,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已被打破。
三是有效促进了贷款实际利率的降低。4月份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81%,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1个百分点,5月份预计继续下降。
四是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贷款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收益降低,为了保持和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负债成本,高息揽储动力随之下降。实际上,银行存款利率已出现一定变化,部分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的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存款产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化LPR改革,疏通货币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渠道,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序推进存量贷款基准转换。
记者:面对外部环境变化,近年来金融部门坚定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目前开放举措的落地情况如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影响中国对外开放的节奏和步伐?今年在金融开放领域还有哪些新举措?
易纲:近年来,金融部门集中宣布了40多条对内对外自主开放措施。目前,这些措施落地进展良好,绝大多数措施已在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落地。
一是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资股东资质限制不断放宽。
二是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已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配套的会计、税收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
三是疫情并未打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节奏。近期,万事达卡进入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筹备申请已获批,惠誉成为继标普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评级公司,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已实现对其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贝莱德、路博迈等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这些开放措施着眼于提供开放、包容、充分竞争的金融环境,最大限度地鼓励创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同时,金融部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推动金融监管的能力、强度与金融对外开放相互适应、齐头并进。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自主开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开放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部切实落地,吸引更多外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设定统一的准入标准,推动系统化、制度化开放。
三是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简政放权,尊重契约,保护产权,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机制,将更多的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强化竞争制度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记者:中国央行很早就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并且已经在一些城市进行了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目前测试工作进展如何?预计何时能够正式发行?
易纲:当前,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人民银行较早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工作。2014年,成立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2017年末,经批准,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但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记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央行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做好“三农”方面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易纲:近年来,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扶贫与普惠金融相结合、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相结合,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组织、产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抓好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落细,强化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提高这些地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得性。
二是加大产业扶贫金融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扶贫产业,推动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金融支持。
三是促进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加强贫困地区信贷资产质量尤其是扶贫小额信贷的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防止出现“因贷致贫”。
四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征信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五是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能力,系统总结宣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开展2020年后续政策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⑤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和dcep的区别
在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这个问题上,央行们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全球的央行都在考虑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以跟加密货币比如比特币进行竞争,却久久不能付诸行动。
媒体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关注度明显上升,尤其是扎克伯格就 Libra 问题在国会上作证,以及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担任欧洲央行行长的第一次媒体招待会上承认了对稳定货币的“清晰需求”之后,似乎有点改变了公众对这件事的看法,让许多加密货币社区的人认为 CBDCs 就在眼前了。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发布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过去七年各国央行都在对这项技术进行调查,并评估其影响。参与调查的 63 家央行中的 55 家认为他们在未来三年不太可能发行,只有一家央行报告称他们“极有可能在未来三到六年发行大规模的 CBDCs。”
尽管各国央行目前(或即将)在研究 CBDCs 的比例很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主要是理论上的,调查性质的工作。只有五家央行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并进行了真实项目的开发或实验——不过这仍然不能表明他们将必然发行 CBDCs。
经过近距离的观察,越来越明显的看到,不管是 Facebook 最近发布的 Libra,还是新的稳定币资产,都对央行产生了重大影响。今天的局面是经过上百年才形成的,然而在几个月之内就发生了变化;之前从未想到过的,渗透到央行精英社会的最恐怖,最陌生的概念——-竞争,现在正在敲门。
可以说,目前情形的解决方案仍不明确。一些对这些事比较熟悉的人甚至说这都是虚张声势。不过,用拉加德自己的话来说,慢慢来以及走着瞧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了。
1. 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CBDC和其它数字货币的区别是什么
CBDC 是新的货币形式,由央行以数字的形式直接发行,以作为法定货币。目前的法币形式是现金、准备金存款或余额结算。
CBDC 和其它数字货币(包括加密货币和其它形式的央行货币)有两点主要的区别:
1、CBDC 与加密资产一点关系都没有。它们不是去中心化的,它们不一定必须基于区块链,而且他们肯定不是匿名的,不是无须许可的,也不抗审查。
2、与目前的数字现金相反的是,CBDC 的操作结构将与其它形式的央行货币不一样。CBDC 的功能更加强大,它们是可编程的,可以产生利息,可以近乎实时的清算,手续费更便宜,开放程度更广。
当真正设计 CBDC 时,各国央行的速度就不太一样了。不同的央行都采用它们独有的方法。不过总的来说,正在探索的问题有三个,CBDC 是应该基于代币的还是应该基于账号的,CBDC 是批量的(只对银行开放)还是零售的(面向大众开放),是否应该基于 DLT?
