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问题的解决方案
Ⅰ 研发数字货币,多国在行动,数字货币有何魔力
根据日本央行的研究实验进程,2021年,日本将开始对数字货币进行试验。2020年10月,日美欧等7家中央银行与国际结算银行发表了数字货币可行性报告,这是西方国家央行正式开始电子货币实证研究的重要标志,也是日本发展数字货币的基本原则。与央行相比,日本民间金融机构、企业界对数字货币的兴趣更加浓厚。去年6月,日本三菱、三井、瑞穗3大主要商业银行与日本电信电话公司、东日本铁道公司、关西电力公司、全日空等30多家企业共同组建了数字货币研究会,研讨数字货币的运行机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该研究会按领域分成了10多个小组,开展分别验证。比如,在实证试验中,零售企业将用数字货币向批发商、运输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按照日本传统商业模式,月底结算是主流,资金回流的时间差会给批发商造成较大压力。使用数字货币可以实现货到付款,有效降低现金管理成本,缩短银行手续时间。
据当地媒 体报道,民间试验用数字货币是由IT企业开发的,银行负责发行管理。多种数字货币在不同小组分别验证,统一技术框架将保证不同电子货币等值互换。
日本媒 体分析认为,目前发展数字货币仍面临不少难题。一是如何确保消费者个人隐私,因为一些民众不希望暴露自己的资金流向和消费履历,但如果完全匿名化,将不利于防控金融犯罪,甚至会加剧国际洗钱等问题。二是如何保护金融体制稳定性,防范个别银行经营困难时被储户挤兑。三是数字货币普及后银行柜台、自动存取款机势必减少,可能影响现金用户的便利性。有专 家建议,设定数字货币的个人持有额度和提取限额,但也有评论担心,此举将影响金融便利性。
Ⅱ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Ⅲ 数字货币杀入支付市场,最后一公里瓶颈该如何攻破
推广数字货币和微信支付之间也有许多差异,它没有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也没有腾讯旗下的投资生态系统,数字货币更多是与地方政府合作,目前数字货币更喜欢离线方案,在深圳的三轮试点中,数字货币红包仅限于离线使用,而在北京的试点中,它也仅限于离线使用,目前只有苏州的在线支付方案取得了突破,在苏州数字货币试点中,京东数字货币成为第一家与所有六家主要银行合作,并且是数字货币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试点方案的技术公司。
探索在线支付方案也是下一个数字货币试点的方向之一尽管数字货币目前已连接到各种业务方案,但它们都是第三方方案,而不是自营业务方案。如果数字货币想要打破第三方支付壁垒和离线“代码卡”现象,则需要遵循互联网产品推广的基本逻辑,并且需要致力于建立一种自我操作的生态和场景,并建立自己的生态系统,对于数字货币,获取新用户并不是当前的挑战,如何留住用户是推广中的难题,一位赢得数字货币红包的深圳市民告诉《时代周刊》,在使用数字货币红包离线消费后,相关的APP被卸载,尚未发现其他可用方案,因此数字货币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少数技术公司主导小额支付市场的环境中实现用户保留以及如何实现突破,这是对政府如何构建自我运营的生态系统以及如何培养市场用户的使用习惯。
Ⅳ 为什么说币付企业版解决了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痛点
主要是解决了现阶段交易所的一些痛点
交易所痛点①:安全问题
服务器私钥存储易被攻击被盗、私钥丢失无法恢复
解决方案: 1.可离线存储 2.私钥可恢复3.双重加密,绑定电脑mac地址
交易所痛点②:技术问题
通道对接技术难度大、需要自主搭建节点服务器、后期运营、数据同步成本高
解决方案:提供API接口,5个工作日即可对接完成,后期0运维
交易所痛点③:管理问题
对账难、权限难分配、私钥分散
解决方案:多层次多币种钱包,一个种子私钥实现统一管理
精准对应了交易所的现状难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所以说解决了交易所的难题。
Ⅳ 数字化人民币的最大好处是什么
根据《反平台论断法》,某金服被无限期延长上市,以及这十年来形成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得到了一些启发。
一开始我也在想,我们用某宝,某信很好啊,很方便。为什么还要用数字化人民币呢?因为数字化人民币的初衷就不是给你用的,是给企业用的。
中国互联网商业已经形成了平台烧钱抢占用户,商家入驻,平台卖数据给商家,商家转区用户利润,平台抽成商家的模式。
我们可以套入,阿里巴巴,美团,抖音,快手等等,只要是有流量,有用户的平台都是这种模式。
这种模式有什么问题吗?现在网购这么方便,不是多亏了这些平台?
