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機檢修電工
⑴ 煤礦機電管理科授課方案怎麼寫呢
機電質量標准化培訓方案
為了提高我礦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讓每一位機電員工對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熟悉,能夠上標准崗、干標准活,保證機電設備台台完好,安全運行無事故,為我礦安全生產做到保障有力,結合我礦目前的實際情況,特組織全礦機電員工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具體方案如下:
一、 培訓內容:《電工基礎知識》、《晉煤集團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晉煤集團防爆六十條》、《岳城礦機電管理管理制度》
二、 培訓方式:培訓教師:王中青 王 剛 劉慶民 秦玉琴 魏惠斌
李永剛 蘇常慶 郭劉勇 王學科
三、 培訓時間:
3月3日、4月3日 (防爆檢查工) 授課教師:秦玉琴
3月6日、4月6日 (防爆檢查工) 授課教師:李永剛
3月10日、4月10日 (井下監測監控工) 授課教師:劉慶民
3月13日、4月13日 (井下監測監控工) 授課教師:魏惠斌
3月15日 (崗位操作標准) 授課教師:郭劉勇
3月17日、4月7日 (監測監控值機員) 授課教師:魏惠斌
3月21日、4月8日 (監測監控值機員) 授課教師:蘇常慶
3月25日 (崗位操作標准) 授課教師:王學科
4月11日、4月15日 (安全生產條例) 授課教師:王 剛
4月18日 (復習) 授課教師:王中青
五、培訓要求:1、培訓人員要按時參加培訓,不得遲到或早退;
2、培訓人員必須認真聽講,做好筆記;
3、培訓教師要認真備好教案,認真講課。
如果是需要教案按以下格式:
課時授課計劃(教案)
課程 授課班級 任課教師
授課時間 第 節 審閱
課題
礦井供電系統及采區供電安全
教學目的與要求
通過講課使聽課學員了解和掌握煤礦供電系統的基本知識;要求各學員應掌握「三專兩閉鎖」和采區供電的基礎知識。
教學過程
通過講課的方式進行
一、 煤礦企業對供電的要求
1、 電力負荷分為:一級負荷、二級負荷、三級負荷。
2、 額定電壓等級:
(1) 高壓不超過10000V;
(2) 低壓不超過1140V;
(3) 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
(4) 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3、 電力負荷對供電的基本要求:
(1) 保證供電的可靠性;
(2) 保證供電的安全性;
(3) 保證供電的良好質量;
(4) 保證供電系統運行的經濟性。
二、 礦井及采區供電系統
1、 礦井供電系統
有礦井地面變電所、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工作面配電點按照一定方式相互連接起來的一個整體,稱為礦井供電系統。
根據礦井的井田范圍、埋藏深度、地質條件,礦井供電系統分為深井和淺井供電系統。煤層埋藏深度大於150m應採用深井供電系統,小於150m採用淺井供電系統。我礦採用深井供電系統。
2、 變壓器的中性點運行方式
(1) 中性點直接接地運行方式
(2) 中性點不接地運行方式
(3) 中性點採用消弧線圈接地運行方式
(4) 低壓配電線路的接線方式,其中包括:放射式、樹乾式、環式。
3、 采區供電系統
采區變電所是采區用電的中心。它的電源由中央變電所提供,其主要任務是將高壓電變為低壓電,並將此電壓分配到本采區採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電設備。
采區變電所的位置取決於低壓供電電壓、供電距離、採煤方式及其巷道的布置方式、煤岩地質條件和機械化程度等因素。一般情況下采區變電所設在采區用電負荷的中心,以保證采區所有用電設備的端電壓不低於設備額定電壓的95%。
采區變電所內要求通風良好,硐室圍岩堅固,無淋水,易維修。
三、 《煤礦安全規程》對礦井供電的要求
1、 礦井應有兩迴路電源線路;
2、 對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採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迴路。
3、 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4、 井下低壓配電系統同時存在2種及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的標出其額定電壓值。
5、 礦井必須備有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和電力、電話、信號等線路平面圖,並及時填充。
6、 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
7、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後,方准入井。
四、 用電安全作業制度
1、 工作票制度
2、 高壓操作工作證許可制度
3、 高壓倒閘、試驗操作票制度
4、 工作監護制度
5、 停送電制度
6、 井下十不準制度
7、 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制度
五、 采區供電安全
1、 機電硐室的規定與要求
2、 工作面配電點的設置
3、 觸電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4、 煤礦井下防止觸電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六、 井下電氣設備的完好標准及檢修質量標准
1、 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準的作用、意義和實施途徑
2、 井下電氣設備的完好標准
3、 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與搬遷中的注意事項
七、 雜散電流
1、 雜散電流的危害
2、 雜散電流的防止措施
八、 「三專兩閉鎖」
三專是由采區變電所用單獨的變壓器、開關、電纜線路供電,不分接其它載荷,目的是提高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可靠性,減少其他因素對通風機的干擾。瓦斯電閉鎖是指掘進工作面中設置的瓦斯檢測儀當探測到瓦斯超過規定濃度時,具有可自動停掉動力電源,只有瓦斯降低到規定限度(甲烷1%,二氧化碳1.5%)以下時方可送電的閉鎖裝置;風電閉鎖是指只有在通風機正常通風的條件下,掘進工作面的動力電源才能正式送電。一旦停風,工作面內動力電源切斷。人員及時撤出。
1、 構成與工作原理
2、 作用與使用范圍
3、 「三專兩閉鎖」的正確使用和管理
教學重點與難點
重點是介紹煤礦供電系統基本知識;難點是針對高瓦斯礦井供電管理和「三專兩閉鎖」在實際工作中進行學習和運用並能夠熟練地掌握。
作業布置
1、井下常用標准電壓有哪些等級?
2、什麼是「三專兩閉鎖」?
3、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准對接線有哪些要求?
教學後記
⑵ 鞍鋼礦機工業公司,石永福,專業電工嗎
答:檢查他的電工證就知道了
⑶ 礦機噪音太大怎麼辦,降噪箱隔音箱應該怎
是球磨機嗎?做隔音箱,然後連接都需要開拆式連接,日後設備維修。然後檢修門,觀察窗,進排風都需要考慮,我是專業做環保的。
⑷ 淮南新集礦機電工一個月多少錢
采礦工作很危險 但是工資也很高的哦
⑸ 求《煤礦地面機電設備管理》相關規定 要求:詳細 「地面機電設備管理」 謝謝 !
(二)井下電氣管理隊的職責
1、參加審查新采區供電設計和投運前的交接驗收。
