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浮沉十余年
Ⅰ 币圈半木夏真名岳什么
高风险的合约交易在币圈走红,玩家十赌九输。
此时,如果有“大神”告诉你,跟着他炒币稳赚不赔,你是否会动心?
这种所谓的“跟单”模式,正在币圈流行。半年来,多个跟单平台相继上线,一些交易所也推出了跟单功能。
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稳赚不赔的好事吗?
在币圈,跟单模式正在成为交易所和交易员的“联合收割机”,甚至成为资金盘炒作的噱头。一些散户因此损失惨重。
韭菜还是那茬韭菜,镰刀也还是那把镰刀。
01 跟单火爆
2020年,币圈最火的概念什么?
“不是百倍币,不是资金盘,而是合约交易。”币圈玩家张鹏称。
随着合约交易的流行,TokenInsight研究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球数字资产衍生品成交总量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较2019年四个季度的平均值上涨314%。
在合约交易中,买家既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还可以加杠杆。
但加了杠杆,也就加了风险。
数据显示,在今年3月12日的暴跌中,全网合约交易爆仓金额超过20亿美金。(参考:《疯狂的币圈合约:杠杆最高达125倍,一夜爆仓20亿美金》
因为合约交易的门槛很高,一种针对小白玩家的玩法应运而生,那就是合约跟单。
什么是合约跟单?
在合约市场,买入的方向、时间都十分重要。合约跟单平台会公开专业交易员的交易行为,并让玩家们可以一键跟单,复制专业交易员的操作,这就是合约跟单。
“说白了,合约跟单就是让小白用户跟着币圈交易员操作,老手怎么买,小白就怎么买。”张鹏表示,“老手能赚钱,小白也就能跟着赚。”
如今,在币圈存在多个跟单平台,口号是“一键跟单大神,轻松躺赚”。
在这些平台的排行榜上,带单老师按照收益率高低排名。玩家可以选择喜欢的老师,一键跟单。
Ⅱ 币圈年轻人现状:炒币挥金如土,生活缝缝补补
币圈一天,人间十年。
当炒币客在币圈待了三四年,如约成为老韭菜,会不会对这个圈子沉淀出自己的视角?
5.19币圈地震,有人日亏百万,又为何心中毫无波澜?
马斯克喊单、各部门监管、新韭菜乱入...2021又是币圈黑天鹅频飞的一年,对年轻人来讲,这是一个可以把猪吹上天的风口吗?亦或是一个连光也逃不脱的黑洞?时间给了不同的人不同答案。
这次我们请了几位炒币客,聊了聊自己的炒币经历。我们也要先提醒想入场的朋友,如果这是个新事物,请对它保持敬畏,也保持怀疑。
以下是受访者的口述——
编辑: 九歌
监制: 景岁
玩币收益近千万,吃10多块的面都嫌贵
——大鱼 成都 27岁 最高浮盈1000w
区块链的技术是螺旋式上升的,数字货币仅仅是它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的信仰是区块链。
我是2019年进的场,我老公比我早两年,他算是这个圈子里的KOL(关键意见领袖),喜欢分析币圈的技术面,也懂一些金融知识,不算是完全的投机者。
我们本金加起来3万块左右,从2017到现在,最高收益到过千万,但是炒币客的状态很相似:币圈挥金如土,平常缝缝补补。 我们连外面10来块的面条都觉得贵,平常的 娱乐 也就是外出看看电影, 到了生活层面的消费,对标的可就是自己的工资了。
币圈开始有不少屌丝,都是生活上不太如意的人。我们2017年在深圳工作,一线城市的房价真遥不可攀,凭工资想都不要想。当时我老公初进币圈正赶牛市,3万本金很快翻到200多万。但是币圈一天,人间十年,很快又跌到几十万,这几年做了10多趟过山车,起起伏伏大起大落,5.19那天我们利润回吐了大概200万,这样的经历算是习以为常了, 币圈挣的钱,像大风刮来的,会刮来也就意味着会刮走。
房产证丨受访者供图
