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傳銷要坐牢嗎
❶ 搞虛擬幣犯法嗎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如果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活動那就是違法的。現在創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必須進行網站的備案,對用戶實行實名認證。全球除了一些小國家明確禁止比特幣以外,比特幣在全球大多數國家都是合法存在的。
203年以來比較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暗黑幣、瑞波幣等等。
❷ 數字貨幣引流定性成傳銷參與者會被判刑嗎
這個的話應該會被判刑吧,因為這種事情的話是非常嚴重的詐騙。
❸ 發現傳銷虛擬幣團伙可以去公安局報案嗎
當然可以去報案的。關鍵現在對虛擬幣沒有一定確切的管理辦法。具體你應該去公安局咨詢一下。
❹ 非法傳銷金額達到多少要被判刑
第24條的行為的第七條,組織策劃傳銷,工商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50萬元至200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❺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線交易的虛擬幣種涉嫌傳銷是什麼罪
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以及傳銷等相關刑事犯罪。
(1)目前沒有法規對交易平台進行規范,但是交易平台也應盡到審核義務,例如,在上線交易各種網路虛擬貨幣時,應審核該幣是否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網路虛擬貨幣。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線交易的幣種涉嫌傳銷,但為了收取提成,還為該幣種提供交易服務,推動其發展,一旦該幣種被認定構成傳銷,交易平台或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同時,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賬戶上存儲了客戶大量資金,但是,各家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機構並無獲批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這使得交易機構面臨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
2017 版《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 ( 以下簡稱《指南》 ) ,列舉了虛擬貨幣和傳銷貨幣的幾種區別:
(1)從發行方式上看,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從交易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從實現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其本質跟 Q 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❻ 做數字幣傳銷會坐牢嗎
看規模大小。建議做些不違法違規的事情。
❼ 利用虛擬貨幣變相傳銷是否違法
傳銷、變相傳銷都是違法的,傳銷的幾個特徵,入門費,團隊計酬,有涉及就算違法了
❽ 請問買賣虛擬貨幣有被刑拘的嗎
買賣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有的傳銷,運用虛擬貨幣。騙人的被抓起來不少。
❾ 無極幣如果是傳銷抓住會判刑嗎
直銷作為一種新的商業營銷手段已被越來越多的廠家所推崇,原因在於廠家直接面對消費者,減少了中間環節,降低了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從直銷上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廠家定點直銷,在某個地點設專櫃銷售產品;二是廠家上門銷售產品。兩種銷售方式中,第一種經營手段在中國是比較普遍的。廠家上門直銷某種產品,目前看,類似的銷售方式很少體現。只有個別的小規模生產企業生產出的產品在一家一戶的上門推銷。
2005年,《直銷管理條例》頒布,其中第九條規定:「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徵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因此,判斷該公司是否具有直銷資格要看該公司有沒有許可證。另外,您也可以登錄商務部網站,該網站有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您可以直接進行查詢
專家提示,非法傳銷與直銷有五大區別:
1、有無入門費。非法傳銷公司會收取硬性的入門費,非法傳銷團伙參加者通過繳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繳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從中獲得回報;直銷公司沒有入門費。
2、有無依託優質產品,是非法傳銷公司和直銷企業的根本區別。
3、產品是否流通。非法傳銷企業採取的是「聚眾融資」,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直銷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比較好。
4、有無退貨保障制度。非法傳銷公司的產品一旦銷售就無法退換,直銷企業則不存在障礙。
5、有無店鋪經營。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