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usdt
從事虛擬貨幣或者想要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不得不了解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定性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 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銀發〔2013〕289 號
通知明確比特幣的四個主要特點:
1、沒有集中發行方
2、總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從而進一步指出,比特幣盡管被稱為「幣」,但是由於其不是由 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而不能被視 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 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等的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 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涉及比特幣的網路財產侵 權糾紛案件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比特幣具有財產
作為權利客體需具備的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應認定其虛擬 財產地位,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給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發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民法第五章民事權利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 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是我國民法第一次對網路虛擬財產的概念做出規定,盡管此次規 定並未在法條中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及特性做出明確規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民事權利,歸入民法保護范 圍的重要意義。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權屬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所有)
2018 年,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受理的股權轉讓合同糾 紛的真實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權轉讓爭議,因涉及 BTC(比特幣)、 BCH(比特幣現金)和 BCD(比特幣鑽石) 此類特殊類型的物,屬於新 類型案件。
目前中國在法律和行政法規層面尚未對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的 概念、法律屬性、交付流轉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仲裁庭在現行法 律體系下,依據《民法總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約定,結合誠信原則以及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幣的財產屬性,依法予以保護,妥善處理了私人間比特幣 契約糾紛。
三、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發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五十六號
根據《反洗錢法》的規定,洗錢行為指的是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 瞞毒品犯罪、黑 社會 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
由於比特幣及類似網路虛擬貨幣、虛擬財產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點,使其很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對網路虛擬 財產予以合理的法律保護的同時,還應當在實踐活動中謹防藉助其 進行的洗錢犯罪。對於這樣的犯罪手法,司法實踐中已有判決案 例,應當引起重視。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該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虛擬貨幣的隱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點,將詐騙款項成功轉移到境外的銀行賬戶中,從而使警方 難以追查。根據嫌疑人所述,警方調查核實發現,他們通過數字貨 幣為詐騙團伙「洗錢」不到半年時間,就獲利人民幣 30 余萬。