2、參加審批井下供電系統變更及停送電申請,根據系統變化及時調整供電系統圖。向礦每季上報全礦高壓供電系統圖及全礦井下低壓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每月上報一份月度電纜綜合報表、井下電氣管理綜合報表。
3、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的要求負責督察井下電氣三大保護安全運行情況。並收全和保存以下記錄,備查一年;
漏電保護:每天一次試驗,每月一次遠點試驗,每年一次升井檢修記錄;
接地保護:每季一次主接地極(網)電阻測量,每年一次逐個接地極電阻測量記錄;
過流短路保護:每6個月逐台高、低壓斷開關整定保護檢查,核實記錄。
4、嚴把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的入井關,凡「三證」不全的不準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經防爆性能檢查合格貼證後方可入井。
5、對無計劃停電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應立即派人參加追查,核實原因;每月統計上報無計劃停、掉電次數和追查情況。
(三)電管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電管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准確地掌握井下供電系統的變更,提供准確的供電系統圖。檢查了解情況並參加本礦組織的質量標准化和安全檢查,匯總、分析檢查中存在的井下電氣管理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負責追查和督促整改。
3、對所轄井下供電的合理性負全面的責任,對不合理的供電系統要有修正意見,下達業務聯系書。對不接受業務聯系或延期行動的單位有權進行處罰或停止該系統的供電,直到合理為止。
4、監督檢查使用單位電氣設備的制度執行情況,保證「三大保護」的正確使用和靈敏可靠。
5、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玩具
6、認真、規范填寫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確保記錄資料的完善、及時、准確。
(四)防爆檢查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對全礦所轄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況每月進行巡迴檢查(高沼頭不少於兩次,低沼頭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聯系,並跟蹤落實責任單位整改情況。
3、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小型電器每月進行一次簽證,每季度進行一次換證,並填寫防爆貼證記錄。對失去防爆性能的設備要督促現場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權停止使用。
三、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一)電氣防爆管理
1、電氣防爆管理要把好三關:
(1) 入井關: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電氣防爆檢查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後貼證入井。
(2)日檢關: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明確維修人,並每天外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月檢關:防爆檢查員每月要對本人負責檢查的區域中電氣設備的防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對防爆貼證更換一次。
2、現場維修電工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注意愛護所貼的合格證,任何人不準隨意撕掉、塗改。
3、經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合格,並貼證後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均列為失爆。
(1)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或厚度低於原設計80%以下的;對其殼體進行切割焊補的;多孔腔串通的;電弧打通的;帶電缺擋板的;缺防爆縫合螺絲的。
(2)防爆結合面有嚴重銹蝕,用棉紗清除後仍存在明顯銹跡的,或者有油漆和雜物的。
(3)結合面間隙超過規定值的。
(4)40、25、15毫米結合面上,出現直徑達1毫米,深度達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的;在10毫米結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的。
(5)產生機械傷痕,其寬度達到0.5毫米,其無傷結合面的有長度達不到規定長度2/3的。
(6)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徑1毫米;其外徑小於進線裝置(聯通節)內徑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最小寬度達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70平方毫米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達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變質失去彈性或切開套放在電纜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處其寬、厚度與電纜外徑比較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閑置進線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屬擋板的;金屬擋板厚度小於2毫米,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大於2毫米的;密封圈、擋板、抗圈順序放反的。
(9)進線嘴內沿與密封圈外端接觸不實;密封圈裡端與器壁接觸不實;其進線嘴壓實後電纜、密封圈輕易拉動的。
(10)壓盤式進線嘴缺少固定螺絲的;或壓緊螺母線嘴的有效絲扣沒有上進四扣的
(11)控制設備缺少停電閉鎖的,或閉鎖裝置損壞不起作用的。
(12)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護管理
1、電氣管理員應對三大保護定期檢查、校驗、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處理。
2、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由電管員負責提供整定值,並將保護整定值聯系單或整定卡片,送交維修單位,由專職電工整定,不得出現越級跳閘。
3、井下供電要有合格,可靠的過流、接地、漏電保護裝置,當供電系統變更後要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電管員要核實整定情況,及時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
4、開關內不得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絲不得掛銅絲、鐵絲。
