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数字货币
① 比特币在中国可以交易吗
比特币在中国不可以交易。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2017年9月14日监管部门已对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下定论:“全部关停,并于近期退出市场。”
随后比特币中国、微比特、云币网先后宣布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拓展资料】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中国尚无法律保护比特币交易。比特币不是中国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属于虚拟数字货币,虽然中国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证明比特币合法或非法,但是中法律法规不支持比特币公开交易。”
根据中国央行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没有相关法律,我国只是叫停比特币场内交易,并没有宣布持有、场外交易比特币是非法的。比特币诞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聪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寻求一种不受中心银行系统束缚的交易方式,这些人期待一种自由度更高的货币体系,比特币这次被承认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
但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比特币不具有货币职能,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中国从没有“比特币非法”的政策。
孔剑平说道:“中国大陆政策,总体上是支持技术创新,防范金融风险。2013年五部委文件,说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参与买卖,但金融机构不能参与。中国就没有“比特币非法”这样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币也没关系。我们发现,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领导讲话都是说对数字货币监管。2019年7月18号以后,所有讲话里出现的只有两个字,“研究”,不叫“监管”了,变化非常大。同时,发改委也把原来计划列入“淘汰类目录”的数字货币挖矿也删掉了。”
根据政府在2013年最新关于比特币的态度:比特币属于用户的私有虚拟资产,那么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受到法律保护,从我们国家的实际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体现:2018年中国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纠纷中偿还被盗用的加密货币,为加密货币相关分歧树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这家法院在民事纠纷中也实际就是确认加密货币是具有经济价值的。
当然,购买比特币选择的平台也很重要,因为这是一个相对无监管,或者没有牌照的一个早期市场,一定要选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交易所,因为也意味着这些交易所经过了国外用户和法规的验证,建议去类似中币ZB这样的头部交易所购买,以防造成自己的资金损失。
② 央行承认的虚拟货币有哪些
央行不承认任何虚拟货币,而且中国目前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_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_,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
目前市面上被中国承认的数字货币,只有央行发布的数字人民币DECP,不过目前DECP还处于测试阶段,并未普及,央行数字货币 DECP 已在农业银行进行内测,同时也开始在深圳、雄安、成都、苏州等城市进行试点,DECP 和传统纸币一样由央行发行,本质上替代的是流通中的现金,只是换了种形式存在了数字钱包里。
关于虚拟币的概念,主要代表观点有以下三种:
1.虚拟兑换工具说。虚拟货币被界定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兑换工具,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用途与职能。2009年6月4日国家文化部下发的《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采用此说。
2.货币部分职能说。虚拟货币具备真实货币的部分职能,近似货币但又不是货币。有学者将虚拟货币分为初级虚拟货币、硬通货初级虚拟货币和高级虚拟货币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的虚拟货币由非金融机构发行,借助计算机网络在小范围的商家与持有者之间流通;第二阶段的流通领域扩张到了所有接受初级虚拟货币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阶段是由中央银行或者特定金融机构发行,虚拟货币成为能在虚拟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货币。当前的虚拟货币仅处于初级阶段。
3.数字货币说。虚拟货币基于数学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介入,任何达成一致的参与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多种货币职能。如有学者认为,数字货币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开发出来,以严格的数学算法或加密技术保证安全性与专有性,在虚拟社区成员中流通且不受监管,不以物理介质为载体的虚拟货币。
③ 数字货币交易合法吗
国内买卖数字货币违法。
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央行表示,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货币金银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称,近日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央行还提示,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实际上,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就是所谓数字货币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此前对媒体表示,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未来有望在票据市场等相对封闭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但推出暂无明确时间表。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有人冒用央行名义发行数字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④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模拟的数字货币形式什么成为顶尖技术代表之一
