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币圈知识 » 买矿机虚拟币不能卖

买矿机虚拟币不能卖

发布时间: 2023-03-13 15:31:19

㈠ 买了虚拟币却卖不出去,“百倍币”到底是不是一场骗局

百倍币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是年初出现那种东西,因为年初的时候虚拟货币价格快速上涨,去年年底比特币的价格不到2万,现在比特币的价格是35,000左右,这价格还是经过了多次调整的。

现在的百倍币已经不能交易了,因为官方已经出台了这个交易的限制政策,而且这个东西它是年初才出现的,像人家比较火爆的比特币狗狗币以太币这些都是虚拟货币,还没有火之前人家就已经有了,现在好多出现的新兴的虚拟货币的骗局,都是看着有热度了,那我也照着那个原理做一个吧,实际上是没有太大的意义的,这些算是骗局。

㈡ 售卖矿机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矿机具有财产属性,我国法律未禁止买卖比特币“矿机”,因此买卖比特币矿机完全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㈢ 买了虚拟币却卖不出去!揭秘“百倍币”骗局

最近一段时间,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不断升级。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提出要“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 社会 领域传递”。不久前,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展开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国家的禁令之下,一场虚拟币清退行动立即展开。虚拟币挖矿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内蒙古”,5月25日公布了《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严格禁止虚拟币挖矿行为。

卖不掉的虚拟币

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这么大力度来监管虚拟币了。2013年,人民银行等5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7年,人民银行等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的公告》,指导地方政府排查清退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但此后,一些平台如火币、欧易等转移到境外,仍然面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

今年上半年,随着虚拟币整体市值的暴涨,虚拟币已经成为了圈钱诈骗的重灾区,不少人都在高收益的诱惑之下参与境外平台组织的交易炒作活动,落入了别人精心布局的陷阱。

李女士:你看这是我当时截的图,卖出的时候它就显示交易失败。

李女士正在展示的这种虚拟币名叫TRTC,今年年初,这种虚拟币从一文不值,价格一路飙升。熟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李女士看准了这个机会,在境外平台上用约合六千元人民币,买入了这种TRTC币。

李女士:我们都把这种币叫百倍币,你可以想想这个最开始的时候行情有多好,觉得它能涨一百倍。

李女士:没有怀疑,因为这个币主打的概念叫流动性挖矿,算是现在币圈一个新的投资风口吧,大家都在炒,没想过竟然最后不让卖了。

这位玩家告诉,这种TRTC币只能用另一种数字加密货币“以太坊”来购买。视频中,这位玩家正在通过手机上的App访问虚拟币交易平台,来买进以太坊,再买入TRTC币。但是在尝试把它卖掉时,系统出现了交易失败的提醒页面。

买了“百倍币”缘何不能卖?

这个虚拟币到底存在着什么问题?是交易系统出了临时故障,还是人为设计的圈套呢?

区块链技术公司安全工程师李旋:池子里已经被全部掏空了,价值归零了,相当于把交易池里面所有的以太坊拿走,差不多有59个以太坊吧,价值是10万美金。

李旋:当时应该有挺多人来参与购买,但是卖出的话,我们其实可以看到只有这个尾号799的信息。

为何只有交易地址尾号是799的这名用户能够成功卖掉了币,而像李女士一样的其他投资者,却无一人成功卖出呢?这位799到底是谁?带着疑问,我们对TRTC币的源代码展开了分析。经过仔细的研究筛查,我们在长长的代码中,发现了这样一行小字。

李旋:在转账的函数里,其实有一个条件。最下边这一行能看到,发送者等于owner,也就是说只有owner(发行者)能卖出去,但是其他用户的话就只能买不能卖。正常的代码是没有这个限制的。

所谓的owner就是这个虚拟币的创造者。这处精心设计,让他自己成为了唯一一个有权卖出的人。不难看出,这位创造者正是尾号799的神秘用户。交易记录显示,最后一笔转走了资金池里所有以太坊的,也正是此人。

李旋:这种操作就把别人有价值的币诈骗过来了。普通用户不太懂的情况可能很快就会被吸引进去。

如何炮制“百倍币”?

看到这儿您肯定明白了,这是新技术之下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利用的就是投资者们不懂区块链技术,却又盲目跟风投机的心理。那么这样骗钱的虚拟币到底是怎么发行上线的?为什么还能制造出暴涨的假象、引人上钩呢?