5、運行中及新安裝的漏電保護裝置,由維修工、電氣管理員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電前做一次遠點試驗,由電管員記錄備查。
6、電管隊電氣試驗員應對各局部接地極電阻進行測試,並記錄存檔。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聯系責任單位整改。
7、主要和輔助接地極及連接線要按規定安裝,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8、煤電鑽和照明信號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有選擇性動作於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三)井下供電管理
1、井下供電系統供電合理,安全可靠。新採掘工作面的供電要編制《供電設計》,並由機電科電管隊、礦機電副礦工程師審批,系統安裝完畢由礦調度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運。
2、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小型電器)必須有編號,並與上報的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相符。
3、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供電線路更改,必須嚴格執行申請許可制,即施工單位填寫《井下電氣施工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內容應有:申請施工單位;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責任人;停、送電時間,施工項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響供電范圍等。該申請需經電管隊審核和礦總值班批准許可後方可實施。
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由合格的過流和漏電保護,由螺絲和彈簧墊,由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保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一堅持: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
5、井下防爆開關、變壓器要擺放整齊,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風供應應做到「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主備用局扇自動切換。
雙電源:主局扇專用電源;備用局扇專用電源或動力設備、備用局扇電源;
雙局扇:專用局扇,備用局扇(要與專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專:專用局扇必須由專用高、低壓開關,專用變壓器,專用供電線路供電。
三閉鎖:瓦斯與動力電閉鎖:當瓦斯超限後,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應立即切斷;風電閉鎖:專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送不上電;局扇閉鎖:備用局扇電源應接在控制動力設備電源閉鎖開關的電源側,當專用局扇掉電損壞停運時該局扇可自動開啟,防止瓦斯積聚超限,當雙電源同時掉電在恢復送電時,專用、備用局扇均在待用狀態。
7、變電工、采區電工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取得資格證書的電工由礦發給停電牌,停電牌由礦統一管理,統一編號並建檔。
8、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
(四) 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內按規定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
2、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簿,內容要真實,記錄保存一年。無人看管的變電所必須加鎖管理。
3、地面變電所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按要求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非專職人員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並必須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
5、井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未按規定設置防火門、安全柵欄、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
6、采區變電所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機電質量標准化》的有關規定。變電所設備安裝前有調度所組織有關人員對變電所的礦建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安裝工作。
7、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四、電纜管理
(一)電纜組的職責
1、全礦所有電纜(4平方及以上各種動力電纜)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修補保管。
2、掌握井下電纜使用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電纜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對升井電纜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電纜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電纜的維修質量,對修復後的電纜進行絕緣測定、浸水耐壓試驗,切片阻燃試驗等,並做好試驗記錄備查,試驗不合格的電纜不得發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庫存電纜的管理存放工作,新舊、好壞電纜要分清,分別盤放。並掛牌註明電纜的名稱、規格、長度。
(二)電纜的管理
1、各種電纜進庫前必須經過電纜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電纜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電纜,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電纜,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電纜,由使用單位申請,礦機電副總或機電副礦長審批後,到電管組辦理手續。
3、電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發放下井使用:
(1)絕緣不合格;(2)線芯絕緣龜裂老化;(3)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4)芯線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線芯線斷裂。
