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矿政策
㈠ 中国比特币最新政策是什么
中国对于比特币采取了一些列政策性质,在国内已经将比特币认定为非法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因此在中国比特币是违法的。以下就是中国对比特币的政策调整情况:
1、2013年,国内已经将比特币纳入反洗钱监控范围。
2、2017年,将募集比特币的行为定位非法融资行为。
3、2018年1月,要求各企业推出比特币挖矿行为。
4、2018年4日,所有ICO平台和比特币交易已经全部退出中国市场。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㈡ 中国虚拟货币政策2022
中国虚拟货币政策如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要从源头抓起,认清‘挖矿’出现的国际背景、巨大隐患和现实危害,提醒居民远离‘挖矿’活动。”宋向清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来讲,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严禁以任何借口或名义投资建设虚拟货币‘挖矿’增量项目,禁止打着高科技新基建等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月10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经过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陈昱成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过度浪费电力资源,既不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方向,也与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淘汰有利于保障产业发展用电需要,推动节能减排、鼓励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防范个人“炒币”金融风险扩大。
我国大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2021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省份出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已被全面清理取缔,全区累计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49个,对监测发现的186个虚拟货币挖矿IP重点名单实现动态“清零”。
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看来,全国范围内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有序推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稳定金融秩序,推动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监管政策持续加码,比特币“挖矿”的非法性质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明确。2019年12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双方就买卖“矿机”、“挖矿”所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基于无效的买卖“矿机”行为进行结算而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双方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宋向清表示,对于存量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应通过设置有序退出机制,劝导挖矿者放弃“矿机”,不再充当“矿工”,全面彻底停止“挖矿”活动,从而加快引导辖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有序退出,并确保退出过程中不激化矛盾,达到平稳过渡,安全退出的目的。
陈昱成建议,结合业界丰富的大数据资源,建立虚拟货币“挖矿”拦截情报中心,将“挖矿”程序从前期的入侵,中期的植入扩散,到后期的回连全流程进行全程监测,从而帮助执法部门形成纵深联动防御,保障人民利益。
㈢ 内蒙古发布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措施,有哪些亮点
对于虚拟货币或者挖矿这些东西,国家一直以来都不是很支持,甚至有些反对。内蒙古就发布了一些了打击挖矿的措施,我想这是一个信号,表达了国家打击挖矿的决心。挖矿,就是指利用计算机的算力帮助自己获得虚拟货币,这种行为会耗费大量的电力,显卡的寿命也会快速减少,可以说,利用计算机挖矿这种行为,除了能够参与炒币,其他一点作用都没有。
虚拟货币的发展,让挖矿成为了一种赚钱的方法,但是这种赚钱方法,对社会的发展基本无益,无法创造真正的价值,我想这也是国家不支持虚拟货币的重要原因。
㈣ 国务院金融委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比特币在中国是不是要凉
我们国家能够有越来越强烈的意识,而且我们国家也能够出台更多的政策打击虚拟货币在我们国家的运行,而且我们国家也能够抵制虚拟货币,能够对更多挖矿行为予以惩处。
我们国家的相关机关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而且也能够对更多的虚拟货币予以更加严厉的谴责。国务院金融委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比特币在中国是不是要凉?我认为比特币在我们国家的确要凉,之所以这么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比特币在我们国家将会毫无市场。
我认为比特币的确会凉凉,因为我们国家能够有更加严厉的监管行为,而且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比特币一定会在我们国家消失。比特币最终会变得毫无市场。如果我们仍然想要投资比特币的话,我们应该让自己也更加清醒地认识,比特币一定会更加凉凉,不会受到我们国家的重视。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㈤ 虚拟货币挖矿违法吗有多严重
虚拟货币挖矿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