《刑法》
發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歷史 修訂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07.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 修訂)[1997.03.14]
類似違法犯罪活動一度高發,在 社會 中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對於虛擬貨幣等虛擬財產可能涉嫌的傳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 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等行為,我國刑法分別以第一百七十 九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 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規定 予以規制,保護 社會 關系不被侵犯,保證 社會 秩序正常運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萬餘人參與、最大層級 3293 層、收取比特幣(BTC) 314211 個、比特現金(BCH)117450 個......價值人民幣超 148 億。 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Token傳銷案11月19日由江蘇省鹽 城市中級法院終審宣判。
四、禁止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由於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 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 濟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會」在內的七部委聯合發文,再次重申代幣發行 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 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對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予以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 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並且要求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不停止的的代 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經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 為。
七部委的此次發文主要是由於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 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很容易引發 群體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場穩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這並不意味著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的失效,就虛擬貨幣作為 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而言,還是要依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即「法律對 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案例一(對代幣發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間,被告人郝鈴聲、楊放伙(二人 均系二審上訴人)同崔某 等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天易家 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義,通過會議、 培訓和發展下線等方式向 社會 公眾公開銷售 LCC 影視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 下簡稱 LCC 幣),並宣傳該幣只漲不跌,以高額回報為誘 餌,吸引公眾投資。