4、「四小線」即:控制、信號、照明、通訊、監測用電纜連接必須採用接線盒,不準明接頭和羊尾巴。
5、電纜組在電纜兩頭兩米處壓號,使用單位一次做電纜頭截用不得超過0.4米,多次做頭後如需做掉號頭,應事先向電纜組申請更換電纜。
6、井下電纜不得在總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及溜煤眼中敷設。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壓、浸水、盤圈、相互纏繞、鐵絲吊掛。通訊信號監測電纜原則上不可與動力電纜懸掛於井巷的同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鄰電纜吊鉤間距不得大於3米。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0.1米,同種電壓等級的電纜間距應不小於0.05米。
7、掘進岩石巷道應按要求在距迎頭30米後的巷道打電纜吊掛眼,吊掛間距不得大於2米,高度不得低於1.2米。煤頭掘進應有電纜吊掛點,在距迎頭30米內的巷道應打上拉絲,為電纜提供臨時吊掛點。迎頭移動設備的負荷線如須頻繁移動無法吊起時,電纜外面必須用防護套管保護好,迎頭噴漿時應保護好電纜、開關、小型電器。
8、井下動力電纜不得小於6mm2。,煤電鑽不用時應將煤電鑽電纜盤好掛好,以防炮崩、擠傷電纜。煤電鑽電纜的使用期限,採煤單位為10個月,掘進單位為12個月。煤電鑽電纜損壞的單位領用煤電鑽電纜時要交舊領新。為保證煤電鑽的使用安全,煤電鑽手把電纜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交割,每次切割長度不得超過0.15米,將截去的手把線送電管隊保存、登記。
9、因生產需要停掘、停采,或調換作業地點的,原使用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電纜交接,變更使用台帳。
10、各單位應將電纜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責任人和並掛牌留名。
11、井下電纜脫網後必須按規定時間升井,並交到電纜管理組。
五、小型電器管理
(一)小型電器管理組的職責
1、全礦防爆小型電器(通風區的瓦斯監控、調度所的通訊、運輸區的控制信號等專用小型電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電器使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防爆小型電器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負責對井下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監督使用和回收工作,發現井下現場閑置不用的小型電器,及時聯系使用單位回收升井入庫。
5、對升井回收的小型電器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修理質量,對修復後的小型電器要進行防爆檢查貼證,檢查不合格的不得發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庫存小型電器的管理工作,新進和修復合格的要上架擺放。並掛牌註明其的名稱、規格。
(二)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1、各種小型電器進庫前必須經過小型電器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入井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小型電器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小型電器,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小型電器,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由電管員審批同意,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小型電器要吊掛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必須有統一編號,電氣設備拆除回收的同時所屬的各種小型電器也必須同時拆除回收。
六、獎罰規定
1、電管員沒有按規定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查的(每旬查看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對記錄真實齊全的獎勵50元。
2、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的或撕掉、塗改的 ,罰責任人50元。
3、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沒有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貼證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檢查發現失爆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對經上級主管部門及礦組織的大檢查中未發現失爆且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該單位嘉獎500元。
5、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無整定卡片,罰責任人200元。實現場際整定值與卡片不符的,罰責任人200元。
6、當供電系統變更後,沒有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罰責任人100元。
7、開關內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掛銅絲、鐵絲的。罰責任人100元。
8、沒有按規定對漏電保護裝置做試驗的(以記錄為准) ,罰責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極安裝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無接地極或接地極和連接導線的材質、截面以及連接形式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並罰款50元。
(2)接地極埋設失效、露出水溝的、鋼管垂直於地面偏差大於15°的,罰款50元。
(3)接地極與開關、電機連線不緊松動的,罰款50元。
(4)接地極缺少標牌或標牌填寫不規范的。罰款50元。
(5)局部接地極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過0.2米或接地極松動的,罰款50元。
(6)主輔局部接地極兩點之間小於5米的,罰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風機供電不合格的檢查中,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沒有實現「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備局扇不能自動切換的,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2)主、備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罰責任單位500元。瓦斯電不閉鎖、風電不閉鎖的,罰責任人200元。