当要实际落地 CBDC 时,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有很多棘手的问题需要考虑。
比如,一旦 CBDC 推出了,是否需要取消现金?CBDC 是否应该计息?它们是否应该像现金那样拥有面值?或跟总价格指数挂钩?这对商业银行会产生什么影响?匿名和隐私问题怎么处理?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回答。
2. 发行CBDC的动机
在 2017 年的员工讨论文件中,加拿大央行在一篇题为《央行数字货币:动机与影响》的文章里给出了发行 CBDC 的六个理由:
1. 确保央行向大众提供足够的现金,以及维持央行的铸币税收入
2. 降低利率下限,支持非传统货币政策
3. 降低总体风险,提高金融稳定性
4. 提高支付的可竞争性
5. 促进金融包容性
6. 抑制犯罪活动
回头看我们之前分析的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支付安全以及国内效率被选为央行最重要的动机。根据央行和其它大型金融机构发表的大量论文来看,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转型成为无现金社会是主要的驱动因素,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金融包容性,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操作效率是主要动机。
纵观其余的报告和能找到的文献,由加密货币行业中的比特币以及其它创新所带来的激烈竞争,以及对“领先一步”的明确需要,当然,都没有被列为发行 CBDC 的原因。
3. CBDC的优势和概率极低的潜在风险
如果央行开始推出 CBDC,并且最后成功了,那么潜在的好处有很多。
从技术角度来说,CBDC 比现在的法币形式要好得多,它们能更好地被追踪,更方便地收税,更好地传递货币政策,有更好的金融包容性,能减少生产物理货币的成本。
最明显优势是支付更便宜,更快速,无论是境内支付还是跨境支付。
除了设计和实现方面的难题之外,发行 CBDC 的一个关键问题是 CBDC 可能会提高银行运营的风险。不过,这只在银行承诺银行的存款可按需兑换 CBDC时才会发生,根据英国央行的这份文件,这种情况不一定会发生。
4. Facts on the Ground
距离我们看到一个真正的 CBDC 在市场上出现还有多远?这很难估计,但是,目前来说,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现在的情形:光说不练。
如果我们抛开失败的厄瓜多尔、突尼斯、及委内瑞拉的数字货币不谈的话,我们能做的只有理论研究,少量的实验,以及发布一些未来国家支持的可行的 CBDC 发行公告。
还在进行中的最著名的 CBDC 项目有:乌拉圭的E-peso(该项目在2018年试验成功)、中国的 DCEP、泰国的“ Project Inthanon, ”、瑞典的 E-krona (仍在调研阶段)……
5.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考虑到前面说的那些因素,大多数关于 CBDC 即将发布的头条新闻都是没有根据的。所有计划今年发布的项目都推迟了。
事实上,CBDC 距离诞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要想说服大众,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声明,还需要更多的东西。鉴于当前的情形,看起来 CBDC 与其它加密货币或互不影响——至少目前如此。
⑥ 副行长范一飞: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
一、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
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异较大,在设计和投放(发行)、流通央行数字货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制度设计所面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比如,需要考虑网络覆盖不足的偏远地区的使用问题。如果采用单层(one-tier)投放,将面临上述因素所带来的极大考验。为提升央行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和服务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可考虑采用双层(two-tier)投放,来应对上述困难。
“双层投放”有利于充分利用商业机构现有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市场驱动、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比较成熟,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较为充分。因此,在商业银行现有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成熟的应用和服务体系之外,另起炉灶、重复建设,对社会资源是巨大的浪费。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来实现系统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行。这既有利于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也有利于促进创新。而且,大众已习惯通过银行等商业机构处理金融业务,双层投放也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接受度。
“双层投放”有助于分散化解风险。在以往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央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银行间清算支付系统是直接服务金融机构,央行数字货币是直接服务公众,涉及千家万户。如果仅靠央行自身力量进行研发,支撑如此庞大的系统,既要满足安全、高效、稳定的目标,还要满足用户体验需求,很不容易。同时,央行还受制于预算、资源、人员和技术等客观约束,通过两级投放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
“双层投放”可以避免“金融脱媒”。“单层投放”下,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将形成竞争关系。显然,由央行背书的央行数字货币的信用等级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可能出现“存款搬家”,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此外,商业银行吸纳存款能力降低会增加其对同业市场的依赖,抬高资金价格,增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引发“金融脱媒”。为保持其放贷能力和金融稳定,央行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
综上,“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是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首先,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保证货币不超发,代理投放机构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额缴纳准备金。所以,公众所持有的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中央银行负债,由中央银行信用担保,具有无限法偿性。其次,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再次,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因此也不会对现行实体经济运行方式产生负面影响。最后,该模式更有利于发挥央行数字货币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货币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于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有利于抑制公众对私有加密数字货币的需求,巩固我货币主权。
二、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为保持央行数字货币的属性,实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双层投放体系应不同于各种代币的去中心化发行模式。第一,因为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其债权债务关系并未随着货币形态而改变,因而仍必须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调控职能。第三,不改变二元账户体系,保持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方式。第四,为避免代理投放机构超发货币,需要有相应安排实现央行对数字货币投放的追踪和监管。
