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虛擬貨幣可以立案嗎
1. 虛擬貨幣網路詐騙,需要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購買東西的收據,通話記錄,電話號碼,網路匯款存單,銀行匯款不能單這些都是警察用的信息,警察會破案找證據的,你只要報警就可以了
2. 被別人用8塊錢騙走價值1600元的網路虛擬貨幣可以立案嗎
只能報警,讓別人知道少上當。但是不會立案,資金數目太少。
3. 虛擬貨幣否據備立案條件,能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網路上的虛擬貨幣也若具有財產的屬性(如需要花費一定的人民幣予以購買或者需要付出一定的勞動才能得到的),也可認定是財產,具備財產屬性的虛擬貨幣受到損害,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可以立案。
4. 網路虛擬貨幣被盜的話多少錢夠立案多少夠判刑
這要看當地的立案標准,一般在800-2000為起點,當然這得要虛擬貨幣可以折算成人民幣
5. 盜取網路虛擬錢幣算不算犯罪、算的話要報案的話找什麼部門
我國刑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盜取網路虛擬錢幣或虛擬財產雖然在形式上不同於竊取傳統意義上的公私財產,虛擬錢幣或財產雖然是無形的,但存在於特殊的網路游戲環境中,其真實地存在並具備傳統財產的價值性、流通性特徵,具有財產的基本屬性,也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可以視為是現實貨幣的特殊轉換形式,其內在本質完全符合刑法所保護的「公私財物」,也應當認定為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物」,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秘密竊取他人虛擬財產完全可以適用我國刑法關於盜竊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當然,也有專家曾經主張對此定性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但司法界特別是掌握定罪量刑司法權的機關法院則認為,此類行為的本質是秘密竊取網路虛擬財產然後佔有或通過轉賣獲取非法利益,行為都是基於非法佔有的故意而對他人財產進行的一種秘密竊取,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兩年河南、北京、廣東、遼寧、四川等地法院均在審理此類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罪宣判。2009年4月,張晉之等人利用網路黑客技術盜取網路游戲幣,並在網上銷售獲利案,經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審理,以盜竊罪判處張晉之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6. 虛擬幣被騙20萬怎麼辦可以報警立案嗎
首先要確定是被騙還是虧了,我認為賺了就放自己口袋,虧了就理解成被騙了是不對的。如果是騙,那就無論是虧還是賺就都是騙。
7. 虛擬游戲幣買賣交易,被騙金額多少以上可以報警立案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也屬於詐騙范疇,會不會立案要看你被騙多少錢,如果金額比較大是會立案的
8. 請問被那種虛擬貨幣平台騙了1300元錢 這種情況報警可以立案嗎 讓往裡面轉一萬多塊才能取
可以立案,但不是刑事立案。
刑事立案標准,各地不同,但基本都在三千元以上。1300這個數額不足刑事,只能以治安違法立案。
問題是,治安違法通常是當地轄區派出所的工作,網路詐騙的話,當地派出所也無能為力,只能上報,情況如何就難說了。
9. 數字貨幣被騙能立案嗎
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名虛擬貨幣詐騙案的受害者稱: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時被拒絕立案,理由是虛擬貨幣無法估價,難以達到盜竊罪或詐騙罪的起點損失金額。此種情況可能是受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影響。一般來說,詐騙等侵犯財產權的犯罪都有「數額較大」的立案起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但《公告》中明確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因此,公安機關難以認可交易平台所顯示的虛擬貨幣價格,在受害者遭遇虛擬貨幣詐騙時也難以對虛擬貨幣的價值做出估算,進而無法確定案情是否達到立案標准。
10. 虛擬交易達到多少可以立案
虛擬交易達到2000可以立案
網路交易只是運用網路手段進行的詐騙行為,形式不同,本質都一樣,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虛擬交易指虛擬物品的交易。虛擬交易其實是伴隨著網路時代和網路游戲而生產的自然衍生品,網路游戲是虛擬交易最為主要的組成部分,但是片面的認為虛擬交易僅僅存在於網路游戲的認識是不正確的,租用虛擬空間,虛擬硬碟,進行付費形式的網路沖浪都可以劃入虛擬交易的范圍,所以虛擬交易的市場之廣大,或許是一開始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網路普及化之後的網游浪潮時代,部分甚至已經徹底地改變了許多人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