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虛擬貨幣
⑴ 2020年國家對雷達幣有什麼看法
2020年國家對雷達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看法:加強監管,防範虛擬貨幣衍生風險。
2020年4月份我國召開的互聯網金融和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表示,加強互聯網資產管理、虛擬貨幣投機炒作、非法外匯交易等其他領域新增風險的監測,建立快速研判、定性和處置打擊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防止死灰復燃。
2020年5月1日,日本《資金結演算法》修正案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修正案正式生效,以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所用戶資金的監管,防止欺詐、盜竊和洗錢行為的發生。日本此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說明加強虛擬貨幣監管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的共識。
(1)人民日報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各國政府一直對虛擬貨幣在應用中可能衍生的各類風險保持高度警惕,並通過調查、研究和協作等方式摸清虛擬貨幣的風險底數,從而在監管行動上能夠有的放矢。
目前,各國的監管方向主要包括明確虛擬貨幣支付服務規則、保護消費者數據安全、規制非法融資活動、打擊支持恐怖主義行為,通過頒布法律規范、發布監管指引等方式,強化對虛擬貨幣的事前和事中監管。
2018年3月,英國政府成立了虛擬貨幣特別工作組,對虛擬貨幣可能導致的金融犯罪行為、市場誠信風險和金融穩定風險進行密切調查和研究,並適時納入監管體系。2019年1月,新加坡通過《支付服務法案》,對新加坡虛擬貨幣支付系統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進行監管。
同期,美國眾議院通過《金融科技保護法案》,將設立獨立的金融科技工作組,對使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融資和恐怖活動的組織和人員進行獨立調查。
2020年3月,韓國國會通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修訂案,要求韓國虛擬貨幣交易所必須履行反洗錢義務,對交易賬戶實名登記,從而加強對虛擬貨幣賬戶交易和存取款等行為的監管。
⑵ 虛擬貨幣傳銷帶頭人名單有那些
為了保護隱私權,不會公布具體名字,如徐州市破獲的「未來城萬福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領導者官方披露姓名為劉某本。
記者在一些「萬福幣」的推廣網站、公眾號看到,劉某頭銜眾多,包括全球未來城集團總裁、美國加州原副州務卿等,還有多張劉某與外國政要、名人的合影。為發展更多會員,劉某還分別在印尼巴厘島、香港等地舉辦了聲勢浩大的招商大會,吸引了國內數千人參加。
劉某還宣稱「萬福幣」是由美國證監會和銀監會批准,即將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據警方查證,「萬福幣」作為虛擬數字貨幣在國內申請直銷牌照並無法律依據,純屬虛構。
徐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萬福幣」都反映了當前傳銷的新特點。
1、假借虛擬貨幣名義
假借虛擬貨幣這一新生事物進行傳銷,同時打著電子商務、個人理財、遠程教育的旗號吸引人,一般群眾不了解,容易上當受騙。
2、網路上發展會員
發展會員都是在網路上進行,會員必須通過網站才能加入傳銷,並且使用的用戶名都是假名或者代號,都有各自的登錄密碼,彼此之間主要通過微信等即時聊天。這改變了傳統網路傳銷設工作室、報單中心進行傳銷組織活動的模式,增加了傳銷的隱蔽性。
3、在互聯網上傳播
互聯網使傳銷突破了地域和國界的限制,傳銷骨幹人員經常把總部設在境外,躲在境外發號施令,資金轉移境外,抓捕難,追贓難,除根難。
警方提示,當前網上宣傳的「虛擬貨幣」有一兩百種,真假難辨。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多發,投資者應仔細甄別。
(2)人民日報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特點
1、炒作「新概念」
虛擬貨幣網路平台的形式非常靈活,經常改頭換面,很多隻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戲規則」都是由平台說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間。
2、鼓吹「零風險」
「真正的0風險,只賺不賠的理財項目」「中國首枚FC虛擬貨幣橫空出世,將再次打造無數千萬富翁」……記者看到,在FC虛擬貨幣的一份宣傳單頁上,寫著這樣的口號。一位「玩家」告訴記者,其他「玩家」還曾宣稱,今後一枚幣就可以買一棟房。
3、瞄準「老年人」
益陽網路平台案件中,不少參與者已60多歲,年齡最大的接近80歲,而他們平時大部分時間在家裡帶孫輩,對網路的東西搞不懂,有關知識都是聽別人講的。老年人群體有一定財富積累,又對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難以識別虛假宣傳,很容易成為這些網路平台的目標。
⑶ 世聯通證的幣儲行CBK存幣生息靠譜嗎
世聯通證的幣儲行CBK存幣生息不靠譜。
有不法分子以區塊鏈培訓為名,在某保險公司辦公職場內宣傳推銷「世聯通證幣儲行」。經初步調查,「世聯通證幣儲行」未經有權機關批准,承諾高額固定回報,鼓吹虛擬貨幣買賣,並拉人頭分級提成,其行為已涉嫌非法傳銷和非法集資。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不得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明確不承認虛擬貨幣的貨幣地位,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從事虛擬貨幣發行涉嫌違法。
