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监管经验借鉴
❶ 关于数字货币政策,央行行长易纲传递出怎样的信号
无论从个人角度出发,还是就易纲而言,对于数字货币政策,站在央行的立场上,其已透露出:
第一,保持货币政策连续性,不大放水,也不猛然收缩。
第二,不会改变比特币得不到合法承认这一点;
第三,强监管,抓安全,保持稳健中性发展;
第四,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
考虑到中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一贯政策,保持稳定和连续,应该是当前的导向和趋势。
另外,虽然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时指出,将对数字货币的采取严厉态度,但并不表示将停止对数字货币研究的脚步,目前,央行在研究数字货币怎样能够以更好的形式服务实体经济,以最好的形式安全地发展,规避可能的负面影响,让数字货币更好地为经济服务。
尽管监管趋严,但依然相信未来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发展将会采取疏堵结合的做法。
❷ 什么是数字货币通俗一点说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再通俗一点来说,数字货币其实就是一个商品。
就像黄金经过了二百多年才逐步被全世界认可。在早期,很多人对黄金的储值能力存在着诸多质疑。如果拿数字货币作为代替,以前人们对黄金的质疑态度,就相当于现在很多人对数字货币的态度。
(2)数字货币监管经验借鉴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是对于金融安全和创新能力的平衡,金融行业都应当有明确的准入门槛,数字货币涉及金融,就必须明确准入门槛。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企业资质需要审核并设定准入制度,监管的核心之一是区块链企业必须有合格的技术人员。
如建筑行业不同级别的企业需要不同级别和数量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以此确保盖的楼、修的桥是安全的,这一点在数字货币监管中同样可以借鉴。此外,投资者需要参照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者才可以参与投资。
❸ 未来数字货币能代替传统货币吗
下面是央行行长周小川的原话:未来数字货币将逐渐取代传统货币。
现在还不能说数字货币的时间表。中国人口多、体量太大,像换一版人民币,小的国家几个月可以完成,中国则需要约十年。所以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后期现金的交易成本会慢慢升高,比如过去让银行点数大量的硬币,点不完不下班,也不收费,后来可能就需要收费了,有了激励机制,大家自然会更多使用数字货币,不过两者仍会在较长期共存。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也是受到了比特币、莱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启发,而欧陆众筹的数字货币与实体资产结合的模式也是借鉴了比特币的经验。
❹ 数字货币到底是什么 监管能否决定数字货币的未来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监管的作用是规范数字货币,使其合理化和规范化,让其更好的发展并不能否定些什么!
❺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为何要严格监控
很多人都在关注虚拟货币,现在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再升级了,为什么我们要严格的监控这些东西呢?因为一方面这些东西容易给大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另外一方面这些东西容易对我们的消费市场造成冲击,除此之外,还不利于我们的数字货币的发展,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3.不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虚拟货币是一种不受法定保护的货币,也就是说如果被骗了之后会非常的麻烦,其次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数字货币了,而我们的货币才是官方保护的,如果损失了之后能够按照正常的途径来处理,但是虚拟货币容易混淆视听,让人们以为跟我们的数字人民币差不多,事实上他们两个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因此通过抵制虚拟货币也能够有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在关注虚拟货币,有的时候虚拟货币涨价非常的厉害,但是跌的时候也跌得非常厉害,这导致有些人赚钱了,有些人赔钱了,现在我们严格监管虚拟货币,也是为了预防人们产生大的损失,所以是在保护消费者,其次也是有利于我们的消费,有利于我们的经济发展,还有利于我们数字货币的发展。
❻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及趋势
1、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20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增长到9.89亿,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70.4%,已建成5G基站71.8万个,5G终端连接数据超过2亿。我国庞大的数字经济规模和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电子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为研发和推广数字人民币创造了有利条件。
2、重要的是,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成为催生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驱动力。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培育和壮大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亟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失时机地推出数字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人民币的诞生是顺应技术进步和时代潮流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打造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并在越来越多的国家竞相着手推出数字货币的大趋势中掌握先机。
