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證照申請
⑴ 虛擬貨幣交易證書的辦理部門如何確定,辦理材料有哪些
在國內,沒有一個政府機構會辦理交易證書,這就是一個騙子的謊言。在國內交易平台必須進行網站的信息備案,必須遵守反洗錢法規以及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最近,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收緊,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洗錢以及資本的外流。國內也已經出現了普銀這種應用型數字貨幣,這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貨幣,背後有實體資產的支撐。
⑵ 數字貨幣牌照有哪些類型,怎麼去申請數字貨幣牌照
數字貨幣金融牌照一般是指在某個國家或地區的運營數字貨幣相關業務的許可牌照。擁有數字貨幣金融牌照則代表此機構可在發放當地進行與數字貨幣有關的業務和衍生服務。如開設數字貨幣交易所、支付、數字貨幣金融衍生品等等。
數字貨幣交易牌照的發行主體一般是國家央行、金融監管機構,當然法律部門的參與也十分重要。各個國家的牌照申請標准也存在較大差異,部分國家和地區甚至需要同時申請相關的證券、銀行、基金牌照。
交易所目前經營狀況(若該交易所目前在運營)等等大部分資料都是由律師准備的·
美國MSB牌照,注冊成本低,申請時間快,是目前的金融牌照中,申請費用最低的!
我么可以辦理的牌照有:美國MSB牌照、加拿大MSB牌照、美國NFA牌照、愛沙尼亞MTR、英國FCA、馬爾他牌照、模里西斯牌照、新加坡基金會、新加坡MAS金融監管、區塊鏈牌照、數字貨幣監管牌照、阿聯酋FSRA牌照、塞普勒斯CySec牌照、貝里斯IFSC牌照、紐西蘭FSP及FMA牌照、澳大利亞ASIC牌照、瑞士FINMA牌照、塞席爾FSA牌照、開曼CIMA牌照等全球海外監管牌照等。
⑶ 游戲運營中 虛擬貨幣發行都需要哪些資質
辦理游戲貨幣發行需要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簡稱:文網文)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交材料時須同時提供原件核驗,核驗後退還);
2. 公司章程調檔件,須加蓋工商局材料證明章(提示:攜帶公司執照副本原件及公章、查檔人身份證原件在公司注冊地工商局調取);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提交材料時須同時提供原件核驗,核驗後退還);
4. 公司自然人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若在公司股權結構中,存在企業形式的股東,則還須提供該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章程調檔件、該企業法人及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若此公司還存在企業形式股東的,則按前述材料一直往下追溯到最終的自然人股東為止。(提交材料時須同時提供股東的身份證或執照副本原件核驗,核驗後退還。二級或以下的間接控股的股東提供復印件即可。);
5.網站域名證書復印件(域名須備案在申請公司的名下);
6.網頁須能正常訪問,並設有用戶注冊、未成年家長監護、防沉迷等必備板塊
⑷ 經營虛擬貨幣的網站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文網文也叫做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是經營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必備資質。首先虛擬貨幣是屬於網路文化產品的,必須辦理文網文。其次,虛擬貨幣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經營項目,所需要辦理的文網文經營范圍里要包含虛擬貨幣發行或交易。如果以前就已經有了文網文,但是沒有包含虛擬貨幣的交易或發行,那麼現在就需要在經營范圍里加上這一條,也就是做一個變更。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虛擬貨幣的發行或者交易中,公司只能經營其中的一項,也就是虛擬貨幣的發行或者虛擬貨幣的交易,是不能兩個都經營的。
文網文(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
(一)申請書;
(二)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表;
(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四)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如驗資報告、驗資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六)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七)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租賃辦公場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自有場所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八)業務發展報告(按附件二的格式提供);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⑸ 中國有虛擬貨幣執照嗎
沒有執照,
⑹ 虛擬貨幣的注冊在哪個部門
虛擬貨幣在我國不需要進行注冊,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買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必須要在工信部進行備案,平台的注冊用戶實行實名認證。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待比特幣的態度是謹慎的,西歐國家對待比特幣的態度相對友好,澳大利亞需要交納增值稅,在美國各州對比特幣的態度不一。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性,但需要進行合法的登記注冊,福源幣就是在美國加州進行的合法注冊。在美國紐約州開展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需要申請牌照。
⑺ 數字貨幣牌照怎麼辦理
區塊鏈數字貨幣交易所目前市面上申請最多的三種牌照:美國MSB牌照,愛沙尼亞MTR雙牌照,澳大利亞AUSTRAC牌照。
美國MSB牌照是一款監管范圍很廣的牌照,針對的是在美國從事金錢服務業務與公司,包括了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的交易,ICO發行,以及外滙兌換, 滙款等等的業務。相關業務的公司,必須向申請MSB牌照,才能合規地運營。牌照特點,名氣大,含金量也高投資者和交易所獨認可,成本相對其他數字貨幣牌照較低。辦理:提供一個董事信息(身份證)+提供一個公司名稱(需要先幫你注冊一家美國公司)
愛沙尼亞MTR虛擬幣交易牌照是包含了,虛擬幣交易許可服務,和錢包交易服務許可兩大牌照。牌照特點:第一款以國家性質頒發的數字貨幣牌照,相對政策法案等對區塊鏈都很友善名氣含金量都很高,成本雖然比美國MSB牌照更高但其實已經算是很低了。辦理:第一種方式:提供一個董事信息(身份證)+提供一個公司名稱(需要先幫你注冊一家愛沙尼亞公司)+董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要公證)+驗資開戶1.2萬歐+當地要實際辦公室和辦公人員。第二種方式:提供一個公司名稱,其他全包。
在澳洲的數字貨幣商需要辦理AUSTRAC,要是提供數字貨幣交易的公司沒有辦理此類牌照,可能會導致監禁兩年或 AUD105,000 罰款。澳洲AUSTRAC牌照特點:它的經營范圍可以體現出數字貨幣字眼,名氣大含金量高,成本相對來說也是較低。辦理:提供一個董事信息(身份證)+提供一個公司名稱(需要先幫你注冊一家澳洲公司)+董事無犯罪記錄證明
其實以上三個牌照算是目前最火的三款數字貨幣牌照,且都有一個共同點,名氣大 含金量高 成本較低,這樣的三款牌照不僅僅是客戶投資者認可信奈,同時也是交易平台爭相辦理的三款牌照。
⑻ 愛沙尼亞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和錢包牌照怎麼申請
樓主你好!
