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會像XRP被起訴嗎
⑴ 比特幣會被別的貨幣代替嗎
很多人認為比特幣有價值的原因,是因為「稀有」,而如果比特幣不再「稀有」了,那麼它也就不具有價值了。
這是一個誤區,來,我們思考一個問題,所有「貨幣」,本質上是什麼?
答案是信任。美元有價值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布雷頓森林協議下對於美元建立的公信力,而不是所謂的和黃金等值兌換(雖然別人那樣說)。人民幣有價值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在中國以及周邊國家人民幣的信任體系,而不是和美元儲備兌換(看離岸人民幣就懂了)。這能解釋部分國家的貨幣(比如俄羅斯的盧布,以及你們都知道的辛巴威幣)大幅度貶值的原因,因為政府以及當前的世界局勢導致不支持這種貨幣存在的信任體系,所謂的經濟制裁以及貨幣炒作,是很表面和膚淺的原因。
貨幣的本質是信任。
那麼,比特幣呢?
比特幣這種貨幣沒有中心化的信任衡量機構,比特幣的價值,也就是其「信用體系」,來源於對於中心化的單位的不信任。每個國家都發現鑄幣稅這玩意太好收了,飲鳩止渴,導致國與國之間信任度越來越差,甚至各國人民自己都對於國家的貨幣產生不信任。
而信任就和質量一樣,是守恆的,對於中心化貨幣的信任減少,對於去中心化的貨幣信任度自然增加。
這就是比特幣價值不斷提升的本質原因。所以對於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來說,只有2個結局,要麼各國想明白了不再超發貨幣,按照科學合理的方式增發貨幣,各國統一穩定的匯率,維持住中心化貨幣的信用體系,那麼比特幣這類的貨幣價值就會無限接近0。要麼各國之間繼續飲鳩止渴,更為瘋狂地用超發貨幣的方法來向所有人收鑄幣稅,那麼對於中心化貨幣的信任會越來越低,比特幣這種去中心化的貨幣總價值會無限接近於所有對政府,以及其他政府不信任,但又需要進行國際貿易的單位的勞動生產總值。
要麼價格高得瘋狂,要麼一文不值。
那麼理解了這些,接下來就可以回答本題了,比特幣會被別的數字貨幣代替嗎?
諸如**之類的騙子,甚至你隔壁老王都能來吆喝「我花了10分鍾改了一下bitcoin的core,創建了一個新的數字貨幣叫做SBC,SB們快來參與我的ICO,給我交鑄幣稅啊~」。那麼請問,假如這種事情發生了,你是否會馬上選擇使用隔壁老王的SBC呢?
答案是,投機者會有一部分參與,但是市場不會參與。原因很簡單,新的加密貨幣未得到市場的認可,應用未產生,這種貨幣沒有辦法換取到生產資料。那麼這種貨幣也就不是貨幣,只是一種投機用的虛擬商品。也就是說,就算隔壁老王ICO了一個SBC,除了那些沒腦子的投機分子以外,也沒人會選用這種幣。
目前的市場上,確實是有很多其它數字貨幣如以太坊、EOS、XRP等等,它們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技術優勢(實際上BTC也一直在進化,也會借鑒其它數字貨幣成功已被市場證明的先進技術,LTC等幣就可以說是BTC先進技術的實驗幣。),可能將來的應用場景會比BTC更多,但是它們都不可能去挑戰BTC的地位,BTC永遠都會是幣圈的第一共識,是許多人的信仰,BTC將作為幣市黃金而長期存在,不是主要用於流通的數字貨幣。
⑵ 瑞波幣(XRP)在美國被暫停交易,發生了什麼事
瑞波幣(XRP)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認定為是證券
Ripple方面聘請21名律師加緊准備,以對抗美國SEC對瑞波(XRP)的訴訟。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行中,結果將在未來幾個月見分曉。
⑶ 原告借2.9個比特幣給被告折成現金24萬元,原告能否以民間借貸糾紛起訴被告償還
當然可以。只要確認你的債權是可以以貨幣形式表示的。還有你們的借貸關系是形成的就可以了。
⑷ xrp是什麼
xrp是瑞波幣,是Ripple網路的基礎貨幣,它可以在整個ripple網路中流通,總數量為1000億,並且隨著交易的增多而逐漸減少,瑞波幣的運營公司為Ripple Labs(其前身為OpenCoin)。
