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约到期后怎么续约
Ⅰ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约
租房合同满了续约可以跟房东协商后进行,一般采用重新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的方式续约,或者约定在原租房合同的基础上延长租赁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二款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Ⅱ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 约定的期限 ,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 合同的效力 。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 解除租赁合同 ,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 原租赁合同 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三、出租人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出租人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或行动的)的处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 法院强制执行 。
Ⅲ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租赁合同到期的续租方式是: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Ⅳ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到期的续租方式是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Ⅳ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
租赁合同 到期怎么续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 房屋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房屋租赁 (续签)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续签)合同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市___区____路___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做____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二条、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 房屋转租 、转让或者转借的; 2、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 解除合同 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租凭合同的续约,有关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只要按照有关的程序进行操作,就可以合理的处置,但是合同中的细节处理,才是此类问题解决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因为不同的协议签订肯定会有着不小的差异,所以进行一定的留意。
Ⅵ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是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包含以下条款的租房合同的: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2、房屋概况;3、租赁期限;4、租赁用途;5、租金;6、双方权利义务;7、违约条款;8、纠纷解决。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续签:1、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续租合同;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签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关于场地建筑的归属问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Ⅶ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续
租赁合同到期 之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有两种方式,一是与房东重新签订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 ,将其租赁房屋的时间期限延长;二是期满之后承租人与房东商量继续使用租赁物,二者之间也不再签合同,房东对此没有异议,视为 不定期租赁 的续租。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