2019年我们回成都买了第一套房,当时还没在币圈套过现,首套房的钱就是东拼西凑,当时我们的心态就是什么也不想,便宜就行。后来套了300万左右,又在成都买了一套公寓和一套住宅,这时候就比较关注房子的品质和小区环境。 在大部分同龄人还在为首付发愁的时候,我们不到30岁在二线就有了这些资产,生活上会很从容,这个里面,有很大运气的成分。
收益图丨受访者供图
开始在币圈我们处于一个囤币的阶段,自己在平台小程序上挖矿,牛市挖矿非常暴利,几万本金一两天就可以收回来。后来一些大佬带着几亿几十亿的巨款入场挖矿,基本把矿挖塌了,形成了一种垄断。币圈这几年其实发展的很快,华尔街几十年沉淀出的金融玩法几个月就在币圈落地,加上国家层面的监管,这个圈子在朝着良性发展,规则建立了,投机者就可能变少。
金融市场是人性的修罗场。不少玩家尤其是新入局的嫩韭菜,手里的币涨了就认定这是经济领域的革命,跌了,币圈就成了庞氏骗局。 我们每天生活的状态就是工作、下班炒币、研究玩币的策略套路、读项目书,我可能挣一个亿也不会离场,它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愿意和区块链的技术一起成长。当然,我们也不辞职,工作才是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
想入场的新人千万不要借钱炒币,更不能梭哈,最好先亏点钱,心态和技术都需要沉淀,这个圈子里有不少投机行为,但不要成为一个投机者。 如果这是一场赌局,赌到最后都是人心。
带我进圈的大哥,
在熊市的时候找了算命先生问涨跌
——左左 北京 30岁 最高浮盈50w
币圈是把人性放大了很多倍的修罗场 ,24*365不停歇地在路上狂奔,只要赌场还在开门,就一定有赌徒参与进来,狂欢永不眠。
2017年,在一场酒局上,涛哥跟我们谈论一种叫数字货币的东西,当时这还是一个新概念,现在大家听到这个词可能见怪不怪,但在4、5年前听说这么个词,还有人告诉你它可以涨几倍,毫无疑问,你会觉得这是个骗局。
时间不长,当年的9月4号,是币圈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七部委联合打击区块链泡沫,币灾从天而降,炒币客被连根拔起。 但过后不久,数字货币就开启了新一轮的蒙眼狂奔。 到12月份,涛哥已经积累了千万收益,潇洒地离开传统互联网,转身去了一家区块链公司。这时候我就想好好研究一下数字货币,最终我认为,这大概率就是个击鼓传花的郁金香骗局,可能是本世纪最大的经济泡沫,但即便泡沫破裂,也足以在世界金融史上留下传奇的一笔。
对话丨受访者供图
作为 科技 公司的年轻人,我决定要做一把时代的弄潮儿,于是就投了5万,成为了币圈切身的体验者。
最近狗狗币比较火了,经常在热搜上徘徊,其实4年前就已经有了,当时我还研究了它的白皮书和背景,和狗狗币的创始人一样,我觉得这个东西就是在 搞笑 。 那时候狗狗币一枚价格貌似就一两分钱,很多人不是买的,是挖矿的时候平台送的。 最近doge疯涨,当年的很多人才记起来自己还持有,不少人都忘了钱包密码。
币圈还是很有意思的,当时我买了一款公链的币,最高收益翻了10倍,但我们就觉得要看到1000倍,天空才是极限。币圈不像股市,可以分析一只股票的PB、PE值,从而推导出股价的合理区间。 炒币是基于共识,就像当有1000个人说玫瑰象征爱情,那玫瑰就真的和爱情产生了联系,共识是什么?有时候就是空气。
在熊市的时候,共识破裂,我的50万收益最低连1万都不到。
涛哥遇熊市,我们去柬埔寨骑摩托散心丨受访者供图
最近兴起了新一轮炒币风潮, 我们公司有个炒币群,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几天内从300人变成了两千人。 里面很多技术大佬,也有很多年轻人,不少新人来了就开合约,幻想暴富,结果被多空双爆,他们又嚷嚷着要把炒币群改名为“虚拟货币维权群”,给出各种奇奇怪怪的维权点。在我看来,这是一群心态不成熟的投机者、渴望不劳而获的赌徒,对他们来讲,币圈可能是一个黑洞。
币圈真是存在人生百态。当时引我入圈的涛哥,牛市的时候感觉飞黄腾达,阶层跨越,做各种投资,周游全世界。熊市的时候就很低落,大规模盈利消失,甚至去找了算命先生,问人家币圈会朝什么方向发展;有的人追涨杀跌不知适可而止,赔进家财也不收手;也有人几句喊单就能引起币圈大震。