期間,被告人郝鈴聲以香港三道集團執行董事等身份參與 LCC 幣 宣傳推廣會議的講課,被 告人楊放以天易家禾公司執行總裁「楊舜 琂」、「楊明心」等名義參與 LCC 幣的招商會,向 社會 公眾進行推廣 宣傳,並向部分投資者提供收款銀行賬戶以及代為收款購買 LCC 幣。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資人發現 LCC 幣交易網站無法登陸交易後 進行報案,經統計,報案的 700 余名集資參與人中提供轉賬記錄的 85 人(部分為集體報案人),所涉投資數額總計人民 幣 22842621.25 元。同時,該團伙將 LCC 幣轉換為柏拉圖 PTO 珠寶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期繼續吸引投資。
案例二(對於虛擬貨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仍給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偉鵬與被告王志兵簽訂的《協議書》 中約定原告以自己的名義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購買數字貨幣進行 投資被告,該投資協議於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兌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應於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將人民幣購 買的數字貨幣匯至被告平台賬戶,被告也提供了內部轉賬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賬戶轉入 6000 個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錢包地址轉 入 1 個 BTC。到期日截止後,被告並沒有及時兌付原 告的 1 個 BTC 與 6000 個 USDT 及相關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偉鵬出具 《欠據》,並載明欠葛偉鵬人民幣壹拾叄萬元 整(130000.00),保證所欠全款於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還清, 超期未還款項,違約金按照超期未還金額的每日 0.08%執行。
此後,被告王志兵陸續向原告支付寶轉賬 9 筆人民幣,共計 4150 元,剩餘款項並未償還。
❷ 如何識別外匯騙子公司
提供幾點辨別真假的竅門,供大家參考。
1.零手續費跨境匯款
因為是代理境外的外匯經紀公司,所以都需要在境外開戶,這就涉及了將資金轉到境外專用交易賬戶。大家都知道從銀行向境外匯款手續煩瑣,而且費用不低。如果開戶的代理公司承諾以後的資金往來不收手續費,那麼大家就要小心了。代理商雖然可以有一些優惠措施,例如首次匯款免費,這有可能,但是如果承諾終生免費,那麼肯定有貓膩。而且我們往境外匯款都是英文名字,如果代理公司讓你往一個中文賬戶上匯款,則是騙子無疑。因為境外賬號與境內銀聯開頭數字不一樣,銀聯的號碼都是622開頭的,所以如果是這類賬號,那更可以肯定這是個騙子,而且還是一個不高明的騙子,至少得用個萬事達或者VISA卡才能騙得過一般人嘛。
2.承諾返點
有些代理公司為了吸引客戶開戶,經常搞一些營銷活動,一般的都是諸如開戶贈現金,或者承諾返點,每完成一定量的交易會給投資者一定的返還手續費之類的。這種活動確實有,但是經紀公司的錢也不是白來的,不會平白無故贈現金;返還手續費可以有,但是如果比例過高,大家也要小心了。現在的騙子公司都是利用人們貪小便宜的心理,騙取大量資金轉到指定賬戶,然後卷錢走人。這種案例很常見,而且公安機關也不好追查。有些公司甚至讓客戶帶著錢去他們公司,很可能會發生明搶的犯罪行為。所以大家一定要在開戶之前打聽好公司的口碑,先去看看再說。同時,很多正規的代理公司也因為這種情況而煩惱不已,開戶前往往要先跟客戶證明自己不是騙子,所以他們的生意也不太好做。但畢竟邪不壓正,好的代理公司都是靠投資者的口口相傳的。
3.注意細節
有些騙子公司並不專業,只要是略有常識的人都能識破,比如既然代理關系就要有個證明吧。有些證明做得很唬人,我們需要看看它的圖章是不是真的,是不是電腦製作的。因為我國規定不允許開辦這項業務,所以開辦公司也大多頂著其他金融服務的名義,這些都是有情可原的,但是如果連個營業執照都沒有,那就是騙子無疑了,而且絕對不能相信復印件。另外,一些騙子公司的老闆會親自上陣,我們可以通過他的舉止言行、穿著打扮看出他是不是個騙子,當然這需要大家的眼力。比如,一個老闆用著山寨手機,跟一個客戶胡吹八擂半天,你就可以基本判斷他是個騙子。尤其是那種一堆人圍著一個客戶七嘴八舌,而且處處恭維的,大家更要小心,因為有些時候真的就是幾十個人在騙一個人。
❸ 收黑USDT能追查嗎
可以追查。
先報案上區塊鏈瀏覽器看看充值到了哪個地址,一直追蹤這個地址及後續的轉賬,usdt是要提現或者交易的。交易和提現不外乎只有通過交易所和傳統金融機構,如果充值進了國內交易所可以通過警方聯系國內交易所來協查辦案,鏈上地址雖然是匿名的但是正規交易所有kyc的要求,看這個地址背後的人到底是誰。如果國外交易所,自求多福吧。