瑞波幣是ripple系統中唯一的通用貨幣,其不同於ripple系統中的其他貨幣,其他貨幣比如CNY、USD不能跨網關提現的,換句話說,A網關發行的CNY只能在A網關提現,若想在B網關提現,必須通過ripple系統的掛單功能轉化為B網關的CNY才可以到B網關提現。
(4)比特幣會像XRP被起訴嗎擴展閱讀
瑞波幣能讓小型企業在幾秒鍾內就能收到客戶的匯款,不管這個客戶在地球上的什麼位置。如今,Ripple 只需3 天就能完成從消費者的信用卡到一家小型企業的銀行戶頭的轉賬過程。這種迅速到款的特性對管理企業的每日現金流有很大幫助。
由於Ripple 的轉賬手續費低到可以忽略不計,為了保證競爭力,信用卡公司將有很大可能降低它們的轉賬手續費,從而使得小型公司在這方面的支出相應減少。信用卡交易費對現在的小型企業來說極不合理。大型企業可以得到更多的優惠,小型企業卻難以享受同等的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瑞波幣
⑸ 瑞波幣的ripple與瑞波幣(XRP)的關系
在Ripple網路發展的早期,其用戶一直不多,僅流行於若干個孤立的小圈子,原因是Ripple協議的最初設計思路是基於熟人關系網和信任鏈的。一個人要使用Ripple網路進行匯款或借貸,前提是在網路中收款人與付款人必須是朋友(互相建立了信任關系),或者有共同的朋友(經過朋友的傳遞形成信任鏈),否則無法在該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建立信任鏈,轉賬無法進行。
該狀況隨著OpenCoin公司的成立得以改觀。
克里斯·拉爾森和傑德?邁克卡勒伯2012年在舊金山共同創立了Opencoin公司,並接手了Ripple,組建Ripple Labs,開始搭建這個在他們眼裡代表「未來支付」的平台。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的新版Ripple網路引入兩個措施解決孤立小圈子的問題。
其一是推出瑞波幣——XRP,它作為Ripple網路的基礎貨幣,就像比特幣一樣可以在整個Ripple網路中自由流通,而不必局限於熟人圈子。瑞波幣是一個網路內的工具,它有兩個作用,一是防止垃圾請求攻擊(由於Ripple協議的開源性,惡意攻擊者可以製造大量的「垃圾賬目」,導致網路癱瘓,為了避免這種情況,Ripple Labs要求每個Ripple賬戶都至少有20個瑞波幣,每進行一次交易,就會銷毀十萬分之一個瑞波幣。這一費用對於正常交易者來說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對於惡意攻擊、製造海量的虛假賬戶和交易信息者,所銷毀的瑞波幣會呈幾何數級增長,成本將是巨大的);二是作為橋梁貨幣,成為各種貨幣兌換之中的一個中間物。
其二是引入網關(Gateway)系統,網關是Ripple網路中資金進出的大門,它類似於貨幣存取和兌換機構,允許人們把法定貨幣、虛擬貨幣注入或抽離Ripple網路,並可充當支付雙方的橋梁,即作為陌生人之間的「共同朋友」,相當於SWIFT協議中的銀行,這使得瑞波幣之外的轉賬可以在陌生人之間進行。
需要說明的是,有一些人認為,ripple系統作為一種全新的全球支付系統,無疑潛力巨大,很有可能顛覆未來的支付行業,但是其系統上的通用貨幣——瑞波幣卻是可有可無,因為沒有瑞波幣的ripple系統照樣可以正常運轉,這是一個很明顯的錯誤,首先2013年之前的ripple一直是沒有瑞波幣的,被證明是發展不起來的,正因為有了瑞波幣,才使得ripple系統從2013年開始步入了快速發展的嶄新時期;其次,沒有瑞波幣的這樣一個通用貨幣的話,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通過建立很多個虛假賬戶來信任一個虛假網關,從而欺騙系統形成一個規模很大的假網關,這對ripple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而且,瑞波幣的存在相當於是ripple系統的潤滑劑和橋梁,為ripple系統的流動性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⑹ 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狗狗幣,瑞波幣被哪些國家認可了
除了比特,其他的並不很普及的,認可的多為發達國家,想在電子貨幣戰爭中獨占鰲頭吧!
