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币圈知识 » 现在的币圈有涉嫌非法集资吗

现在的币圈有涉嫌非法集资吗

发布时间: 2023-01-16 09:19:09

① 币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吗

9月26日,湖南衡阳县公安首次通报“9.15”特大洗钱犯罪集团案。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诈案件300余起。

据公安部门披露,专案组从刘某被诈骗780万元入手,于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别在海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多次开展收网行动,全链条捣毁了以洪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亿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

经查,自2018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国内多个城市联系代收代付点,将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币再变现为美元进行洗白,最后利用国内多家公司采用非法回汇的手段将资金交付给其他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

虚拟货币洗钱背后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链。有刑事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随着犯罪分子利益链条的不断扩张,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除了洗钱罪,一个与网络洗钱紧密相关的新兴罪名出现,叫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即帮助洗钱团伙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一则与帮信罪有关的刑事判决书,几名青年组团用银行卡、微信账号、虚拟货币APP等网络软件帮助他人线上转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红线,为了“不劳而获”的数万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帮信罪数据,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6.4万人。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体来看,涉案人员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26日,人民银行发文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

8月份,网信办发文称,网信办正在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② 炒币的收入是合法的吗

答:您好,不合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一、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二、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主要用于满足公众对数字形态现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目前,研发试验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正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的原则,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测试。

③ 虚拟货币违法犯罪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违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④ 电报注册后被封

特约撰稿郑瑜本报记者何莎莎北京报道

一场关于虚拟货币以及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币发行)的整顿清理措施正在进一步升级。

针对虚拟货币和ICO的监管,据悉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

治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将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实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加强对新摸排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处置;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力度。目前,各地摸排出的国内88家虚拟货币交

易平台和85家ICO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8月21日晚间,大批“币圈”自媒体公众账号被封禁。《中国经营报》记者从腾讯官方了解到,此次封停原因为“部分公众号涉嫌发布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违反《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已被责令屏蔽

所有内容,账号被永久封停。”

另类投资专家、币策首席分析师肖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一些虚拟货币在自媒体的宣传之后,价格不止跌20%、30%,而是甚至跌去70%、80%,当然有行情熊市的原因,但也不排除有蓄意牟利的行为。“有些币在散户高位接盘之后可以说是腰斩了。”

整顿升级

自去年央行宣布开始调查国内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以及央行等七部委发布通知叫停ICO融资后,国内虚拟币市场整顿已初见成效。今年4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称所有ICO平台和比特币交易已经安全退出中国市场。

不过,针对币圈的有关监管一直没有放松。而整治办在加码排查涉ICO及虚拟币方面,也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清理整顿措施。

一是对124家服务器设在境外,但实质面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采取必要管控措施,下一步将加强监测,实时封堵。

二是加强对新摸排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处置。对于定期摸排发现的境内ICO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网站、公众号,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公众号、自媒体及网站,及时予以关闭和查封。

三是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力度。多次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其严格落实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要求。指导相关支付机构加强支付渠道管理、客户识别和风险提示,建立监测排查机制,停止为可疑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这次升级整顿已见行动和成效。8月21日晚间,金色财经、币世界等公众号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账号被永久封停。

各地在清理整顿工作中也稳步推进。近日,江苏省金融办全面梳理省内各类金融风险,向13个设区市政府分别发函,提示包括特定风险点在内的风险,督促逐一建档、逐项处置。持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整治领域拓展到虚拟货币、ICO、校园贷、现金贷等,对摸底排查阶段确定的重点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置。而北京朝阳区金融办也下发了《关于禁止承办虚拟币推介活动的通知》。

事实上,早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就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界定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币,并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等。去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提出,“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烽对此表示,“这些监管措施基本上都可以在过去央行等有关部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找到相应依据,这次是进一步的重申与确认。”

肖磊表示,在实现了交易所完全退出之后,此次监管浪潮再次来临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国内环境目前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趋严,对不确定的事件与风险比较敏感,因为虚拟货币存在不特定性。二是虚拟货币是在国际范围内的,属于互联网形态的,较难从资金层面监管,如果单纯采用监控银行转账、资金往来的方式无法有效监管。三是自去年‘9.4’禁令以来,虽然我国有效实现了风险隔离。但因为比特币的网络特性,国内投资者通过网络仍然可以接触虚拟货币,因此蒙受损失,只能自担风险。但近来关于虚拟币的宣传却越来越多,频频有虚拟货币项目方、甚至资金盘传销到二、三、四线城市忽悠‘大爷’、‘大妈’,据有关资料显示从2017年至今,虚拟货币相关诉讼纠纷已经接近600起。与2016年3月互金整治方案严禁P2P做线下营销相似,此次监管针对线下管制的措施,也是出于对虚拟货币、ICO认知水平不高的投资者上当受骗的担忧。“我认为此次二次监管的释放,更多是对虚拟货币缺乏识别能力的群体的保护。”

据了解,在8月21日“币圈”自媒体公众号被永久封禁后,目前虚拟货币讨论微信群已开始转至中文版电报群APP,记者登录某电报群APP发现,仅币安一家交易所的电报群就有8万多用户,管理员也在群里更新了币安客户端。与此同时,朋友圈中开始流传新开发的电报群APP,并配有“媒体被封? 峰会被禁? 微信群担心? 最稳定好用的电报中文版一直在!”此类宣传语仍然在吸引着国内投资群体。