我换一种说法,你就会发现一些端倪。
平台+用户+商家=地主+土地+佃农
古代地主雇人开垦荒地,再把土地租给佃农去种,佃农每年再把收成一部分交给地主,遇到“善良的地主”还会借给佃农买农具,秋收的时候一起换就可以了。
现今的平台是先烧钱买用户,然后积累“流量池”,再让商家入驻,入驻的商家再把销售的利润分给平台。阿里,京东等“善良的平台还为您准备了花呗,借呗和白条”
是不是和地主如出一辙,用户成了平台的地,商家成了平台的佃农。那么慢慢地所有资源都将流向平台,平台有更多的资本形成垄断,所有的商家都必须进入平台,不然商家可能一个用户也没有,毕竟用户都在平台手里。
最可恶的是,地主开荒的钱要自己出,平台烧出去的钱是借的。地主没法剥削自己的土地,平台却可以通过大数据杀熟。
并且现在的互联网平台正在裹挟全体实体产业,上平台没有利润,不上平台没活路。前有“二选一”后有“20%抽成,所有的商家都在为平台打工,难么最终成本一定是铺给用户的。
互联网已经摧毁了原有的商业模式,并且新的模式正在把所有的资源和润集中在互联网巨头!
以上是掌握平台的互联网巨头使用的手段。
还有跟高一级的是收铸币税,也就是阿里pay和微信pay。
所有在平台的交易的流水,也就是钱,全部转换成平台的虚拟货币。不管是支付宝里的钱,还是微信里的钱,本质上都是平台的虚拟货币。
不管是阿里还是微信提现都是要手续费的,所有微信上生态的商铺使用微信支付都要付0.6%的服务费的!这其实就是在收铸币税!
我们回归数字化人民币,数字化人民币是什么?就是人民币,只是流通途径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以前一张纸币的流通距离是十厘米,现在可以是一百公里。以前你要把钱给我要么到我面前递给我,或者银行转账,现在你可以直接发送给我。
在有支付宝和微信的前提下是否多此一举呢?表面看起来是脱裤子放屁,但实际上是本值得区别!
比如我们在淘宝上买一支笔,我需要把钱打到第三方平台,其实也就是某宝里,然后商家再从自己的支付宝里提款。这时我们——商家——平台进行了以下的交易流程。
1.我买了一支笔,钱从我的银行卡打入某宝,我的钱就变成了某宝里的虚拟币,交易完成,某宝把虚拟币打入商家的虚拟币账户中。
这个过程其实是完成了把钱变成虚拟币的过程
2.商家卖了一支笔,交易完成,商家某宝账户里收入虚拟币,再提现。
这个过程其实是把虚拟币再变成钱的过程
在这一来一回的过程中,平台在其中抽成,就形成了完成的商品流通和资金的流转。钱就在不知不觉间减少了。我们可以把这个过程称为“吸血”
那么如果我们直接用人民币交易呢,我把钱直接给到商家,是不是就没人吸血了?
我们类推到数字化人民币上,你从你的钱包,直接把数字化的人民币直接打到商家的钱包里,你的人民币还是人民币,商家收到的也还是人民币,数字化人民币就等于人民币,是真实的货币!所有资金的流转都不再经过平台了!
