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騙子公司
① 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慣用手法
首先,我想向大家解釋一下虛擬貨幣的原理。以比特幣為例,它是密碼學貨幣,其原理是給出不可逆演算法的解,經過不可逆演算法的運算,能得出這個解的原值,就是一個比特幣。由於演算法的不可逆性,你無法從解中反推出原值,所以你能做的只有拿不同的值一個個試,即所謂「挖礦」。
這里給大家舉一個「XX幣」的演算法例子:原值為一個三位數:abc,加密演算法後得出密碼,第一位為(a+15)^(b+2)/c後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第二位為c開(b+1)次方+5.25*a後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第三位為(c+25)乘以(b+43)後除以a的a次方,再取小數點後第一位。由此,得出加密後的數據xyz。問題是,您就算知道xyz,同時知道密碼的演算法,您依然沒辦法由xyz倒求出原值abc,唯一的辦法是拿各種數據一個個套,直到有一個解為xyz(假設我們的演算法每一個abc都只能求出唯一的xyz)。那麼,由於xyz是三位數,其值域為0-999,共有1000個可能,我們選出其中的10個,比如990-999,作為驗證「XX幣」的有效值,能求出這10個解的abc的原值,就是「XX幣」。
由於990到999隻有10個數,因此能夠算出這10個數的原值也只有10個,也就是說XX幣總共只有10個,沒人能夠多變出一個來。這就保證了XX幣總量恆定,不會「通貨膨脹」,保證其總額不變的是數學規律,沒人有辦法更改,就彷彿沒人能在1到10之間變出第11個整數一樣。而挖出礦的人,要證明他對某個XX幣的持有權,只要公布經過演算法計算後得出的那個值,比如996,就可以在不泄露XX幣的真值的前提下確認他對該XX幣的所有權。
所以,判斷一個虛擬貨幣是否靠譜,第一點就要看它是否公布了演算法或者說源代碼。因為演算法是保證其總額不變和持有人所有權的根本前提。
其次,這個貨幣必須可以自由交易。自由交易的意思是,在任何時間,與任何人,以任何數量交易。這個道理更簡單了,如果國家突然規定,你手裡的人民幣只能去指定的商店買東西,每月只能買一次,每次不得花費超過你持有人民幣總額的5%,那你還不跳起來造反?
第三,這個貨幣必須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大家都知道,虛擬幣本身沒什麼價值,大家願意花那個錢買它才有價值。有第三方交易平台起碼代表大家認同它。試想,假如你的單位告訴你,以後工資不發人民幣,改發白條,所有人必須拿著白條到單位會計那,按照當日單位規定的兌換率兌換。你難道會覺得你們單位欣欣向榮嗎?
②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詐騙怎麼定
之前見過有個網站,能夠裁判是否詐騙,並且能夠提供受騙人員如何上訴以及爭取回自己的權益的網站。可以去那看一下,但是網站具體地址我沒記下來。
③ MBI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
MBI是一個傳銷騙局。
此類傳銷的操作手法有以下幾個特點:
1、以上幣種大多是非恆量發行、單純炒幣,沒有商業應用。
2、都屬於網路金融傳銷,伺服器都在境外,查處難度較大。
3、運行周期短。一般3-6個月,到了返錢高峰期直接關網跑路,換個馬甲重來。
數字貨幣眾籌平台幣盈中國平台上不同眾籌項目的代幣屬於應用型數字貨幣,有實體資產的抵押,但收益不算高,比特幣、萊特幣屬於傳統的高風險,高收益的幣。
④ 詐騙虛擬貨幣構成詐騙罪嗎如比特幣之類的
1、網路虛擬貨幣雖不能完全等同於貨幣等傳統意義上的財物,但在特定的場合下,行為人可以通過對虛擬貨幣的佔有實現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犯罪目的。因此以虛擬貨幣為對象的詐騙行為,同樣可能危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也應當作為犯罪予以懲處。
2、如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就應當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要經過法院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⑤ 虛擬貨幣是騙人的嗎總感覺是騙人的
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1-2]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前幾年中國大媽就瘋狂炒作比特幣。
⑥ 被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如何維權
虛擬貨幣也是用人民幣兌換出來的。
要是受到詐騙帶著證據報警。
詐騙案是刑事案。
警方會調查,會甄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積極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會挽回受害人的損失的。
⑦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會立案嗎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
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
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7)虛擬貨幣騙子公司擴展閱讀:
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後,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⑧ 如果有詐騙的虛擬交易平台,應該到哪裡去舉報他們虛擬貨幣不是已經受到保護了嗎
理論上是涉及的,因為是金錢交易。但有幾個問題:你怎麼證明你們進行過金錢交易?你怎麼證明你給賣家錢是因為買帳號?最重要的是,欺詐必須是欺詐有財產價值的東西才算犯罪,騙人可不算犯罪吧,而你們交易虛擬貨幣的財產價值怎麼定義?\r\n暴雪知道不好判定,所以嚴令禁止任何線下交易,他們也只保護注冊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