除了政府监管的持续打击,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在积极配合监管、持续加码。

今年7月9日,微信支付同步持续加码虚拟币支付打击,配合监管进一步落地。微信方面对记者表示,“腾讯公司积极响应、配合监管要求,有效利用自身防控经验及优势,对从事虚拟币业务的支付渠道进行防控。”据记者了解,腾讯公司对虚拟币交易账号做出限制后,也对已确认的全部个人账号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控。

此前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成立的区块链技术研究院院长张一锋也公开表示,近期央行针对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新变种与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清理取缔措施,多次约谈财付通、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求其严格落实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要求。目前支付宝排查并关闭了约3000个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账户。

“币圈”乱象丛生

事实上,区块链概念越来越火的同时,ICO乱象乃至诈骗也层出不穷。名人站台、区块链大会、微信群与自媒体广告已成为宣传ICO项目的手段。

“如果推荐黄金、外汇美元这些产品,一般不可能跟项目方合作,也不可能与背后庄家接触,因为美元没有人可以操控价值,推荐它单纯就是分析的角度。但是虚拟货币大不相同,虚拟货币的项目方一般就在身边,自媒体可以轻易接触到项目方,有时候项目方与自媒体就是一个合谋。与大宗商品、原油截然不同,数字货币有时只是亿元上下的盘,并且筹码全在发币的团队手上,在社区做推广时,社区和区块链自媒体有时候缺乏自律性。所以近年也有维权事件发生。我们要厘清虚拟货币是金融产品,不是消费品。而且虚拟货币对于很多发行方来说没有成本,只要广告有效,能够赚钱,割的韭菜能够覆盖推广成本,他就愿意去做。就上述来看,我觉得监管的介入非常有必要。”肖磊说。

此前,记者在参加位于北京朝阳区某酒店的千人区块链大会时发现演讲者发言时未提及区块链技术与场景落地,演讲内容主要是宣传其项目掌握的“300万微信用户社群”。

一位区块链从业者告诉记者,“我在某活动上遇到号称拥有6000万用户的‘大神’,但其实他是微商。”记者也在朋友圈留意到,目前存在以代投来参加ICO的方式。更有投资者通过微信群主分享的微店,进入微店购买不存在的“商品”,付款之后交易等额的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此前曾表示:“ICO的迅速发展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是很正常的。用传统法律看,ICO具有众筹、募集资本的嫌疑,放任发展不予以监管是有很大风险的。大量的没有前途的项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骗,不仅让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也让真正区块链创业的团队颇多抱怨,实际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这一次整顿主要是为了风险警示和保护投资人利益。”

张烽向记者表示区块链技术应用尚在进一步成熟中,目前很多项目存在违规发行证券、欺诈与市场操纵的情形,一些区块链媒体随意发布虚假消息甚至配合一些不良项目方进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正如盛松成所说,这让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的同时,也让真正的创业团队的生存环境变得恶劣。

记者此前报道过世界杯期间世界杯概念虚拟货币SOC大跌,蒸发近2亿多美元,近万名投资者被“割韭菜”;以及知名交易所OKEx上线币种WFEE短短四天经历暴跌,蒸发了将近30亿元人民币。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曾表示,“虚拟货币控制存在风险,虚拟货币发行、交易与融资存在技术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合同诈骗风险、非法经营风险、虚拟货币价值风险、交易风险、洗钱风险等,并且加大了信息不对称性。”

⑤ 比特币违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代币票券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法律前景也面临不确定性。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当行发行,不具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虽然比特币存在很大的风险,但应用广泛,发展多年,技术也在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将其消灭。并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发分子的喜爱,法律是底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万不能越线。

⑥ 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1.9万币民遭“血洗”,币圈投资风险为何这么大

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1.9万币民遭“血洗”,币圈投资风险为何这么大首先是因为虚拟货币的投资与不少的投资盘都是一些非法融资的盘,其次就是虚拟货币的投资可能存在暗箱操作,再者就是虚拟货币的很多投资者往往喜欢盲目从众来抛售或者购买对应的虚拟货币,另外就是虚拟货币的价格很多时候不能充分的反映她的含金量。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1.9万币民遭“血洗”,币圈投资风险为何这么大。

一、因为虚拟货币的投资与不少的投资盘都是一些非法融资的盘

首先就是因为虚拟货币的投资与不少的投资盘都是一些非法融资的盘 ,队友虚拟货币而言很多时候都是一些非法的投资盘,这些投资盘的操作者主要就是为了满足长期的发展需求。

虚拟货币的投资者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风险性的认知。

⑦ 在朋友圈集资是非法集资罪吗

不是,非法集资要求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集资的对象限制在了朋友圈的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热点内容
爱心a1矿机调试 发布:2025-08-15 15:05:02 浏览:954
可盈可乐莱特币交易 发布:2025-08-15 15:04:21 浏览:18
比特币交易软件风险 发布:2025-08-15 15:00:28 浏览:25
五行币是区块链吗 发布:2025-08-15 14:48:44 浏览:980
usdt搬砖够什么罪 发布:2025-08-15 14:36:29 浏览:911
在以太坊中写入事件 发布:2025-08-15 14:34:56 浏览:440
国内最早比特币新闻 发布:2025-08-15 14:18:05 浏览:3
3m的钱都买比特币了 发布:2025-08-15 14:03:14 浏览:813
USDT二级交易流通市场 发布:2025-08-15 14:02:25 浏览:91
比特以币的价格 发布:2025-08-15 13:53:07 浏览: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