(3)人民日報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近年來,比特幣、以太幣、萊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上進行集中交易。這些「貨幣」的價格不僅經常在短期內暴漲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幫助下漸漸向投資、融資等金融領域擴散,引發了各界對於相關風險的廣泛關注。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專家指出,「虛擬貨幣」並非貨幣當局發行的法定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因此,認為「虛擬貨幣」具有或將會具有法定貨幣屬性並藉此開展投機炒作、網路集資、借貸融資等行為,無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⑷ 人民日報:人民幣匯率,穩住了嗎
穩住了,逢低吸納,今日實吋匯率:1人民幣元=0.1505美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成交價為准。
⑸ 數字人民幣初露真容,它和比特幣的差異在哪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8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在公開場合轉述,正在進行數字貨幣系統開發,「數字人民幣時代」即將到來。
據報道,在目前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央視支付結算司副市長穆長春表示,中央下屬的數字貨幣研究所,早於2018年就開始數字貨幣系統的開發。
比特幣虛擬貨幣有和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質上並非貨幣,虛擬貨幣不像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和國家信用支撐,其投資性受到監管趨緊和技術問題等因素影響,價格常常大起大落 並在很大程度上干擾本國,乃至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正常秩序。
從貨幣流通原理看,為保證金融體系的有序運行和宏觀調控,只有國家才能對貨幣行使發行的最高權力。因此央行數字貨幣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有根本區別。
⑹ gdc虛擬貨幣是國家允許發行的嗎,
gdc虛擬貨幣不是國家允許發行的,中國政府禁止任何虛擬貨幣的流通和發行。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6)人民日報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
⑺ 比特幣有什麼用
「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是馬克思針對貨幣說過的一句話。
怎麼理解呢?其實很簡單,貨幣是人類生活發展的必然產物,在最早階段,金銀只是作為一種金屬或是一種普通商品,以物換物。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發現金銀的易分割、易保存、便於攜帶等優點,於是金銀作為貨幣的適宜性就體現了出來,自然而然的演變成為貨幣。
那麼比特幣呢?
⑻ 人民日報:人民幣貶值影響有多大
人民幣貶值的影響多多,主要有:
——對國民經濟的影響。隨著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跌至6.95附近,市場看空預期也出現小幅緩解,但綜合考慮到年末居民購匯需求上升、市場情緒依舊疲軟等因素,短期人民幣匯率反彈幅度預計將較為有限。然而,由於中國經濟總量之大,企業之多,人口至多,任何一個小小的影響都會是大影響。對中國的經濟影響不可小覷。
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影響到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二是影響進出口的總量與結構。人民幣貶值有利於出口,當出口所獲得的美元兌換成為人民幣時,可以增加出口利潤。同時,不利於進口,因為換匯成本增加。對中國經濟來說,可以擴大出口,提高本土產品的競爭力。
三是外貿企業結售匯需求被打亂。人民幣貶值會刺激企業的持匯熱情。出於預防人民幣貶值的避險需求,企業在選擇結售匯時點時更加謹慎,而對於美元資產的需求也相應上升。
四是對有的行業的打擊有輕有重。
——對於企業的影響。近幾年以來,人民幣持續升值,國內以出口為導向的不少企業承受重壓。反過來,人民幣出現貶值,自然也將讓這些企業獲得喘息的機會。
數據來源:匯金財經新聞網
⑼ 中炎fc幣是中國唯一合法虛擬幣嗎
中炎在大陸是非法的網路平台傳銷,烏魯木齊警方已經抓捕了一批參與的人,不要參與;
如果已經參與,趕緊報警,抓到莊家還有機會退錢給你,莊家跑了可就什麼都沒了
天山網(新疆自治區政府下屬)、法制網(中央政法委下屬)、人民網(人民日報下屬)都有報道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水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抓捕參與中炎人員的報道,自己慢慢去看,其他的逐步調查中;
⑽ 人民日報對維卡幣評論
人民日報沒報道過維卡幣,維卡幣已被幣圈比特幣之家網等多家媒體曝光為傳銷騙局。
公司已經內部確認維卡幣為「直銷」,但是沒有拿到國內許可。在商務部公布的61家直銷企業名單中,記者也未找到維卡幣的名字。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但維卡幣並不公開其源代碼,這本身是違法了虛擬貨幣的基本准則。」另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維卡幣是自己發行,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所謂的和銀聯合作子虛烏有。維卡幣這種基本屬性都有問題的幣種,投資風險很高,投資者需要謹慎。(來自: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