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usdt被抓
A. 投資虛擬貨幣被騙,上海公安立案抓人,虛擬貨幣類案件維權如何做才有效
劉律師撰寫一篇聚焦虛擬貨幣投資損失維權的實用指南。當讀者遭遇虛擬貨幣詐騙或損失,根據文章內容,可通過合法途徑採取有效措施進行維權。
一、案件背景
上海徐匯區警方偵破了一起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幌子的詐騙案件。孫先生、錢先生和金先生分別被騙取了投資款,涉案金額累計達100餘萬元,最終詐騙者朱某被刑事拘留。
二、案件受理尺度
實務中,投資虛擬貨幣被騙案件的公安受理存在差異。如果受害者直接損失的是人民幣,一般能被立案;反之,如果損失的是虛擬貨幣,尤其是USDT,部分基層公安機關可能不予立案,甚至對報案人進行「普法」教育,強調虛擬貨幣投資交易的違法性。
三、維權策略
1. 證明虛擬貨幣所有權:通過合法途徑(如購買、互易、贈送、炒幣等)獲得的虛擬貨幣,若非通過違法手段,可向公安報案,但需提供證據證明其合法性。
2. 准備證據材料:包括聊天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對於虛擬貨幣被盜,注意查看是否有人發送過未知鏈接。
3. 理性溝通:與公安人員溝通時保持冷靜,以理性說服為主。對基層工作人員的不理解或不友好態度,多次、耐心溝通,提供有效證據支持,有機會改變受理立場。
B. 2021年做usdt被公安抓有事嗎
幣圈混的人都知道,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等數字貨幣交易是有一定法律風險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收到黑錢甚至觸犯刑法。要想在幣圈吃口安穩飯,就應該懂得如何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否則,可能今天賬戶被凍結,明天甚至被拘留,不得安心。
很多「聰明人」利用法律和監管的漏洞,利用區塊鏈技術隱蔽性高、技術性強、匿名化等特點,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大規模倒賣BTC、USDT等虛擬貨幣,他們在火幣網、OKEX平台、可盈可樂等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注冊賬戶,不進行kyc實名認證,甚至招攬「人頭戶」注冊賬戶,通過tor和場外現金交易,為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提供掩飾和洗白的通道,一味地掙快錢,卻忽視了這其中的刑事犯罪風險。
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很多從事數字貨幣生意的人對數字貨幣的認識存在誤區,通過數字貨幣交易並不意味著司法機關完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在數字貨幣存放、使用、交易以及變現的過程中,相應的痕跡信息都可以通過網路監管發現蛛絲馬跡。
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的長遠,否則,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
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這里我就說一下,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
C. 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嗎
賣usdt被凍結需要如實說,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的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是越來越大,這應該引起所有幣圈人的重視,只有重視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做到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得長遠,等在前面的,有可能是牢獄之災。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與傳統犯罪不同,很多人對此類犯罪不了解,也不懂得該如何才能爭取到最輕的處罰,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才能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處罰。虛擬貨幣交易中,如果買家用來購買虛擬貨幣資金是詐騙、毒品、色情、賭博等違法所得,一旦買家被抓,將虛擬貨幣的賣家牽扯進來,如果有證據證明賣家明知買家的資金來源違法,警方就有可能以洗錢罪、非法經營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以及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包括詐騙罪、開設賭場罪)等名義將數字貨幣賣家拘留協助調查。甚至逮捕、公訴、判刑。對於此類刑事風險的化解所有在幣圈混的人都應該重視,例如我們處理的煙台李某20餘人網路投資詐騙案,詐騙團伙將詐騙來的錢全部在網站上購買了比特幣,警方根據投資平台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流水將比特幣賣家以詐騙罪抓獲。???????????????????????????????????????????????????????????????????????????ustd交易是什麼意思:「ustd交易是比特幣的交易流通。USTD是比特幣的計量單位,1USTD相當於1美元,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綜上所述,賣usdt被凍結要如實說,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建議在進行虛擬貨幣的交易時不要違法犯罪,合理合法操作。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D. 買賣泰達幣洗錢怎麼判刑
