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被盗判刑
① 虚拟货币被判为是违法行为,这是为什么呢
引言:虚拟货币的发展可以说是跌宕起伏,在刚开始的时候受到人追捧,有很多的人为虚拟货币做宣传。而如今的虚拟货币交易也被有关部门判为了违法行为,这也让很多人都感觉到挺意外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
三、不要参与相关的活动
因为虚拟货币已经被判为了违法行为,那么参与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甚至组建平台都是属于违反的,就算签署的活动也是无效的。一旦是被查到的话,那么要接受牢狱之灾的。
② 炒数字货币被定性为诈骗27万,钱退了,谅解书也写了现在取保候审,还会判实刑吗
一般诈骗罪都是判实刑的,虽然你已经将骗取的钱退回,对方也写了谅解书,但对社会的危害还是很大的,可以在刑期上减少。
③ 数字货币被骗能报警吗
数字货币在国内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报警,即使抓到骗子,钱都不一定能要的回来
④ 炒数字货币被骗如何报警
在数字货币平台被骗以后,你应该做的事情是,携带身份证和交易截图立刻去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警。不管对方用哪种手段行骗,报警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因为自己的权力、资源都非常有限,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追回损失,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警察接到报警以后,先是对受害者进行问询,询问被骗经过,如果达到立案条件,警察就会立案,然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然后抓到这些人。所以,被骗之后尽量保持冷静,快速地向警察说明被骗经过,是有可能帮助自己追回损失的。
⑤ 火币网交易数字货币如BTC和usdt进行了买卖,收到黑钱20万被冻结。说这个也是犯罪要拘留我怎么办
构成犯罪会拘留,可以申请律师。
在币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等数字货币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钱甚至触犯刑法。要想在币圈吃口安稳饭,就应该懂得如何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否则,可能今天账户被冻结,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增加,数字货币交易的刑事犯罪风险也是越来越大,这应该引起所有币圈人的重视,只有重视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合法合规,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才能做到增强匿名性,预防和防范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才能走得长远,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
数字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很多人对此类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该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数字货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如何才能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处罚。
相关信息
虚拟货币交易中,如果买家用来购买虚拟货币资金是诈骗、毒品、色情、赌博等违法所得,一旦买家被抓,将虚拟货币的卖家牵扯进来,如果有证据证明卖家明知买家的资金来源违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名义将数字货币卖家拘留协助调查。
甚至逮捕、公诉、判刑。对于此类刑事风险的化解所有在币圈混的人都应该重视,例如我们处理的烟台李某20余人网络投资诈骗案,诈骗团伙将诈骗来的钱全部在网站上购买了比特币,警方根据投资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水将比特币卖家以诈骗罪抓获。
⑥ 数字货币被盗如何报警
⑦ 涉案二百万的数字货币案件判刑多少年
要根据涉案罪名来确定,一百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肯定要判三年以上
⑧ 窃取虚拟货币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国家七部委发布生效了规制代币发行活动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中对于各类代币及“虚拟货币”的性质做出了明确定义: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尽管如此,不能否认的是,各类“虚拟货币”仍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持有人的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对此类代币实施的偷窃行为,究竟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性质呢?
笔者拟通过一则有关新闻报道及相关案例对此类问题进行探讨,以起到保护“虚拟代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偷窃比特币
近日,一则新闻报道称,北京海淀警方破获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员的权限,修改公司电脑内应用程序,盗取100个比特币,还未来得及销赃,仲某便被警方抓获。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对于行为人偷窃比特币的行为警方是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对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以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笔者看来,该罪名在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该罪名保护的法益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公共秩序,而并非数字货币持有人的财产利益,实际上否认了数字货币的财产价值,而是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或系统功能而进行保护的。这样的做法笔者认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国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提到,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因为其在性质上来看应当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通知》中也明确提到,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其背后所具备的财产价值不可忽视。
其次,我国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尽管只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表明了我国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态度。虽然我国尚未有针对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但是从民法总则的规定来看,预测未来必然会有相关内容的立法。
最后,从相关案例中我们也能够看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可。2013年4、5月,刘某预谋成立比特币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黄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组建 “比特币”交易平台。期间,刘某、黄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贺某除了其他直接盗取客户资金的行为外,还频繁通过变卖客户的比特币来兑现人民币,转走了网站上的120个比特币。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予以定罪处刑,被告人所转走的比特币也是被纳入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中的。因此,从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国家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可。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对于偷窃虚拟货币的行为仅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予以规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们应该正视其背后所隐藏的财产价值,考虑我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犯罪罪名的适用。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有效保护我国数字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与财产。
⑨ 用科学上网数字货币被盗怎么办
对于虚拟货币被盗,中国有哪些法律可以遵循?被盗数额在多少以上可以立案?从目前国内已经立案的虚拟货币相关事件中,何种被判类型居多?哪类问题是正处法律空白窗口亟待解决的?链得得App为此请教了多位专家,试图解答种种疑惑。
盗币,似乎已经成为了虚拟货币身上无法消除的烙印,有关虚拟货币安全性的讨论,从它诞生以来从未停止。
从2013年的Mt.Gox,到2016年最大的事故DAO,再到2018年初日本第二大虚拟货币交易所Coincheck遭受黑客攻击事件,盗币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上都在逐年提升。
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安全性危机。链得得App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案例查询,以“比特币”为检索关键词,在2014年至2018年9月初期间,刑事案由有134个、民事案由有115个,行政案有2个,此外还有各类“空气币”、“传销币”案件,金额动辄便以“万”起步。
对于虚拟货币被盗,中国有哪些法律可以遵循?被盗数额在多少以上可以立案?从目前国内已经立案的虚拟货币相关事件中,何种被判类型居多?哪类问题是正处法律空白窗口亟待解决的?链得得App为此请教了多位专家,试图解答种种疑惑。
“虚拟货币”是否属于“数字货币”?
关于”虚拟货币” 的属性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山东警察学院侦查系网络犯罪侦查教研室副主任张璇,曾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的困惑,她透露:“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多起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络犯罪案件,以后可能还会面临更多的安全挑战。”
“然而从技术角度来看,加密数字货币属于信用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因其在普通民众中自由买卖,就会涉及到资产问题。”
币圈人都有一个共识——“数字货币”属于资产。诚然,“数字货币”是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且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当涉及盗窃犯罪时立案标准会有差别。
以北京市为例,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中规定,“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即立案标准),“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