某区块链技术安全工程师冯昌盛:预计三分钟之内可以发行这个币。

冯昌盛:首先我们从主网随便复制一个代币代码,然后放到线上的IDE(编程软件)上,只要输入代币的名称,我们起一个名字叫ABCD。然后只需要点击“部署”,在交易所上架,设定一个初始价格1枚以太坊可以换10枚ABCD。现在已经成功了,那我们普通用户就可以在交易页面,直接找到这枚代币。

复制一段代码,改一个名字,设定一个价格,只需要几个简单的步骤,一枚虚拟币就成功上线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了。然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毫无价值的虚拟币不仅可以随意上线,还能肆意操控价格。

冯昌盛:我们代币发行,基本上所有的代币都在我们手上,就可以用我们手上巨量的代币去操控市场价格,相当于左手倒右手,把价格给拉高。

在这位技术人员的演示中,当他自己买进这种ABCD虚拟币的时候,交易平台的K线图立刻出现大幅上涨。反之自己卖出的时候,K线图又立即出现了下降。

左边是操作,右边是K线反馈

冯昌盛:在一个项目方的宣传洗脑之下,普通用户一看到价格升高,普通用户就会盲目跟风购买这个代币。当大量用户涌入购买这个代币的时候,项目方就会使用他持有的代币去砸盘。发布这种币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任何用户都可以在这儿进行交易、发布代币,也不会核实代码有没有问题。

2020年虚拟币安全事件增长240%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上半年虚拟币交易量的活跃,各类风险隐患也是层出不穷。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吴震:很多不法分子利用虚拟数字货币进行洗钱或者非法资金转移,可能会对国家的经济秩序造成扰乱。甚至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进行诈骗。同时,现在我们收录了400多个漏洞,有漏洞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窃取相关的数字资产。

国家区块链漏洞库发布的报告指出,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度区块链领域发生的安全事件数量达555起,相比于2019年安全事件增长了近240%;主要包括诈骗/钓鱼事件204起、勒索软件事件143起、交易平台安全事件31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79亿美元,环比2019年增长了130%。

自新冠疫情以来,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更加活跃。除了李女士遭遇的涉嫌非法发行证券的代币发行融资外,比较火热的还有虚拟货币远期合约交易,有数十倍到上百倍的杠杆率,本质上不过是“赌多空”的 游戏 。这类非法期货活动给参与群众带来巨额财产损失,时常有投机者爆仓的新闻报道,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背后赚得盆满钵满。

别让炒作之风干扰区块链 健康 发展

炒币投机不等于高大上的理财,而是高风险的赌博,有的甚至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面对境外交易平台和庄家掌握信息、资金、筹码,拥有巨大的信息优势,最终难逃“被割韭菜”的命运,还需多一分冷思考。而对区块链的从业者而言,区块链技术创新也不等于炒作虚拟货币,如何让区块链技术脱虚向实,让“区块链+”在各个应用场景落地生根,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这才是技术创新的应有之义。

㈣ 买卖虚拟币是否犯法

买卖_拟币不违法。比特币btc、泰达币usdt、以太坊,等_拟数字货币不是货币,属于一种_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作为商品,可以被公民购买,持有。买卖交易虚拟数字货币不违法。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常见种类:
虚拟币种类多样,在国外接受度比较高的虚拟货币有Facebook的F币、网络游戏Second Life的林登币等,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有腾讯Q币、新浪U币、网络币、盛大元宝等。
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
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
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
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
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㈤ 挖矿虚拟货币犯法吗

一、挖矿虚拟货币是违法行为
虚拟货币挖矿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个人无照经营且大规模挖矿,这样的挖矿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可直接兑换法定货币,不可直接购买商品,但比特币可作为商品被接受,使用人民币来购买。
二、什么是虚拟货币?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三、“挖矿”的危害
“挖矿”活动一是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二是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一旦被“挖矿”程序控制,则会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三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秩序,其往往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更有犯罪团伙通过向社会公众推销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或以租赁“挖矿”算力为由,吸引投资者购买算力份额,骗取居民个人钱财,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四是存在部分国有单位职工利用国家资源、公共资源谋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影响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成效。
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非法“挖矿”的行为体现:
1.技术性非法攫取
2.盗取电力资源
3.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

