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罚则怎么签
⑴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分析
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出现根本违约。一般违约行为如无碍于合同主要目的实现,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当然,如果主债务本身为不可分之债,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无益的,自然不能按照本条规定处理。合同当事人行使定金罚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定金的书面约定,包括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定金的支付期限、定金的性质;2、定金已经支付,否则定金合同不生效;3、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⑵ 违约定金罚则
首先明确定金罚则的意思: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由此可知,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并不以对方在合同中免除自己责任而排除它的适用。Z学士在网上发现了一篇与你相似经历的新闻报道,供你参考:
到期不交车 双倍返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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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山商报 2006年7月24日 第 380 期 A8版
车行合同约定,购车者在约定期限内取消订购将没收定金,而车行未按时交车,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合同条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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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
面对“霸王条款”,无奈订下爱车
2005年11月1日,三乡镇的郑先生在中山某4S店看中一款期待已久的“锐×”轿车,当即与车行签订合同,车价约27.48万元。据车行称,由于此款车属热销车,要等75天左右,才能提供现货。但若郑先生愿意加价,则能提前拿车。由于不急于用车,郑先生还是想等到约定的期限再提车。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其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却令郑先生感到有些不满。该合同第四条约定:“因乙方(郑先生)是根据样车订购新车的,乙方预付定金后75天内不得取消订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没收乙方所交定金。如在上述期间届满仍未到货,则乙方有权取消订购,甲方应无条件无息返还乙方所付定金。”也就是说,在此期限内,郑先生若取消订购,1万元的定金便拿不回来,但若车行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车,只须返还1万元。第五条约定:“由于车辆型号……供货数量等更新较快,且非甲方所能控制……因上述原因甲方不能按订购车辆供货时,甲方均不属于违约,乙方也放弃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不能供货时,乙方可选择退回定金或选购其他车辆。”
看来已经别无选择,爱车心切的郑先生只好接受了该合同,并于当天支付购车定金1万元。
纠纷〈〈
未按时供车,仅肯赔3000元
然而,令人不愉快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等到75天期满后,车行告诉郑先生,该车尚未到货,希望郑先生再等等。
既然约定的时间内车行未能提供车辆,郑先生随后向车行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购车合同及返还双倍定金2万元,但车行坚决不肯,只肯返还郑先生预付的定金1万元和所谓的3000元“罚款”。
面对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郑先生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审〈〈
适用定金法则,“霸王条款”无效
今年4月,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上,郑先生认为《购车合同》是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第四条约定违反了《担保法》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定金法则。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交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折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该法则,郑先生认为车行不能按时供车,属违约行为,请求判令车行双倍返还购车定金2万元。
而车行认为,合同第四条是双方对交货期限的一个预期性约定,本身并未免除一方的责任而加重对方的责任和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故不构成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双方约定若郑先生取消订购则该公司无条件无息返还定金,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款。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购车合同》第四、第五条有关车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法交车不负担违约责任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为无效。4月20日,中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车行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给郑先生。
终审〈〈
双倍返还定金
一审宣判后,车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车行认为,由于“锐×”轿车是热门新车,郑先生明知车行不能保证在约定的订购期内能交货,仍与车行签订合同,表明车行并没有隐瞒或利用优势地位等强迫与其签订合同。
第四条的规定也不存在不公平性。因为与郑先生签订合同后,在这75日内,车行不能因为有人加价购买或者价格上升等原因而单方取消原告的订货,该约定只是因为该款新车非常热销,而可能不能准时到货的一种特殊处理。
郑先生则认为,车热销不热销,能不能按时到货,是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了解或知悉的一些行业内部消息。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均约定了免除车行责任而排除本人的主要权利,应依法视其为无效条款,理应双倍返还定金。
6月18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法院认为,《购车合同》第二条明确写明郑先生所交的1万元为“定金”,依照定金罚则,车行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合同第四条对定金的特别约定,并没有明确排除对收取定金的车行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第五条由于并不涉及逾期交付车辆的责任问题,故不适用于处理本案争议。
⑶ 定金罚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内容如下: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3、适用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⑷ 签订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违约金可以在写合同违约责任部分写进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需要写明的内容包含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家庭装修全包的具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具体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发生争议后的争议解决方法等。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
(二)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三)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1、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2、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3、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⑸ 什么是定金签定金合约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之前,买方一般会支付给卖方定金作为交易担保。其实在法律效力方面,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定金起到担保主合同的作用;而同时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适用双倍返还或丧失规则。
在购 买房 屋之前,买方一般会支付给卖方定金作为交易担保。其实在法律效力方面,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定金起到担保主合同的作用;而同时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适用双倍返还或丧失规则。那么在房屋交易中,法律对定金的规定以及签约时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注意:要把定金与订金区分开,二者经常容易混淆。订金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对定金的规定和签约时的注意事项?