愛沙尼亞於1999年9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愛沙尼亞於2004年5月1日加入歐盟。當前愛沙尼亞經濟發展迅速,資訊科技較發達。
2011年1月1日,愛沙尼亞正式加入歐元區,成為歐元區第17個國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推行的數字化公民計劃。對於區塊鏈的支持者來說,愛沙尼亞是有吸引力的國家之一。
世界首個以國家名義發行ico的就是愛沙尼亞。
監管機構
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他們的訪問對於區塊鏈項目具有很大的價值。在愛沙尼亞,與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局,金融情報單位)的溝通和互動要比美國或新加坡容易得多。金融監督管理局和金融情報機構始終提供所需的法律信息,並且大多願意在其管轄范圍內的各種問題上提供幫助。重要的是,大多數官員都會講英語和俄語。
目前,愛沙尼亞頒發加密貨幣交易牌照。加密貨幣操作受其他支付工具的許可規定(自08.12.2017起,它被指定為「虛擬價值」)。
稅收政策及投資環境
按照經合組織的說法,愛沙尼亞擁有世界上有競爭力的稅收政策之一。愛沙尼亞不適用利潤稅。比特幣和altcoins不需繳納增值稅。
加入愛沙尼亞的加密貨幣交易牌照,具有法定業務能力。私人金融服務側重於與區塊鏈技術和加密貨幣業務相關的項目支持。
我們的團隊幫助我們的客戶在愛沙尼亞獲得加密貨幣交易牌照。
部分服務內容如下:
協助客戶:
盡職調查與KYC;
設立公司;
資質及風險評估;
運作方案評估;
金融工具測試(FIT);
遞交申請並完成其他簡單要求
·准備許可證(「virtuaalv__ringu raha vastu vahetamise teneus」)申請文件並提交給愛沙尼亞金融部門;
·准備虛擬貨幣錢包服務許可證(virtuaalva ringu rahakotteenus)申請文件並提交給愛沙尼亞金融部門;
·公司內部AML/KYC程序准備(愛沙尼亞語和英語);
·在申請執照過程中,金融部門提供律師協助;
·將受益人文件翻譯成愛沙尼亞語以供申請;
·協助准備電子居住(國家費用100歐元單獨支付);
所需資料:
·股東/UBO/董事的認證和簽名護照。
·股東/UBO/董事的公用事業賬單,說明居住地址,不超過3個月。·股東/UBO/董事的英文銀行資信證明,不超過3個月。
·英文簡歷。
·乙方律師的授權委託書(POA),用於提交申請,並代表客戶在愛沙尼亞金融部門行事,經認證和加註。
·董事證明,經公證、翻譯成英語的高等教育文憑的附加文件。
申請時間周期:——4周左右
⑼ 愛沙尼亞數字貨幣牌照如何申請辦理
講一下從2020年3月10日以後關於愛沙尼亞牌照政策變化和申請條件:
愛沙尼亞是首個以國家名義來發行ico國家沒有之一。愛沙尼亞頒發加密貨幣交易牌照。加密貨幣操作受其他支付工具的許可規定(自2017.8.12)起,它被指定為「虛擬價值」),記住是法律上許可了。 2017年12月08日,愛沙尼亞正式頒發加密貨幣交易牌照。
愛沙尼亞(ESTONIA)為歐盟28個成員國之一,與幣安所在的馬爾他同屬於歐盟地區。計劃發行一個由國家背書的數字加密幣越來越多的商人選擇在愛沙尼亞開展加密貨交易,同時在這里開展很多其他延續性的業務,因此愛沙尼亞啟動的加密項目在日益增多。
⑽ 做虛擬貨幣要國家許可嗎目前國家什麼規定
不需要,但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