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礦機知識 » 礦機維護管理制度

礦機維護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6-20 19:23:58

⑴ ipfs礦機工作原理是什麼

IPFS Filecoin的礦工分為兩種:儲存和檢索礦工,因為檢索礦工對網路要求非常高。而一般像散戶可以參與的就是儲存礦工,儲存礦工說白了就是出租儲存空間。
IPFS礦機與其說是挖礦,不如是說收取租金。為什麼這么說?如果有用戶有儲存需求,那麼礦工就會出租自己礦機內存作為儲存空間,而用戶會支付Filecoin作為酬勞給礦工。
工作原理簡單的說:用戶的儲存需求相當於滴滴快單,而礦工做的就是搶單,距離越近的越優先。那哪裡的用戶最扎堆,肯定是北上廣,所以離北上廣的礦工有天然優勢。
相比較傳統礦機,像星際奧雲這樣的IPFS礦機是有優勢。它不需要大量運算,也沒有噪音,耗電也少,幾乎完美。甚至出租存儲空間有一點共享經濟的意思,而且也要求礦工有更好的網速和硬碟,公平競爭,對整個生態的發展有良好的向上作用。

⑵ 求《煤礦地面機電設備管理》相關規定 要求:詳細 「地面機電設備管理」 謝謝 !

(二)井下電氣管理隊的職責

1、參加審查新采區供電設計和投運前的交接驗收。

2、參加審批井下供電系統變更及停送電申請,根據系統變化及時調整供電系統圖。向礦每季上報全礦高壓供電系統圖及全礦井下低壓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每月上報一份月度電纜綜合報表、井下電氣管理綜合報表。

3、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的要求負責督察井下電氣三大保護安全運行情況。並收全和保存以下記錄,備查一年;

漏電保護:每天一次試驗,每月一次遠點試驗,每年一次升井檢修記錄;

接地保護:每季一次主接地極(網)電阻測量,每年一次逐個接地極電阻測量記錄;

過流短路保護:每6個月逐台高、低壓斷開關整定保護檢查,核實記錄。

4、嚴把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的入井關,凡「三證」不全的不準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經防爆性能檢查合格貼證後方可入井。

5、對無計劃停電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應立即派人參加追查,核實原因;每月統計上報無計劃停、掉電次數和追查情況。

(三)電管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電管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准確地掌握井下供電系統的變更,提供准確的供電系統圖。檢查了解情況並參加本礦組織的質量標准化和安全檢查,匯總、分析檢查中存在的井下電氣管理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負責追查和督促整改。

3、對所轄井下供電的合理性負全面的責任,對不合理的供電系統要有修正意見,下達業務聯系書。對不接受業務聯系或延期行動的單位有權進行處罰或停止該系統的供電,直到合理為止。

4、監督檢查使用單位電氣設備的制度執行情況,保證「三大保護」的正確使用和靈敏可靠。

5、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玩具

6、認真、規范填寫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確保記錄資料的完善、及時、准確。

(四)防爆檢查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對全礦所轄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況每月進行巡迴檢查(高沼頭不少於兩次,低沼頭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聯系,並跟蹤落實責任單位整改情況。

3、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小型電器每月進行一次簽證,每季度進行一次換證,並填寫防爆貼證記錄。對失去防爆性能的設備要督促現場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權停止使用。

三、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一)電氣防爆管理

1、電氣防爆管理要把好三關:

(1) 入井關: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電氣防爆檢查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後貼證入井。

(2)日檢關: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明確維修人,並每天外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月檢關:防爆檢查員每月要對本人負責檢查的區域中電氣設備的防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對防爆貼證更換一次。

2、現場維修電工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注意愛護所貼的合格證,任何人不準隨意撕掉、塗改。

3、經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合格,並貼證後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均列為失爆。

(1)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或厚度低於原設計80%以下的;對其殼體進行切割焊補的;多孔腔串通的;電弧打通的;帶電缺擋板的;缺防爆縫合螺絲的。

(2)防爆結合面有嚴重銹蝕,用棉紗清除後仍存在明顯銹跡的,或者有油漆和雜物的。

(3)結合面間隙超過規定值的。

(4)40、25、15毫米結合面上,出現直徑達1毫米,深度達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的;在10毫米結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的。

(5)產生機械傷痕,其寬度達到0.5毫米,其無傷結合面的有長度達不到規定長度2/3的。

(6)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徑1毫米;其外徑小於進線裝置(聯通節)內徑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最小寬度達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70平方毫米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達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變質失去彈性或切開套放在電纜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處其寬、厚度與電纜外徑比較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閑置進線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屬擋板的;金屬擋板厚度小於2毫米,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大於2毫米的;密封圈、擋板、抗圈順序放反的。

(9)進線嘴內沿與密封圈外端接觸不實;密封圈裡端與器壁接觸不實;其進線嘴壓實後電纜、密封圈輕易拉動的。

(10)壓盤式進線嘴缺少固定螺絲的;或壓緊螺母線嘴的有效絲扣沒有上進四扣的

(11)控制設備缺少停電閉鎖的,或閉鎖裝置損壞不起作用的。

(12)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護管理

1、電氣管理員應對三大保護定期檢查、校驗、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處理。

2、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由電管員負責提供整定值,並將保護整定值聯系單或整定卡片,送交維修單位,由專職電工整定,不得出現越級跳閘。

3、井下供電要有合格,可靠的過流、接地、漏電保護裝置,當供電系統變更後要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電管員要核實整定情況,及時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

4、開關內不得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絲不得掛銅絲、鐵絲。

5、運行中及新安裝的漏電保護裝置,由維修工、電氣管理員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電前做一次遠點試驗,由電管員記錄備查。

6、電管隊電氣試驗員應對各局部接地極電阻進行測試,並記錄存檔。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聯系責任單位整改。

7、主要和輔助接地極及連接線要按規定安裝,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8、煤電鑽和照明信號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有選擇性動作於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三)井下供電管理

1、井下供電系統供電合理,安全可靠。新採掘工作面的供電要編制《供電設計》,並由機電科電管隊、礦機電副礦工程師審批,系統安裝完畢由礦調度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運。

2、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小型電器)必須有編號,並與上報的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相符。

3、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供電線路更改,必須嚴格執行申請許可制,即施工單位填寫《井下電氣施工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內容應有:申請施工單位;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責任人;停、送電時間,施工項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響供電范圍等。該申請需經電管隊審核和礦總值班批准許可後方可實施。

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由合格的過流和漏電保護,由螺絲和彈簧墊,由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保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一堅持: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

5、井下防爆開關、變壓器要擺放整齊,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風供應應做到「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主備用局扇自動切換。

雙電源:主局扇專用電源;備用局扇專用電源或動力設備、備用局扇電源;

雙局扇:專用局扇,備用局扇(要與專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專:專用局扇必須由專用高、低壓開關,專用變壓器,專用供電線路供電。