央行数字货币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测的照片在网络流传开,并且在深圳、雄安、成都、苏州四个试点城市测试。其实不难理解央行数字货币就是指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及相关权威性,与法定货币等值。而且紧接着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对于“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法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那么数字货币一旦实行起来,它依靠的是什么样的技术以及安全性有没有保障,是我们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国家虽然没有明确实现数字货币的方案,但是从目前来看,基本上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是发行数字货币的首选方案。比如区块链技术上比较成熟的非对称加密、工作量证明、时间戳、去中心化存储、不可更改等新技术,为数字货币的发行保驾护航。大数据和云计算就不难理解了,假如大家都用数字货币进行交易那么,需要后台记录咱们交易信息,想想如果没有大数据和云计算怎么能将我们的每笔交易记录,每笔交易位置信息进行记录呢。
数字货币的出现太多优点了比如减少使用纸币,减少树木的砍伐保护环境,支付更加便捷,无需进行特殊储藏,反洗钱等等。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会率先使用数字货币,从而领先于西方国家,这也正是我们国家慢慢在向国际强国迈进表现。
⑤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我国未发行数字货币,现有的数字货币全部为非法。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央行货币金银局在风险提示中再次强调,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5)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价格飙涨,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关注。事实上,在我国目前仍然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近日,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同时,数字货币也有别于电子支付。在实际使用体验中,数字货币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感受类似,但是两者从本质上还是有着较大区别。在数字货币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
如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电子化逐渐普及,实物现金仅占全部流通货币的极少部分。尽管如此,因其交易时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而来,实际上还是对应着一张张钞票。
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
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提示称,近期,个别企业冒用我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在风险提示中强调,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⑥ 天秤币与其它数字货币有什么不同吗
天秤币与其它数字货币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骗子们专门给自以为买了骗子们发行的数字货币就可以赚大钱的韭菜们而发行的。
⑦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什么时候上市
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已经初见成效,在经过多轮测试之后,在2022年1月4日,数字人民币APP的试点版已经上线。在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时,在开通环节需要选择运营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招行、网商银行(支付宝)、微众银行(微信支付)共9个选项。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
据路透社消息,瑞典中央银行(Riksbank)上周表示,已开始测试电子版克朗(e-krona)。如果电子克朗之后进入流通,将被用于模拟日常银行业务,例如通过数字钱包(如手机应用程序)进行付款、存款和取款。瑞典央行表示将使用区块链技术先在“隔离测试环境”中模拟电子克朗的使用情况,测试将持续到2021年 2 月,该项目的目的是向普通大众展示如何使用电子克朗。不过,目前瑞典央行尚未就是否发行电子克朗做出最终决定。
据了解,2018 年,瑞典政府就已经开始呼吁启动电子克朗试点计划,目标是在 2021 年开始实施数字现金。瑞典确实也是目前世界上现金依赖程度最低的国家,电子克朗的测试项目或许将成为其它还在犹豫的国家央行测试普通民众反应和接受度的学习案例。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在现金依赖度持续下降以及公司币等替代货币陆续推出的环境下,央行数字货币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全球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已经进入一个加速研发推行的通道,近两年世界主要各国的央行数字货币都有可能会落地测试。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热度高涨的数字货币如果在未来广泛应用,将不可避免对金融体系产生深刻影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透露,从2014年启动数字货币研究至今,央行数字货币(DC/EP)已经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测试等工作。下一步,要合理选择试点验证地区、场景和服务范围,不断优化和丰富数字人民币功能,稳妥推进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的出台研究。他进一步强调,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实质上是人民币的数字化,要坚持“币花不炒”。谈及如何监管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资产,他表示,依旧要遵循央行等七部委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的监管要求。
⑧ 泰达币兑换人民币违法吗
摘要 泰达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⑨ 买泰达币犯法吗
法律分析:泰达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各类代币发行(ICO)融资活动。“这就是说包括各种游戏币,只要在国内发行、交易都是违法的。”赛迪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刘权说。据他介绍,目前我国唯一合法的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DCEP币。尽管USDT这样中心化的数字交易货币始终存在超发、滥发、流通和价值背书不透明等种种问题,它却依然成为眼下除比特币、以太坊之外交易量最大的数字货币,且持续影响着数字货币市场的价格波动。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