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比特幣第一人挖幣賣礦機
不違法,但投資比較大,現在雷達幣不用礦機,持幣就按天發利息,而且價格不高,有升值空間!
B. 買礦機挖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注意交易比特幣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
《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法不溯及既往。故已發生的比特幣交易產生法律效力,因交易行為而取得的比特幣受法律保護。故因交易行為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包括民事或刑事,應受司法管轄,法院或公安機關不能以七部委公告而認為比特幣不受法律保護而拒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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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部分網站。
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2]。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C. 為什麼賣礦機的老闆,自己不去挖比特幣
1)賣採煤機械的老闆,為什麼不自己去挖煤?
2)修高速路的工程公司,為什麼不自己去建高速收過路費?
3)造高鐵的公司,為什麼不自己去載客?
在一條完整的產業鏈裡面,設備製造商、產品生產者、渠道運營商、零售變現商等等構成產業鏈,大家分工不同,在這些不同的分工當中共同按照貢獻獲取產業鏈中的利潤。這才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
D. 買礦機挖幣還是買比特幣,那個更有前途
看個人優勢,如果有實力包塊地,購買礦機,並雇幾個人看著礦機那就挖礦。如果是普通人入場,我建議選擇平台購買比特幣,這是門檻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國內我優先建議去OKEx交易所,因為這里是最安全的。要是有啥不明白的再問我
E. 我可以買比特幣礦機來挖礦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由於全網算力太高,少量機器挖出比特幣的概率非常低,所以一般都是買了之後接入礦池去挖,而Mineant礦池就不錯
F. 我從對方處購買一個挖比特幣的礦機,由廠家代工,先付的款,合同寫著出廠日期在本月的8號到10號和一條
小心是得萬年船
G. 一台120G的礦機挖礦,一天能挖幾個比特幣
現在買120G的礦機,比特幣以現在的價格算,能做到回本,就很牛了。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拓展:
1、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而在中國,2013年11月19日,一個比特幣就相當於6,989元人民幣。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企業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在北京進駐「火幣網」、「幣行」等交易平台。
H. 為什麼有那麼多的賣挖礦機的老闆,自己不去挖比特幣
看到很多賣比特幣挖礦機的,為什麼他們不去挖礦呢,賣機器比挖比特幣還掙錢嗎?

淘金路上,船票最賺錢。挖幣的都是淘金的,礦機生產商就是你們淘金路上賣水和賣鏟子的,所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把自己專業做好就可以了,不是什麼錢都能賺的。
企業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賺錢,既然賣礦機能賺錢,幹嘛要摻和到挖礦這個行業去。比特大陸的吳忌寒單單靠賣礦機就身價數百億,在很多國家規模化挖礦。還非常受限制,既然賣設備能賺錢,何苦非要挖礦呢?
再比如電商行業,賺不賺錢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代運營一定是賺了不少。現在火熱的小程序,商家通過小程序賺沒賺到錢我不知道,但是那些幫忙開發小程序的公司一定是賺到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