三閉鎖:瓦斯與動力電閉鎖:當瓦斯超限後,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應立即切斷;風電閉鎖:專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送不上電;局扇閉鎖:備用局扇電源應接在控制動力設備電源閉鎖開關的電源側,當專用局扇掉電損壞停運時該局扇可自動開啟,防止瓦斯積聚超限,當雙電源同時掉電在恢復送電時,專用、備用局扇均在待用狀態。

7、變電工、采區電工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取得資格證書的電工由礦發給停電牌,停電牌由礦統一管理,統一編號並建檔。

8、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

(四) 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內按規定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

2、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簿,內容要真實,記錄保存一年。無人看管的變電所必須加鎖管理。

3、地面變電所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按要求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非專職人員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並必須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

5、井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未按規定設置防火門、安全柵欄、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

6、采區變電所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機電質量標准化》的有關規定。變電所設備安裝前有調度所組織有關人員對變電所的礦建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安裝工作。

7、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四、電纜管理

(一)電纜組的職責

1、全礦所有電纜(4平方及以上各種動力電纜)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修補保管。

2、掌握井下電纜使用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電纜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對升井電纜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電纜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電纜的維修質量,對修復後的電纜進行絕緣測定、浸水耐壓試驗,切片阻燃試驗等,並做好試驗記錄備查,試驗不合格的電纜不得發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庫存電纜的管理存放工作,新舊、好壞電纜要分清,分別盤放。並掛牌註明電纜的名稱、規格、長度。

(二)電纜的管理

1、各種電纜進庫前必須經過電纜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電纜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電纜,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電纜,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電纜,由使用單位申請,礦機電副總或機電副礦長審批後,到電管組辦理手續。

3、電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發放下井使用:

(1)絕緣不合格;(2)線芯絕緣龜裂老化;(3)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4)芯線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線芯線斷裂。

4、「四小線」即:控制、信號、照明、通訊、監測用電纜連接必須採用接線盒,不準明接頭和羊尾巴。

5、電纜組在電纜兩頭兩米處壓號,使用單位一次做電纜頭截用不得超過0.4米,多次做頭後如需做掉號頭,應事先向電纜組申請更換電纜。

6、井下電纜不得在總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及溜煤眼中敷設。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壓、浸水、盤圈、相互纏繞、鐵絲吊掛。通訊信號監測電纜原則上不可與動力電纜懸掛於井巷的同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鄰電纜吊鉤間距不得大於3米。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0.1米,同種電壓等級的電纜間距應不小於0.05米。

7、掘進岩石巷道應按要求在距迎頭30米後的巷道打電纜吊掛眼,吊掛間距不得大於2米,高度不得低於1.2米。煤頭掘進應有電纜吊掛點,在距迎頭30米內的巷道應打上拉絲,為電纜提供臨時吊掛點。迎頭移動設備的負荷線如須頻繁移動無法吊起時,電纜外面必須用防護套管保護好,迎頭噴漿時應保護好電纜、開關、小型電器。

8、井下動力電纜不得小於6mm2。,煤電鑽不用時應將煤電鑽電纜盤好掛好,以防炮崩、擠傷電纜。煤電鑽電纜的使用期限,採煤單位為10個月,掘進單位為12個月。煤電鑽電纜損壞的單位領用煤電鑽電纜時要交舊領新。為保證煤電鑽的使用安全,煤電鑽手把電纜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交割,每次切割長度不得超過0.15米,將截去的手把線送電管隊保存、登記。

9、因生產需要停掘、停采,或調換作業地點的,原使用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電纜交接,變更使用台帳。

10、各單位應將電纜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責任人和並掛牌留名。

11、井下電纜脫網後必須按規定時間升井,並交到電纜管理組。

五、小型電器管理

(一)小型電器管理組的職責

1、全礦防爆小型電器(通風區的瓦斯監控、調度所的通訊、運輸區的控制信號等專用小型電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電器使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防爆小型電器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負責對井下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監督使用和回收工作,發現井下現場閑置不用的小型電器,及時聯系使用單位回收升井入庫。

5、對升井回收的小型電器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修理質量,對修復後的小型電器要進行防爆檢查貼證,檢查不合格的不得發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庫存小型電器的管理工作,新進和修復合格的要上架擺放。並掛牌註明其的名稱、規格。

(二)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1、各種小型電器進庫前必須經過小型電器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入井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小型電器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小型電器,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小型電器,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由電管員審批同意,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小型電器要吊掛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必須有統一編號,電氣設備拆除回收的同時所屬的各種小型電器也必須同時拆除回收。

六、獎罰規定

1、電管員沒有按規定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查的(每旬查看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對記錄真實齊全的獎勵50元。

2、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的或撕掉、塗改的 ,罰責任人50元。

3、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沒有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貼證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檢查發現失爆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對經上級主管部門及礦組織的大檢查中未發現失爆且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該單位嘉獎500元。

5、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無整定卡片,罰責任人200元。實現場際整定值與卡片不符的,罰責任人200元。

6、當供電系統變更後,沒有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罰責任人100元。

7、開關內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掛銅絲、鐵絲的。罰責任人100元。

8、沒有按規定對漏電保護裝置做試驗的(以記錄為准) ,罰責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極安裝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無接地極或接地極和連接導線的材質、截面以及連接形式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並罰款50元。

(2)接地極埋設失效、露出水溝的、鋼管垂直於地面偏差大於15°的,罰款50元。

(3)接地極與開關、電機連線不緊松動的,罰款50元。

(4)接地極缺少標牌或標牌填寫不規范的。罰款50元。

(5)局部接地極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過0.2米或接地極松動的,罰款50元。

(6)主輔局部接地極兩點之間小於5米的,罰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風機供電不合格的檢查中,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沒有實現「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備局扇不能自動切換的,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2)主、備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罰責任單位500元。瓦斯電不閉鎖、風電不閉鎖的,罰責任人200元。

(3)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斷電裝置不起作用、斷電范圍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4)局部通風系統發生無計劃停電情況,礦調度所應安排機電科電管隊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電造成瓦斯積聚超限,由礦總值班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並按照礦《生產調度指令》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1、發生電氣著火、燒電機、燒開關、電纜打跑等電氣事故,由調度所負責組織追查,並按礦《生產調度指令》追究處理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12、井下電工沒有持證上崗或沒有攜帶便攜儀進行檢修的,罰責任人100元

13、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罰責任人100元。

14、變電所內沒有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罰責任單位200元。

15、采區變電所無人值班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的,罰責任人100元。

16、地面變電所未按要求填寫「兩票」的,罰責任人100元,未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規定,罰責任人200元。

17、采區變電所未按規定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18、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9、「四小線」有明接頭和羊尾巴的,發現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20、橡套電纜一頭無號或蓄意破壞電纜頭壓號的,每處罰責任人100元。