(3)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斷電裝置不起作用、斷電范圍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4)局部通風系統發生無計劃停電情況,礦調度所應安排機電科電管隊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電造成瓦斯積聚超限,由礦總值班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並按照礦《生產調度指令》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1、發生電氣著火、燒電機、燒開關、電纜打跑等電氣事故,由調度所負責組織追查,並按礦《生產調度指令》追究處理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12、井下電工沒有持證上崗或沒有攜帶便攜儀進行檢修的,罰責任人100元
13、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罰責任人100元。
14、變電所內沒有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罰責任單位200元。
15、采區變電所無人值班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的,罰責任人100元。
16、地面變電所未按要求填寫「兩票」的,罰責任人100元,未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規定,罰責任人200元。
17、采區變電所未按規定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18、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9、「四小線」有明接頭和羊尾巴的,發現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20、橡套電纜一頭無號或蓄意破壞電纜頭壓號的,每處罰責任人100元。
21、井下電纜吊掛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電纜吊掛在風水管路上,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電纜受物體擠壓、纏繞、盤圈、受淋水,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3)電纜落地、浸水、鐵絲吊掛,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吊鉤間距長,缺吊鉤,電纜吊掛不齊,電纜與電纜、信號線間距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5)電纜外護套爛,或有感應電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6)電纜、負荷線、信號線、操作線、載波線、監測線落地或吊掛不整齊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7)電纜接線時外護套被刀削的。每處罰責任人50元。
(8)電纜、開關和小型電器被噴上漿渣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9)電纜有機械擠傷或放炮崩傷造成報廢的,除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之外,並按電纜原值的100%處以罰款。
(10)距迎頭30米處,電纜無吊掛眼的,罰責任單位50元。
22、煤電鑽手把電纜沒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按規定每減少使用一個月按電纜進價的15%罰責任人。
(2)所交舊線長度不得少於原長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價賠償
(3)煤電鑽手把電纜每次切割長度超過0.15米,罰責任人50元。
(4)煤電鑽手把電纜如能延長時間使用,按電纜進價10%進行獎勵。
23、井下脫網電纜,不按規定時間升井的,每推遲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造成電纜丟失、被剝的,按電纜的原值100%處罰。
24、電氣設備沒有上架、小型電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沒有上板的,罰責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沒有按規定回收的,丟失一台(件)由責任單位按原值賠償。
26、對井下電氣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和適當的嘉獎。嘉獎的資金從罰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本《規定》解釋權屬***礦井下電氣管理領導小組。
⑹ 煤礦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級辦法
沁秀公司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分辦法(行業標准)
序號 項目 標准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備注
總計 100
一、 設備與指標 30
1、 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設備必須有防爆合格證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2、 全礦機電設備完好率90% 5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3、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台台完好 3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完好扣1.5分
4、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小型電器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6、 電纜吊掛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7、 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燈、滅燈和不合格礦燈 2 現場檢查,低於95%不得分,抽查不少於50盞,井下發現一盞紅燈扣0.5分,滅燈扣1分
8、 設備待修率5% 2 現場檢查,每增加1%扣1分
9、 機電事故率1% 2 查報表和記錄,按月累計超過2%不得分,與記錄不相符不得分
10、 設備更新改造有計劃並按計劃執行 1 無年度計劃或完不成不得分
11、 有公司(局)下達的設備大修計劃,並能完成90%以上 1 查賬目,無大修計劃或計劃完成率達不到90%,上半年達不到25%不得分