这是一个各种毒蛇猛兽出没的丛林,心态不好的人成不了万兽之王。
我想和新来的炒币客聊一聊
——何文 深圳 26岁 最高浮盈百万
马斯克属于一个乱入者,币圈这一轮牛市和去年的新冠疫情关联太大。
刚入圈的时候我是个投机者。2017年12月,比特币单价超过2万美金,当时真被这个价格吸引了,不过真正炒币是从18年3月开始的。当时充了大概5万块左右,最初玩的时候也没碰过比特币,对小散户来讲,它的价格太高了,而且涨跌幅比较稳定,一天涨10个点,在币圈不会满足的,买的主要还是以山寨币为主。
18年下半年遇到了大熊市,当时手里的三款山寨币全部腰斩,有的跌掉了百分之九十,最惨的时候,5万本金只剩4000块钱。后来在区块链媒体公司工作,和一些同事聊了聊,才慢慢懂了一些操作。到今年最高浮盈百万左右,5.19币圈被血洗的时候,我一天浮亏了20万,其实还挺难受的。
18年第一次看到btc涨10个点丨受访者供图
炒币是个心神不宁的生意,币圈波动性太大,会忍不住隔一会就看一眼平台。 要盯价格盯k线,研究是不是做的方向反了,会不会亏损,要不要止损止盈。可能睡觉的时候一个波动,单子就爆仓了。
以前我开单的时候,基本上晚上会醒两三次,3点醒一次,5点又醒一次,这是不需要闹钟的,是生理的应激反应。 这几年,就觉得头发白了不少,也掉了许多。
炒币客自我调侃丨图源网络
去年疫情,不少国家放水,大家为了抵抗通胀,不少人进了币圈,加上马斯克的喊单,和各种庄家的舆论博弈,市场情绪显得很浮躁。 作为一个老韭菜,还是想对打算入场的人聊点看法——
投资是挣的认知和认识边缘的钱。 如果你刚刚进场就翻了许多倍,千万不要觉得那就是你的能力了,你可能就是运气好。你不去了解这个行业,不去总结归纳这个行业的规则,不提升自己的认知水平,到手的钱一定会亏出去。就像我18年的时候,总体还是亏得挺惨的。
同时也希望每一个炒币客都能坦然地经历一次牛熊。 熊市来了也不要恐慌,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买入时机,大部分的投资本身就是挣高买低卖的差价,事非经过不知难,切身走了这一个流程,你才能明白其中的一些规则。
最重要的一点,千万别碰什么资金盘、传销币,这个东西太害人,随时都能跑路的平台才是最大的风险环,一定要走正规的渠道。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使用化名)
-THE END-
Ⅲ 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交易平台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政府,还是次贷危机和新冠期间的美国政府,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政府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诈骗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政府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诈骗,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诈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采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交易平台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政府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
Ⅳ 身边真的有靠比特币或者炒股暴富的人吗
身为券商从业人员,也是中年大叔,毫不讳言,这两种人我都见过。
