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用usdt入款
① 跑usdt犯法嗎
跑usdt犯法
利用USDT跑分的犯罪行為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 搭建平台階段:上游犯罪分子在互聯網上非法搭建支付管理後台,採用USDT貨幣的方式進行結算,為境外賭博網站等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服務;
2.推廣運營階段:犯罪分子在論壇、貼吧、QQ 群組等網路社交群發廣告的方式,尋找有非法資金結算需求的境外網路賭博、詐騙等犯罪團伙,同時吸收更多人成為跑分人員;
3. 吸納跑分參與者階段:跑分參與者在向平台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後,就可以在平台上接單,接單後平台直接扣除跑分人員之前所購買的等額保證金,並將相應的 USDT 充值碼提供給賭客,賭客通過支付寶、銀行卡充值等額的 USDT幣至跑分人員的賬戶。
通俗來說,USDT跑分參與人員用自己的微信或者支付寶收款二維碼替別人代收款,從中賺取傭金。卻不知使其自身涉嫌刑事風險。
二、USDT跑分行為涉嫌的刑事風險
跑分參與人員在與上游犯罪分子沒有事先共謀的情形下,將會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否則成為上游犯罪的共犯。
1.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法律規定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該罪簡稱「幫信罪」,於2015年寫入《刑法典》,立法機關將該罪規定在「擾亂公共秩序罪」里,意在打擊網路犯罪行為,幫助形成有序的社會公眾秩序。該罪規定在《刑法》第287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該罪主要規定在「妨害公務罪」里,是國家對於影響公檢法機關辦案犯罪行為的規制。該罪規定在《刑法》第312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兩罪構成要件的聯系與區別
兩罪的聯系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都存在上游犯罪,都是幫助上游犯罪處理贓款贓物行為。只不過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其上游犯罪一般是網路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類型較廣泛。另外,兩罪的主觀程度上均不要求行為人知道上游犯罪的具體類型。
兩罪的區別
從犯罪構成要件對比兩罪,二者在危害行為(違法性)、行為對象(違法性)、故意(有責性)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量刑上也存在區別。
A危害行為: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發生在上游犯罪行為著手實施之後到行為實施完畢之前,即發生在上游犯罪尚未獲取贓款、贓物之前。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往往發生在上游犯罪已經既遂後,犯罪所得為上游犯罪分子所控制。應當注意,USDT跑分參與人員的分工不同,客觀上構成犯罪的罪名不同。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收取贓款的行為,即符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但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轉移贓款的行為,符合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
B行為對象: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行為對象是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行為對象主要針對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即贓款贓物。
C故意。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明確知道自己在轉移贓款或者收取贓款。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收取贓款角色,則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轉移贓款角色,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此處應當注意具體案件中存在抽象事實認識錯誤的情形。比如當行為主觀上明知自己從事的收取贓款的行為,但實際從事的是轉移贓款的行為,此時行為人承擔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刑罰。