二、 機電安全 30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統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統應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松繩保護;(8)信號與控制迴路閉鎖;(9)單繩罐籠提升應有防護裝置;(10)通訊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12)倉滿保護裝置;(13)減速功能保護;(14)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15)副井及負力提升的系統配齊電氣制動;(16)斜井提升制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制動裝置;(17)提人絞車高低壓雙迴路;(18)立井井口設置聯鎖;(19)立井提升系統防撞梁和托罐裝置;(20)立井提升系統的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符合規定;(21)主井箕斗實行定重裝置;(22)上下井口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 3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
主提升膠帶運輸機 鋼絲繩牽引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脫槽保護;(4)過速保護;(5)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6)鋼絲繩漲緊車到達終點和漲緊重錘落地保護;(7)應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8)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9)卸煤口防止人員墜入設施(7—9指兼乘人輸送機)。鋼絲繩芯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滑保護;(5)防跑偏裝置;(6)溫度保護;(7)煙霧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10)防撕裂保護;(11)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裝設制動裝置;(12)斷帶保護裝置 2 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2、 礦井主通風系統應有:(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6)有專用電話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3、 壓風系統應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或信號),電機有過流保護,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4、 主排水系統應有:(1)密閉門;(2)配水閘門齊全、靈活;(3)可靠的引水裝置;(4)短路保護;(5)欠壓保護;(6)電機保護齊全;(7)安全通道暢通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5、 供熱系統(2t/h及以上蒸發量的工業鍋爐系統)蒸汽鍋爐裝設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污閥動作可靠。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系統中有減壓閥、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6、 地面供電系統應有:(1)主要設備專用雙迴路;(2)直供電機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3)過電流保護;(4)開關櫃具有「五防」功能;(5)反送電的開關櫃加鎖並有明顯標志;(6)變電所應有可靠的跳閘電源;(7)高壓配出板上裝設選擇性接地保護;(8)單項接地電容電流符合要求;(9)主運行方式符合規定;(10)電器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11)有專用電話 3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1)不得分,(2)—(11)扣1分
7、 井下供電系統 12
(1) 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2) "高壓隔爆開關應安裝:(1)欠壓釋放保護(2)短路保護(3)過負荷保護(4)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5)真空高壓隔爆開關應裝過電壓保護
礦用一般型高壓開關應安裝:(1)欠壓保護(2)短路保護"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1)和(2)扣0.5分,(3)—(5)扣0.2分
(3) 低壓電機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式控制制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4) 40kW及以上電機應使用真空電磁超動器控制,並使用電動機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5) 127V供電系統(包括信號照明、煤電鑽等)使用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扣0.5分
(6)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7) 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8) 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 1 一條電纜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一處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不合格按失爆論處
(9) 低壓供電系統,必須裝設檢漏保護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5分
(10) 接地保護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節》的要求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8、 採掘運設備 6
(1) 採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面有通訊和照明。傾斜15度及以上工作面必須有防滑裝置。扒裝機應有卡軌器、制動閘、保護欄桿、照明燈。掘進機蜂鳴器、照明、急停開關完整齊全 3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2) 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膠帶輸送機使用的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尾機頭固定牢靠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3) 液壓系統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泵站壓力符合要求 1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0.1分。
三、 機電管理,文明生產 42
1、 有機電主管部門和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設備、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人員 5
