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被人抓了怎么办
1. 网上买卖虚拟币被刑警抓了
法律分析:买卖虚拟货币被刑事拘留的,证明所从事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问题,经审查确为违法犯罪的,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币圈套路深!卷走上百亿元虚拟货币跑路的90后创始人被捕,他会被如何判
他肯定会被判处严重的刑罚,有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监禁,因为他的行为简直就是太恶劣了。
3. 2021年做usdt被公安抓有事吗
币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等数字货币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风险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钱甚至触犯刑法。要想在币圈吃口安稳饭,就应该懂得如何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否则,可能今天账户被冻结,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很多“聪明人”利用法律和监管的漏洞,利用区块链技术隐蔽性高、技术性强、匿名化等特点,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大规模倒卖BTC、USDT等虚拟货币,他们在火币网、OKEX平台、可盈可乐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注册账户,不进行kyc实名认证,甚至招揽“人头户”注册账户,通过tor和场外现金交易,为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提供掩饰和洗白的通道,一味地挣快钱,却忽视了这其中的刑事犯罪风险。
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很多从事数字货币生意的人对数字货币的认识存在误区,通过数字货币交易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完全无法追踪到犯罪嫌疑人。在数字货币存放、使用、交易以及变现的过程中,相应的痕迹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发现蛛丝马迹。
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增加,数字货币交易的刑事犯罪风险也是越来越大,这应该引起所有币圈人的重视,只有重视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合法合规,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才能做到增强匿名性,预防和防范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才能走的长远,否则,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
数字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很多人对此类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该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这里我就说一下,数字货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如何才能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处罚。
4. 卖usdt被冻结要如实说吗
卖usdt被冻结需要如实说,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黑产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增加,数字货币交易的刑事犯罪风险也是越来越大,这应该引起所有币圈人的重视,只有重视化解数字货币交易的犯罪风险,合法合规,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才能做到增强匿名性,预防和防范相关的刑事法律风险,才能走得长远,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数字货币犯罪是新型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很多人对此类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该如何才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数字货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如何才能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处罚。虚拟货币交易中,如果买家用来购买虚拟货币资金是诈骗、毒品、色情、赌博等违法所得,一旦买家被抓,将虚拟货币的卖家牵扯进来,如果有证据证明卖家明知买家的资金来源违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名义将数字货币卖家拘留协助调查。甚至逮捕、公诉、判刑。对于此类刑事风险的化解所有在币圈混的人都应该重视,例如我们处理的烟台李某20余人网络投资诈骗案,诈骗团伙将诈骗来的钱全部在网站上购买了比特币,警方根据投资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水将比特币卖家以诈骗罪抓获。 ustd交易是什么意思:“ustd交易是比特币的交易流通。USTD是比特币的计量单位,1USTD相当于1美元,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综上所述,卖usdt被冻结要如实说,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建议在进行虚拟货币的交易时不要违法犯罪,合理合法操作。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以后币圈“挖矿”是否已经构成违法
以后卖显卡的都违法!!!就像种植樱花的人!因为他们是源头![我想静静][我想静静]这样搞,才能打死!
简而言之,目前为止挖是不违法的,但交易违法了。
从理论上来说,挖矿,相当于有人在自己家里私造货币。这是违法的。
但因为早期,大家对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缺乏清晰认识,没法立法。现在,虚拟货币有了交易平台和定价机制,货币特征已经明确。而且由于对现有金融体系的破坏性,属于国内禁止使用的非法货币。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交易、定价撮合、衍生品交易都属于违法,挖矿就是造币,也肯定属于违法,在法律法规严禁之列。
显卡要上交公安局,家里私屯显卡挖矿,抓到行政处罚拘留15日,显卡没收,罚款按每张显卡日出金100元计算罚金,没有采购发票的已显卡出厂日期开始估算非法所得全部罚没。
首先挖矿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得看咱们国家的宪法中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也得看现实当中有没有法院审理过类似案件并有先导案例。据目前我所了解不构成违法。
挖矿不违法,在中国也不支持,第一浪费资源,第二污染环境
只要没有白纸黑字的写入现有法律就不违法,况且挖矿行为不具有 社会 危害性,你可以说是自己的兴趣爱好,挖矿只能会浪费电力资源,电费正常支付不偷不抢的入刑法基本不可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量买卖虚拟货币可能会涉及非法经营或者涉嫌洗钱等擦边球罪名。
价格打下去就可以了吧,热点没有关注度下降,回到几年前,挖矿还能带动点就业,消耗过剩的能源,现在属于完全投机属性,打压是一定的,这个行业不容许过大。挖矿实际没有意义,只是金融衍生品 ,但实际与传统金融产品不一样,他需要消耗实际资源,过热对实体经济有影响。良性发展就没问题。价格打压到疫情前就差不多了。比如比特币打到4千左右。再设计一些限制措施就可以。但打压不下去可能就会出台强制措施了。很简单限制交易,禁止做空就行了。
应当立法禁止,造成电力资源浪费,污染环境。
美国挖矿的为什么人少,是因为人家收入高,挖矿其实根本没那么挣钱,最应该提高的是国民收入的水平,那么挖矿的自然就少了,这才是正确对待的态度!
6. 网上买卖虚拟币被刑警抓了
网上买卖虚拟货币,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首先,若当事人被警方以涉嫌某罪名刑拘,表明警方认为当事人构成犯罪并已经收集了一定的证据。此时,当事人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弄清楚警方掌握的何种指控当事人构成犯罪,同时向律师咨询如何应对警方的讯问对自己更加有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7. 现金买虚拟币去平台卖被警察抓了说是掩饰隐瞒罪这样严重吗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8. 网上买卖虚拟币被刑警抓了
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但是我国不承认虚拟货币,所以大多数都会和犯罪挂钩。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现在没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是受国家承认的。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就已经指出: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的融资活动,对于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