靠比特币暴富,我所知道的,有一位是我的同班同学,他曾经靠比特币投资,短期内账户里资产超过1500万,那还是比特币的上一轮牛市。可惜没有及时收手,后来随着比特币市场大跌,他又亏回去了,后来不知道有没有继续投资比特币,毕竟至少两年没听说他的近况了。现在比特币涨势凌厉迅猛,远远超越了当年的高点,如果他还在投资的话,可能早就超过当年的资产情况吧。只是很多投资比特币的人,都是杠杆投资,不一定能熬到一轮新的上涨到来,就不知所往了。
至于炒股致富的,尤其是暴富的,由于贴身观察投资者,这样动人心魄的财富故事,每轮牛市都能听到一些。比如说近三年的猪肉股行情,就有老朋友全仓加杠杆参与,虽然不知道具体盈利数据,但是他已经从所在的私募机构离职,专心做个人投资了,而且由于他经常跟我们谈他投资猪肉股的观点,我们知道他在较低的位置买了某猪肉股龙头,而且该股前两年涨势惊人,今年刚开始,又创出了 历史 新高。他的盈利,应该比上面做比特币的那位,还要高出不少。
2015年的牛市里,还见过一个客户的账户,从30多万开始,不断找短线票,高抛低吸,经常换股,最多的时候涨到了2000多万。后来我就离开了原公司,不知道他后来如何。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账户从来没有新增过资金,一直是靠买卖盈利那么多。
说了那么多,还是要提醒一下,上面的操作都是风险极大的,非绝顶高手不可以模仿。毕竟,这么多年从业,我见过的暴富高手,寥寥几位而已。大部分长期赚钱的人,都是慢慢致富的。
我老婆的朋友,女的,复旦毕业,上海人,现居美国康州。2016年底喊我们买比特币,当时不到1000美元一个,她买了300多个。2017年底涨到接近2万美元一个,然后她出掉了一部分,发了一笔小财。
2020年疫情刚开始时,比特币一路跌倒4000美元,于是她又大手笔补仓到400多个。今年一月中旬,跑来跟我老婆说,她终于财务自由了。她是我身边唯一一个靠买比特币发家的人,神一般的存在[泪奔][泪奔]
有的,我听我姐夫说他一朋友,上海人,跑去美国开个饭馆,经朋友介绍买了几千美金的比特币,放在那没管,后来关掉饭馆回国了,几年后突然看到新闻说比特币涨到几千美金一枚,想起来自己以前买过一些,回来找到账户密码,一登录查询他买的比特币已经值几个亿人民币了,立马处理掉,全家移民美国了,天降横财呀
有!两个例子:第一,我经理,60万做到账户1000万;第二,我朋友的姐夫,从一无所有到长沙买房,结婚生子,帮人操盘上亿资金!这是我所知道的!都是股票,币没接触过。
我就是比特币的收益者,从10年买了比特币,当时几块钱一个,到现在的38万一个,升值了2600万倍,也就是说从刚开始比特币出来就买入上车,买一块钱,到2021年2月份就是2600万,这还不算暴富吗?
身边一技术宅,持有比特币二十几个,属于自己挖的那种,以太坊不计其数,前阵子行情不好的时候,连买房子了都不动他的币,情商高的一批,活该他有币,坚持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还会涨,不过话说如果没有准备买,涨不涨也没啥关系,反正享受不了
说一说我和我身边朋友的经历吧!
首先,可以明确的回复你,我的这位朋友是靠比特币暴富的 , 目前在南京江北那边买了个别墅,2辆车,从负债100多万到现在的身家最少几个亿,用时不到4年时间,算暴富了吧! 我身边靠炒股暴富的人没碰到过。先解释一下原因,为何有靠比特币暴富的。比特币是09年出现的,那个时候很便宜,不知道的人很多,就算有知道的,很多人也选择了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现在币圈还流行着拿比特币换披萨的段子。从09年到今天,比特币从最开始的几分钱rmb一个,到最高的时候28万多rmb一个,翻了多少倍,但很少有人能够禁得住诱惑,拿得住。很多人是中途下车又上车,反反复复,做做波段,挣点小钱。
我认为我朋友靠比特币暴富满足了先天2个条件 :第一个是,比特币翻倍空间大,比如3000元买的,到3万卖就是翻了10倍,到30万卖就是翻了100倍。这个涨幅翻倍速度,现实生活中其他实体行业根本没有,就算是房价蹭蹭的往上涨,也不能说随便百倍,千倍吧。第二个是交易市场,像我知道朋友经常用到的交易市场,币安,OKEX,火币等,这些交易市场不同于股票交易市场,比股票市场更加灵活,全天都可以交易,不限涨幅跌幅。