21、井下電纜吊掛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電纜吊掛在風水管路上,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電纜受物體擠壓、纏繞、盤圈、受淋水,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3)電纜落地、浸水、鐵絲吊掛,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吊鉤間距長,缺吊鉤,電纜吊掛不齊,電纜與電纜、信號線間距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5)電纜外護套爛,或有感應電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6)電纜、負荷線、信號線、操作線、載波線、監測線落地或吊掛不整齊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7)電纜接線時外護套被刀削的。每處罰責任人50元。

(8)電纜、開關和小型電器被噴上漿渣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9)電纜有機械擠傷或放炮崩傷造成報廢的,除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之外,並按電纜原值的100%處以罰款。

(10)距迎頭30米處,電纜無吊掛眼的,罰責任單位50元。

22、煤電鑽手把電纜沒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按規定每減少使用一個月按電纜進價的15%罰責任人。

(2)所交舊線長度不得少於原長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價賠償

(3)煤電鑽手把電纜每次切割長度超過0.15米,罰責任人50元。

(4)煤電鑽手把電纜如能延長時間使用,按電纜進價10%進行獎勵。

23、井下脫網電纜,不按規定時間升井的,每推遲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造成電纜丟失、被剝的,按電纜的原值100%處罰。

24、電氣設備沒有上架、小型電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沒有上板的,罰責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沒有按規定回收的,丟失一台(件)由責任單位按原值賠償。

26、對井下電氣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和適當的嘉獎。嘉獎的資金從罰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本《規定》解釋權屬***礦井下電氣管理領導小組。

