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礦機為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
Ⅰ 什麼是挖礦就是那個數字加密貨幣,以前還叫虛擬貨幣,還有什麼雲算力挖礦比特幣,能賺錢不
挖礦,是指利用電腦硬體計算出比特幣的位置並獲取的過程稱之為挖礦。每隔一個時間點,比特幣系統會在系統節點上生成一個隨機代碼,互聯網中的所有計算機都可以去尋找此代碼,誰找到此代碼,就會產生一個區塊,然後就會得到一個比特幣,而這一個過程就稱為挖礦。
計算這個隨機代碼需要大量的GPU運算,於是礦工們采購海量顯卡用以更快速的獲得比特幣並以此獲利。
而比特幣有個四年一減的減半效應,也就是說每隔四年,比特幣的數量就會減少一半,這樣一來,比特幣的算力會增加,也就是說挖礦的難度就會增加。正常情況下挖礦一般指用礦機去挖,就是電腦去挖,這些都是指單獨運作的,或者說整個礦場運作的。而雲算力挖礦,指的是多人一起挖礦,你只要投入小部分,就能參與挖礦。
比特幣挖礦的通常步驟是「購買礦機-部署礦機-設置挖礦-獲取收益」,但部署礦機這步受多因素影響,比如電價、場地、溫度、噪音、運維等。這些門檻需要一定的條件和知識來消除,因此催生了挖礦行業下的一個子模塊——雲算力。
雲算力是一種遠程挖礦模式。用戶通過平台購買雲算力合約,租賃算力挖礦,定時獲取收益。雲挖礦的優點是用戶不需要深入了解挖礦原理和各種軟硬體,或購買昂貴的礦機,也無需自己24小時維護,只要下單購買就能參與挖礦,類似購買收益權產品。
對於礦場主而言,以略低於自營挖礦收益的價格將一段時間內的算力使用權租售給客戶,可以快速迴流現金、預購最新礦機、擴大生產規模、爭取到遠期市場中獲利的可能,某種程度上也能在幣價低位保留礦機、轉移風險,對沖挖礦自營業務的單一性風險。
但相比直接參與挖礦,雲算力也體現出以下劣勢:
即便平台充分展示礦場、礦機、合作、團隊等相關信息,用戶依然很難判斷平台背後的算力質量、實時運營狀況(比如是否停電、場地臨檢)或真實收益數據。
炒比特幣(短線買賣賺取價差)的風險高於屯比特幣(長期看漲),但大多屯幣者往往缺乏對短期價格變化的判斷,「提前下車」。雲算力每日為投資者帶來少量比特幣收入,也是在變相控制投資者「頻繁操作」。因此對於很多愛好比特幣的人來說,會有這樣一句話「炒幣不如挖幣」
雲算力的市場機會在於,為個人提供更中和的投資方式,門檻低於自建礦場,風險低於短線操作,成本低於市價購買啊,也讓礦場分攤成本與風險,獲得更寬裕的現金流。
雲算力的主要風險在於合約背後算力的真實性和穩定性。我們在與礦業的長期接觸中,聽到的高頻詞彙是「坑」:常理之外的停電理由、礦機運輸途中的各種插曲、病毒和勒索的不斷干擾、期貨的波動和遲來的現貨、跨國貿易的層層阻礙、防不勝防的團隊內鬼……所以,真實穩定的算力有一定的稀缺性,背後往往是多年的踩坑經驗。作為信息中介的雲算力平台如何幫助用戶篩選優質的合作礦場合作,設計友好又有吸引力的產品,制定專業、透明的行業標准,建立應對各類風險的災備方案,提供貫穿投資全程的優質服務,都將成為其核心競爭力。
當然挖礦是一個長期發展的行業,回本也是需要一定的周期的,所以能否賺錢,主要還是看你能否堅持。
Ⅱ 什麼是數字資產虛擬合約
數字資產:
廣義數字資產是指個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在的資產形式,在日常活動中持有用來交換或行權對應的實物資產。狹義數字資產專指登記在區塊鏈分布式賬本上的計算機程序(代幣),可以對它進行編程,資產之間的交換是代碼與代碼的交換。
Ⅲ 迅雷為何在美國遭遇投資者集體訴訟
根據美國區塊鏈信息網站Coindesk消息,迅雷(Nasdaq:XNET)在美國的股票投資者向其發起兩起集體訴訟,聲稱該公司發布了虛假信息,掩蓋「鏈克」是ICO的事實,致使股價受到重大影響。
這兩起訴訟也是投資者首次聯手,向將業務轉型為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上市公司發起質疑。
目前迅雷還在虧損區間。2017年11月6日,迅雷發布了他們最新一季度的財報:總營收為4730萬美元,同比增長15.6%,環比增長14%。凈虧損2560萬美元,而上一季度凈虧損970萬美元。
迅雷好用。
Ⅳ 請問比特幣超鏈礦場能挖到虛擬數字貨幣嗎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比特幣有超鏈礦場,目前比特幣的挖礦行為在國內並不合法,我也不建議你去參與比特幣挖礦。
長久以來,一直有人受到虛擬貨幣市場的干擾,有些人也會直接去炒作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本身並沒有受到任何主體的監管,所以非常容易受到資本的影響,散戶投資人在虛擬貨幣市場賺錢的可能性非常低。雖然很多人都想一夜暴富,但多數人其實會血本無歸。比特幣挖礦是同樣的道理,在你不了解這個行業之前,我建議你不要盲目進場。