D量刑。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最高可以判處3年有期徒刑,與其他罪名發生競合時,擇一重罪處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高刑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二者在量刑上存在區別。
USDT跑分活動參與者涉及的群體性質較廣,甚至有些大學生都參與其中。我們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任何時候切勿為了急功近利走捷徑賺錢,走上犯罪道路,那時則為時晚矣。
② 網賭用usdt充值提現安全么
不安全。
1、 USDT是Tether公司於2014年7月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Tether公司原名Realcoin,總部注冊地為馬恩島和香港。USDT與比特幣這種去中心化發行的數字貨幣有極大不同。USDT號稱嚴格按「美元本位」發行,每發出一個USDT,都會有1美元存在銀行賬戶,以維持其穩定,因此被稱為穩定幣。
2、 Tether事實上為那些難以建立銀行合作關系、又需要法幣的交易所提供了一個選擇。為保持其領先地位,Tether和銀行玩起了「貓捉老鼠」的把戲,在類似維京、開曼群島這樣的地方注冊殼公司,並與加密貨幣付款處理商合作。每當一個銀行賬戶被關閉,Tether就會在一個新的殼公司名下開設一個新的賬戶。
拓展資料:
1. 目前主流交易平台如火幣網,雖然仍在虛擬幣交易過程中發揮作用,但其並不直接進行兌換,而是廣泛採用信息平台的撮合機制。平台撮合式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平台上注冊為平台服務商,出售方將其持有的USDT的數量以及價格掛在平台上銷售,而買方則根據自身需購買USDT的數量以及價格下單,平台則根據雙方的買賣情況進行匹配,雙方在交易之前不知道對方的身份以及相關信息。
2. 在平台匹配成功後,買方按照賣方在平台上的銀行賬戶給對方轉款,賣家確認收到款項後,平台會依照訂單數量的USDT劃到買方賬戶內,至此,平台的撮合交易模式完成。在整個過程中,平台不直接參與交易,本質上仍屬於買賣雙方之間一手交錢一手交幣的形式。
3. 虛擬幣的場外交易簡稱為幣圈OTC(Over-the-counter),其本質是脫離於交易平台進行法定貨幣與數字貨幣之間的兌換。 通過QQ群、微信群等場外交易的方式進行這種C to C的交易,產生了專門賺取USDT差價的「OTC承兌商」。
③ 我自己通過火幣平台購買usdt然後充值到一個虛擬幣app,被騙了怎麼辦
參加線下虛擬幣投資講座後,多位市民買入不知名的虛擬幣。當初號稱短期收益幾十倍,如今跌幅超過90%。項目運營者否認此前有盈利承諾,聲稱虧損「很正常」。多位投資者說,將一起報警。
昨天,多位投資者撥打熱線說,希望更多人知道此事,防止投資時落入陷阱。
沒收到「幣」
在群里質疑被「踢」
去年4月,林先生從朋友潘某處獲悉,對方正在運作一個名為「達斯幣」的虛擬幣項目,潘某邀請其參加投資講座。
潘某在市區海壇山莊租有店面,經常舉辦虛擬幣投資講座。「我聽了一次,他說『達斯幣』前景好,幾個月收益可能會有幾十倍,他還給我看手機上別人打款投資的記錄,很多都是花幾十萬元買。」林先生說,他對虛擬幣了解很少,曾聽說有人炒「比特幣」賺了錢,聽了潘某的宣傳後就打算試試,「當時一枚達斯幣價格是1元多,我用支付寶轉給潘某7000多元,買了5000枚。」
「潘某說幣要等3個月後才能到賬,還給了一個類似網銀U盾的東西,說是『虛擬幣錢包』,要通過那個登錄賬戶買賣虛擬幣。」林先生說,他等了大半年,也沒收到虛擬幣,「因為是朋友,我不好意思催他,到了今年3月,我在投資群質疑了幾句,結果被他踢出群。」
等一年多收到「幣」
結果「很難賣出去」
從事五金生意的鄭先生對虛擬幣是一知半解,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潘某,先後分4次投資近25萬元購買達斯幣。「潘某說虛擬幣要分批鑄幣,讓我耐心等。」鄭先生說,一等就是一年多,在此期間,他眼看著1枚達斯幣的價格從1元多跌到如今的8分錢。
潘某提供給鄭先生的查詢網站顯示,達斯幣是去年5月發行的,發行之初最高價曾達1.5439元一枚,此後整體呈下跌趨勢。
6月27日,潘某通知鄭先生,虛擬幣全部鑄完,已打入他賬戶。「我25萬元買的達斯幣,按照最近的價格已經只剩2萬元了。」林先生問,為何虧損如此嚴重。「潘某說行情不好,這是正常的市場波動。」
7月1日,鄭先生帶著「虛擬幣錢包」找到潘某,要求對方現場展示如何賣出虛擬幣。他說,潘某告知他,「達斯幣」國內交易量較小,很難賣出去,「他說國外可以交易,我說能賣就行,結果他又說要通過英文界面操作,他不會搞,反正意思就是說我的這些幣賣不掉了。」
面對問題回答「不知道」
還把記者拉黑了
撥打新聞熱線的投資者說,在一個「達斯幣」的投資群中,有近百名投資者,大多為溫州人。目前,由其中10多人組成的維權小組已經成立。小組成員粗略統計,僅他們的投資金額就超百萬元,目前都沒有取得對方當初承諾的收益。
「潘某隻是一個頭目,他上家是個姓廖的女子,我們懷疑還有更多的投資者被蒙在鼓裡。」林先生說,在達斯幣項目之後,廖某還設立了其他類似的虛擬幣項目,他想提醒投資者,小心落入陷阱。
昨天,記者聯系了潘某和廖某。面對上述投資者的質疑,潘某一口回絕「我不知道!」隨即掛斷並拉黑記者的電話。
廖某否認曾經許諾投資「達斯幣」可以獲取高收益,「投資本來就是有風險的,有漲有跌很正常的。」
業內人士表示,虛擬幣行業魚龍混雜,在投資前務必做足功課,切勿盲目跟風。投資時最好選擇從知名的大型平台購買主流幣種。該人士提醒,虛擬幣市場行情波動巨大,經常暴漲暴跌,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量力投資
