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的风险应对
㈠ 数字货币存在哪些风险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境内没有批准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根据我国的数字货币监管框架,投资者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自由。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在投资之前,建议您先了解一下项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的投资人、投资机构、链上活跃度等信息了解清楚,而非盲目投资或者误入资金盘。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应答时间:2020-12-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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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数字货币市场到底有没有风险是不是通过正规平台才能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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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㈣ 央行推出的数字货币,会对比特币产生威胁吗
防范比特币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知道,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存在很高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数字货币的有限性使得它被当作投资品,价格极不稳定,那些不了解数字货币原理、过度重视投机的人,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遭受损失。
其次,国家数字货币一定程度上是与本国法币挂钩的,所以它有效避免了比特币所存在的价格波动性问题。因为我国国家发行的CBDC是由央行信用做担保的,所以它一定是稳定币。当今国际形势下,我国研发数字货币意义重大。推出数字货币不是权宜之计,它已成为我国未来货币的发展方向。
㈤ 帮朋友点央行数字货币有风险吗
按照常规来说是不会有风险的,毕竟那是国家央行的数字货币。但是还是得确保一下链接是否真实,然后再点,因为现在骗子也不少,伪装公安机关的也大有人在,所以还是得谨慎小心一点比较好。
㈥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此业务是怎么回事
㈦ 想要进入数字货币市场,不知道要怎样防范风险怎么办
入场最怕的就是平台有漏洞,被黑客监控,导致资金流失。所以选择类似EasyBTC这样的高级交易平台,搭配多层加密技术和场外交易方式,能够保证资金安全
㈧ 央行试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产生什么影响
金融界: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对们普通人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金天:央行数字货币有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中心化发行,就是央行来发的法定数字货币。第二,双重投放体系,就是说所谓它有央行这层,也有商业银行这一层。日常在接触当中,存取还是通过你和一般的商业银行去完成的。第三,账户松耦合,你可以把它想象成就是一张纸币,只不过没有纸的这个介质。它不像在银行里的钱,需要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载体。央行数字货币,其实就是一个账户,但是账户很松,零钱可以放到钱包里,也可以放到桌上,并不影响钱的这个价值,这是它的一个特点。所以基于这个特点,其实可以做很多离线支付,甚至不亚于网络,手机和手机一碰,所谓的碰一碰支付,这个钱就从我的账户里面到了你的里面去了,这也决定了它会有一些相应的应用的场景。最后,它在现阶段会与现有的体系并存,而且央行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技术上也是保持中性的,可以既用扫码的形式,你也可以用NFC支付的形式,或者其他的一些创新的形式。简单理解,央行数字货币,第一,要做的就是替代现金。第二,就是要满足一些场景和特定的人群的匿名的、小额的支付需求。过去这样的支付,如果是现金的话,央行是完全没有数据防控的,不知道这个现金给了你,你又给了谁,可能它虽然只是一百块钱,但不知道它流通轨迹。但对于数字货币而言,虽然是匿名的,在央行层面它还是能够知道,这个钱投放出去之后,经过了几手。那么目前来看,对于普通人来讲,因为落地场景现在还比较有限,主要们看到的就是交通出行,可能以后还会有一些城市管理和本地生活服务的应用,比如拿这个钱去缴水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等。现在有几个城市已经在做这样的试点了,包括苏州、深圳。苏州当地政府做的一个事情是交通补贴的形式,用数字货币的形式发给你。但这个并不会增加货币总量,有些人会担心是不是现在要放水了,现在要去印钞了,所以搞出一些数字货币。其实完全不必有这样的担忧,不会增加货币的总量,它只是会在很小的一部分场景上,做形态上的转化。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讲,有一部分人可能,在一些小额支付上会更加方便了。一些离线支付,比如发红包,过去还要在一个群里面去发红包,还需要网络环境去发,现在可以两个手机一碰把红包发出去,这种小额的匿名的需求都可以得到满足。对于一些相关的机构而言,未来央行数字货币扩大试点,这个过程可能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生态会有一些变化,那么可能会出现轻账户化,或者说去账户化的这样一个趋势。那么对于这些支付机构而言,它以后可能仅仅就是一个通道了,沉淀不下来太多的资金,这个资金实际上还是在用户手里面,这个资金实际上还是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这种形式。这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这个可能会比较长远。
㈨ 央行数字货币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主要解决支付安全问题吗
主要是解决贸易结算的问题,绕开美国统治的SWIFT框架,也为企业节约时间和交易成本。
安全性来说,区块链受51%假信任链的风险还是有的,但央行加入的数字钱包实名性会大大提高数字货币的安全性。
㈩ 为什么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增加居民信息安全的风险
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增加居民信息安全的风险性,这个是不可能的,央行的数字货币一般都是比较稳定的,可以追根溯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