❹ usdt來源會被追查嗎
會的。
usdt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
銀行本身沒有凍結銀行卡的權力,都是被動執行法院或者公安的指令,而交易所內的大量銀行卡被凍結,可能就是有贓款流入了。
❺ 指導一下收黑USDT能追查嗎
會的,很容易被追查,你可以去Fastmixer Cash混幣器,把幣跨鏈交易,這樣就無法追蹤!你也可以網路下。
❻ 如何區分外匯的真假平台
區分外匯的真假平台最好使用外匯天眼來查詢。外匯天眼是在Wiki Co.,LIMITED旗下的一款企業信息查詢工具,外匯天眼是國內外匯交易平台資料查詢、口碑查詢、投訴維權、風險曝光、信用評價服務平台,為用戶提供外匯平台檔案資料、監管信息、平台監控、平台鑒定、外匯新聞、信用報告下載等功能,致力於幫助用戶篩選鑒別虛假交易商。
匯天眼一經問世便受到了廣大投資者的青睞,在這里用戶和快速查詢到全球的外匯交易平台,避免走近外匯「黑」平台的交易陷阱,同時在外匯天眼用戶還可以第一時間了解到全球外匯平台動態資訊和監管變更,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用戶的投資風險。
❼ 歐易的幣怎麼轉到幣安
近日,有多位幣安智能鏈(BSC)上跑路項目親歷者向藍鯨財經闡述了事件經過。
短期內,幣安智能鏈上接連有Multi Financial、Zap Finance、Tin Finance、SharkYield 以及Popcornswap去中心化金融(Defi)挖礦項目捲走「礦工」資產跑路。
目前,Popcornswap 所涉錢包地址在幣安智能鏈瀏覽器上被標注為網路詐騙,涉及48510萬枚幣安平台幣BNB。在鏈內BNB資產排行榜上,這個「網路詐騙」地址的持幣總量排行第13,現價約35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250萬元。
據當事人陳述,從其開始挖礦數小時後,Popcornswap突然關停,社交賬號刪除、社群解散、網頁無法訪問。其觀察到,相關資金通過幣安智能鏈上的去中心化交易所Pancakeswap,把所有比特幣、以太坊、美元穩定幣等換成幣安平台幣BNB。
截至發稿,該錢包地址內的BNB分文未動,最近一次轉賬停留在一周前。雖未被凍結,錢包轉賬存在暴露身份以及被追查的風險。
就目前了解,該錢包地址若有意轉出資產,主要有三種方式。其一,可轉到幣安交易所;抑或是接入幣安智能鏈的其他交易所,如抹茶交易所等;其三,可通過幣安橋轉到幣安鏈(Binance Chain)上或跨鏈到其他鏈上,繼而使用洗錢應用如Tornado cash混幣後,最終達到隱藏資金去處的效果。
前兩個途徑無疑會在各家交易所的監控之下。第三種方法的門檻包括「幣安橋」每次轉出的5000美元限額。此外,部分受害者擔心,若幣安智能鏈上出現Tonardo cash類似應用,詐騙者也將無風險轉移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跑路項目持有的代幣流向幣安交易所,有受害者未因此挽損。幣安方面未因問題資產通過旗下交易所轉出,而竭力阻斷詐騙資產去路。
由於在幣安交易所內,兩枚比特幣是賬戶實名認證的分界,若每日轉出等額資產,賬戶不需要通過KYC驗證。因此,跑路項目可通過批量注冊匿名賬戶,每日提2枚比特幣及等值資產轉移。
在幣安智能鏈瀏覽器上,有錢包地址被標記為「Fake Phishing」,數量持續變更。現僅有Popcornswap關聯的地址尚有BNB。Multi Financial項目相關地址未被標記,資產已轉出。其他問題項目的資產或已轉移。
此前曝出,Multi Financial項目上線幾天捲走約5000枚BNB,SharkYield則有6000枚BNB的資產被波及。近日傳出,BSwap存在風險。有其他交易所公鏈也傳出風險項目。
「不可能的」48小時
對於問題資產流入幣安的匿名賬戶,幣安方面向受害者表示,會對賬戶凍結48小時,若平台在期間未收到警方發函,則將賬戶解凍。
這48小時未給所有立案的受損用戶爭取到時間,背後的條件令其陷入怪圈。
有境內外用戶在當地警局報案,向幣安工單提交立案回執。幣安方面回復,必須要警方直接通過鏈接或電子郵件遞交,並附以警員信息。歐洲等多地規定,警方無法點擊外部鏈接。警方要求獲得幣安的其他聯系方式,郵寄或登門遞交紙質公函。幣安客服則堅持,無法提供電話及地址,且無法主動聯系警方。
一位Multi項目參與者,眼睜睜看著不到48小時後,相關賬戶解凍,資金流出,再無法追蹤。
從行業人士處了解,有交易所考慮到客戶隱私及潛在的法律風險,因此堅持警方發函。拒絕提供聯系方式,應與合規問題有關。在包括中國等地,加密貨幣交易所經營受限。原注冊在大陸的平台均將伺服器搬至境外。幣安長期堅稱總部在馬爾他。
盡管此前曝出,幣安在上海有幾處職場。對此,幣安方面公開予以否認。
用戶質疑,對於這些達成共識的詐騙項目,幣安為何不採取更多措施,增加關聯賬戶凍結的時長,或給涉嫌跑路的賬戶提幣增加一些障礙,比如先做實名認證再考慮放行。反之,則給問題項目提供實現騙局並轉移資產的通路。
幣安方面對藍鯨財經表示,如果資產通過幣安或者其他中心化交易所,幣安會溝通進行凍結,協商所有者歸還;如果是去中心化交易所則只能持續追蹤,凍結時長根據交易所的風控,通常是48小時,