一、根本就不存在比特幣超鏈礦場。
我在網上搜了比特幣超鏈礦場的關鍵詞,這個礦場根本就不存在。如果你從哪裡聽到了朋友讓你投資比特幣超鏈礦場,這大概率是一個投資陷阱。換而言之,你正在被別人詐騙。我建議你謹慎看待比特幣的挖礦行為,國內也沒有任何正規的比特幣挖礦的礦場。
Ⅳ 迅雷在美遭遇訴訟宣判結果怎麼樣
這兩起訴訟也是投資者首次聯手,向將業務轉型為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的上市公司發起質疑。
目前迅雷還在虧損區間。2017年11月6日,迅雷發布了他們最新一季度的財報:總營收為4730萬美元,同比增長15.6%,環比增長14%。凈虧損2560萬美元,而上一季度凈虧損970萬美元。
Ⅵ 虛擬數字貨幣如何投資
關於數字貨幣,說點自己的看法,你聽聽,覺得沒道理就一笑而過。
貨幣,是作為一種交易的衡量價值,本身並不一定具有價值,它只能作為中間的衡量單位。就好像我國只有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也就是說政府擔保具有價值。如果像是那些戰亂地區,可能十斤貨幣買不到一個雞蛋,也就是這樣的原因。
說回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直到現在為止,沒有哪個國家承認作為自己國家的流通貨幣,好像去年還是前年的時候,我們國家還禁止過一些,那麼如此而言,數字貨幣,只能夠是以高於你買入價格賣出去,那樣能賺到錢。但數字貨幣本身並不具有任何的價值,並不像股票一樣,是你對上市公司的所有權。所以,當如果數字貨幣,你找不到有人買,那就是一文不值。
歷史上的龐氏騙局,荷蘭鬱金香,最貴的時候,一顆鬱金香價值都能夠買一套房子了,等沒人買的時候,所有的鬱金香都爛掉,加起來,換不來一個土豆。所以,巴菲特說,數字貨幣,就是一個泡沫,是一個騙局,估計也就是這么想的。
另外,在股市有這么一說,當菜市場的大媽都開始討論股票的時候,就是股市見頂的時候。我覺得,這也同樣適用於數字貨幣,當很多人都在討論怎麼賺錢,能賺很多錢的時候,就是風險已經積累到很大的時候了。而很多時候,當股票開始跌的時候,很多人,都是還在之前的慣性思維中,覺得很快就會反彈,然後越來越低,越捨不得賣掉,這就是很多人套在上面很高位置的原因。
我不確定,現在是不是數字貨幣最高點,但個人認為,數字貨幣,隨便什麼人都能發行,還沒有任何的作為貨幣流通的價值,只能是賣給別人,我覺得就是騙局。
Ⅶ 如何發行虛擬貨幣會,需要用到礦機嗎
你好回答不易希望採納,首先你的問題是兩塊內容,發行數字貨幣和挖礦!這是兩回事,一般需要用到礦機來挖掘的都是已經發布並且在線上進行交易的數字貨幣,並且主流幣居多!比如BTC/ETH。
4.SINGAPORE LAW GOVERNED TERMS.CONDITIONS FOR PUBLIC根據新加坡監管條例出具token公募條款,網站公示以及免責申明。
後兩項就不用我解釋了吧,私募公募看您個人情況而定,有了相關的法律意見書,對您的投資者有更好的說服力,做的每項事情,都是合法合規的。另外,報備後,也不怕MAS來查您。當然,最主要一點,可以上主流交易所了。
其中,代幣的包裝與宣傳,上什麼交易所,才是體現你幣種實力的地方,像前面所提的那些必要的文件費用反而不值一提了。
Ⅷ 互金協會再次發布希么風險提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1月12日晚間發布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提示指出,以發行迅雷「鏈克」(原名「玩客幣」)為代表,一種名為「以礦機為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產」(IMO)的模式值得警惕,存在風險隱患。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廣大消費者和投資者應認清相關模式的本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理性投資,不要盲目跟風炒作。對於IMO模式以及各類通過部署境外伺服器繼續面向境內居民開辦ICO及「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服務,發現涉及非法金融活動的,可向有關監管機關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應加強自律,抵制非法金融活動,不參與任何涉及ICO或炒作「虛擬貨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