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數字貨幣被寫入民法
Ⅰ 數字貨幣納入民法了么
納入了《民法總則》,受到法律保護。
《民法總則》:
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Ⅱ LCF項目是國家項目嗎與物聯網有關系嗎與LCF虛擬數字貨幣是國家央行法定貨幣嗎
數字貨幣的投資價值被大眾認同,而數字貨幣的應用價值也被商家認可,越來越多的國家、商家認同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虛擬貨幣是世界未來經濟發展的大趨勢,被列為財富第八波!2013年8月德國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9月以色列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11月加拿大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12月法國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12月中國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12月韓國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3年12月波蘭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1月新加坡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1月義大利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2月澳大利亞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2月烏克蘭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3月英國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3月日本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3月蘇格蘭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3月印尼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3月丹麥承認數字虛擬貨幣的合法性2014年11月美國成立全球首家數字資產研究所重磅商機:數字貨幣淘金熱席捲全球!數字貨幣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Ⅲ 虛擬數字貨幣迪拜幣違法
數字貨幣不違法,在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否定了其貨幣屬性,但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這個比特幣之家網有通知的全文。你說的迪拜幣我沒聽說過,可能是一種山寨幣吧。
數字幣雖然不違法,但如果利用數字貨幣進行非法的活動,那就一定是違法的。迪拜幣個人感覺是一個不靠譜的山寨幣,估計和傳銷幣類似,之前,已經爆出過許多打著比特幣的幌子進行詐騙活動的山寨幣。
Ⅳ 竊取虛擬貨幣如何定罪
2018年2月10日消息,2017年9月4日,國家七部委發布生效了規制代幣發行活動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對於各類代幣及「虛擬貨幣」的性質做出了明確定義: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盡管如此,不能否認的是,各類「虛擬貨幣」仍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持有人的財產的一部分。那麼,對此類代幣實施的偷竊行為,究竟應當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呢?
筆者擬通過一則有關新聞報道及相關案例對此類問題進行探討,以起到保護「虛擬代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的作用。
偷竊比特幣
近日,一則新聞報道稱,北京海淀警方破獲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嫌疑人仲某利用自己管理員的許可權,修改公司電腦內應用程序,盜取100個比特幣,還未來得及銷贓,仲某便被警方抓獲。目前,仲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
從報道中可以看到,對於行為人偷竊比特幣的行為警方是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而對其予以刑事拘留的。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指的是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以及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
筆者看來,該罪名在我國《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之中,即該罪名保護的法益實質上是我國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並非數字貨幣持有人的財產利益,實際上否認了數字貨幣的財產價值,而是僅僅將其作為一種計算機系統中的數據或系統功能而進行保護的。這樣的做法筆者認為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首先,我國2013年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提到,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因為其在性質上來看應當屬於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通知》中也明確提到,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作為一種虛擬商品,其背後所具備的財產價值不可忽視。
其次,我國去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盡管只是對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不能否認的是這表明了我國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態度。雖然我國尚未有針對數據與網路虛擬財產保護的專門法律,但是從民法總則的規定來看,預測未來必然會有相關內容的立法。
最後,從相關案例中我們也能夠看到,我國司法實踐中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的認可。2013年4、5月,劉某預謀成立比特幣交易平台,遂招募金某、黃某金(均已判刑)共同組建 「比特幣」交易平台。期間,劉某、黃某金、金某和被告人賀某除了其他直接盜取客戶資金的行為外,還頻繁通過變賣客戶的比特幣來兌現人民幣,轉走了網站上的120個比特幣。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予以定罪處刑,被告人所轉走的比特幣也是被納入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中的。因此,從司法案例中也可得出國家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財產屬性的認可。
基於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對於偷竊虛擬貨幣的行為僅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予以規制,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我們應該正視其背後所隱藏的財產價值,考慮我國《刑法》中侵犯財產犯罪罪名的適用。只有這樣才能切實有效保護我國數字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財產。
Ⅳ 虛擬貨幣被國家認可嗎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發的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相關的網站必須進行備案,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則表示,比特幣就像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一句話,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
2015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有可能,但就目前來說政府還沒有禁止。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
全球各主要的國家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國家禁止虛擬貨幣主要有以下幾種可能:
1、虛擬貨幣嚴重的沖擊了現有的貨幣體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圖;
2、虛擬貨幣爆出知名的弱點和缺陷,在一定時間內是無法克服的;
3、虛擬貨幣被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政府無法忍受。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瑞波幣、元寶幣等等。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表示,虛擬貨幣本來就不是央行批準的貨幣,也談不上取締。由於數字貨幣並非央行啟動和批準的幣種,因此談不上取締。數字貨 幣屬於數字資產,個人與個人之間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數字貨幣不是傳銷,不是資金盤,是一種理財投資。
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早期的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作為上一代的貨幣,紙幣技術含量低,從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國承不承認虛擬貨幣_******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發的防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比特幣相關的網站必須進行備案,要求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則表示,比特幣就像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一句話,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國家也大都對虛擬貨幣採取冷處理的態度.2015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國家為什麼不取締虛擬貨幣****** 1.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2. 「虛擬」這種形式及其表現並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內在價值問題.也就是說,虛擬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一般貨幣代表的價值具有什麼樣的聯系與區別.3. 鑒於問題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發點上,需要站得更高.貨幣問題是現代性范疇的問題,虛擬貨幣問題則是後現代性范疇的問題.它們之間並不共享同一基礎範式.而正是範式的差異,而非虛擬現象,導致了二者的不同.