⑶ 煤廠環保管理制度

XX煤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3.1.2.1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雜訊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XX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保護和改善礦區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止污染,保障職工及家屬的身心健康,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礦區可持續發展,實施品牌戰略,建設和諧礦區,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計劃,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開發利用煤炭資源,採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礦區經濟建設協調發展。
3.1.2.2 組織機構及責任
第三條 為加強對環保工作的組織領導,礦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環境領導小組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環保工作例會,專門研究解決環保難點問題。
第四條 礦機電科是環保工作的職能機構,負責全礦的環保管理工作。
第五條 環境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准,積極協調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為礦正常生產及戰略目標的實施創造良好的環境平台。
(二)結合本礦的實際,制定礦內部環境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及考核標准;污染源治理規劃和環保年度計劃並督促實施。
(三)參與新建、改擴建、技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和內容督促設計內容、督促檢查,對竣工項目環境保護專項工程進行預驗收,並協助項目實施單位申請環保部門驗收。
(四)積極開展環保技術和信息交流工作,學習同行業先進經驗及治理技術,及時掌握環境保護科技動態,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廣節能環保型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五)做好環境統計工作,力求報表數據真實准確,並按要求及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送報表及有關資料。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減少污染,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七)組織礦區內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情況的調查工作,組織礦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工作。
(八)積極開展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工作,開展綠色單位、綠色機關、綠色小區等綠色創建和申報工作,創建環境友好企業和環保先進企業。
3.1.2.3 加強環境監督管理
第六條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及有關地方標准,對超標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規劃,逐步實現達標排放。
第七條 加強環保基礎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各類資料、檔案、報表及各類記錄,繪制礦區污染源,排污口分布示意圖,加強對污染物的計量監測管理,逐步做到量化管理。
第八條 加強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制定管理辦法和崗位責任制,操作人員須經培訓後上崗,建立設備運行記錄並認真填寫,確保正常運轉,嚴禁隨意停運和拆除污染治理設施的現象。
第九條 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XX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和「三同時」制度,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論證、選址、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階段都必須要有礦環保部門參加並簽署意見,凡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改擴建簽署及技改項目要做到新老污染源統籌兼顧,同步安排。
第十條 籌集安排環保治理資金,應遵照「統籌安排,治理重點,收效明顯」的原則,優先保證重點污染治理項目。環保資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籌措:
(一)從提取的維簡費中安排適當的資金用於環保治理工程;(二)從礦科技費中申請環保科研資金;
(三)積極申請使用排污費返還資金及環保專項貸款;
第十一條 積極推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每年將環保責任目標納入本單位《經營承包責任書》,做到定期檢查考核,年終統一兌現。
第十二條 實行限期治理制度。及時按期完成省、市及集團公司下達的限期治理項目。
3.1.2.4 環境污染防治
第十三條 必須將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經濟和企業發展計劃,統籌安排。要加強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學研究,採取有效措施,綜合防治,提高資源利用率,有計劃地控制或者逐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條 積極推廣使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和可回收多次重復利用的原材料,逐步淘汰污染嚴重、能耗高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嚴禁使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污染嚴重的工藝和設備名錄》中的工藝和設備。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品,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五條 水污染的防治:
(一)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礦井水的重復利用率,礦井水的綜合利用率必須達到85%以上,節約利用水資源,減少廢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加強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處理後的水質達標,並要不斷完善排水管網,加大污水的收集和處理量,減少污水。
(三)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源的保護。生活飲水源地必須設有明顯的標志,加強保護,防止污染。供水水質必須符合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四)嚴禁使用滲坑、滲井、裂縫和稀釋辦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禁止向河床傾倒工業廢渣、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第十六條 大氣污染防治;
(一)積極推行集中供熱,聯合供熱。新購、更新鍋爐必須經集團公司環保部門審查並報平涼市環保局審批後方可實施。
(二)對現有兩噸以上(含兩噸)鍋爐要全部安裝高效濕法脫硫除塵器,加強鍋爐耗煤定額管理,積極推廣節煤技術,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減輕燃煤對大氣造成的污染。
(三)對工業廣場、矸石山等要採取防揚散、防自燃措施,運煤車輛要加蓋蓬布(蓬布必須蓋在馬槽周圍10cm以上),並在礦區所轄路面定時灑水降塵,防止揚塵污染。
(四)禁止在礦區內人口集中的生活小區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五)制定礦區綠化規劃,充分利用空隙地種植花卉、草坪、灌木、喬木、形成立體綠化網,美化環境,凈化空氣。
第十七條 固體廢物污染防止:
(一)對在生產過程中生產的煤矸石,巷道掘進過程中產生的矸石以及鍋爐爐渣、污泥等,必修堆放到固定的矸石場,不得隨意傾倒。
(二)對新建矸石場在選址、設計、運行管理等過程中都要嚴格執行GB1899——200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採取防滲漏、防揚散、防揮發等措施;對現有矸石山經過逐步治理後達到標准。
(三)積極開展煤矸石綜合利用的研究工作,使其資源化,變費為寶;對老矸石山採取綜合防滅措施,並在矸石山上種草種樹,恢復生態。
(四)合理布置和改進生產工藝,在生產過程中根據實際盡量多打煤巷,少大岩巷,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渣產生量。
(五)對生活垃圾應逐步做到分類垃圾收集,分揀可回收利用物質後送當地垃圾處理場集中處置。
第十八條 雜訊污染防治
(一)嚴格執行《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要合理規劃,統籌布局,對廠界雜訊超標的敏感區要採取隔聲、吸聲等措施進行治理。
(二)廠區內選煤樓、壓風機房、驅動機房、絞車房等雜訊污染嚴重,影響職工身心健康的作業點,要採取有效措施降低雜訊。
第十九條 生態污染防治:在建設、生產、經營過程中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生態環境,認真落實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
第二十條 放射性污染防治: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環保總局及XX省環保局關於放射性污染控制的相關規定,在放射源的儲存、使用、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都必須有專人負責,對管理失誤造成污染源泄漏或丟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強環境管理和預防機制的建設,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當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時,須立即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報告。