因非法所得4.5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違法所得1萬元罰金。他身後的詐騙團伙帶著「洗白」的USDT (TEDA硬幣)逃之夭夭。這是李原(化名)26歲時的生活,與他直接或間接牽連的其他三人結局相同,四人共洗錢3800萬元。
據劉忠義介紹,從資金渠道來看,傳統三方支付和對公賬戶洗錢佔比下降,大量通過跑分平台加數字貨幣洗錢,尤其是TEDA幣危害最大。
同月,中國司法文書還在網上披露了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株洲中院」)發布的《李原、姜偉(化名)等協助信息網路犯罪案二審刑事裁定書》。庭審文件詳細展示了詐騙團伙利用TEDA幣洗錢的操作手段和「炮灰」的培養。
2.8%的傭金。
2018年12月,23歲的李元載深圳公司「卡斯納」入職。他剛剛獲得學士學位。該公司的工作是利用該公司及其銀行卡通過互聯網銷售TEDA硬幣,幫助他人洗錢,從而賺取傭金。
李原平台轉賣TEDA幣給買家的時候,價格會比在火幣上買的時候高2分左右。由此,李元載平台將獲得7萬元的賬單,獲利約200元。
在國內打擊電信網路詐騙、反洗錢監管趨嚴的形勢下,這樣的「生意」註定不會長久。
2019年1月至2月,李原有的多張銀行卡被執法部門凍結,有相關受害人反映錢被轉到了他名下的銀行卡上,公司同事的銀行卡也被凍結,於是老闆解散了公司。
公司的解散和銀行卡的凍結並沒有阻止李原。
2019年2月,李原帶著1996年出生、同樣是湖南人的姜偉,繼續在平台上倒賣TEDA幣。在深圳的出租屋內,李原負責提供資金,而姜偉則利用自己的銀行卡綁定平台進行操作。所得利潤由李原和姜維按433606進行分配。
「之所以有人願意花錢從一個知名度不高、價格較貴的平台購買TEDA幣,是因為它的購買資金不正規、不合法。」姜後來承認,雖然他知道購買幣的資金是不正常和非法的,但他欠了一筆網貸,想通過這種方式賺錢。
2019年4月,李原、姜偉等人從深圳搬到長沙,在長沙的出租屋內繼續倒賣TEDA幣。6月,他們開始讓肖大光(化名)用自己的銀行卡,按照出資的方式操作。
獲得「賺錢秘訣」後,肖大光開始獨立。
2020年3月,1997年的肖大光把這個方法教給了年僅18歲的小小光(化名)。他們共同出資,利用小的銀行卡綁定平台倒賣幣。所得利潤由肖大光和肖按433606分配至2020年9月。
根據上述四人後來的供述,他們都承認在參與時知道平台上的錢是違法的。錢轉到卡上後,銀行卡可能被凍結。
隨著被盜資金背後的受害者越來越多,執法部門開始行動,依附於這條詐騙產業鏈的「炮灰」首當其沖。
2021年4月1日,李原被抓獲歸案;2021年4月7日,姜維被抓獲歸案;2021年4月11日,肖大光、小小光主動投案;還有兩個同夥在逃。
經查,李原利用其持有的4張銀行卡實施上述行為,被轉移資金共計834萬余元;姜偉利用自己的13張銀行卡實施上述行為,被轉移資金共計781萬余元;肖大光利用其持有的5張銀行卡實施上述行為,轉移資金1577萬余元;小利用其持有的4張銀行卡實施上述行為,並對mor
2021年12月21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281初字第479號刑事判決,認定上述四人均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無主犯;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此外,判處李原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肖大光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判處姜維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小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宣判後,李原、姜維不服,提出上訴。其中,姜維及其辯護人提到,客觀上,姜維出售TEDA幣不能認定為支付結算;姜維從事TEDA貨幣交易不構成犯罪,上游犯罪未查實。一審判決在蔣偉781萬元全部流水資金的基礎上認定其違法所得有誤。
在近3800萬元的交易流水中,法院可以確認被害人的詐騙金額只有31萬元。
這是上游犯罪的事實之一。詐騙資金金額在平台上與小賬戶上的幣價值匹配成功後,就會接單,上游詐騙賬戶顯示為小的賬戶。當詐騙的資金進入小的賬戶時,詐騙團隊會帶著幣躲在暗網里。
關於姜維及其辯護人的上訴意見,株州中院在刑事裁定書中稱,李原、姜維、肖大光等人提供自己的銀行卡綁定平台,通過運營銷售TEDA幣,客觀上為他人犯罪轉移資金提供了支付結算幫助。
論定罪門檻的確定。株洲中院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條第一款「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構成情節嚴重」;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受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程度,但相關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以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以上即構成詐騙罪。
「本案無論是從支付結算金額還是違法所得金額均構成情節嚴重,且本案共有31.2515萬元被詐騙資金流入,本案被幫助對象達到了詐騙罪入罪門檻。」株洲中院認為,李原、蔣委主觀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客觀上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且被幫助對象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達到了詐騙罪入罪門檻,符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
此外, 株洲中院表示,李原、蔣委等人是根據走賬金額即銀行流水金額千分之二點八提取好處費,故一審判決以單邊交易流水金額為依據追繳其違法犯罪所得,符合法律規定。