㈥ 如何看待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

这个说法,以及相应的银行措施,会造成以下几点影响:

1)虚拟币交易者更难利用国内的银行系统进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虚拟货币渠道,反洗钱反行贿加强了力度。

3)由于这次银行的禁令,和相应省市执行关闭比特机矿机的操作,会造成我们在虚拟币衍生金融市场的整体回撤,对于相关的金融工具触及的生产力、就业和资本提升,可能会有不利的影响。


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较大,并没有从法理上禁止。

因为法律上禁止,要通过立法审议,包括全国人大的审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压倒多数的赞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难以执行。

从信息来看,目前主要是监管会议和口头警告为主:


“虚拟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已经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系统的正常秩序。它们增加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和洗钱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这次主要措施是通过银行体系的窗口指导交易管制

目前,虽然比特币已经不存在国内交易平台,可是位于海外的虚拟币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类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个人用户仍然通过这些渠道获得比特币或将虚拟币换成人民币。


主要的渠道是个人间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以及银行卡转账。

广义来说,现在的微信转帐,支付宝转帐,最终还是对应到中国境内的各类银行当中。


那么,如果各大银行宣称不再接受虚拟币间接交易,就意味着要加强监管,对于个人间的转帐目的性和来源进行监管。

锁定长期从事虚拟币交易的银行帐户或支付宝帐户等,一旦有所异动,则可以运用银行帐户管控数据,

向金融监管机关举报帐户行为,或者配合监管机关动作,对帐户进行冻结。


由于这是银行内部的金融控制,并不受法律条款影响,行动迅速,

一旦被银行侦知你的帐户资金流与虚拟币有关,就可以冻结帐户,给个人带来许多麻烦。


当然,由于该行为并没有法律支持,

作为个人用户,

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银行解锁帐户,

举证自己的帐户操作与虚拟币无关,

或者非关键干系人,并非行贿,洗黑钱所得。

就算举证成功了,

也会影响巨大,

极大地支援虚拟币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当然,这个措施也是双刃剑,

国内银行禁绝了虚拟币相关操作后,

是否有资产流向国外银行帐户,或者国外银行的离岸帐户,并不受人民银行直接指导的情况下,

是否会造成银行存款流失呢。


因为,目前中国居民每年可购买外汇5万美元,如果通过这笔许可将人民币转移到外币帐户,必然会对国内的银行业有所影响。


反行贿,反洗钱力度加大

人民银行对对虚拟币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须置疑,去中心化的各类虚拟币,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监管。

一旦用户习惯采用虚拟钱包,

很难象原有的金融系统那样实施冻结帐户,强制还款等措施,

甚至没法收税。


这几年以来,

通过下调取现力度,严控发票报销,以及统一报税等措施,

我国对于个人金融帐户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国税局的作用越来越倾向美国的联邦税务局那么强大的功能。

同时,通过数字货币的发现,

与人民银行相结合,税务部门可以把每个人的每一笔现金流掌握在手中,

随时进行税务审计,

相信不少人都会有几个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而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加密,难以监管的特征,

与税务局的要求背道而驰,

所谓枪打出头鸟,

它不打击你岂不是少了钱袋子。


所以,

随着数字货币的加快推出,

虚拟币还会受到下一阶段的打击。


加强监管的坏处

前面说过,加强监管的第一个坏处,是有可能将一部分有意愿参与虚拟货币的资金,转移到海外银行的离岸帐户中去。

这样一方面脱离了人民银行的监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相应的金融资本流失。


另一方面来看,

全球的虚拟币的交易已经形成了8万亿到10万亿人民币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场。(以比特币为主)

还在不断扩大。

在区块链地发展中,也不断涌现出去中心化的各类应用场景和金融场景。


如Defi借贷,去中心化交易所,虚拟资产NFT等多项变种,确有一小部分是具备欺骗性质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够稳下来,在西方 社会 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关停矿场和禁止交易。

从短期来看,打击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降低了电能的浪费,避免了资金外流。

但是从长远来看,

是否会让我们对这个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会完全绝缘呢,

很难确认。

更何况,

银行单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冻结帐户,

缺乏明确的法理依据和公信力,

很容易让个人投资者带来恐慌,

从而加快资金逃离。


这一点,

我们的长期目标和金融价值。

是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单位仔细思考的地方。

如果单单从力度上来看,是逊色于2017年9月的监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联合发文取消当时国内的所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限期一个月的整改时间。而这次只是针对国内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以及禁止各大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利用平台进行虚拟币交易。