3.1.2.5 環境事故應急
第二十二條 為防止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必須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經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 當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需要停止運行檢修時,需向集團公司環境管理部門或平涼市環境監察支隊申請,同時抄送所在縣環保部門,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檢修任務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完成;當環保治理設施突然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轉時,需立即啟動應急措施,並向集團公司環保管理部門報告,在限定時間內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 當發生透水及淹井等特大事故,危機人身及國家財產安全時,以搶救人員和財產為主,同時也要採取切實有效的環保措施,將環境污染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1.2.6 獎 罰
第二十五條 礦每年年終要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評比考核,對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隨意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的,發現一次對單位處以20000元的罰款,根據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未經允許拆除污染治理設施的,對單位處以5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對單位處以50000元的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四款,利用滲坑、滲井、裂縫或稀釋等辦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或在河床傾倒工業廢渣、垃圾和其它廢棄物的,對單位處以2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隨意傾倒固體廢物、建築和生活垃圾的,對單位處以10000—20000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 獎罰由機電科負責實施,各種罰款收入上繳礦財務科。
3.1.2.7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和XX省已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想抵觸的,以國家、XX省法律法規為准。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礦機電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 XX煤礦生產運輸系統雜物揀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運輸環節中出現的錨桿、金屬網、木頭、矸石、採掘設備零配件、工字鋼等超長、超寬或危及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一下簡稱雜物)的揀選管理工作,盡量避免雜物進入主煤流導致設備損壞影響生產,結合我礦生產、運輸環節實際,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XX煤礦煤流系統雜物揀選工作實行專人專管、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
1、礦上成立「生產運輸系統雜物揀選機構」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XX
主要職責:
⑴負責煤流系統雜物揀選工作的全面協調與管理工作;
⑵不定期的對煤流系統各雜物揀選點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具體要求;
⑶對雜物揀選專管機構的日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對雜物揀選的月度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4)對因煤流系統出現的雜物造成影響或事故組織調查處理,並負責落實獎罰制度。
2、領導小組下設雜物揀選專管機構
⑴機電科作為雜物揀選工作主管部門,具體由陳全林負責統一管理。主要職責:
①負責雜物揀選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本辦法的考核落實;
②負責隨時對所有雜物揀選點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③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每旬按時將各責任單位考核情況總結上報領導小組審查,並將最終結果及時予以通報; ④負責各責任單位雜物監管人員進行統一管理。
⑵採掘各隊、運輸一、三隊、選煤廠、生產服務隊、礦壓防治隊作為雜物揀選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確定一名隊干負責現場管理。主要職責:
①根據本辦法制定各自雜物揀選工作實施細則,並現場督促落實;
②建立本單位雜物揀選台帳,並每天將雜物的揀選情況進行登記;
③負責對本單位每個生產班雜物揀選工作的考核,每周形成考核記錄,上報機電科。
第三條 雜物揀選工作要堅持「層層把關、層層落實、標本兼治、獎罰並舉」的原則,即從事生產、運輸工作的人員必須承擔雜物揀選工作的任務;雜物揀選工作要從生產源頭抓起(治本)並貫穿於生產運輸各環節(治標);嚴格執行獎罰激勵機制,確保制度執行的靈敏性。
第四條 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雜物揀選工作,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單位雜物揀選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任務、靠實責任;主管隊干必須經常深入現場,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考核,確保雜物揀選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第五條 綜采、掘進各隊是煤流雜物揀選工作的重點,要嚴格生產工藝,每班必須固定1—2名操作人員負責雜物的揀選,嚴防雜物進入煤流;
第六條 各責任單位設備的檢修必須到位,設備各緊固件必須緊固牢靠,防止因設備部件連接松動而掉入煤流中;檢修後必須對所檢修設備周圍場所的雜物進行仔細的清理回收。
第七條 生產服務隊要將巷道維修期間產生的雜物及時揀出,並加強對維修材料的管理,嚴禁混入煤流。
第八條 礦壓防治隊在皮帶附近進行防治作業時,必須將工作期間產生的雜物及時回收,嚴禁混入煤流。
第九條 運輸三隊、運輸一隊、選煤廠要分別制定出五號、一號給煤機及選煤廠破碎車間除鐵器日常管理辦法,嚴禁在運煤過程中無故停用,真正發揮好除鐵器在雜物揀選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條 運輸三隊、運輸一隊、選煤廠的給煤機、巡帶工、皮帶司機等崗位作業人員是生產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的實施者,擔負著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的任務。要按照職責范圍(區隊職責范圍和崗位職責范圍)沿煤流走向(2502采區皮帶大巷-1050皮帶大巷-主井-122皮帶走廊-131皮帶走廊或1502皮帶下山-1050皮帶大巷-主井-122皮帶走廊-131皮帶走廊),對上一環節未及時揀出而進入主煤流且可能造成給煤機、溜槽卡堵、設備損壞等生產影響的雜物要及時、逐級(沿煤流反向)停機揀出,以免進入下面的給煤機、溜槽等轉載環節而造成更長時間的生產影響。
第十一條 各生產連隊要切實做好井下材料的管理,尤其要嚴防「空帶」運輸材料時將材料、雜物混入煤流。
第十二條 雜物的回收要堅持「誰揀選誰回收」的原則,即在主管單位考核驗收完畢後按相關規定(不超高、不超寬、不超偏並要綁扎牢靠)及時裝車、回收,不得影響文明生產。
第十三條 機電科建立雜物揀選情況登記台帳,統計各生產區隊雜物揀選情況,並根據本辦法每旬進行一次考核。
第十四條 考核辦法
1、各責任單位對崗位工的雜物揀選情況進行逐班登記(並將結果如實匯報機電科),分別按不同崗位和揀出雜物的量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不能認真揀選而導致雜物進入下一環節的,下一環節揀出後要根據揀出雜物的數量對以上所有環節崗位人員進行處罰。
2、2502皮帶大巷五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綜采二隊;1050皮帶大巷一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綜采一隊;三號給煤機下揀出的雜物要處罰運輸三隊、綜采二隊,122、131皮帶走廊揀出的雜物要處罰運輸一隊、運輸三隊、綜采一隊或綜采二隊;
3、未建立雜物揀選台帳、實施細則或內部對此項管理工作無考核兌現的區隊,扣當月考核總分1分。
3、在每個生產班中沒有固定雜物揀選人員,或揀選不認真的區隊,扣當月考核總分1分。
4、各責任單位每揀出50斤以上雜物,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應區隊當月考核總分0.3分;每揀出50斤以下雜物,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應區隊當月考核總分0.1分,並將其分值全部獎勵雜物揀選區隊,月底由機電科負責將考核結果上報考核辦並在當月工資結算時兌現;
5、因上一環節雜物清除不及時、徹底,導致下一環節設備損壞、皮帶撕裂等現象,按影響時間每小時扣除上部所有環節相關區隊考核分值1分;
6、掘進各隊必須在皮帶機頭或煤倉口設立一專用垃圾箱,每班對生產中產生的雜物及皮帶等配件及時回收,嚴禁混入煤流,否則,一經查出,不論大小按每件1分計進行扣分處理;
7、生產服務隊巷道維修期間或礦壓防治隊工作期間,若因對雜物揀選不及時而進入煤流,承擔煤流運輸任務的所有單位有權監督並要及時向機電科匯報,經落實情況屬實的,機電科將根據情況進行相應扣分處理;
8、雜物揀選工作要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嚴禁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出,將按雜物量大小對責任單位加倍處罰。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嚴格執行,礦生產調度室2008年2月13日下發的《XX煤礦生產運輸環節雜物揀選工作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除。