(1) 有機電主管部門並發揮主管業務領導作用 1 無主管部門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2) 有適合機電綜合管理的業務流程圖,並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 1 查資料,無實施、考核辦法不得分,未按辦法規定執行一處扣0.2分
(3) 加強專業化管理(1)電氣管理;(2)電纜管理;(3)小型電器管理;(4)防爆檢查管理;(5)設備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包括乳化液);(8)膠帶管理 3 發現一項未明確管理人員或管理不善扣0.5分
2 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 8
(1) 參與主要設備的全面規劃 2 查資料,無規劃或貫徹執行不好不得分
(2) 合理選型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及時安裝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 正確使用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精心維護 1 因設備維護不到位造成機電事故不得分
(6) 科學檢修 1 無停產檢修計劃或礦年停產檢修不足12天不得分
(7)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設備應適時更新改造 1 一台未及時更新改造扣0.2分
(8) 按規定報廢 1 一台報廢手續不全不得分
3.3 機電基礎工作 29
(1) 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6
(1)有機電職工2年輪訓規劃 1 查資料,沒有不得分
(2)有機電各工種年度技術比武和統考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1.5 查現場和資料,沒有不得分
(3)有機電年度技術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培訓考核 1.5 查正式下達的培訓計劃和培訓總結材料,無培訓計劃或執行不好不得分
(4)各類司機和維修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每年考核一次,在證件上登記成績並蓋章 2 現場檢查審閱試卷(口試),一個人未培訓或不持證上崗或現場口試、筆試不合格扣1分,發現證件逾期、無考核成績或未蓋章者不得分
(2) 健全規章制度:(1)電氣試驗制度;(2)操作規程(裝訂成冊);(3)崗位責任制(裝訂成冊);(4)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5)設備定期檢修制;(6)機電幹部上崗查崗制度;(7)設備管理制度;(8)安全活動制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10)設備包機制度;(11)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12)電纜管理制度;(13)小型電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膠帶管理制度;(17)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4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缺一種制度(規程),或一種制度(規程)執行不好扣1分,一種內容不完善或應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扣0.5分
(3) 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及管理 3
設備技術檔案及系統圖健全技術檔案,實行專人管理,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做到一台一檔,內容齊全。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實驗記錄、設備歷次事故記錄,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安裝圖紙、配件圖冊。各類圖紙齊全,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礦井必須有礦井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供熱、供水、監測監控、通訊、井上下供電系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2 查閱技術檔案資料,檔案無專人管理不得分,發現一台無檔案或內容不全,2004年及以後進礦的設備扣1分,以前進礦設備扣0.5分 發現有一種圖缺或圖不符實扣0.5分
(4) 技術基礎 10
(1)主副井提升機技術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2)主排水泵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3)主通風機試驗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4)壓風機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5)鍋爐、電梯、起重設備檢驗 2 按行業監察規程要求,每年少檢驗一台不得分
(6)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主絞車的主軸、制動桿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探傷周期按規程規定,如無規定則為2年 1.5 查閱資料,缺一件主要設備的零部件探傷記錄或不按期進行探傷扣0.5分
(7)定期做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 1.5 不按周期做試驗扣0.5分
(8)各種儀表及瓦斯感測器按規定時間進行調校,合格後方可使用 2 現場檢查或檢查記錄,每一處儀表或探頭一次未按規定進行調校扣0.2分
(5) 文明生產 4
(1)礦上必須有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按設備性能妥善存放,擺放整齊,標志清楚 1 現場檢查,無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不得分,擺放不整齊、標志不清楚扣0.5分,發現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2)井上下設備設施做到:不漏油、不漏風、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清潔衛生,擺放整齊,標志清楚。井下移動電氣設備全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貼入井合格證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2分
(3)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放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衛生或一處電纜排列不整齊,有銹蝕扣0.2分;放火器材,絕緣用品欠缺不合格,一處扣0.5分
(4)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 1 現場檢查,發現一人次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