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中合作虛擬貨幣
⑴ 為什麼虛擬貨幣在中國不合法
2013年央行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後又傳出央行約談10餘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其不得給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網站提供支付與清算業務。國內比特幣價格從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稱比特幣將退出中國,真的會這樣嗎?
加大了對比特幣的監管力度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稱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此舉導致比特幣交易價格暴跌。
此後網路和果殼電子等機構宣布停止比特幣支付,而近日又傳出央行約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消息,支付寶和財付通關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窗口,導致比特幣價格再跌。
更有消息稱,銀行與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監管層支持,這基本上關閉了比特幣平台上充值和提現的可能,也就是阻斷了國內比特幣和人民幣的相互兌換。
比特幣交易平台如「比特幣中國」和okcoin也恢復收取0.3%的交易手續費,並提高提現手續費至1%。有分析認為這是為了防止大量投資者套現退出。
種種跡象顯示,比特幣在中國處境越來越惡劣。不過比特幣退出中國的結論,可能言過其實。
一、比特幣作為商品可以自由買賣
央行雖然不承認比特幣的法定貨幣地位,但是沒有否認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的合法性,不禁止投資、買賣比特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二、比特幣交易尚未崩盤
一位比特幣玩家表示,目前比特幣的交易價格並沒有低到導致交易崩盤的地步。比特幣的價格仍然高於比特幣的成本價,即挖礦的價格。
三、交易渠道並未堵死
雖然部分第三方支付已經停止支持比特幣交易,並且銀行也不樂觀,但是比特幣交易平台還可以用其他第三方支付介面,或者用國外的支付介面支付。有比特幣交易平台正在考慮將伺服器轉到國外。
上述比特幣玩家表示,他有一次提現,是個人賬戶給他匯款。也就是說,比特幣交易存在繞過第三方支付的可能。
同時,現金交易也是一種可能的交易方式。
四、比特幣交易最大風險不是監管
比特幣交易最大的風險不是政府監管,而是安全隱患。
比特幣存在被黑客盜取的風險。如果出現大規模的比特幣丟失,會直接影響市場交易的公平性,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不過目前來看,比特幣的安全隱患尚未完全暴露出來。
總體風險加大
必須承認,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導致比特幣交易的風險進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門檻較之前顯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質上說,作為一種投資手段,比特幣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沒有最終的人來接盤,即使比特幣十分緊缺,也缺乏真正的價值,而只有有限的基於網上的使用價值。找不到最後的接盤者,比特幣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樣,最終消失。
⑵ 目前有朋友在投資虛擬貨幣(MBI),它到底是不是傳銷組織的另一個騙局
僅憑一個活動或者商品名稱,無法確認是不是傳銷,應當按照其具體的經營運作模式進行判定。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可以簡單的歸納為:
1、需要交入門費。
2、需要發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3、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4、其實說白了就是 讓下線給上線1元錢,上線說傳授下線賺50塊錢的辦法。結果等下線給了上線1元錢時,上線就告訴下線再找同樣的十個笨蛋做下線的下線就好了。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⑶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3)韓中合作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⑷ icc虛擬貨幣是和中國銀行合作嗎
無稽之談,典型的傳銷話語。
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現可以自由的買賣。現階段,比特幣不是貨幣,比特幣不能且應該改用於支付,禁止各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在2014年,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紛紛中斷和交易平台的合作。
因此,ICC虛擬貨幣和中國銀行也做純屬子虛烏有的事情,疑似一個傳銷騙局,慎重投資。目前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的活動數不勝數。作為一個投資者要多學習一些關於虛擬貨幣的知識,不要輕信虛擬貨幣造富神話。目前,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等等,但這些幣也總是被傳銷所利用。
⑸ 哪些虛擬貨幣值得投資
幣圈一日 人間十年啊!
高企的房價毀滅了80後 90後
然後世事輪回 當今的虛擬貨幣
80後們也算扳回了一局
值不值得購買 不是看它現在價格是高還是低
而是看它到底有沒有價值 未來到底對大家的生活有沒有用
值得購買的虛擬貨幣中
首當其沖的就是比特幣
總量一定 總共就那幾個比特幣 不會多也不會少 物以稀為貴啊
比特幣已經成為一種對應黃金的保值產品
去中心化 匿名 優勢
堪比黃金的比特幣
而且越來越多的商家已經接受比特幣交易
一些機構也接受了比特幣捐款 比特幣ATM也已經投入使用
第二個就是;
以太坊(ETH)
它可以說是比特幣的進化版
比特幣是黃金 以太坊就是白銀
以太坊的技術可以運用到真實世界應用!
摩根大通、微軟、都狠看好以太坊技術。
而且已經成立了「企業以太坊聯盟
本人認為風險最小 收益最穩定的就是這2個
其他的五花八門的幣 暴漲暴跌 一般人的小心臟是真受不了
目前國內用戶可以通過這個網站 進行購買
交易
炒幣重要的不是幣的價格上漲 而是通過杠桿讓幣的數量上漲
⑹ 中韓合建虛擬貨幣交易所什麼時候上線
據悉,ZENIEX今日將啟動虛擬貨幣錢包下載等入金服務,虛擬貨幣買賣等交易服務將於13日開始。由於目前韓國實名虛擬賬戶的開戶有所推遲,因此在短時間內將會率先啟動用比特幣(BTC)進行交易的「虛擬貨幣幣種間交易服務」。
由於最近韓國虛擬貨幣交易市場賬戶安全相關事故頻發,投資者十分擔憂。因此,ZENIEX從會員認證開始,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管理方案。
會員認證需要經過郵件認證、手機認證、動態口令(OTP)認證、身份證認證等四步。同時,為了以防萬一,ZENIEX規定投資者在出金時必須進行動態口令認證。如果想提高出金上限,需進行身份證認證。
ZENIEX負責人崔景諄(音)表示,「交易所上線後,我們將盡最大努力讓交易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據悉,中國企業參與了此次中韓合建ZENIEX交易所相關合作改善區塊鏈安全技術工作。
虛擬貨幣不是和合法嗎?