⑷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瓦斯監測管理制度
1、通風隊(區)要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制定《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安全監測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監測人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2、根據要求,監測人員(包括隊幹部)都必須經過安全監測和通風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獨立工作。安全監測人員的調動必須徵得礦總工程師同意。
3、通風隊(區)要根據《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的要求,安裝各類型感測器,並備有一定數量的備品備件,新安裝的採煤面,如果瓦斯監測系統不健全或不具備全電壓斷電功能,不準驗收投產。
4、凡應安設監測裝置的地點,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對感測器的安設種類、數量、位置和井下分站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線的鋪設,控制區域及探頭的報警點、斷電點作明確規定,並繪制系統圖。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對不具備安設裝置的地點,應由通風隊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5、監控室負責監測裝置的安裝、調試和使用維護工作,瓦檢員負責感測器的移挪,感測器的懸掛位置要嚴格執行《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中所規定的地點位置,使用單位和礦機電部門負責提供通井下動力電纜及斷電控制線,在進行連接時必須有人員在現場監護。
6、回採工作面機尾,回風巷內安裝的瓦斯感測器,有一處超過瓦斯斷電數值時,都應立即切斷工作面及回風巷內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7、各掘進工作面都必須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
8、裝置必須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入井前經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9、井下裝置定期維護調試(每隔10天進行一次),調試各項技術指標應符合規定,調試時應攜帶標准氣樣、空氣樣。調試完成後,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紀錄。
10、井下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在井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程》規定,嚴禁擅自甩掉裝置不用,如確需暫時停止運行時(包括檢修更換與裝置關連的電氣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11、如裝置監測與人工監測出現誤差時,在測值的±0.2%范圍內應以測值大的瓦斯濃度為准,以確保安全。如人工監測與裝置測值誤差超過±0.2%時要立即通知監控室有關人員及時下井進行校對,在此期間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裝置。
12、監測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六個月以上,井下部分(包括井下分站電源箱斷電器及各類感測器、接線盒等)應按計劃分批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清掃、調試、校正。
13、因故障檢修與監測裝置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停止監測裝置運行時,須制定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在監控室人員配合下進行檢修工作。
14、使用監測裝置斷電的工作面,當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而切斷電器設備的電源後,嚴禁自動復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規定以下時,方可人工復電。
15、監控機房值班人員要認真監視終端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情況,遇到報警信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
16、監控室值班員必須對當日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將主要情況、問題及處理意見寫在監測日報上,經通風隊提出處理意見後,報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
17、凡需停用的監測裝置,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否則追究停用者的責任。
18、採掘隊組要管好、用好監測裝置,發現下列現象者要嚴肅追查,從重處理。
(1)、故意損壞監測設備及電纜線路。
(2)、私自拆卸、偷盜監測設備和監控電纜。
(3)、私自甩掉監測裝置電源和瓦斯電閉鎖斷電控制線。
關於監控中心顯示瓦斯超限或異常情況時的
應急處理措施
「一通三防」工作在煤礦安全生產中起著關鍵性作用,各單位、部門、人員必須對「一通三防」工作引起高度重視,一旦出現瓦斯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
一、對監控中心顯示出現的瓦斯異常情況,監控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礦調度室,同時向通風區值班領導和有關領導匯報。
二、無論工人、管理人員在接到礦調度室通知後,要積極應對,在第一時間通知瓦斯員、隊領導,積極採取治理措施。
三、對瓦斯異常地段治理措施:①先撤出人員。②用光干涉瓦檢儀及其它瓦斯測量儀器測量該地段瓦斯湧出情況,弄清是感測器的故障,還是瓦斯真的超限。③對因感測器故障而顯示的瓦斯異常,要通知維護。④完善從發生異常到採取相關措施的有關紀錄檔案及時更換,對瓦斯果真異常要及時採取有效治理措施。
四、對各部門、單位、個人在接到瓦斯異常通知後,不積極應對者,將嚴肅處理。