④ 在華通證券提了USDT,什麼時候可以到賬啊
入金十分鍾到賬。出金分時間段,下午四點前當天晚上到,如果下午四點後出金那就要明天晚上了。
⑤ 哪個平台支持USDT入金
這個我給你說,澳聯國際支持的,USDT到賬也很快。身份認證也不麻煩。
⑥ 華通證券可以用usdt出入金,usdt是啥美元嗎
usdt是一種虛擬數字貨幣,叫泰達幣,1:1錨定美元價格,波動很小所以相對於其他貨幣很穩定。
⑦ 華通證券是用usdt出入金,usdt是什麼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其中USDT就是泰達幣,為虛擬貨幣的一種,交易、挖礦虛擬貨幣目前是違規行為。現在反洗錢監管這么嚴,能不能出金都是個問題。
以下是我對華通證券的認識——
華通證券根本就不是境內正規的證券公司,據證監會官網——監管對象——證券公司名錄的查詢——
然而,境內自央行約談四大行,明文禁止虛擬貨幣挖礦、交易起,境內正規券商沒有能交易虛擬貨幣的,更不會用USDT出金!同時,因為是走的銀行,出入金從來不需要繳納手續費。
判斷目前使用的是不是真的「華通證券」也是一個問題。很多盤子都能偽造一個極其相似的APP、網頁,諸如「合縱游資隊」偽造「pkex」、「kraken」、「ocx」等正規交易平台,除開網址稍有不同,前後頁面幾乎一致。
⑧ 國內哪個平台可以使用USDT充值地址
幣安、歐易OKEx、火幣全球站、Coinbase Pro、KuCoin、芝麻開門、K網、Bitfinex、B網、P網、A網、Bibox、中幣、Indodax、幣客、WazirX、CoinDCX、EXMO、Liquid、MEXC Global等。
USDT幣是一種穩定幣,由Tether公司推出的基於穩定價值貨幣美元的代幣,並且1美元=1USDT。從2014年11月26日USDT幣發行以來,就一直是投資者心目中的焦點,USDT幣的首發價為1美元,投資回報率達到0.14%,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9:09,USDT幣的價格為0.9986美元,與1美元相差的不多。目前USDT幣已經成為了主流幣之一,在全球數字貨幣排名中排在第4名,受到了各大交易所的廣泛應用。
Tether公司嚴格遵守1:1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 USDT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Tether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用戶可以通過SWIFT電匯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銀行帳戶,或通過交易所換取USDT;贖回美元時,反向操作即可。用戶也可在交易平台用比特幣換取USDT。USDT的發行和交易使用的是Omni(原Mastercoin)協議,它是一個基於比特幣區塊鏈的2.0幣種。USDT的交易確認等參數與比特幣是一致的。用戶可以通過SWIFT電匯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銀行帳戶,或通過交易所換取USDT。贖回美元時,反向操作即可。用戶也可在交易所用比特幣換取USDT。
⑨ usdt是什麼幣合法嗎
泰達幣(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於穩定價值貨幣美元(USD)的代幣TetherUSD(下稱USDT),1USDT=1美元,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USD進行1:1兌換。Tether公司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USDT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Tether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
拓展資料:
1、泰達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每一枚泰達幣都會象徵性的與政府支持的法定貨幣關聯。泰達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該種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貨幣出現價格大幅波動,基本上一個泰達幣價值就等1美元。
2、准備來說目前中國不支持任何一個虛擬貨幣的交易,尤其是在2016年和2017年中國國家更是出台了一個相關的政策和法規,說明了任何的ICo交易以及ico虛擬貨幣都不在中國存在合法性,從這個文件就直接的說明了usdt其實並不能在國內合法的交易了,但是通過正規的平台交易usdt依舊是可以的而且也是不會被打壓的,因此用一句話來總結:usdt交易中國不違規也不算合法,並且沒有法律保護。
3、選擇平台後,第一步是注冊。一般來說,有必要通過電話注冊或通過電子郵件注冊。注冊後,需要實名制。身份證和相應的銀行卡用於實名。首先,交易雙方互相聯系,然後交易商中的賣方通過萊特幣等錢包直接將USDT等虛擬貨幣轉移到交易商的買方錢包,買方需要錢或其他等價物交易價值。私人交易也有很多弊端。一個是交易的不確定性。另一個原因是流動性不強,並且總是不可能找到任何可以隨時交易的對象。
4、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