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盜竊eth
『壹』 深圳市盜竊罪的立案標准有哪些
深圳盜竊罪起點3000以上。參見粵高法發(2013〕16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
『貳』 深圳盜竊罪量刑
法律分析: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叄』 深圳盜竊罪量刑標准數額規定
對於盜竊罪的量刑標准,在全國都是統一的,只不過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就會導致不同的地區對盜竊罪規定的數額標准不同。那麼你知道深圳關於盜竊罪量刑標準的數額是怎麼規定的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深圳盜竊罪量刑標準的數額規定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深圳地區盜竊罪立案量刑標准:數額較大3000元,數額巨大1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
二、職務侵佔罪與盜竊罪的區別有哪些
兩種犯罪都是以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侵犯財產所有權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區別是:
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盜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犯罪對象不同,本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財物,包括公私財物,而且多為犯罪行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實際掌管的本單位財物;而盜竊罪則是採用秘密竊取的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較輕,且量刑的幅度較小;而盜竊罪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量刑幅度較寬。
看完以上內容後,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深圳市關於盜竊罪的數額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吧。針對不同的犯罪數額,法律規定的量刑處罰標准也是不同的,這點還請各位注意。如果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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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深圳盜竊罪的量刑標准
深圳市盜竊罪量刑標准金額是:盜竊3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伍』 深圳市盜竊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多次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量刑起點,盜竊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1)超過數額較大起點未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15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2)超過數額巨大起點未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一類地區每增加50000元,二類地區每增加30000元,可以增加六個月到一年刑期。
(3)超過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超過數額不足50萬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過數額已滿50萬元不足250萬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過數額250萬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4)多次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的,超過三次後,每增加盜竊一次,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每增加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①入戶盜竊;
②攜帶凶器盜竊;
③扒竊。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7)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8號)第二、六條的規定定罪量刑的,盜竊數額在確定量刑起點時考慮,不再用以增加刑罰量。
『陸』 深圳盜竊案立案標準是多少
深圳盜竊案立案標准:1、盜竊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的;2、構成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構成盜竊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於確定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一、一類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二、二類地區包括惠州、江門、汕頭、肇慶、陽江、茂名、韶關、清遠、湛江、潮州、揭陽、雲浮、河源、汕尾、梅州等十五個市,盜竊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六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四十萬元以上。三、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審理的盜竊刑事案件,盜竊地點能夠查明的,按照盜竊地的數額標準定罪量刑;盜竊地點無法查明的,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數額標準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