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dt跑分平台黑名單
㈠ 火幣網的usdt幣提幣到dalidex平台的地址知道,能查出是誰黑了我的錢嗎
火幣網是騙子們開的,肯定是這幫騙子們黑了你的錢,錢沒賺著,錢被騙了!
㈡ USDT跑分系統是什麼
以前跑分用的都是微信或支付寶的二維碼,用戶收到一筆款子,扣除自己的點位再給商家打回去,而隨著央行的政策不斷的收緊,各位可以看到,微信和支付寶首先在東南亞地區,包括越南,柬埔寨等國家進行風控,微信帳號和支付寶帳號莫名被封,導致大量的平台無法進行收款,他們沒辦法收款就等於封鎖了他們的出路,於是這些平台就用USDT來操作,在開始講解之前,首先介紹一下USDT是什麼。
那麼從上面的圖片內容得知,USDT是一種穩幣,顧名思義,他的價值波動不大,這就為各大平台提供了非常好的收款方式。
所以以前傳統的收款方式,就變成了這種USDT收款的方式,那麼看到這里就應該明白,USDT跑分是一種非常可靠,安全的方法。也是目前主流的操作方法。當然,為了讓大家避免上當,在這里要鑒別一些資金盤,那麼資金盤有哪些特點呢?
第1點:收益高
這些資金盤為了套路更多的人上船,他們承諾的收益都非常可觀,有的甚至能達到萬200,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第2點:活動多
資金盤平台為了拉新,推出一大堆的活動,如免費激活,免費送積分等等。
第3點:交易量大
資金盤的交易量非常大,可能一筆交易就是幾千USDT,那麼普通的玩家真正去玩的玩家,不都是100,200的充嗎?
㈢ 被騙usdt怎麼辦
你的情況跟我一樣,不過我的已經找人要回來了,真是謝天謝地了。
㈣ 我自己通過火幣平台購買usdt然後充值到一個虛擬幣app,被騙了怎麼辦
參加線下虛擬幣投資講座後,多位市民買入不知名的虛擬幣。當初號稱短期收益幾十倍,如今跌幅超過90%。項目運營者否認此前有盈利承諾,聲稱虧損「很正常」。多位投資者說,將一起報警。
昨天,多位投資者撥打熱線說,希望更多人知道此事,防止投資時落入陷阱。
沒收到「幣」
在群里質疑被「踢」
去年4月,林先生從朋友潘某處獲悉,對方正在運作一個名為「達斯幣」的虛擬幣項目,潘某邀請其參加投資講座。
潘某在市區海壇山莊租有店面,經常舉辦虛擬幣投資講座。「我聽了一次,他說『達斯幣』前景好,幾個月收益可能會有幾十倍,他還給我看手機上別人打款投資的記錄,很多都是花幾十萬元買。」林先生說,他對虛擬幣了解很少,曾聽說有人炒「比特幣」賺了錢,聽了潘某的宣傳後就打算試試,「當時一枚達斯幣價格是1元多,我用支付寶轉給潘某7000多元,買了5000枚。」
「潘某說幣要等3個月後才能到賬,還給了一個類似網銀U盾的東西,說是『虛擬幣錢包』,要通過那個登錄賬戶買賣虛擬幣。」林先生說,他等了大半年,也沒收到虛擬幣,「因為是朋友,我不好意思催他,到了今年3月,我在投資群質疑了幾句,結果被他踢出群。」
等一年多收到「幣」
結果「很難賣出去」
從事五金生意的鄭先生對虛擬幣是一知半解,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潘某,先後分4次投資近25萬元購買達斯幣。「潘某說虛擬幣要分批鑄幣,讓我耐心等。」鄭先生說,一等就是一年多,在此期間,他眼看著1枚達斯幣的價格從1元多跌到如今的8分錢。
潘某提供給鄭先生的查詢網站顯示,達斯幣是去年5月發行的,發行之初最高價曾達1.5439元一枚,此後整體呈下跌趨勢。