因此,央行数字货币应坚持中心化投放模式。不过,这里所说的中心化投放模式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账户完成,采用的是账户紧耦合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则应基于账户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既可和现金一样易于流通,又能实现可控匿名。央行数字货币持有人可直接将其应用于各种场景,有利于人民币流通和国际化。另外,如果没有交易第三方匿名,会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但如果允许实现完全的第三方匿名,会助长犯罪,如逃税、恐怖融资和洗钱等犯罪行为。所以为取得平衡,必须实现可控匿名,只对央行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数据。在松耦合账户体系下,可要求代理投放机构每日将交易数据异步传输至央行,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数据以确保审慎管理和反洗钱等监管目标得以实现,也能减轻商业机构的系统负担。
三、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现阶段,M1和M2基于商业银行账户,已实现电子化或数字化,没有用数字货币再次数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支付清算系统(如大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各类网络支付手段等运转正常,且在不断完善升级、日益高效,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用央行数字货币替代M1和M2,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还会造成对现有系统和资源的巨大浪费。相比之下,现有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且携带不便、易被伪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实现数字化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另外,非现金支付工具,如传统的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信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现钞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正因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不应对其计付利息。这样既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由此引致通胀预期。相应地,也不会对现有货币体系、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运行产生大的冲击。
同理,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M0替代,所以也应遵守现行所有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的规定。为配合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可要求相关机构就央行数字货币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向央行报告。同时,为引导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小额零售业务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可对其设置每日及每年累计交易限额,并规定大额预约兑换。必要时,也可考虑对央行数字货币的兑换实现分级收费,对于小额、低频的兑换可不收费,对于大额、高频兑换和交易收取较高费用以增加兑换成本和制度摩擦。在利率零下界的情况下,这种安排还可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政策创造条件。
四、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
根据尼克·萨博(Nick Szabo)给出的定义,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智能合约被写入计算机可读的代码中。一旦达到触发条件,由计算机自动执行。可以加载时间、信用等前置条件,也可以被应用于缴税、反恐融资等多种场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具有无限法偿性,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原有现钞并未承载任何其他的社会与行政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故意损毁人民币。所以,在现钞上添加额外社会或行政功能实际上有损毁人民币之嫌。
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将影响其法偿功能,甚至使其褪化为有价票证,降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将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还会降低货币流通速度,影响货币政策传导和央行履行宏观审慎职能。同时,还可能侵犯公民隐私权,不利于个人权益保护。
⑦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叫什么
截止至2019年9月,央行数字货币还未发行。
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历史如下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
2019年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2019年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7)央行数字货币行长扩展阅读:
现实意义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
运营体系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文中表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运营体系。该模式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竞争,不会增加商业银行对同业拆借市场的依赖;
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也就不会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同时,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还具有央行背书的信用优势。
⑧ 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会不会取代法币,为何
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其他法定货币。1.比特币没有办法监管导致货币政策受到阻碍,2.比特币全球流通可以让很多犯罪组织洗钱。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比特币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很多大佬也开始为比特币站台,这让很多人对比特币有很高的期望,比特币也出现了明显的大涨。多国央行行长发声数字货币趋势,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其他法定货币,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比特币去中心化导致没有政府能够管理和控制比特币,这让比特币可以轻松的变成很多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从而影响国家的发展,这也是比特币不能够取得法定货币最直接的原因。
数字货币是国家或者政府可以控制的货币,这种货币跟比特币有非常大的不同,国家认可数字货币但是还没有国家认可比特币,这是比特币最终不会取代法定货币的真正原因。
⑨ 央行行长提到的数字货币,是怎么回事
央行用的研发的名字是DCEP,实际是电子支付,支付的东西是数字的东西不是纸面的货币,数字货币也有货币属性。研究数字货币不是说让货币实现某种技术方案的应用,本质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和低成本,同时也考虑安全性和保护隐私。
数字货币目前有很多评论,批评在数字货币没有在零售支付应用,而是跑到虚拟资产交易了,这也不符合我们金融资产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所以在这方面也不必太着急,稳步有序研发,强调服务实体经济,降低成本,防止成为过度投机的产品。
目前,市面上比较火的比特币、以太坊、维基链实际上是不被央行所喜欢的,投机性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