⑺ 比特幣玩家起訴火幣網結果如何
隨著數字貨幣比特幣在2017年成為聚光燈,很難記住其他加密貨幣的影子。
根據一份新的報告,1000名比特幣持有者擁有40%的市場份額。
據稱,這些被稱為「鯨魚」的主要投資者可能會導致加密貨幣的價值隨時暴跌。
比特幣一度逼近20000美元大關。而在年初,比特幣價值才970美元。
但是,加密貨幣是非常不穩定的。12月10日的價值跌至14,000元以下,12月11日升至16,000元以上。
而且,金融專家認為比特幣可能比人們想像的更不穩定。近日,有中國比特幣玩家還因虧損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據該比特幣玩家稱,在火幣網注冊賬號後,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間,累計向火幣網付款321966元,自火幣網提現104772元,虧損217194元。虧損的部分均是通過bitvc網站上的賬號進行20倍杠桿的比特幣、萊特幣交易所致。
因bitvc網站不接受人民幣充值,只接受虛擬貨幣充值,故其在該網站上的交易均是通過在火幣網上充值現金購買比特幣、萊特幣,然後將購買的虛擬貨幣轉移到bitvc網站的賬戶中進行的。
該比特幣玩家還表示,火幣網明知虛擬期貨交易違法,但仍通過開辦bitvc網站並在火幣網上設置鏈接,以高杠桿引誘及電話邀約等方式,誘使火幣網的注冊用戶進入bitvc網站進行高達20倍杠桿的虛擬貨幣期貨交易。火幣網又進一步通過控制後台數據、虛假交易等方式進行欺詐,導致他受損,故其要求火幣網賠償損失的比特幣52.8567個、萊特幣815.9731個。
法院認為該比特幣玩家與火幣公司約定的仲裁條款已經生效裁定書確認有效,本案糾紛應由仲裁機構仲裁,法院無主管權,應予駁回起訴。
⑻ XRP瑞波幣是什麼,和eCell幣、比特幣BTC有什麼不同
瑞博公司2011年發行的一種協議幣,瑞波網路的基礎貨幣。這三者都是屬於加密數字貨幣,eCell是基於以太坊智能合約創建的代幣,BTC比特幣大家應該比較熟悉了。
⑼ 請教幣圈老師,今天和昨天以比特幣為首的主流虛擬幣怎麼暴跌那麼厲害,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如此大跌
一頭沖到2萬4千美元,是需要時間調整調整的,沒有利空消息,最近比特幣都是利好消息。
⑽ 比特幣和瑞波幣 恆星幣 以太坊他們之間是什麼關系
比特幣不是互聯網上唯一的數字貨幣,還有瑞波幣(Ripple),恆星幣(Stellar),萊特幣(Litecoin),以太坊(Ethereum),等等其他數字貨幣。當然,目前最流行的依然是比特幣。但很多時候,一些開發人員、創業者、或是企業會讓我們知道,其實我們需要更好的數字貨幣。一個名叫傑德-邁克卡勒伯(Jed McCaleb)的程序員------電驢之父------開發了瑞波幣,應該比比特幣更好,之後他有推出了恆星幣,比瑞波幣更好,更令人欣喜的是,他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現在有一種趨勢,那就是業界希望開發一種技術,能讓所有這些線上數字貨幣彼此相互流體,這意味著未來你可以在不同的線上數字貨幣系統裡面隨意轉賬。這種技術是被成為「interledger協議(ILP)」,由瑞波幣公司發起。不過在最近幾個月,也就是該公司對外發布這一想法之後,他們也得到了不少業界知名大咖公司的支持,其中就包括微軟和萬維網聯名。顯然,瑞波幣公司希望設定互聯網線上數字貨幣的技術標准,他們希望開發一個單一的全球網路,不僅可以統一所有數字貨幣,還能統一所有使用這些數字貨幣的企業和個人。
「我們希望站在更高的高度上,提取出各種數字貨幣的差異,」斯蒂芬托馬斯說道,他是Ripple公司首席技術官,「我們正在嘗試開發一個支付全球化標准。」
這個協議的推出,希望能夠讓更多人使用線上數字貨幣,並且擴大線上數字貨幣的使用范圍,讓我們更高效地轉移資金。這其實是許多現有項目的目標,舉個例子,瑞波幣和恆星幣設計的初衷,就是讓用戶可以使用任何貨幣轉賬到這兩個數字貨幣賬戶,同時也能讓這兩種數字貨幣可以對應轉成其他貨幣。你可以發送比特幣,然後對方拿到手的是萊特幣。你也可以發送美元,然後對方拿到手的就是狗幣(dogecoin)。不過對於企業和開發人員社區而言,他們使用這些分類賬是有限制的,因此其中會有一些麻煩,因為你無法把錢從一個支付網路轉到另一個支付網路。不過現在,「interledger協議」希望能夠改變這一切。
在某種程度上,這個項目經過了長達十年的努力,他們希望開發一種全新的網路協議,通俗的說,就是「貨幣互聯網」。如果回到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我們知道著名的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創辦了網景網頁瀏覽器,而現在,該項目就是希望扮演類似的角色,他們要在互聯網上建立發送資金的標准方式。事實上,最初的超文本傳輸協議(定義了網路的基礎標準的http)裡麵包含了用於支付的代碼。但是這個代碼從來沒有被使用過,最近幾年,許多公司(比如比特幣交易所Coinbase,還有幫助企業接受各種線上數字貨幣的Stripe公司)都至少在嘗試為線上數字貨幣創建一個約定俗成的標准。未來,我們希望可以在網上發送貨幣和接收貨幣就像發送短消息或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不過距離這個天堂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過至少,現在我們的方向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