6月27日,潘某通知鄭先生,虛擬幣全部鑄完,已打入他賬戶。「我25萬元買的達斯幣,按照最近的價格已經只剩2萬元了。」林先生問,為何虧損如此嚴重。「潘某說行情不好,這是正常的市場波動。」
7月1日,鄭先生帶著「虛擬幣錢包」找到潘某,要求對方現場展示如何賣出虛擬幣。他說,潘某告知他,「達斯幣」國內交易量較小,很難賣出去,「他說國外可以交易,我說能賣就行,結果他又說要通過英文界面操作,他不會搞,反正意思就是說我的這些幣賣不掉了。」
面對問題回答「不知道」
還把記者拉黑了
撥打新聞熱線的投資者說,在一個「達斯幣」的投資群中,有近百名投資者,大多為溫州人。目前,由其中10多人組成的維權小組已經成立。小組成員粗略統計,僅他們的投資金額就超百萬元,目前都沒有取得對方當初承諾的收益。
「潘某隻是一個頭目,他上家是個姓廖的女子,我們懷疑還有更多的投資者被蒙在鼓裡。」林先生說,在達斯幣項目之後,廖某還設立了其他類似的虛擬幣項目,他想提醒投資者,小心落入陷阱。
昨天,記者聯系了潘某和廖某。面對上述投資者的質疑,潘某一口回絕「我不知道!」隨即掛斷並拉黑記者的電話。
廖某否認曾經許諾投資「達斯幣」可以獲取高收益,「投資本來就是有風險的,有漲有跌很正常的。」
業內人士表示,虛擬幣行業魚龍混雜,在投資前務必做足功課,切勿盲目跟風。投資時最好選擇從知名的大型平台購買主流幣種。該人士提醒,虛擬幣市場行情波動巨大,經常暴漲暴跌,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量力投資
㈤ usdt跑分有沒有盈利模式的,還是騙人的
有盈利的
跑分系統就是利用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寶的收款碼,為別人進行代收款,然後賺取傭金
現在USDT跑分系統,無風控,比傳統跑分操作簡單,輪循自動跳轉,無需支付寶微信收款,平台可生成聚合碼收款以及跳轉支付,不懂得可追問聯系
㈥ usdt洗黑錢方法
一、第一肯定是比特幣,減半過程吸引了整個幣圈關注。而排第二的,恐怕非穩定幣 USDT 莫屬,媒體三天兩頭報道 USDT 增發的消息,過去五個月 USDT 市值增長就超過50%,妥妥的幣圈「印鈔機」。
1、不過今天,咱們並不是要談論USDT本身,而是要揭露一個相關騙局——USDT跑分。2019年下半年開始,各種USDT跑分平台層出不窮,日收益率均在 4%~10%左右,號稱日賺千元不是夢。今天我們講的「跑分」,絕不是什麼手機電腦的性能測試。所謂的跑分,其實就是出借自己的支付賬戶替別人轉賬。實際上,跑分平台就充當了黑產的資金通道。
2、舉個例子,賭客要在一個賭博網站上玩兒,賭客的錢其實是先流入跑分平台的用戶賬戶中,然後跑分平台的干凈資金再充值到了賭場。這樣一進一出,就完成了「洗錢」的操作。
3、而官方對於跑分的態度其實已經非常明確。今年315期間,中國人民銀行就發文稱「跑分」是陷阱,是非法的。另外,騰訊團隊早在2019年2月28日就已經提示了跑分的違法違規性。後來,隨著微信、支付寶的風控越來越嚴格,相關的跑分受到嚴厲打擊。
4、但是你以為這就消停了嗎?不,市場上還冒出來拼多多跑分、閑魚跑分、京東跑分、蘇寧跑分 咱們都不知道是不是應該誇他們積極進取,銳意創新了。
5、當然,這些都是換湯不換葯,只不過是把微信、支付寶的付款碼替換成了相應店鋪的付款鏈接。總之,參與跑分的風險絕不僅僅是簡單的限制交易、凍結賬戶,這些跑分都是在變相洗錢,而洗錢直接涉及刑事案件,是違法的!
