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dt搶單犯法嗎
① USDT合法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USDT不算違法,但存在法律風險。
泰達幣(USDT)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在我國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希望可以幫到您,順祝生活愉快!
② usdt交易中國合法嗎
usdt又叫泰達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從現階段國內的法律狀況來看,usdt的交易並不受國內法律保護。不過,國內執法層面暫時沒有「因炒作虛擬貨幣」對投資者採取法律措施的先例。但是,其交易不受國內法律保護這一點,已經從事實上告誡投資者盡量不要參與此類交易。
③ 個人買賣泰達幣犯法嗎
不犯法。
泰達幣(USDT)是Tether公司基於穩定價值貨幣USD推出的代幣Tether USD(以下簡稱USDT),1USDT=1美元,用戶可隨時使用USDT兌換1:1美元。Tether嚴格遵守1: 1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一枚USDT代幣,其銀行賬戶將獲得1美元的擔保。用戶可以在Tether平台查詢資金,確保透明。泰達幣貨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聯系起來。每枚TEDA硬幣都將象徵性地與政府支持的法定貨幣聯系在一起。TEDA貨幣是一種虛擬貨幣,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中,由法定貨幣支持。這種方法可以有效防止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基本上,TEDA貨幣的價值等於一美元。
拓展資料
1、 泰達貨幣的發展軌跡。2014年11月下旬,在馬恩島和香港注冊的公司Realcoin更名為Tether。當它在2015年2月發布時,它有了一條粗壯的腿。當時,比特幣期貨交易量最大的交易平台bitfinex宣布支持TEDA幣(以下簡稱USDT幣)交易。隨後,競爭性貨幣交易平台Poloniex交易所也支持USDT。隨著乙太網的強勢崛起,P-net在競爭激烈的貨幣交易平台中占據領先地位,也有助於承載USDT的交易量。USDT的發行和交易使用的是Omni(原Mastercoin)協議,Omni幣可以說是市場上第一個基於比特幣區塊鏈的2.0貨幣。因此,USDT的交易確認等參數與比特幣一致。據Tether首席技術官兼聯合創始人Craig塞拉斯介紹,用戶可以通過SWIFT將美元轉賬至Tether提供的銀行賬戶,也可以通過Bitfinex交易所兌換USDT。兌換美元時,反向操作就夠了。用戶也可以在上述兩個網站上用比特幣兌換USDT。
2、 其網站聲稱嚴格遵守1: 1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一枚USDT代幣,其銀行賬戶將獲得1美元的擔保。在合規性方面,所有涉及法定貨幣的操作都需要用戶完成KYC認證。當被問及用戶如何核實銀行賬戶存款時,Craig表示,法定貨幣由Tether Liminted Company保管,定期審計,但目前用戶無法直接查看存款。
3、 穩定貨幣Tether將現金轉換為數字貨幣,錨定或釘住美元、歐元和日元等國家貨幣的價格。百分之百的人支持。在我們的外匯儲備中,傳統貨幣總是以1比1的價格支持每種貨幣。所以一美元總是等於一美元。我們的外匯儲備每天都公布,並經常接受專業審計。流通中的一切總是與我們的儲備相匹配區塊鏈技術Tether平台基於區塊鏈技術,該技術利用了它們提供的安全性和透明度。系繩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數字——法定貨幣。在Bitfinex、shapUNK、GoCoin等交易所使用系繩。Tether的區塊鏈技術不僅符合國際合規標准和法規,還提供世界一流的安全性。泰達幣最大的特點是它相當於等量的美元,1美元兌1美元。讓它成為動盪的加密貨幣市場中的保值代幣。
④ 跑usdt犯法嗎
跑usdt犯法
利用USDT跑分的犯罪行為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 搭建平台階段:上游犯罪分子在互聯網上非法搭建支付管理後台,採用USDT貨幣的方式進行結算,為境外賭博網站等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服務;
2.推廣運營階段:犯罪分子在論壇、貼吧、QQ 群組等網路社交群發廣告的方式,尋找有非法資金結算需求的境外網路賭博、詐騙等犯罪團伙,同時吸收更多人成為跑分人員;
3. 吸納跑分參與者階段:跑分參與者在向平台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後,就可以在平台上接單,接單後平台直接扣除跑分人員之前所購買的等額保證金,並將相應的 USDT 充值碼提供給賭客,賭客通過支付寶、銀行卡充值等額的 USDT幣至跑分人員的賬戶。
通俗來說,USDT跑分參與人員用自己的微信或者支付寶收款二維碼替別人代收款,從中賺取傭金。卻不知使其自身涉嫌刑事風險。
二、USDT跑分行為涉嫌的刑事風險
跑分參與人員在與上游犯罪分子沒有事先共謀的情形下,將會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否則成為上游犯罪的共犯。
1.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法律規定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該罪簡稱「幫信罪」,於2015年寫入《刑法典》,立法機關將該罪規定在「擾亂公共秩序罪」里,意在打擊網路犯罪行為,幫助形成有序的社會公眾秩序。該罪規定在《刑法》第287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該罪主要規定在「妨害公務罪」里,是國家對於影響公檢法機關辦案犯罪行為的規制。該罪規定在《刑法》第312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兩罪構成要件的聯系與區別
兩罪的聯系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都存在上游犯罪,都是幫助上游犯罪處理贓款贓物行為。只不過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其上游犯罪一般是網路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類型較廣泛。另外,兩罪的主觀程度上均不要求行為人知道上游犯罪的具體類型。
兩罪的區別
從犯罪構成要件對比兩罪,二者在危害行為(違法性)、行為對象(違法性)、故意(有責性)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量刑上也存在區別。
A危害行為: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發生在上游犯罪行為著手實施之後到行為實施完畢之前,即發生在上游犯罪尚未獲取贓款、贓物之前。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往往發生在上游犯罪已經既遂後,犯罪所得為上游犯罪分子所控制。應當注意,USDT跑分參與人員的分工不同,客觀上構成犯罪的罪名不同。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收取贓款的行為,即符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但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轉移贓款的行為,符合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
B行為對象: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行為對象是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行為對象主要針對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即贓款贓物。
C故意。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明確知道自己在轉移贓款或者收取贓款。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收取贓款角色,則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轉移贓款角色,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此處應當注意具體案件中存在抽象事實認識錯誤的情形。比如當行為主觀上明知自己從事的收取贓款的行為,但實際從事的是轉移贓款的行為,此時行為人承擔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刑罰。
D量刑。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最高可以判處3年有期徒刑,與其他罪名發生競合時,擇一重罪處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高刑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二者在量刑上存在區別。
USDT跑分活動參與者涉及的群體性質較廣,甚至有些大學生都參與其中。我們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任何時候切勿為了急功近利走捷徑賺錢,走上犯罪道路,那時則為時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