3、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布局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2016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20年5月初,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进入试点阶段,截至2020年8月底,数字人民币在全国共落地试点场景6700多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此外,数字人民币也将在明年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测试。
4、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其具备货币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价值贮藏等基本功能,与实物人民币一样是法定货币,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考虑到我国国情以及居民的支付习惯、年龄结构、安全性需求等因素,实物人民币将不会消失,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而且两者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 与一般电子支付工具相比,数字人民币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异。两者虽都是一种方便公众的支付工具,但数字人民币更加便捷,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即便网络信号不佳的情形下也能完成支付交易。数字人民币的优势还在于它是国家法定货币,以国家信用为支撑,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
5、此外,数字人民币具有可控匿名功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上述数字人民币的优势是一般电子支付工具所不具备的。可以说,数字人民币和一般电子支付都可应用于日常支付,但两者不是竞争和取代关系,数字人民币是借鉴电子支付技术和经验,为公众提供一种新的通用支付方式,以提升金融普惠水平为宗旨,对现有支付体系形成了有益补充。所以,与和实物人民币之间的关系一样,数字人民币也将和一般电子支付工具长期并存。
6、当前,我国数字人民币的探索走在了世界前列,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尚处在试点测试阶段,距离真正落地还需一定时间。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建设、金融基础设施与运营技术路线的统筹协调、基于数字人民币的金融新业态发展、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数字人民币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等,都是下一阶段数字人民币发展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数字人民币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助推器,在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在中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实力支撑下,数字人民币的未来大有可期。
❼ 数字货币给传统金融监管带来巨大挑战吗
目前,国内关于虚拟货币的规定主要有两个。2013年,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对比特币风险作出重要提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再次联合发布公告,称首次代币发行是未经批准非法融资行为。
赵占领认为,利用数字货币洗钱,其手段多样。比如,可能采用技术手段,将资金转入加密货币系统,然后再部署各种转账地址,导致难以查询其交易路径。也就是说,技术进步推动的洗钱从行为上越来越难以被侦测与阻止,加之具有跨地域性,全球应对机制的缺失更加剧了这种局面。
❽ 数字货币杀入支付市场,最后一公里瓶颈该如何攻破
推广数字货币和微信支付之间也有许多差异,它没有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巨头,也没有腾讯旗下的投资生态系统,数字货币更多是与地方政府合作,目前数字货币更喜欢离线方案,在深圳的三轮试点中,数字货币红包仅限于离线使用,而在北京的试点中,它也仅限于离线使用,目前只有苏州的在线支付方案取得了突破,在苏州数字货币试点中,京东数字货币成为第一家与所有六家主要银行合作,并且是数字货币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试点方案的技术公司。
探索在线支付方案也是下一个数字货币试点的方向之一尽管数字货币目前已连接到各种业务方案,但它们都是第三方方案,而不是自营业务方案。如果数字货币想要打破第三方支付壁垒和离线“代码卡”现象,则需要遵循互联网产品推广的基本逻辑,并且需要致力于建立一种自我操作的生态和场景,并建立自己的生态系统,对于数字货币,获取新用户并不是当前的挑战,如何留住用户是推广中的难题,一位赢得数字货币红包的深圳市民告诉《时代周刊》,在使用数字货币红包离线消费后,相关的APP被卸载,尚未发现其他可用方案,因此数字货币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少数技术公司主导小额支付市场的环境中实现用户保留以及如何实现突破,这是对政府如何构建自我运营的生态系统以及如何培养市场用户的使用习惯。
❾ 以比特币为例探讨数字货币的法律监管 发表于法学论坛哪一年第几期
比特币协议本身是不能修改的,除非几乎全部的用户一起协作来选择要使用哪个软件。在全球比特币网络规则中试图赋予一个区域管理机构特殊权利是不切实际的。任何一个富有的组织可以选择投资挖矿硬件来控制整个网络中一半的计算能力,从而实现对最近交易的冻结和撤销。然而,他们无法保证能一直拥有这种能力,因为这一投资需要和全世界其他矿工的总和持平。
然而,用监管任何其它货币类似的方式监管比特币的使用是可能的。和美元一样,比特币可以用于各种用途,其中一些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或者并不是符合每个行政管辖区的法律。在这一点上,比特币无异于任何其他的工具或资源,会受制于每个国家不同的规定。在限制性的规定下,比特币的使用也会变得很艰难,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将有多大比例的用户会继续使用该技术。选择禁止比特币的政府将会阻碍国内企业和市场的发展,将创新转移到其他国家。像往常一样,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挑战是在不损害新兴市场和企业的发展的同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12月5日发布了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互联网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