我们不妨站在一个大的背景上来看,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当前会严密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当前的全球范围内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来自于美元交易。包括国内几个大平台使用的锚定货币USDT、USDC这种稳定币,也是等同于变相的数字美元。背后的实质依旧是利用美元在进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发和贬值已经成为一个大的趋势。

站在国家角度来看,虚拟货币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国内资产的流失,在当前整个外汇金融行业都严加监管的大背景之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美联储超发的美元最终会回流美国,也会导致美股的泡沫急剧的膨胀,最终受损严重的还是美国经济。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央行明令禁止约谈一部分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禁止交易虚拟货币并不是单纯的只对虚拟货币行业进行监管,背后的博弈还是属于人民币和美元之间。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属性,但是这种去中心化的属性,却离不开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这本身也就是有问题的。

虚拟货币本身就是一种数字 科技 产物,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央行做背书, 所以本身并不具备货币的属性,但因为其特殊的属性,俨然已经成为了“全球通用货币”。

但虚拟货币并没有给全球各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反而浪费了很多 社会 资源,而且存在很多负面的影响。

也正因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都不承认虚拟货币的地位,甚至有些国家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是非法货币,而在对待虚拟货币上,我国央行也开始出手整顿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指出,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这个通知明确要求各大银行不能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这里面有4点要求:

1、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2、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

3、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4、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在央行下发通知之后,各大银行也及时做出回应,纷纷切断跟比特币之间的关系,禁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

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银行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只能说虚拟货币有很多负面的影响,其带来的负面价值远远要高于给 社会 贡献的价值,这种负面价值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扰乱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每个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都非常严,特别是对货币这一块,货币基本上都是由每个国家的央行发行的,由国家做背书,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几年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企业纷纷开发出各种虚拟货币,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央行”,但这些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是一个数字产品,现在却被当作货币来进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监管,这完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发行货币,还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个市场就乱了。


2、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几年虚拟货币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为它不受到任何约束,而且监管很难,因此虚拟货币就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过比特币来进行洗钱,一枚比特币几十万,只需要买10枚就可以把几百万的资金洗掉,这无形当中就会给 社会 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会进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这无形当中会促使贩毒,抢劫,诈骗,行贿受贿,军火贩卖,恐怖分子等活动更加猖獗。

所以现在各国央行对这些虚拟货币进行打击,其实就是为了断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后路,让他们无处可寻。

3、损害了小投资者的利益。

虚拟货币目前已经严重脱离了监管,在没有监管环境之下,虚拟货币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自由发挥,结果我们看到虚拟货币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虚拟货币的这种大起大落让一些人成为了暴发户,但受伤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资者,这些小投资者盲目进入到虚拟货币当中,结果成为了被割的对象,有些人一天之内就可能损失几万几十万,如果这种投资乱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会发生更加严重的事情。



4、浪费了大量的电力资源。

虚拟货币完全就是一个数字产品,虽然这种产品可以带动电脑、挖矿机、发电设备等一些产品的销量,这貌似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相比这种作用来说,虚拟货币所消耗的大量电力要远远超过它能够带来的价值。

比如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大约是1348.9亿度,这个耗电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国家的第27位,已经超过瑞典一年的耗电总量。

这种电力资源的浪费是触目惊心的。

也正因为虚拟货币存在的负面影响非常大,这种负面价值远远超过虚拟货币给 社会 创造的价值,所以现在各国央行开始加大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 让金融市场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当中,只有将金融活动放进金融监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给 社会 带来积极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实之前币圈的火热,跟咱们普通人还真没啥关系,不管是矿老板还是炒币客,他们赚了钱都和咱们没有一分钱关系,反而可能嘲笑咱们没眼光活该挣不了钱。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时候,才会疯狂鼓吹币圈,让普通人进来接盘。


天下哭币圈久矣


不过最近确实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虚拟币政策不断收紧,不仅各大行在限制虚拟币交易,现在支付宝也限制了虚拟币交易。再结合各地不断清退矿场,可以说对咱们吃瓜群众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戏 的朋友们应该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网络显卡吧可以说是装机发烧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时现在已经变成了挖矿吧。贴吧里讨论的不是装机配置,而是如何挖矿。


当然这其实也怪不得网友们,毕竟显卡价格一涨再涨,有的显卡甚至你想多花点钱买都没货。最近B站的装机员也发话了,最近要矿难了,咱们终于可以买到正常价格的显卡了。



我对币圈是持负面看法的,这玩意不创造价值,甚至连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还承担着为企业融资的任务,也正常接受法律监管。币圈这玩意号称去中心化,实际上就是没人负责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网线,你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玩意谁爱玩谁玩,至少在咱们中国,不欢迎这群人。

永远记住一句话:赌桌上的钱,只要不离开,就永远不是你的!