二、USDT跑分又是什麼
2018~2019年期間傳統跑分發展迅猛,而USDT跑分則興起於2019年下半年。從具體的流程上來講,USDT跑分和前面講的傳統跑分不無二致。只不過是把原本的人民幣保證金替換成了穩定幣USDT,原本的支付寶、微信收款地址替換成了火幣、幣安等交易所的USDT收款地址。
㈦ USDT跑分系統是什麼看這個項目最近挺火的,想了解下
USDT跑分百分百是資金盤,我自己就被騙了8000,目前賬號登不上了,上級還在發朋友圈推廣,可惡,騙我的那個叫U World打開顯示的是全球支付,我要曝光他們,免得更多人受騙,圖片就是他們軟體的圖標,看到這個馬上遠離,USDT跑分千萬不要碰,他們的朋友圈都是作假的
㈧ 在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後犯罪嫌疑人又打電話把幫助警察把人抓破了這是算立功表現
可以說是立功的表現,但是不代表他不是嫌疑人,根據情節可以減輕處罰,算是帶罪立功
㈨ 跑usdt犯法嗎
跑usdt犯法
利用USDT跑分的犯罪行為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 搭建平台階段:上游犯罪分子在互聯網上非法搭建支付管理後台,採用USDT貨幣的方式進行結算,為境外賭博網站等平台提供支付通道服務;
2.推廣運營階段:犯罪分子在論壇、貼吧、QQ 群組等網路社交群發廣告的方式,尋找有非法資金結算需求的境外網路賭博、詐騙等犯罪團伙,同時吸收更多人成為跑分人員;
3. 吸納跑分參與者階段:跑分參與者在向平台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後,就可以在平台上接單,接單後平台直接扣除跑分人員之前所購買的等額保證金,並將相應的 USDT 充值碼提供給賭客,賭客通過支付寶、銀行卡充值等額的 USDT幣至跑分人員的賬戶。
通俗來說,USDT跑分參與人員用自己的微信或者支付寶收款二維碼替別人代收款,從中賺取傭金。卻不知使其自身涉嫌刑事風險。
二、USDT跑分行為涉嫌的刑事風險
跑分參與人員在與上游犯罪分子沒有事先共謀的情形下,將會涉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否則成為上游犯罪的共犯。
1.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法律規定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該罪簡稱「幫信罪」,於2015年寫入《刑法典》,立法機關將該罪規定在「擾亂公共秩序罪」里,意在打擊網路犯罪行為,幫助形成有序的社會公眾秩序。該罪規定在《刑法》第287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該罪主要規定在「妨害公務罪」里,是國家對於影響公檢法機關辦案犯罪行為的規制。該罪規定在《刑法》第312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兩罪構成要件的聯系與區別
兩罪的聯系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都存在上游犯罪,都是幫助上游犯罪處理贓款贓物行為。只不過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其上游犯罪一般是網路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類型較廣泛。另外,兩罪的主觀程度上均不要求行為人知道上游犯罪的具體類型。
兩罪的區別
從犯罪構成要件對比兩罪,二者在危害行為(違法性)、行為對象(違法性)、故意(有責性)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量刑上也存在區別。
A危害行為: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發生在上游犯罪行為著手實施之後到行為實施完畢之前,即發生在上游犯罪尚未獲取贓款、贓物之前。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犯罪行為往往發生在上游犯罪已經既遂後,犯罪所得為上游犯罪分子所控制。應當注意,USDT跑分參與人員的分工不同,客觀上構成犯罪的罪名不同。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收取贓款的行為,即符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但如果跑分參與人在跑分過程中的角色為轉移贓款的行為,符合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犯罪行為構成要件。
B行為對象: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行為對象是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掩飾、隱瞞犯罪活動罪的行為對象主要針對上游犯罪的違法所得,即贓款贓物。
C故意。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明確知道自己在轉移贓款或者收取贓款。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收取贓款角色,則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如果明知自己在跑分活動中擔任轉移贓款角色,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此處應當注意具體案件中存在抽象事實認識錯誤的情形。比如當行為主觀上明知自己從事的收取贓款的行為,但實際從事的是轉移贓款的行為,此時行為人承擔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刑罰。
D量刑。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最高可以判處3年有期徒刑,與其他罪名發生競合時,擇一重罪處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最高刑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二者在量刑上存在區別。
USDT跑分活動參與者涉及的群體性質較廣,甚至有些大學生都參與其中。我們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任何時候切勿為了急功近利走捷徑賺錢,走上犯罪道路,那時則為時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