再讲一下我朋友暴富的具体过程吧。 我和我朋友是差不多的起点,但最终确是两种不同的结果,只能说时也命也!最开始知道比特币的时候, 是通过3M互助平台 ,这个俄罗斯马夫罗迪创建的互助平台我就不多介绍了,我朋友算是我的推荐人吧,把我带进了这个平台,最终我们投进去的钱都亏了,原因是太嫩,太贪,不懂得及时收手,今天想起来,唯一幸运的地方是接触了比特币,那时的价格是2200一个,我和朋友都买了几个。中间涨涨跌跌,低价进来,高价再卖掉,赚点差价,但离暴富还早着呢。后面朋友 又喊我一起做了善心汇 ,这个平台呢,也是game over的命运。经历这两次,我对我朋友投资和止损的眼光深深的怀疑了。等到第三次和我投资的时候,我没有参加。 第三次投资的是gec环保币 ,喊我投资的时候是几块钱一个,我当时对我朋友已经有排斥心理,加上环保币卡的要死,我心底认为,它走不长时间。所以一毛钱也没投。但结局往往出人意料,他用环保币挣得第一桶金, 定存比特币,就是只买现货,不做杠杆,一有钱,就买比特币 ,中间喊我也让我买,2020年3月份的时候,比特币是3万左右的价格,我根本就买不起了,感觉太贵了,从最高峰14万降到3万的时候,我朋友说,还会再涨上去,因为比特币就2100万个,恒定的,肯定会越来越贵,但奈何身上没钱呀,后面自己只买了3000元的比特币。
到我回答你问题的今天,我和他联系的越来越少了,说羡慕吧,也确实很羡慕,因为他就活生生的发生在你的身边,他现在已经把虚拟市场挣到的钱很大一部分买了铺面。羡慕归羡慕,日子还是要过,我现在稳稳当当的做实体,做教育行业,虽不至于暴富,但也挺稳定。 我感觉吧,自己单独一个人的时候,第一桶金真的太重要了,可以去尝试高风险投资,以小博大,毕竟年轻,失误了还有翻身的资本。如果有家庭了,还是慎重吧,稳稳地最好。可以有一颗暴富的心,但还是踏踏实实做事。 到现在我手里也留着我自己中意的一小点虚拟货币,在那放着呢,很少去看,当个念想。最后的时候,用2张图片平复一下心情吧。第一张,是在3m里面损失的钱。第二张,是今天在火币截的比特币的价格图。
有个朋友喝多了说过的,真不真不清楚,反正清醒后他是死活不承认。
2011年夏天挖了几个月的比特币,前前后后挖了100个,卖掉了92个剩下8个做纪念。
结果后来缺钱,4000人民币一个卖掉了6个。当时留学的宿舍费都欠了半年,再不交学费就要退学了。
再后来又一次缺钱,信用卡都爆了,一万多人民币又卖掉了一个。
现在就剩了一个。
最近还挖了个以太坊,加上一个白送的BCH,也算是十多年数字货币的一个记忆了。
中间不那么缺钱他可能会留下八个。可惜作为普通人,其实没有多少翻盘机会。10年前求父母帮忙买了套房子,结果房价起来半年前被父母逼着卖了。70万的房子屯了四年连10万都没赚到,现在看下,都涨了两三倍了。
穷,真的很难翻盘。想翻盘,自己多少得有点本钱。10年前能花2万闲钱买币的人,估计也不需要翻盘吧。
其实,11年一起挖币的小伙伴,也都没剩下几个币。
当然,开始挖币那天起,能吃到天上掉下的馅饼他就很开心了。都是白来的钱,干嘛要难过呢。难过的只是,穷了十年。
Ⅳ 数字货币挖矿从17年“94”事件,到现在经历了哪些政策调整
经历的东西可多了,但都是往良性发展,不然今天的比特币现在能到12万一枚吗?
2017年4月,央行等七部委将ICO定性为非法集资,叫停ICO并发布公告:ico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所谓的“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金融诈骗、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一时间各大交易所平台纷纷清退资产关门歇业,交易所的币种纷纷跳水,跌幅达到90%,这就是币圈著名的“94”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