当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所以虚拟货币挖矿是不违法的,我国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是持不支持态度。就目前的政策来看,我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是必然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虚拟货币的交易特点,将其作为洗钱工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
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后期将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请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 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不得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以及反洗钱调查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机构使用反洗钱信息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㈥ 内蒙古为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出台了哪些政策
近日,一则“内蒙古为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们的热议,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那么,内蒙古为了打击挖矿的行为,出台了哪些政策呢?第一,是处罚对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的对象进行处罚,例如工业园、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知而不报的进行处罚。第二,对数据中心,云计算这样的企业挖矿进行处罚。因为这些企业也是需要用到很大的算力,是容易出现挖矿行为的地方。第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挖矿进行处罚,这类企业也是容易发生挖矿行为的行业。那么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对提供场地者处罚首先,就是会对一些为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的主体进行罚款惩罚。例如工业园、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等。挖矿很多需要依赖于这样的场地,所以是挖矿企业的常驻地。如果不主动进行举报,那么被查到了就需要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㈦ 数百亿的产业面临关停,央行为什么要关闭比特币矿场
近期,关于“中国悄然下令关闭比特币矿场”的消息不胫而走。一些媒体通过知情者获悉,央行召开了闭门会议,对一些存在用电情况不规范的矿场进行整顿。
其实关于对矿场的整顿和处理,去年就开始了,尤其是在去年国内关闭交易所之后,相关监管机构也讨论过关于矿场的存留问题,但结论是关闭矿场的理由并不充分,而且矿场并没有引起更多的社会性问题,风险点并不明确,因此没有做具体的安排。但各地方都是接到了“窗口指导”,就是当地的企业不能参与到数字货币挖矿当中。
2016年中国的发电量世界第一,而且发电总量占到全球的25%,这情况下,如果按照常识,在中国挖矿电力确实是最充裕的,尤其是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下滑,本身被浪费掉的电力资源在增多。
电站的电是储存不了的,但如果把电转换成数字货币,就可以储存,实际上如果把中国多余的发电量,都能转换成比特币来保存,那应该是一种效率最高的生产经营方式。相当于用电在生产美元,是附加值最高的一种加工出口方式。
另外,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未来的电力,大部分可能要消耗在计算机上,这是我做出的一个判断,我们这一代人是可以作见证的。人类日常的生活,对电的消耗占比,会越来越低。人类未来要用数字化、区块链化的方式解决各类问题,“矿场”只会增多,不会减少。尤其是随着人工智能、宇宙探索等领域的发展,对算力的要求,将会呈现指数级增长。
电力仅仅是一种能量,就像一个人,真正消耗能量最大的地方,不是四肢,而是大脑,人脑就是一台24小时工作的机器,一个爱思考的人,其大脑每天要消耗掉肝脏储存血糖的75%,而耗氧量占全身耗氧量的20%,大脑思考得越多,其神经元需要的葡萄糖就越多。
两百年前电灯发明的时候,人们以为电的最好的用途就是把灯泡点亮。未来电用在什么地方最有效,应该是市场说了算。
电这个东西,谁也看不见,到现在,很多人也很难理解其存在的奥秘,但电改变了世界。很多虚拟的东西,其影响力往往比实体的东西要大,“数字资产”对中国及世界到底意味着什么,我觉得很多人,包括政府层面,也很难在此时搞清楚。我们需要反思的是,除了四大发明,电、电灯、电话、电脑、数字货币等等,正在推动人类大步向前的东西,有几个是中国发明的?
当一个现象出现的时候,一定要研究背后的大背景和大逻辑,未来的竞争,可以说是军事的竞争、经济发展的竞争、金融的竞争,但也可以说,是思想和算力的竞争。关闭矿场容易,阻止趋势比较难。
㈧ 内蒙古发布了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哪些措施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㈨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㈩ 数字货币挖矿从17年“94”事件,到现在经历了哪些政策调整
经历的东西可多了,但都是往良性发展,不然今天的比特币现在能到12万一枚吗?
2017年4月,央行等七部委将ICO定性为非法集资,叫停ICO并发布公告:ico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所谓的“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金融诈骗、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一时间各大交易所平台纷纷清退资产关门歇业,交易所的币种纷纷跳水,跌幅达到90%,这就是币圈著名的“94”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