而这,应该,我是说应该就没人抽成了把。。。
Ⅵ 多地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数字货币推广会面临着哪些困难
数字货币在推广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还是技术应用,因为对于目前的整个数字货币来说,它的本质就是一项数字加密火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设施和相应的技术产业的话,那么对于大多数数的数字货币在推行的过程中就会变得阻力重重。
并且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数字货币在推广的过程中,更为关键的还是要保证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和加密性,因为对于整个数字货币来说,它的生命线就是它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相比于普通的实物货币来说,他如果再进行丢失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挂饰手段来保证自己的财富不外流,并且国家也能够通过数字货币的安全性和加密性来实施控制整个金融领域的货币数量,通过建造方式来达到控制整个金融系统的最终目的。
Ⅶ 货币安全是重点,数字货币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数字货币的合约交易不安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依然存在诸多漏洞,比如最常见的就有以下六种:
一、拒绝服务攻击
拒绝服务攻击是目前最主要的针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的攻击方式,攻击者通过拒绝服务攻击,让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访问,而用户因为无法准确分辨攻击程度,往往会造成恐慌性的资产转移,从而带来一定的损失影响。
Ⅷ 国家数字货币是如何管理
1、建立“共票”理论,正视数字货币的作用
梳理数字货币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可以认为数字货币的本质是:数字经济时代基于区块链的新的组织方式之下产生的一种新的权益凭证及分配机制。
然而,数字货币一词意蕴丰富,却不能够准确表达出这层含义。实际上,区块链带来的更多是理念上的创新,本质上是众筹理念的体现。所谓数字货币是吸引系统外自愿投入后给予的回报,这种回报通过区块链系统的运行实现价值。
这种“回报”的所有者、系统参与人既是区块链系统的贡献者(投资者),也是区块链系统的使用者(消费者),同时还是基于民主参与的区块链系统决策者(管理者)。这种三位一体的特征,充分实现了众筹的价值。
为了借助众筹制度引导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回归本源,拨乱反正,笔者提出“共票(Coken)”理论。“共票”是区块链上集投资者、消费者与管理者三位一体的共享分配机制,同时也能对数据赋权、确权、赋能,能为以数据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激发新动能。
“共票”对于数字货币治理而言,更重要的是指明了数字货币发展的前景回归初心,释放技术创新驱动力,服务实体经济。 在数字货币的治理中,应当应用“共票”理论,正视数字货币在数字经济时代中的价值,引导数字货币健康发展。
2、建立法链,以链治链
数字货币作为区块链上的激励工具,具有革新意义,其规制需要跳出传统思维。有效规制区块链及数字货币,还需要引入区块链技术作为工具,建立法链,以链治链。
基于区块链的规制系统将有助于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管理科技,能够解决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的问题,并考虑技术自身特性的有机管理路径。 唯有更好运用技术治理的方式,才能有效应对新型技术带来的的风险与挑战。
3、以交易平台为抓手,传递政策意图
总体看来,我国对数字货币的管理还需继续加强,社会现实与管理目标之间仍有距离,一些交易平台在我国仍旧十分活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交易平台目前是整个数字货币的关键和龙头,几乎把持着数字货币全产业的话语权,管理好交易平台能够有效地向数字货币市场参与者传递政策意图,应在具体的管理操作层面把握其对社会的影响和执行的难易。
一方面,应在比例原则的指导下管理头部交易平台,提出严格的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应严格中小交易平台执法。大量中小交易平台的运营方人数少且专业程度低,不法分子将投资者的本金视为目标,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供参考。
Ⅸ 数字人民币运行期间你都遇到了哪些问题
个人理解,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也有一个可能性。
一、问题背景
过去,银行没有联网,所以支票可以伪造,支票在被运回总行“验真”的期间,基本上是一种“float”的状态。大概啥意思,你看看电影Catch me if you can《猫鼠游戏》就明白了。柜台上验真不到位,支票就被兑付了。等到总部拿到票,知道是假的,已是一周之后。所以,《猫鼠游戏》中汤姆汉克斯演的FBI探员有一段非常棒的解释,如下:
“罪犯是了解这个体系的,所以都在总部在东部地区的银行的西部支行柜台兑付支票。”经典吗?就是吃准了你有float的期间。
二、目前现状
现在,这类诈骗已经无法操作了。Why?因为银行都是网络化的,你的票是不是真的不重要,你的账户信息我马上就可以查电脑知道,那你拿什么过来都无所谓。这个优势,就是数据库的总账是及时更新的。
三、区块链也是不及时更新总账的
这时候,话题就回到数字人民币了。这是区块链技术上的突破,是不需要“拿总账对账”的,就是所谓的“双离线”功能。所以又会碰到有可能的骗子来作怪的问题。比如:
拿着假的数字人民币,到银行里一查“没有”信息,但是这也可能是前面好几手交易都没有更新总账所导致的。这时候,怎么判断真伪?
四、推断
应对的策略肯定是想好了,但是我们普通人是不知道的。这个技术的底层算法,应该是保密的,不会像支票上几根金线、几个水印那么简单。
Ⅹ 数字货币发展成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可能遇到啥困难
数字货币发展成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可能遇到啥困难:
1.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是否完善;
2.骗子可能利用数字货币欺骗老年人;
3.数字货币在农村等地方是否可以普及。
数字货币作为新兴产业受到了很多人关注,数字货币在我国也慢慢开始推广,数字货币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数字货币的发展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数字货币在推广中安全性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因为数字货币可以离线交易,这就导致有些犯罪分子可能会盗刷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骗子可能欺骗老年人,没有防骗经验的老人可能会损失惨重;最后就是数字货币是否能够在农村等相对科技不是很发达的地方使用,这都是我担心的问题。
三、数字货币是否能够在科技不发达的农村等地方推广
数字货币因为可以离线交易,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就非常高,那么在农村等偏远地区,数字货币是否可以普及,普及之后怎么让他们接受,这都是推广数字货币可能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