虛擬貨幣中國為什麼不制止_****** 虛擬貨幣作為一種新生的事物,有其進步性的一面,中國對待新事物的態度一項是法不禁止則可為,但如果虛擬貨幣對現有的金融體系造成威脅,政府就會出手.在2013年下半年比特幣曾火爆一時,一度飆升至8000元大關,隨之而來的是民眾...
有哪些國家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地位 世界各國承認_****** 日本目前已經承認比特幣合法了
虛擬貨幣被國家認可嗎_****** 不.因為涉及洗錢,容易崩盤等要素.最著名的虛擬貨幣,比特幣雖然不能說受到打壓,在國外有寥寥無幾的實物與虛擬幣的交易,其前景依然有待觀望.如今的現況是很多惡黨騙徒打著虛擬幣的旗幟斂財,那種純金字塔的結構是不會受到國家認可的.
中國有什麼政策禁止買賣虛擬貨幣的嗎?****** 中國沒有禁止虛擬貨幣買賣的政策,虛擬貨幣交易在我國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比特幣風險通知,在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服務.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須做好反洗錢工作.楊行長周小川在博鰲論壇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央行無權取締.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瑞波幣等等.
中國的虛擬貨幣合法嗎?_****** 虛擬貨幣可以在中幣網交易比特幣 萊特幣 以太幣....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_******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
中國將禁止所有虛擬貨幣商業交易?虛擬貨幣會被禁止嗎_****** 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後,怎樣才能買賣虛擬貨幣?
2017年國家對虛擬貨幣如何對待?****** 我國目前還沒有官方正式承認虛擬貨幣的價值,只是在部分涉嫌對社會造成實際危害的領域,部分承認它的存在價值.
Ⅵ 中國目前有哪一種虛擬數字貨幣是合法的
數字貨幣是合法的。
數字貨幣自身在國內都是合法存在的,數字貨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互聯網商品,只是相關的監管仍舊是一片空白,數字貨幣在國內仍舊處於灰色地帶。知名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狗狗幣等等。
但也有一些不發份子利用數字貨幣的幌子進行傳銷詐騙活動,例如之前比特幣之家網曝光的維卡幣騙局、珍寶幣騙局、波特幣騙局等等。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Ⅶ 中國對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有認同嗎
目前已經有一部分虛擬貨幣被法律認可,例如「比特幣」。
《民法總則》也對法定虛擬貨幣予以保護。
《民法總則》規定:
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Ⅷ 虛擬數字貨幣國家允許嗎
虛擬數字貨幣國家是允許的。
據搜狐財經報道:央行日前表示,對數字貨幣的研究已有階段性成果,爭取早日發行數字貨幣。
目前包括歐美許多國家和地區的主要銀行已公開表示對數字貨幣發展的肯定態度。如果數字貨幣成功發行,除了百姓生活支付更便利,對國家來說更有著提高經濟交易活動透明度等多重利好,對跨境電商貿易的意義更是不可小覷。
顯而易見,數字貨幣基於其「優秀基因」而被寄予厚望。業內人士表示,數字貨幣一旦問世,將會被應用到多個領域。 雖然,從紙幣到數字貨幣必定有個適應過程,其變革的路也會很漫長,但可以看出,數字貨幣必然會形成一種發展趨勢。技術的創新會克服現實中出現的問題,就像現在去銀行辦業務,如果不涉及現金,大堂經理會推薦客戶到ATM等自助設備,這就是過去一段時間技術革新替代人工的很好證明。現在手機應用也做到非常簡單,可以預見,未來技術還會不斷更新,使用電子渠道和數字貨幣等新時代下的產物將會成為一種趨勢,一種當前阻力無法逆轉的趨勢。