⑸ 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怎麼編輯呀。。

我看對你的分分了,我給你找了些我們礦的崗位責任制度,希望能對你有幫助。記得給分分啊,呵呵
一、礦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精神,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職工的三者關系。
3、直接領導各副礦長的工作,檢查、督促並支持各副礦長搞好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4、組織召開礦辦工會,組織編制審查生產、經營、安全、技術及職工生活等方面的願景規劃,年、季、月度計劃、生產計劃,重大問題報請審查批准後執行。
5、主持召開行政工作會議,總結部署煤礦的生產建設任務及各項工作,領導全礦幹部職工積極兌換完成,保證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指標。
6、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實行經營責任制,推進科學技術進步,保證產品質量,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7、組織研究決定生產薄弱環節的技術改造方案和措施,並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出生產經營整改措施和發展目標。
8、閱批上級領導行政機關來文,審簽本礦行政文件,簽署重大事故報告及其獎懲意見,決定本礦行政機構的設置,組織制定、修改和廢除重要規章制度的方案,維護煤礦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9、負責聘任、解聘行政領導幹部,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建設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10、搞好民主管理,支持和獎勵職工進行科學研究,發明創造,開展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活動。
11、進場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個單位的行政管理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12、關心職工生活,不斷改善勞動環境,努力辦好職工生活福利事業,逐步提高職工的物質文化水平。
(二)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貫徹上級有關指示,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消除事故隱患,搞好安全生產,負監督檢查責任。
2、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安全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的貫徹執行,參與審核礦井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參加生產建設計劃的審定。
3、參加上級和本礦組織的安全質量檢查及安全例會,研究安全動態,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措施,布置檢查工作,解決重大安全問題,防治重大事故的發生。
4、參與組織事故現場調查,查清事故原因並研究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處理意見。
5、掌握礦井水、火、瓦斯、煤層、頂板、機電、運輸、通風等各類事故的規律和預防、處理事情。對嚴重違章作業和安全情況不好的工作面,有權下令停止作業。
6、組織監察人員,深入了解掌握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對防水、防火。防瓦斯、防層及頂板、機電、運輸、通風等工程設施要經常檢查嚴格把關,發現不安全因素,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限制解決。
7、直接領導安全質量監察等工作,審批有關文件和報告;監督和領導礦安全檢查科的工作。
(三)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做好礦井的生產管理工作,並負責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圓滿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根據年、季、月計劃和長遠計劃,組織編制生產准備計劃、生產編制生產准備計劃、生產作業計劃並參加全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編制,經礦長審查,礦物會討論通過後,負責組織實施。
3、掌握礦井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災害的預防和處理情況,按月召開生產分析平衡會議,及時解決生產和安全上的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報請礦長和上級解決。
4、責采、掘、機、運、通等各生產環節的協調,組織搞好工作面的掘進准備、設備安裝及巷道維修等工作,確保接替正常,資源開發合理。
5、堅持安全生產「三同時」,認真貫徹執行三大規程和其他安全措施,努力搞好安全生產。抓好礦井通風、灑水和生產環境的衛生工作,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6、加強生產調度指揮系統和區隊基層管理。堅持並督促檢查領導上崗值班制度的貫徹執行,事事按章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做到班班有領導上崗,不安全不生產。
7、主持生產日常工作,審批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報告。主持搞好人員的合理調配和獎懲、培訓、考核、晉級,負責獎勵辦法和獎金額的審查。
(四)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領導全礦機電管理工作,管好、用好、維護好全礦機電設備,完成機電工作的各項任務。
2、負責組織編制設備大修、更新改造,配件備品及用電計劃,經礦長審批後,組織實施。
3、掌握全礦機電設備的動態,參加生產副礦長主持的生產綜合平衡會議。定期召開機電工作會議,分析討論機電安全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對本礦不能處理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4、認真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三同時」,組織全礦性的機電設備質量大檢查,定期分析機電設備的完好、防爆、使用、維修和事故情況,制定改進措施,組織實施並負責抓好「三防」工作。
5、負責全礦機電工程計劃和作業計劃的審批工作。
6、貫徹機電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做到後台設備有專人管理,責任明、情況清,設備運轉和維護保養良好。
7、抓好機電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操作、維修和管理水平,確保機電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五)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當好礦長助手。
2、負責組織編制礦井技術發展規劃和年、季、月度的技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提出礦井整體布局的安全意見,嚴格及技術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4、領導編制本礦地質測量規劃和年度計劃,保證「三量」充足,接替正常。負責采、掘平衡和水平、採掘工作面的銜接。
5、領導編制和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編制礦井的擴建、改建及開括延伸設計,審查礦井採掘技術設計,各項基建工程設計,組織工程驗收和質量檢查。
6、審定各區、隊的採掘布置、工作面布置以及巷道布置方案,審定各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定期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7、編制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水、火、瓦斯、煤層、頂板不安全隱患 的處理方案和設計並擬定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8、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地質勘探和資料的收集工作,掌握水文資料,制定防排水計劃措施,掌握岩層移動規律,制定各種煤柱的保留設計,以及塌陷地區的處理,掌握地質儲量的各級開采儲量,督促有關單位繪出平面和斷面圖。
9、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不斷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
10、負責對技術幹部的業務指導,不斷提高各級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同時要加強對技術檔案的管理,保證技術資料的完整。
11、組織基建工程竣工的驗收,聽取各方面意見,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使巷道和基建工程達到優質、安全、經濟、合理的要求。
(六)通風礦長助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領導下,協助礦長做好礦井通風管理的各項工作,具體負責全礦日常通風管理各項工作。
2、對全礦通風安全一切日常工作負主要責任。
3、配合總工程師制定礦井通風系統的總體規劃,根據井下實際制定各工作面配風計劃。
4、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班前安全和通風知識學習,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通風檢查。
5、負責審核、檢查各區隊作業規程中有關通風管理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6、掌握礦井通風管理的第一手資料。如巷道的風阻、風量分配、氣候條件、瓦斯湧出等情況。
7、嚴把通風構築物質量關,加強通風人員、瓦斯檢查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種通風管理制度。
8、對破壞通風設施的現象有權作出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二、職能科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全礦各項日常通知、傳達、收發、接待等事物性工作。
2、負責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指令、決定、通知、通報等的執行情況。
3、負責及時批轉、印發上級和本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表等。
4、負責煤礦的安全生產會議報告的起草和會務准備工作。
5、督促檢查各科室業務保安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並隨時向礦長報告。
(二)調度室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根據煤炭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生產計劃,對全礦日常生產進行安排和調度指揮。
2、組織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定負責督促檢查。
3、負責接受和傳達礦領導和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定,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4、對妨礙安全生產的問題、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生產事故,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分析、解決。發生重大事故時,負責調動人力、物力、車輛等,對同級業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度,行駛調度職權。
5、負責全礦井安全檢測、產量、人員定位、視頻等各大監控系統的建設、日常監測和維護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有效監測礦井安全狀況。
(三)安全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搞好安全生產。
2、深入現場跟班檢查,驗收採煤工作面工程質量和設備維修質量,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防止事故發生。對礦井瓦斯、煤塵、水、火、頂板等安全隱患及時排查,並監督相關隊組及時整改。
3、參加作業規程的審批。
4、負責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重大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傷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5、參加安全規劃、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礦井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查。檢查安全規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重大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情況,參加組織避災培訓和演習。
6、參與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參加生產系統的安全質量檢查和季節性防洪、防雷、防凍檢查,發現不安全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三定表」的形式下達給責任隊進行整改,並組織復查。
7、監督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儀器的使用,不斷改善安全條件,負責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提出對安全工作的建議。
8、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9、加強對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做到辦事公道,作風正派,熟悉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且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10、對井下實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事故隱患較大的區域要實行重點安全檢查。
11、檢查人員對每次安全檢查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建立台賬歸檔。
12、參加本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要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通報,有重大安全問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並向主管領導匯報。
13、在檢查過程中,有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4、負責組織調查和處理各類事故。
15、參加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和審查工作。
16、監督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計劃,制定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和檢查其落實情況。
17、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器、停表及防護用品。
18、監督安全設施的運行,嚴把支護質量關。
(三)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參與礦井長遠規劃、採掘接續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2、參與工程設計、作業規程的審批並監督實施。
3、負責按作業規程進行現場檢查,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4、負責提供礦井井田范圍內的地質、水文情況、儲量情況,保證礦井有序、合理、安全、有效地開采。
5、協助安全部門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6、做好礦井技術質料的管理工作,加強檔案室的管理,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質料轉借他人或供他人查閱。
7、定期檢查井下各採掘工作面的情況,發現施工與設計有出入時,必須就地糾正。做好圖紙的繪制和相關技術質料的編制工作,達到規范、准確。並為機電科、通風科、安全科、調度室供基礎圖。
8、合理規劃採掘布局,達到礦井穩產高產。
9、做好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及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
10、做好採煤安全標准化、掘進安全標准化建設工作,要求資料齊全、規范。
11、主持編制礦井年度採掘計劃,每季度出一份計劃調整報告。
12、堅持經常下井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正確指導生產工作。
13、嚴把工程驗收質量關,不徇私情,確保質量達標。
14、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遵守礦規礦紀,積極參加上級和本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和業務培訓。
1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每月生產計劃的制定工作。
16、進行隱患排查,靜止「三違」,把安全工作放至一切工作的首位。
17、負責查明礦井的各種地質構造和煤層賦存條件及影響生產的其他因素,提供有關礦生產的各種資料,准確預報和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地質問題。
18、查明音響生產的各種水患,分析並掌握地下水的來源及規律,並負責防治水設計和探放水設計及參與巷探設計。
19、按照《煤炭資源法》和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等有關規定,對煤炭資源進行合理管理。負責測算統計、上報礦井的儲量、開采損失量等。掌握礦井的各類儲量的動態及其變化情況,參與儲量報損、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等儲量的報審和審批工作。
20、負責對礦井「三量」的測算和上報及礦井采區、工作面回採統計工作。
21、負責進行井上下各種測量工作和導線測量延伸工作,以及井巷施工的改向和定位工作,掌握井上下的各項工程繪制各種礦圖,參與採掘進度的月檢工作,並及時繪制採掘工程平面圖。
22、開展地表和岩層移動的觀察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層移動的各種參數,參與留煤柱設計。
23、負責對礦井周圍小煤窯、古窯的地質勘測工作。
24、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和管理工作,強化質料復查工作。
25、做好採掘工作面的礦壓觀測工作,達到指導安全生產的目的。
(五)通風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陣,具體負責礦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各項工作。
2、根據礦井年度開采計劃,計算全礦個採取所需的風量,擬定風流路線,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經濟。
3、掌握礦井的通風能力和通風系統,負責全礦通風、瓦斯、煤塵以及滅火等工作的檢查及處理。
4、建立健全礦井的通風管理制度。
5、根據需要設置和拆除通風構築物,維修通風巷道,建立完善的通風系統。
6、制定和填寫通風報表,繪制和填寫通風系統圖。
7、按要求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協助有關人員進行主扇性能鑒定,組織進行反風試驗。
8、會同有關部門培訓通風人員和瓦斯檢查人員。
9、負責做好本科室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0、根據礦井發展遠景制定通風規劃。
11、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參與礦井開拓、采區設計及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審。
12、負責進行通風質量標准化檢查、考核、驗收工作。
13、負責礦井、采區及採掘工作面的通風系統調整,核算礦井需要風量、配合機電部門合理調整主扇運行情況。
14、負責推廣應用「一通三防」方面的先進技術設備和現場管理經驗,對各類儀器、儀表的使用、保養、維修負責。
(六)機電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具體負責全礦井上下所有各類電工作具體管理、安排和實施,保證礦井各種設備的正常運行,確保正常生產。
2、對機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根據機電工作的有關規定,在全礦范圍內付諸實施。
3、對各工作面的大型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4、管好有好機電設備,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設備的檢驗、調配、維修、大修和報廢工作。
5、做好安全供電工作。
6、負責機電設備配件的計劃、回收、復用工作。
7、監督各生產隊的機電維修工作,確保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
8、負責機電工種即技術操作規程和責任制的制定,做好對機電技術人員的配置、培訓工作。
9、負責制定有關機電工作的規劃和統計報表。
10、對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和設備「四率」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11、抓好機電技術革新和日常維護工作,做好機電事故的分析、追查和處理工作。
12、對入井設備進行防爆性檢查,確認可靠和四證齊全方可入井使用。
(七)監控中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煤礦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調度室的管理下進行工作。
2、負責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產量監控系統、人員考勤定位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的日常監控和維護。
3、發現各作業場所有異常情況,要按異常情況處理程序及時上報並將有關資料存檔。
4、認真監控各作業場所安全情況,做好各種工作記錄。
5、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現空班漏崗現象。
6、對違章違紀人員要進行登記,並上報值班礦長。
7、完成調度室交給的其他各項任務。
(八)保衛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負責做好礦區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車輛出入礦區的檢查和登記工作。
3、負責做好拉煤車的管理、登記。
4、配合轄區派出所做好暫住人口登記、治安管理工作。
5、在負責區范圍內搞好民爆物的押運、保衛工作。
6、抓好民爆物庫員對民爆物品的警衛工作。