随着对虚拟币的监管越来越严,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约谈了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其不得为相关虚拟币交易的活动提供服务。

随后,农行、建行、工行、邮政储蓄行、兴业银行以及支付宝等纷纷宣布跟虚拟币划清界限。

随之而来的是毫无疑问的虚拟币大跳水:

比特币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点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过10%,1900点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虚拟币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虚拟币市场有超过17万人在过去的24小时内爆仓,金额超过65亿。


截止发文,虚拟币整个市场还在大跌。上面说的点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从银行和支付机构保持高压态势之外,全国很多地方均已开始对“矿机挖矿”的行为进行禁止,因为这玩意说实话,太费电了。

前段时间的有个消息说:挖矿耗费的电量都赶上一个小型国家的耗电了。


从最近个各方面对虚拟币的高压态势来看,不难发现,上面对于虚拟币的态度非常坚决:就是要全面清剿。虚拟币的下跌趋势短时间也不会发生改变。不要再怀有侥幸心理。

可能很多还在这个市场的朋友听不得这样的话,但是良药苦口。

虚拟币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控盘的市场,而且完全不在监管范围内,只要暴涨暴跌,必然伴随着大量的人爆仓,这是什么,这就是割韭菜。

你以为你那点资金量,可以翻云覆雨?可以跟资本对抗?

另外,大部分人进入这个市场,都是听说某某在虚拟币市场一夜爆发等等,想着快速赚钱。

但是最终见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赌桌上赢了一大笔,有多少人会见好就收?

缺乏监管+暴涨暴跌+人性的弱点导致我们很难在这个市场获得长期收益!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次绝不是监管的结束,虚拟币的跌势也才刚刚开始。

你认知范围之外的财富,即使赚到了,也会还给市场!

感谢楼主的提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全世界90%的国家都会禁止虚拟币的交易,虚拟货币客观上类似于私人金融集团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围之内绕过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统和绕开监管的金融项目,现在来看禁止虚拟货币的国家为数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权货币的国家,都不会允许它绕过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跟金融监管的。

在传统的支付清算系统中,国家央行是货币的生产者,银行是货币分发和流转的渠道,随着纸币的使用量减少,几乎所有的货币都在央行的系统中流转,都能够被监管,虚拟货币尽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它也无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虚拟货币只要不变现,一直流转,但他整个流转的过程都处于暗箱操作 的一个状态,很难被监管到,我们常说的洗钱、地下交易、腐败、财产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过虚拟货币来实现,同时为虚拟货币提供分发,兑现的服务平台就变成了类似于传统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机构想正式来做这份生意,必须有一个主体为虚拟货币提供兑换法币的服务,没有国家主体背书,没有人敢买。二是建立一个大的虚拟货币资金池,类似于股票交易市场,这个大的虚拟货币交易所有两个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币,只有足够多的法币才能兑换交易完成,二是维持虚拟货币的估值,各大行发布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是为了保护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被骗,虚拟货币宣扬自由主义,躲避金融监管,避税,实际上就是这些人利用自己的优势,设计的模式,帮着他们自己获得流动性获利。

1、首先这是在确定政策以后 各大银行具体的跟进措施

2、本来虚拟货币没有得到官方认可,即没有法定地位

3、虚拟货币在灰色地带,给现有的金融体系带来的冲击无法预料

央行最近约谈了6家银行和支付机构,为的就是给他们打好预防针:接下来国家都要对虚拟货币进行整顿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开始陆续发布禁止虚拟币交易、建立账户等行为,就是响应国家的号召。虚拟货币诞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质疑,这样一个虚拟的东西,为何能炒上天?