其介紹,例如在幣安,如果沒有執法函,凍結時長則在24小時起,根據具體的案例做綜合分析。就Popcornswap項目是否的資產是否會凍結48小時,以及其他項目最新的追回進展,截至發稿,幣安方面未作出直接回應。
靠21個節點「去中心化」免責
幣安方面表示,幣安智能鏈是去中心化的開源公鏈,幣安不能對跨鏈轉賬進行攔截或限制,無法凍結任何鏈上資產。回應撇清了交易所對跑路項目的責任。
對此前報道,同樣有質疑聲稱,以太坊上跑路項目受害者是否應找以太坊創始人負責。
僅凍結48小時,是幣安的考量。幣安是否應對幣安智能鏈上的跑路項目負責,需討論兩者之間的關聯。
事實上,交易所公有鏈與交易所的關聯曖昧。包括幣安智能鏈,以及火幣近期推出的公鏈Heco,決定核心管理者(「節點」)的投票代幣(Staking Token)都是交易所原本發行的平台幣BNB或HT,存在利益關聯。
平台幣發行透明度待考,交易所團隊持有量級前期較大。鏈上,質押BNB可換取「投票權」,BNB也是生態內代幣。
此外,幣安相關方主導了兩條公鏈開發,包括2019年4月啟動的幣安鏈(Binance Chain),上線有幣安去中心化交易所(Binance Dex)。另一條公鏈幣安智能鏈,則在2020年9月上線。
幣安智能鏈採用類似EOS等公鏈使用的PoS機制,代幣持有者可競爭管理21個驗證節點,有委託驗證的義務,並享區塊收益、即鏈上應用使用產生的交易費。
幣安智能鏈瀏覽器顯示,21個「驗證人」普遍質押10萬枚及以上BNB,最多達24萬枚BNB。以現價計,10萬枚BNB價值近5000萬人民幣。截至目前,幣安智能鏈曾有29名驗證人,其中8名已不活躍,現有13個節點的驗證人在上線早期即參與。目前的21個節點是否有足夠的市場化競爭存在爭議。
2月8日,幣安組織了直播以及Clubhouse聚會。有參與者聽到,在預熱環節,BSC相關人員表示,鏈上目前21個節點中開放了6個,計劃後續全部開放。這意味著,有十餘個節點或由幣安方面掌控。其是否掌控部分節點的情況未知,幣安在1月曾回應,已開放21個節點的招募,表示自己是幣安智能鏈生態的重要參與方之一。
公開最早接入的節點候選人為BNB48Club。BNB48Club同名網站聲稱,團隊有超過500人,在接觸BNB過程中結識,以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形式運行。BNB48Club在幣安鏈有同名節點,未在幣安智能鏈有同名節點。BNB48Club之外,並無宣傳文章顯示,有機構成為幣安智能鏈節點。
此外,僅21個節點是否足夠去中心化本身甄待商榷,公鏈EOS就曾面臨此類質疑。
與此同時,同樣是21個節點,EOS的競選公開,且有鏈上治理模式。用戶表示,在EOS上,當認同一個地址是黑客地址,可以進行凍結。由此看來,「21個節點」的去中心化之談,並不能擺脫鏈上治理責任的問題。若目前幣安掌握部分節點,作為開發者以及BNB發展的受益者,對於鏈上生態或理應有相應貢獻。
行業人士分析,交易所做公鏈的回報和價值值得思考。幣安智能鏈瀏覽器標記,由以太坊瀏覽器的團隊建構。有用戶了解到,幣安或花費一定成本讓以太坊團隊來建智能鏈網路。在研發等投入之下,交易所做公鏈,可將資產放在自家公鏈,不受制於人,形成閉環。幣安的平台幣原本映射在以太坊上,依照Erc20智能合約,如今賬本遷移到自己主導開發的公鏈上,依照BEP-20智能合約。幣安智能鏈應是幣安生態內的一環。
作為去中心化的公鏈,任何項目搭建在幣安智能鏈上無需審核。在理論上,幣安沒有監管責任,但資金從幣安智能鏈上流出到以太鏈等,有一定概率要通過幣安交易所,跨鏈工具也由幣安開發,所謂開放程度受限。
據了解,跑路項目為何紛紛將獲得的加密貨幣兌換成BNB,是因為幣安智能鏈上的很多資產不是原生幣,而是映射在幣安智能鏈上的,部分能夠進行中心化控制。其舉例,USDT發行方Tether即可凍結該幣。出於相應考慮,BNB是幣安穩定幣上的原生資產,無法直接凍結。當BNB轉移到幣安交易所時,幣安成了影響資產流出的關鍵因素。
在線上活動中,幣安智能鏈的首席協調人表示,幣安鏈和幣安智能鏈互聯互動,「幣安橋」不需要實名認證,支持20餘種幣種,另有四五條鏈,從而實現去中心化,同時凍結和追蹤資產非常困難。8日,BSC農民安全協會成立,有意解決項目跑路問題。對於幣安以及幣安智能鏈,近在眼前的,是Popcornswap相關賬戶內的尚存的48500餘枚BNB如何保全。
早期及關聯項目資產追回
在幣安智能鏈上線不久,Wine Swap項目跑路。項目方將用戶轉入的代幣換成穩定幣、BNB等,使用跨鏈和幣安橋分批從幣安智能鏈轉到幣安鏈和以太坊,再通過混幣器將部分贓款轉向其他交易平台。
由於資產轉入了交易所留下了證據,定位到了在巴西的「罪犯」,最終找回99%資產,總計金額約34.4萬美元。當時,幣安智能鏈上線僅一個多月。
相關負責人曾公開提及,在發布首月,資產只能通過主站幣安交易所提幣,轉入智能鏈參與Defi項目,幣安當時與公鏈關聯較大。
如今,幣安智能鏈上線逾六個月。與上述Multi Financial等項目相較,幣安智能鏈近期的另一風險事件Venus項目,所涉資產已追回。該項目本身由幣安收購的Swipe平台團隊開發。藍鯨財經在《幣安智能鏈多項目接連跑路,嫡系產品曾令用戶險失2000餘枚比特幣涉數億資產》報道相關事件。對於Venus事件資金流向的重重迷霧,藍鯨財經將持續關注
❽ 買usdt被騙可以報警嗎
必須報警啊,這個必須報警的,但是警察查起來可能會比較慢,由於數字貨幣的追查很復雜 我申訴追回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