⑺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我身邊的人現在都在挖礦,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⑻ 中國的虛擬貨幣合法嗎
2013年央行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後又傳出央行約談10餘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其不得給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網站提供支付與清算業務。國內比特幣價格從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稱比特幣將退出中國,真的會這樣嗎?
不過目前來看,比特幣的安全隱患尚未完全暴露出來。
總體風險加大
必須承認,政府加大監管力度導致比特幣交易的風險進一步上升。
而且,交易門檻較之前顯然也是大幅提高。
本質上說,作為一種投資手段,比特幣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沒有最終的人來接盤,即使比特幣十分緊缺,也缺乏真正的價值,而只有有限的基於網上的使用價值。找不到最後的接盤者,比特幣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樣,最終消失。
⑼ 有什麼可以投資的虛擬貨幣
新一代比特幣-比特盛世誕生
大背景: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帶來極高投資價值
2018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26日在貴州省貴陽市開幕,會上指出我國未來會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深入實施大數據和雲計算發展行動計劃,深入研究區塊鏈技術及應用。尤其在金融領域的落地應用,更是成為科技界和金融界共同關注的焦點。
1、區塊鏈的價值來源在於其能完美解決當下金融行業痛點:
當今資產證券化、保險、供應鏈金融、大宗商品交易、資產託管等多個金融場景中,由於參與主體眾多、信用評估代價高昂、中介機構結算效率低下等原因,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難以有效解決行業長期存在的諸如信息不對稱、流程繁復冗餘、信息驗真成本高等核心痛點。
2、區塊鏈為什麼能解決上述痛點:
區塊鏈技術集成了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內置合約等多項基礎技術,構建了一種以更低成本建立信任的機制。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可以實現所有市場參與人無差別獲取市場中所有交易信息和資產歸屬記錄的能力,有效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智能合約嵌入減少了支付結算環節的出錯率,簡化了流程並提高效率;同時各參與方之間基於透明的信息和全新的信任機制無需再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去進行信息確認,這將大大降低各機構之間的信任成本進而降低金融服務價格和交易成本。
3、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 數字貨幣
其中以比特幣最為出名。而在比特幣基礎上,又衍生出了大量其他種類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如:比特盛世。
② 支付清算
與傳統支付體系相比,區塊鏈支付可以為交易雙方直接進行端到端支付,無需藉助銀行體系,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
③ 數字票據
④ 銀行徵信管理:區塊鏈的優勢在於可依靠程序演算法自動記錄信用相關信息,並存儲在區塊鏈網路的每一台計算機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使用成本低。
⑤ 權益證明和交易所證券交易
歐美各大金融機構和交易所紛紛探索以區塊鏈技術為藍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資產交易平台的應用研究。
4、區塊鏈發展前景
區塊鏈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深度和廣度還遠未飽和,應用前景廣闊。未來發展區塊鏈技術以聯盟鏈為切入點將最具生命力,並對傳統金融行業痛點的改造產生重大效果和深遠影響。
響應區塊鏈的良好投資前景,國內企業阿里巴巴、京東、網路均已入局。以區塊鏈技術為依託的金融場景應用帶給我們安全與便利的同時,更會提供給我們更廣闊的投資空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的興起和價格暴漲(比特幣2009年剛上市時約人民幣2角錢,現今價格7300美元左右!)就是最好的證明,嗅覺敏銳的人已從中獲利頗豐。
新一代比特盛世幣的理念及技術實現
摘要:這是一款以中本聰所開發的比特幣為基礎,改進並添加了諸如雙層獎勵制網路—也稱為主節點網路,等多項新功能的加密數字貨幣。其中還包含為提高可互換性的匿名支付(比特盛世),和在不依賴中心權威下實現即時交易確認的即時支付功能對接(p2p商城)。
1. 介紹
2009年,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自那以後,比特幣已迅速在主流應用和商業用途中傳播開來,成為首個吸引大量用戶的數字貨幣,是數字貨幣史上的里程碑。不過從完成交易的角度來看比特幣接收的情形,我們可以發現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比特幣區塊確認交易的時間過長,而傳統的支付公司已找出使買賣雙方實現比特幣交易零確認的解決方案,但這一解決方案通常是要在協議之外採用可信賴的第三方完成交易。
比特幣提供假名交易,實現發送者和接受者之間一對一交易的關系,並能永遠記錄全網發生過的交易。比特幣只提供低層次的隱私保護,這點在學術界眾所周知,盡管有此不足,許多人仍然相信區塊鏈記錄的轉賬歷史。
基於中本聰成果,比特盛世以保護隱私為要旨的加密數字貨幣。我們在比特幣概念的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進,由此誕生出一個去中心化的和具備良好匿名性的加密數字貨幣,它支持防篡改的即時交易,又有能為比特盛世網路提供服務獎勵制的點對點次級網路。
2. 主節點網路
全節點是運行在 p2p 網路上的伺服器,讓小節點使用它們來接受來自全網的動態變化。這些全節點需要顯著的流量和要消耗大量成本的其它資源,由此在一段時間內會觀察到比特幣網路上的這些節點數量呈現穩步下降的趨勢,使區塊廣播的時間需要額外增加40秒。為解決這問題,提出了許多方案,例如引入微軟研究的新獎勵計劃和 Bitnodes激勵計劃。
圖6:挖礦獎勵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