1、法律对定金的规定
《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签定金合约时要注意的问题
(1)购买人在明确表示拒绝支付 业主 定金后,代收人不得转定,已代收定金返还需业主同意。
(2)业主保证所出售的房屋权属无查封、无瑕疵、无 债务纠纷 ,符合上市交易条件。
(3)定金必须支付给房主本人,如代理人代为收取的,必须提供明确代收定金或代 收房 款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一律不予转定。
(4)定金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准: 定金合同 属于实践性合同,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与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来确认定金额度。
(5)买卖业务中,向客户收取的定金额度不超过房价款的20%。
(6)接收、转付定金时,必须开具或索取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
三、提前支付定金有哪些风险?
1、在房屋交易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支付定金(定金属于 首付款 ,以下不做注释)及房款给业主。有交易不成合同解除无法追 回款 项的风险。
2、需要注意的是,买方提前支付定金及房款,很有可能面临着无法如期过户交接房屋的风险。
3、在房屋交易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交接房屋,如交易不成, 房屋装修 的费用及房屋是否腾退均容易产生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买方或业主实际损失将得不到赔偿。
综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总之简单一句概括就是,定金是在 购房 前的预支行为,同时也存在着不小的风险,比如合同解除后无法追回,无法如期过户交接房屋等风险。另外,我再次提醒一下,定金不等于订金,两者是有区别的。
⑹ 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
一、定金罚则的使用原则应按以下列规则进行予以适用:
1.给付定金的一方根本违约的,定金不能返还;
2.收受定金的一方根本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的,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买房签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
3.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
三、定金适用情形有: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2.主合同必须有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⑺ 协议签订违约怎么办
法律分析:协议签订违约后,守约方可以自由选择让违约方承担下列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但如果违约是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⑻ 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
一、定金罚则的使用原则应按以下列规则进行予以适用:
1.给付定金的一方根本违约的,定金不能返还;
2.收受定金的一方根本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的,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买房签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
3.定金数额要明确。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
三、定金适用情形有: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2.主合同必须有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⑼ 定金合同范本
定金合同范本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金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定金合同范本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小写: 转让给乙方 (所有经营权归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让金 的同时,将商铺的相关资料转交乙方 .在商铺正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及更名时,甲方将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若在办理转让手续时,过户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实际接管拥有商铺经营权的时间为 号商铺的消防、治安、物业管理、国税、地税等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后续商场对经营户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方承担,再由乙方支付甲方实际付商场的费用。年如未能更改,及退还全部转让费。 备注:
付款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将双倍于转让费赔偿对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范本3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在此协议签订时交付甲方车辆定金(人民币) 整,小写 元。剩余购车款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之后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包括该车在20xx年 年 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xx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范本4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预订座落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 预测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到 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____省建设厅、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带给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
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职责、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五条约定的;
2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____日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范本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金合同范本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房产详情(以下简称该房产)
1、地址:
2、建筑面积2产权证号:
二、成交价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该款已含房价,配套设施,维修基金及现有装修。
2、乙方于月__________(小写: )给甲方,此定金过户时冲抵房款。
3、付款方式:乙方于办理完该房产买卖公证,取得产权处收件收据时付首款人民币 (小写: )给甲方,其余款共计人民币 (小写: )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支付给甲方。
4、该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费用由承担。
三、合约方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产权权属清楚且对该房的详情描述及现况说明属实,并对出售之房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屋依法可以出售,且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有权签定本协议,可依法配合乙方交付该房产。
2、甲乙双方应备齐过户时所需资料,到公证机关订立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届时甲乙双方和其他共有权人必须到场签字。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或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方除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外,还应按双倍的金额(即人民币 )赔偿乙方。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时,甲方不退定金。
3、甲方在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应将该房交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房屋价格的千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4、在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已有设施一并移交给乙方,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交房前该房所有产权的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税收费、收视费等一切费用。
五、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双方不得违约,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定金合同范本7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预订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该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物业。甲方已取得该物业的.所有权,所有权证号: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该物业产权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该物业甲方拟定于_____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完□首付款或□全款_____交付给乙方(具体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物业单价为¥_____元/?O(大写:_____/?O),总房价为¥_____元,(大写:_____),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具体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元(大写:_____),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该物业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买卖价格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船山区诚欣房产中介处协商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导致未能按时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向守约方按定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该物业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两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因甲方故意谎报或隐瞒该物业的具体情况,导致乙方未对该物业充分了解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物业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或其它由甲方主观因素造成无法顺利过户于乙方的;
3,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价格作为该物业买卖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