事实上,虚拟货币今年开始就出现颓势,一夜之间大跳水的新闻随处可见。并且,目前全球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虚拟货币建立了保护的法律法规,也意味着其实各位手持虚拟货币的投资者们,一旦这其中出现什么意外,都不会受到任何的帮助,除非你自己愿意承担风险。


这种第三方虚拟货币是注定无法成为大众化的东西,未来不可能看得见这样的场景:上街买一瓶水用比特币付款、网上淘宝购物用比特币支付等。更何况虚拟货币挖矿本身就会浪费大量电力,产生二氧化碳,国家肯定是不会放任的。


现在已经明令规定: 所有服务商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宝微信现在都不可以了。我们该如何看呢?



第一、虚拟货币交易存在巨大风险。 现在的虚拟货币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户、大交易所才是永远的赢家。因为他们操作大盘太容易了。现在由于监管没法完全到位,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诸多不可控、不正当的因素,所以,目前为了个人资产安全,还是不要玩虚拟货币交易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资者吃亏了,为了大家的资金安全考虑。 各大行现在都不能提供服务了,这就能保证我们法币的安全,不至于随便外流。为虚拟货币交易设置阻碍,就可以减少冲动投资、盲目投资,甚至被骗投资。

第三、虚拟货币代替法币只能是个别人的幻想了。 虚拟货币和黄金的属性类似,但是它确实没法完全代替货币,尤其是现在这个风险频发的时间里。各大行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就是在捍卫法币的权威性。法币的地位是坚不可摧的。



虚拟货币交易从刚开始的新鲜,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现在各国、各行、各个环节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单单触及到利益那样简单,它自身存在的问题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国资本收割!

㈦ 买矿机挖币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联合下发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单纯的个人购买或者租用矿机进行加密数字货币“挖矿”,并未有法律规定禁止,这是基于个人需要而获得虚拟商品的行为,需要被禁止的应当是带有非法属性的“挖矿”行为。主要犯罪行为体现为:1.技术型非法攫取,2.盗取电力资源,3.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㈧ 卖矿机违法吗

卖矿机在我国是违法的。这是因为在我国目前碳中和的背景下,9.24《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业务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 9.2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同日发布的关于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通知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和存量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投资增量项目和开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区实际,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么是虚拟货币?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挖矿”的危害
一是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是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一旦被“挖矿”程序控制,则会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
三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秩序,其往往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更有犯罪团伙通过向社会公众推销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或以租赁“挖矿”算力为由,吸引投资者购买算力份额,骗取居民个人钱财,影响社会秩序稳定。
四是存在部分国有单位职工利用国家资源、公共资源谋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影响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成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㈨ 买卖虚拟币违法吗

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虚拟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虚拟货币不能实现的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货币是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这是最原始的虚拟币赚钱方法,通过购买、租用,或者自己组装矿机,安装运行特定的挖矿程序软件,一天24小时不断运行进行挖矿。越是项目早期挖矿的机会越多多,收获也越大。比如比特币,现在挖矿的成本越来越高,挖到的比特币却越来越少。所以,最理想的方法就是提前发现对世界区块链发展有贡献的项目,尽早介入挖矿,获取早期红利。然后把挖到的币囤起来,等待后期增值再卖出。
货币网本身在国内就属于不合法的情况,这种交易平台虽说正规,但都不是国内的,很难监控到,当你在货币网集资比较高,就会被监控,而且还会冻结你的银行卡,如果是通过快速渠道获得高的经济效益,比如非法集资,属于违法行为,肯定会被警方带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热点内容
莱特币曾经最高价格是多少钱 发布:2025-07-19 22:22:11 浏览:714
eth可用11 发布:2025-07-19 22:21:25 浏览:578
usdt境外承兑商 发布:2025-07-19 22:05:14 浏览:717
矿机读5张显卡 发布:2025-07-19 21:52:45 浏览:67
对比特币说法错误的是 发布:2025-07-19 21:49:18 浏览:884
小公司可以应用区块链吗 发布:2025-07-19 21:45:07 浏览:369
币圈市场大跌抄还是不抄底 发布:2025-07-19 21:44:18 浏览:607
启迪区块链西南总部 发布:2025-07-19 21:18:12 浏览:253
石家庄区块链资产管理公司 发布:2025-07-19 21:16:11 浏览:919
2017年3投资比特币 发布:2025-07-19 21:08:44 浏览: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