相關問答:泰達幣是什麼意思泰達幣(USDT)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拓展資料】簡介:泰達幣(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於穩定價值貨幣美元(USD)的代幣Tether USD(下稱USDT),1USDT=1美元,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USD進行1:1兌換。Tether 公司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 USDT 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 Tether 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泰達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每一枚泰達幣都會象徵性的與政府支持的法定貨幣關聯。泰達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該種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貨幣出現價格大幅波動,基本上一個泰達幣價值就等1美元。泰達幣發展軌跡:2014年11月下旬,注冊地為馬恩島和香港的公司Realcoin改名為Tether。2015年2月發布時就抱上了一條粗腿,當時比特幣期貨交易量最大交易平台:bitfinex宣布支持泰達幣(下稱USDT)交易。隨後競爭幣交易平台Poloniex交易所也支持USDT。P網憑著以太幣強勢崛起,在競爭幣交易平台中隱有龍頭之勢,也順帶提攜了USDT的交易量。USDT的發行和交易使用的是Omni(原Mastercoin)協議,而Omni幣可以說是市面上的第一個基於比特幣區塊鏈的2.0幣種。所以USDT的交易確認等參數是與比特幣一致的。根據Tether的CTO及聯合創始人Craig Sellars 稱,用戶可以通過SWIFT電匯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銀行帳戶,或通過Bitfinex交易所換取USDT。贖回美元時,反向操作即可。用戶也可在上述兩個網站用比特幣換取USDT。其網站宣稱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枚USDT代幣,其銀行帳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在合規方面,所有涉及到法幣的操作,都要求用戶完成KYC認證。當被問及用戶如何驗證銀行帳戶保證金時,Craig稱法幣由Tether Liminted公司保管,並有定期審計,但目前用戶還不能直接查詢保證金。
E. 2021年做usdt被公安抓有事嗎
1. 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等數字貨幣交易存在法律風險,可能涉及接收黑錢或觸犯刑法。
2. 在幣圈進行數字貨幣交易時,應了解如何避免犯罪風險。否則,可能導致賬戶被凍結或拘留。
3. 有人利用法律和監管漏洞,通過區塊鏈技術的隱蔽性、技術性強和匿名化特點,在監管灰色地帶進行大規模的虛擬貨幣倒賣。
4. 這些人在多個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注冊賬戶,不進行kyc實名認證,甚至招攬他人注冊賬戶,為犯罪所得提供掩飾和洗錢通道。
5. 盡管數字貨幣交易具有匿名性,但司法機關仍可通過網路監管追蹤到犯罪嫌疑人。
6. 隨著公安機關對網路黑產犯罪打擊力度的增加,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犯罪風險也在增大。
7. 所有從事數字貨幣交易的人都應重視並化解犯罪風險,合法合規操作,養成良好的交易習慣。
8. 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匿名性,預防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確保長期穩定發展。
9. 否則,可能會面臨牢獄之災。數字貨幣犯罪是新型網路犯罪,許多人對此了解不足,也不知如何爭取最輕的處罰。
10. 了解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如何爭取無罪或罪輕的處罰,對於從事數字貨幣交易的人來說至關重要。
F. 賣usdt收到黑錢被刑拘
法律分析:該行為可能構成洗錢罪。但是比特幣btc、泰達幣usdt、以太坊等虛擬數字貨幣不是貨幣,屬於一種虛擬商品,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商品,可以被公民購買,持有。買賣交易虛擬數字貨幣不違法。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產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G. usdt幣提現涉嫌洗錢嗎
當前,新型網路犯罪已成為主流犯罪,詐騙手法加速迭代變化,詐騙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AI智能、GOIP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與公安機關在通訊網路和轉賬洗錢等方面的攻防不斷加劇升級。2022年以來,內黃縣公安局對電信詐騙類案件始終保持高度重視,嚴厲打擊整治非法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活動。日前,內黃縣公安局東庄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利用數字貨幣USDT進行洗錢的詐騙案件,搗毀一處犯罪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依法查扣電腦6台、手機18部、銀行卡40餘張。當前,新型網路犯罪已成為主流犯罪,詐騙手法加速迭代變化,詐騙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AI智能、GOIP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與公安機關在通訊網路和轉賬洗錢等方面的攻防不斷加劇升級。2022年以來,內黃縣公安局對電信詐騙類案件始終保持高度重視,嚴厲打擊整治非法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活動。日前,內黃縣公安局東庄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利用數字貨幣USDT進行洗錢的詐騙案件,搗毀一處犯罪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依法查扣電腦6台、手機18部、銀行卡40餘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