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虛擬貨幣傳銷一夜暴富
⑴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虛擬貨幣不是傳銷。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俠義元寶,紋銀。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貨幣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參考資料:虛擬貨幣-網路
⑵ 公安部為什麼不打擊虛擬貨幣傳銷
公安部不是不打擊,而是一直都在盡力的去打擊。但是中國太大了,傳銷在國內是很難完全禁止的。互助金融四部委都發布過風險提示,但是仍舊有很多人在玩,最終損失慘重。各地警方也傳出打掉了多個數字貨幣傳銷窩點。
當然,虛擬貨幣也不完全都是傳銷,例如比特幣、萊特幣DECENT等等。
⑶ 怎樣識別虛擬貨幣類傳銷騙局
識別虛擬貨幣類是不是傳銷騙局,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以發展下線為目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就是傳銷。
對於傳銷者,你可以拒絕加入。
⑷ 為什麼很多入虛擬貨幣傳銷的人,一兩年還能穩賺不賠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得看你是從何人口中得知的「一兩年穩賺不賠的事實」,如果是正在做這件事的人告訴你的,你要去分辨他的真假,他和你說這個話的大部分原因是想要帶你入伙。至少我見到的身邊弄這些東西的人,沒有穩賺不賠的,更多的是賠的底朝天,得到了一個新的名字叫「網路難民」。我們去分析一下虛擬貨幣的整個模式是一個金字塔模式,一個人帶入更多的人,去掙那些後來者的錢,前期是可以獲得回報的,因為沒有回報,前期的人不會那麼心甘情願地去招納後期的人,等到發展到了一定規模,就再也提不出來任何錢了。所以一個平台或者說一個幣種能不能維持一兩年,是要看規模夠不夠大,後來者夠不夠多,不然哪有錢回饋給前期進入多人呢?所以穩賺不賠的只有平台經營者
⑸ 央視新聞播放的60種傳銷虛擬貨幣有哪些
央視新聞播放的60種傳銷虛擬貨幣包括MBI、M3幣、暗黑幣、亞洲幣、恆星幣、金緣購物聯盟電子幣、長江國際虛擬幣、奇樂吧、微視傳媒電子幣、分紅點幣、虛擬金幣、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億分、K幣、R幣、百川幣、K寶、中富通寶、紅通幣、雷恩斯電子貨幣。
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幣、格拉斯貝格、BCI、M幣、翼幣、EV幣、業績幣、FIS、U幣、ES、藏寶網業績幣、匯愛電子幣、建業盤電子幣、補助幣、高頻交易幣(HFTAG)、開心復利幣、快聯網站虛擬貨幣、世華幣、恩特幣、CPM、克拉幣、至尊幣。
五華聯盟虛擬幣、美盛E、中華幣、米米虛擬貨幣、FIS、世界雲聯雲幣、利物幣、維卡幣、馬克幣、善心幣、無極幣、ATC、IPC、中央幣、五行幣、匯愛幣、航海幣等至少65種名稱的「虛擬貨幣」。
(5)揭秘虛擬貨幣傳銷一夜暴富擴展閱讀: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到的141起虛擬貨幣傳銷案例中,此類刑事案件數量呈逐年增加態勢,2014年法院判決5起,此後呈倍數增長,到2017年增長到62起。根據裁判文書,上述虛擬貨幣傳銷案中,以「維卡幣」涉案金額最高,共達70億,其全球會員數量共10770000人,數量最多。
以傳銷組織在國內的發展規模來看,「雲幣」(又稱世界銀聯、世界雲聯網路傳銷平台)傳銷組織發展下線4391449為最多;其次是「暗黑幣」傳銷組織共發展會員340多萬人。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虛擬幣傳銷:65種傳銷幣騙千萬人次超百億
⑹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上線交易的虛擬幣種涉嫌傳銷是什麼罪
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以及傳銷等相關刑事犯罪。
(1)目前沒有法規對交易平台進行規范,但是交易平台也應盡到審核義務,例如,在上線交易各種網路虛擬貨幣時,應審核該幣是否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網路虛擬貨幣。
(2)如果交易平台明知上線交易的幣種涉嫌傳銷,但為了收取提成,還為該幣種提供交易服務,推動其發展,一旦該幣種被認定構成傳銷,交易平台或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3)同時,虛擬貨幣交易機構的賬戶上存儲了客戶大量資金,但是,各家網路虛擬貨幣交易機構並無獲批吸收公眾資金的資格,這使得交易機構面臨非法集資的潛在風險。
2017 版《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 ( 以下簡稱《指南》 ) ,列舉了虛擬貨幣和傳銷貨幣的幾種區別:
(1)從發行方式上看,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從交易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由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從實現方式上看,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其本質跟 Q 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⑺ 購買一萬元人民幣的虛擬貨幣,然後賣出去,利潤有多少
不一定,要看大的行情。
如果是游戲幣的話,價值一般是固定的,不過現在我們常說的虛擬貨幣一般都是指數字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不等等。數字加密貨幣在國內算是一種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理財產品。數字加密貨幣的價格波動性非常大,不像股票一樣有漲跌限制。有人因此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回到解放前。
如有有人保證你購買某種虛擬貨幣可以獲得高額的收益,那這種虛擬貨幣是傳銷幣的可能性非常大。因此,投資有風險,購幣需謹慎。
⑻ 被騙進入虛擬貨幣傳銷的群主為什麼可以提出現金
這是他們先給你小甜頭,等你嘗到了小甜豆之後信以為真,然後嘛他們就步步為營把你騙進去了,最後你因小失大,會讓你損失更多的錢財。 所以千萬別相信這類產品
⑼ 拿錢買虛擬貨幣是不是變相傳銷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⑽ 3.152015揭秘網路騙局虛擬貨幣
根據中國反傳銷志願者聯盟掌握的資料,百川幣與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BBT(經媒體多次曝光現已改名為摩根幣)類似,都是披著虛擬貨幣外衣進行的非法傳銷。
此類傳銷的操作手法有以下幾個特點:
1、以上幣種大多是非恆量發行、單純炒幣,沒有商業應用。
2、都屬於網路金融傳銷,伺服器都在境外,查處難度較大。
3、運行周期短。一般3-6個月,到了返錢高峰期直接關網跑路,換個馬甲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