⑹ 煤礦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級辦法

沁秀公司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分辦法(行業標准)
序號 項目 標准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備注
總計 100
一、 設備與指標 30
1、 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設備必須有防爆合格證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2、 全礦機電設備完好率90% 5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3、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台台完好 3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完好扣1.5分
4、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小型電器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6、 電纜吊掛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7、 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燈、滅燈和不合格礦燈 2 現場檢查,低於95%不得分,抽查不少於50盞,井下發現一盞紅燈扣0.5分,滅燈扣1分
8、 設備待修率5% 2 現場檢查,每增加1%扣1分
9、 機電事故率1% 2 查報表和記錄,按月累計超過2%不得分,與記錄不相符不得分
10、 設備更新改造有計劃並按計劃執行 1 無年度計劃或完不成不得分
11、 有公司(局)下達的設備大修計劃,並能完成90%以上 1 查賬目,無大修計劃或計劃完成率達不到90%,上半年達不到25%不得分
二、 機電安全 30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統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統應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松繩保護;(8)信號與控制迴路閉鎖;(9)單繩罐籠提升應有防護裝置;(10)通訊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12)倉滿保護裝置;(13)減速功能保護;(14)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15)副井及負力提升的系統配齊電氣制動;(16)斜井提升制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制動裝置;(17)提人絞車高低壓雙迴路;(18)立井井口設置聯鎖;(19)立井提升系統防撞梁和托罐裝置;(20)立井提升系統的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符合規定;(21)主井箕斗實行定重裝置;(22)上下井口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 3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
主提升膠帶運輸機 鋼絲繩牽引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脫槽保護;(4)過速保護;(5)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6)鋼絲繩漲緊車到達終點和漲緊重錘落地保護;(7)應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8)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9)卸煤口防止人員墜入設施(7—9指兼乘人輸送機)。鋼絲繩芯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滑保護;(5)防跑偏裝置;(6)溫度保護;(7)煙霧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10)防撕裂保護;(11)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裝設制動裝置;(12)斷帶保護裝置 2 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2、 礦井主通風系統應有:(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6)有專用電話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3、 壓風系統應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或信號),電機有過流保護,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4、 主排水系統應有:(1)密閉門;(2)配水閘門齊全、靈活;(3)可靠的引水裝置;(4)短路保護;(5)欠壓保護;(6)電機保護齊全;(7)安全通道暢通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5、 供熱系統(2t/h及以上蒸發量的工業鍋爐系統)蒸汽鍋爐裝設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污閥動作可靠。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系統中有減壓閥、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6、 地面供電系統應有:(1)主要設備專用雙迴路;(2)直供電機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3)過電流保護;(4)開關櫃具有「五防」功能;(5)反送電的開關櫃加鎖並有明顯標志;(6)變電所應有可靠的跳閘電源;(7)高壓配出板上裝設選擇性接地保護;(8)單項接地電容電流符合要求;(9)主運行方式符合規定;(10)電器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11)有專用電話 3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1)不得分,(2)—(11)扣1分
7、 井下供電系統 12
(1) 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2) "高壓隔爆開關應安裝:(1)欠壓釋放保護(2)短路保護(3)過負荷保護(4)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5)真空高壓隔爆開關應裝過電壓保護
礦用一般型高壓開關應安裝:(1)欠壓保護(2)短路保護"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1)和(2)扣0.5分,(3)—(5)扣0.2分
(3) 低壓電機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式控制制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4) 40kW及以上電機應使用真空電磁超動器控制,並使用電動機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5) 127V供電系統(包括信號照明、煤電鑽等)使用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扣0.5分
(6)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7) 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8) 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 1 一條電纜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一處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不合格按失爆論處
(9) 低壓供電系統,必須裝設檢漏保護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5分
(10) 接地保護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節》的要求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8、 採掘運設備 6
(1) 採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面有通訊和照明。傾斜15度及以上工作面必須有防滑裝置。扒裝機應有卡軌器、制動閘、保護欄桿、照明燈。掘進機蜂鳴器、照明、急停開關完整齊全 3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2) 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膠帶輸送機使用的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尾機頭固定牢靠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3) 液壓系統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泵站壓力符合要求 1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0.1分。
三、 機電管理,文明生產 42
1、 有機電主管部門和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設備、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人員 5
(1) 有機電主管部門並發揮主管業務領導作用 1 無主管部門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2) 有適合機電綜合管理的業務流程圖,並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 1 查資料,無實施、考核辦法不得分,未按辦法規定執行一處扣0.2分
(3) 加強專業化管理(1)電氣管理;(2)電纜管理;(3)小型電器管理;(4)防爆檢查管理;(5)設備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包括乳化液);(8)膠帶管理 3 發現一項未明確管理人員或管理不善扣0.5分
2 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 8
(1) 參與主要設備的全面規劃 2 查資料,無規劃或貫徹執行不好不得分
(2) 合理選型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及時安裝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 正確使用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精心維護 1 因設備維護不到位造成機電事故不得分
(6) 科學檢修 1 無停產檢修計劃或礦年停產檢修不足12天不得分
(7)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設備應適時更新改造 1 一台未及時更新改造扣0.2分
(8) 按規定報廢 1 一台報廢手續不全不得分
3.3 機電基礎工作 29
(1) 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6
(1)有機電職工2年輪訓規劃 1 查資料,沒有不得分
(2)有機電各工種年度技術比武和統考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1.5 查現場和資料,沒有不得分
(3)有機電年度技術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培訓考核 1.5 查正式下達的培訓計劃和培訓總結材料,無培訓計劃或執行不好不得分
(4)各類司機和維修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每年考核一次,在證件上登記成績並蓋章 2 現場檢查審閱試卷(口試),一個人未培訓或不持證上崗或現場口試、筆試不合格扣1分,發現證件逾期、無考核成績或未蓋章者不得分
(2) 健全規章制度:(1)電氣試驗制度;(2)操作規程(裝訂成冊);(3)崗位責任制(裝訂成冊);(4)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5)設備定期檢修制;(6)機電幹部上崗查崗制度;(7)設備管理制度;(8)安全活動制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10)設備包機制度;(11)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12)電纜管理制度;(13)小型電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膠帶管理制度;(17)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4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缺一種制度(規程),或一種制度(規程)執行不好扣1分,一種內容不完善或應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扣0.5分
(3) 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及管理 3
設備技術檔案及系統圖健全技術檔案,實行專人管理,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做到一台一檔,內容齊全。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實驗記錄、設備歷次事故記錄,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安裝圖紙、配件圖冊。各類圖紙齊全,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礦井必須有礦井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供熱、供水、監測監控、通訊、井上下供電系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2 查閱技術檔案資料,檔案無專人管理不得分,發現一台無檔案或內容不全,2004年及以後進礦的設備扣1分,以前進礦設備扣0.5分 發現有一種圖缺或圖不符實扣0.5分
(4) 技術基礎 10
(1)主副井提升機技術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2)主排水泵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3)主通風機試驗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4)壓風機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5)鍋爐、電梯、起重設備檢驗 2 按行業監察規程要求,每年少檢驗一台不得分
(6)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主絞車的主軸、制動桿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探傷周期按規程規定,如無規定則為2年 1.5 查閱資料,缺一件主要設備的零部件探傷記錄或不按期進行探傷扣0.5分
(7)定期做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 1.5 不按周期做試驗扣0.5分
(8)各種儀表及瓦斯感測器按規定時間進行調校,合格後方可使用 2 現場檢查或檢查記錄,每一處儀表或探頭一次未按規定進行調校扣0.2分
(5) 文明生產 4
(1)礦上必須有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按設備性能妥善存放,擺放整齊,標志清楚 1 現場檢查,無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不得分,擺放不整齊、標志不清楚扣0.5分,發現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2)井上下設備設施做到:不漏油、不漏風、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清潔衛生,擺放整齊,標志清楚。井下移動電氣設備全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貼入井合格證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2分
(3)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放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衛生或一處電纜排列不整齊,有銹蝕扣0.2分;放火器材,絕緣用品欠缺不合格,一處扣0.5分
(4)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 1 現場檢查,發現一人次不得分

熱點內容
萊特幣被盜了 發布:2025-08-03 16:38:24 瀏覽:758
比特幣怎樣誇平台交易 發布:2025-08-03 16:38:16 瀏覽:125
幣圈股票怎麼買 發布:2025-08-03 16:33:55 瀏覽:88
13年注冊的以太坊能不能找回 發布:2025-08-03 16:05:27 瀏覽:57
以太坊abi的作用 發布:2025-08-03 15:50:01 瀏覽:712
spss什麼時候去中心化 發布:2025-08-03 15:48:59 瀏覽:56
貴陽區塊鏈金貴人酒 發布:2025-08-03 15:48:55 瀏覽:152
2021以太坊 發布:2025-08-03 15:37:53 瀏覽:917
蝸牛星際礦機刷機 發布:2025-08-03 15:15:00 瀏覽:116
樂幣網usdt 發布:2025-08-03 15:12:40 瀏覽: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